第12章 林中小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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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缓缓升起,阳光从树林的缝隙中照射进来。
李霄雷很不适应这样的环境,没办法保暖,睡觉的地方硬邦邦的,关键是没洗澡和刷牙,对于长期生活在文明与和平时代的人来说,简直没办法想象。
“真羡慕那些魂穿的,直接就有一段记忆,又或者有一个身份,若是出生在富贵家庭,甚至这些问题都不算问题。偏偏我穿越到这个鬼地方,而且还是体穿,来自身体的记忆,对这个环境非常抵触,我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这样的环境。”李霄雷在心中嘀咕着,昨晚他几乎没有怎么睡觉,有点疲惫。
少女果然不愧是土著,这样的环境,居然都能安然入睡。
“已经天亮了啊?”少女在睡眠之中清醒过来,然后直接一翻身起来,随即几下就跳到了树下。也不知道是否看错,李霄雷看到她的耳朵,似乎有点发红。
“给!”少女在树林里面找了找,掰下两根树枝,把一根丢给李霄雷。然后拿起树枝就放在嘴里一番捣鼓,看起来应该是刷牙。
“似乎我听说过,非洲和中东地区,地区是有用树枝刷过牙……”李霄雷笑了笑,也尝试着捣鼓了一番,不得不说,这味道不怎么样,不过能盖住口臭味。
“还有这个,放在嘴里嚼一嚼!”少女随即找了找,又递过来几片叶子,薄荷叶子。那股味道李霄雷很熟悉,毕竟吃过口香糖的人都知道这股味道。不同的是,味道更大些。
“你知道得好多啊!”李霄雷随口问了句,毕竟这些知识现代人根本不会在意。
“山里人,有个头痛发热都没大夫看病,有得看也未必有钱。没办法,只能凑合着找点草药自己解决一下,本姑娘刚来长岭山堡的时候,也是什么都知道,四年下来,这方面倒学了不少。”少女自满的说道,她看出来了,李霄雷就是那种大户人家子弟。
曾经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她,能清楚感觉到这点。同时多少有点佩服,一般大户人家出身,尤其是完全没有习武经验的人,根本不敢去战场前线晃悠,更别说他还是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杀人的手段。就他这个表现,其实已经算是可圈可点。
不过,到底还是弱了点,又缺乏常识,没有家丁保镖,这种人,在辽地根本活不长。
“接下来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呆着吧?”李霄雷解决了个人卫生,随口问道。
“去周围的村子看看,我记得附近是有一个村子的……如今宁远被奴酋围攻,周围都是战场,辽东守军怕也是在戒备,这个时候我们去哪里都不合适。”赵氏少女想了想说道。
“我人生地不熟,你拿主意!”李霄雷点了点头。
“说起来,你是哪里人?有一副南人的皮相,怎么跑到辽地这边?”赵氏少女第一次提出疑问,之前之所以没有怀疑李霄雷,便是他这个长相。
南人很少会冒险来辽地,也不可能被鞑子掳走变成二鞑子,他根本不可能是奸细。
“我说自己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你信不信?我醒来就发现在长岭山堡附近,除了知道自己叫做李霄雷,其他什么都不知道。”李霄雷是打死不承认,毕竟他也解释不了。
“你这情况好奇怪……”少女笑了笑,“对了,我叫做赵琰,这下你可记住了!”
“琰者,美玉也,你很漂亮!”李霄雷下意识的就应了句,浑然不觉自己这是在撩妹。
“本姑娘是堡里一朵花,当然漂亮了!”赵琰啐了一口,却是露出少女的娇羞模样。第一感觉却是这个李霄雷,似乎是个文化人;第二感觉,却是这家伙绝对是个登徒浪子。
说不得,是坏了姑娘的清白,被其家人打了一顿,丢到这荒郊野外来的。当然,这也只是随口说说,昨晚他的行为规规矩矩,若真是登徒子,怕已经动手动脚。
两人在雪地里面穿行了一阵,赵琰突然弯弓搭箭,一箭射出,居然射杀了一只雪兔。这小东西浑身雪白,连李霄雷都没有发现,真亏她能发现,并且一箭命中。
“有东西吃了!”赵琰跑了过去,把兔子提了回来,“没这个空搭陷阱,否则的话狍子都能打到一两只!”
刚好两人都没有吃早饭,赵琰教李霄雷去寻找干柴,只有干透的柴火才不会有浓烟。如今这片范围都算是战区,只要有浓烟冒出,岂非是告诉敌人自己在这里?
