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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再见,亲爱的(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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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书刊虫子、吾乃九五至尊、我先看看好么、三月、两颗心曾靠的兄弟们投票支持。求票求收藏,谢谢。】

    丁爷爷接着说,这次韩枫把京市的头头搞的灰头土脸还得陪笑脸、赔笔钱,草原人民有了钱,京城人民吃上了肉——这就是本事。

    不然,一个没钱过年,一个高价吃肉,都不开心。

    丁爷爷笑眯眯的接着说,“我已经想好了,把你送部队去!方华说你成绩烂成了粥,普