期间赵琰几下就把兔子剥了皮,放血和去内脏,只可惜没什么佐料,就这样直接烤了。
味道不怎么样,不过她烤得很好,没了味精和香料的味道,却多了几分兔肉的鲜香……好吧,其实李霄雷觉得还是有香料的好吃些,盐巴都没有的烤兔肉的确不怎么样。
“实际上,贝爷总说‘XXX的鸡肉味,嘎嘣脆’什么的,真正身处荒野,才知道这玩意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说好吃,不过是让自己能咽的下去。”李霄雷在心中吐槽道。
他和那些求生者不同,只要有票子,那么就相当于没有伙食上面的问题。他完全可以在某个地方当一辈子的野人,不过他显然不能那么做,孤独感是一回事,观众不喜欢了不再给他票子了,那就悲催了。
简单吃了顿,兔子皮却是被赵琰简单处理了一下带走。用她的说法,这个兔子皮处理好,其实可以做很多东西,比如兔皮靴,兔皮帽,这些东西在边市可以卖钱。当然,这也不是一张兔皮就能做出来的,不过总比纯粹出售兔皮赚一些。
“快到了!”赵琰带着李霄雷,朝着她所说的小村子那边移动。
“赵琰,你说如果我去投军,会怎么样?”李霄雷随口问了句。
“不怎么样,你以为读过几天书,从军就会直接从百总千总当起?刚入伍肯定是大头兵一个,前线最不缺的便是新兵,在战场上活下来几次,成为老兵,运气好当个小旗或者百户,没有门路不懂得逢迎讨好,上面的官员根本不会任命你,你很有钱?还是说你懂得如何去讨好上司?”赵琰随口回道。
要说情商,说真的李霄雷表示他把所有点数似乎都点在智商上面,情商有点低。不过他没办法讨好,似乎还有观众可以帮他出谋划策。他背后可以说站着一个智囊团,虽然也有个别人是来凑热闹和添乱的。
好吧,他觉得自己还需要考虑考虑,从军什么的还太早。就算有作死的能力,也不可能为了作死而作死……
“到了!”赵琰突然停了下来,指了指前面。
在丛林之中,不知道何时已经出现一片开阔地,上百户人家,坐落在这里。
太阳缓缓升起,阳光从树林的缝隙中照射进来。
李霄雷很不适应这样的环境,没办法保暖,睡觉的地方硬邦邦的,关键是没洗澡和刷牙,对于长期生活在文明与和平时代的人来说,简直没办法想象。
“真羡慕那些魂穿的,直接就有一段记忆,又或者有一个身份,若是出生在富贵家庭,甚至这些问题都不算问题。偏偏我穿越到这个鬼地方,而且还是体穿,来自身体的记忆,对这个环境非常抵触,我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这样的环境。”李霄雷在心中嘀咕着,昨晚他几乎没有怎么睡觉,有点疲惫。
少女果然不愧是土著,这样的环境,居然都能安然入睡。
“已经天亮了啊?”少女在睡眠之中清醒过来,然后直接一翻身起来,随即几下就跳到了树下。也不知道是否看错,李霄雷看到她的耳朵,似乎有点发红。
“给!”少女在树林里面找了找,掰下两根树枝,把一根丢给李霄雷。然后拿起树枝就放在嘴里一番捣鼓,看起来应该是刷牙。
“似乎我听说过,非洲和中东地区,地区是有用树枝刷过牙……”李霄雷笑了笑,也尝试着捣鼓了一番,不得不说,这味道不怎么样,不过能盖住口臭味。
“还有这个,放在嘴里嚼一嚼!”少女随即找了找,又递过来几片叶子,薄荷叶子。那股味道李霄雷很熟悉,毕竟吃过口香糖的人都知道这股味道。不同的是,味道更大些。
“你知道得好多啊!”李霄雷随口问了句,毕竟这些知识现代人根本不会在意。
“山里人,有个头痛发热都没大夫看病,有得看也未必有钱。没办法,只能凑合着找点草药自己解决一下,本姑娘刚来长岭山堡的时候,也是什么都知道,四年下来,这方面倒学了不少。”少女自满的说道,她看出来了,李霄雷就是那种大户人家子弟。
曾经也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她,能清楚感觉到这点。同时多少有点佩服,一般大户人家出身,尤其是完全没有习武经验的人,根本不敢去战场前线晃悠,更别说他还是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杀人的手段。就他这个表现,其实已经算是可圈可点。
不过,到底还是弱了点,又缺乏常识,没有家丁保镖,这种人,在辽地根本活不长。
“接下来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呆着吧?”李霄雷解决了个人卫生,随口问道。
“去周围的村子看看,我记得附近是有一个村子的……如今宁远被奴酋围攻,周围都是战场,辽东守军怕也是在戒备,这个时候我们去哪里都不合适。”赵氏少女想了想说道。
“我人生地不熟,你拿主意!”李霄雷点了点头。
“说起来,你是哪里人?有一副南人的皮相,怎么跑到辽地这边?”赵氏少女第一次提出疑问,之前之所以没有怀疑李霄雷,便是他这个长相。
南人很少会冒险来辽地,也不可能被鞑子掳走变成二鞑子,他根本不可能是奸细。
“我说自己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你信不信?我醒来就发现在长岭山堡附近,除了知道自己叫做李霄雷,其他什么都不知道。”李霄雷是打死不承认,毕竟他也解释不了。
“你这情况好奇怪……”少女笑了笑,“对了,我叫做赵琰,这下你可记住了!”
“琰者,美玉也,你很漂亮!”李霄雷下意识的就应了句,浑然不觉自己这是在撩妹。
“本姑娘是堡里一朵花,当然漂亮了!”赵琰啐了一口,却是露出少女的娇羞模样。第一感觉却是这个李霄雷,似乎是个文化人;第二感觉,却是这家伙绝对是个登徒浪子。
说不得,是坏了姑娘的清白,被其家人打了一顿,丢到这荒郊野外来的。当然,这也只是随口说说,昨晚他的行为规规矩矩,若真是登徒子,怕已经动手动脚。
两人在雪地里面穿行了一阵,赵琰突然弯弓搭箭,一箭射出,居然射杀了一只雪兔。这小东西浑身雪白,连李霄雷都没有发现,真亏她能发现,并且一箭命中。
“有东西吃了!”赵琰跑了过去,把兔子提了回来,“没这个空搭陷阱,否则的话狍子都能打到一两只!”
刚好两人都没有吃早饭,赵琰教李霄雷去寻找干柴,只有干透的柴火才不会有浓烟。如今这片范围都算是战区,只要有浓烟冒出,岂非是告诉敌人自己在这里?
期间赵琰几下就把兔子剥了皮,放血和去内脏,只可惜没什么佐料,就这样直接烤了。
味道不怎么样,不过她烤得很好,没了味精和香料的味道,却多了几分兔肉的鲜香……好吧,其实李霄雷觉得还是有香料的好吃些,盐巴都没有的烤兔肉的确不怎么样。
“实际上,贝爷总说‘XXX的鸡肉味,嘎嘣脆’什么的,真正身处荒野,才知道这玩意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说好吃,不过是让自己能咽的下去。”李霄雷在心中吐槽道。
他和那些求生者不同,只要有票子,那么就相当于没有伙食上面的问题。他完全可以在某个地方当一辈子的野人,不过他显然不能那么做,孤独感是一回事,观众不喜欢了不再给他票子了,那就悲催了。
简单吃了顿,兔子皮却是被赵琰简单处理了一下带走。用她的说法,这个兔子皮处理好,其实可以做很多东西,比如兔皮靴,兔皮帽,这些东西在边市可以卖钱。当然,这也不是一张兔皮就能做出来的,不过总比纯粹出售兔皮赚一些。
“快到了!”赵琰带着李霄雷,朝着她所说的小村子那边移动。
“赵琰,你说如果我去投军,会怎么样?”李霄雷随口问了句。
“不怎么样,你以为读过几天书,从军就会直接从百总千总当起?刚入伍肯定是大头兵一个,前线最不缺的便是新兵,在战场上活下来几次,成为老兵,运气好当个小旗或者百户,没有门路不懂得逢迎讨好,上面的官员根本不会任命你,你很有钱?还是说你懂得如何去讨好上司?”赵琰随口回道。
要说情商,说真的李霄雷表示他把所有点数似乎都点在智商上面,情商有点低。不过他没办法讨好,似乎还有观众可以帮他出谋划策。他背后可以说站着一个智囊团,虽然也有个别人是来凑热闹和添乱的。
好吧,他觉得自己还需要考虑考虑,从军什么的还太早。就算有作死的能力,也不可能为了作死而作死……
“到了!”赵琰突然停了下来,指了指前面。
在丛林之中,不知道何时已经出现一片开阔地,上百户人家,坐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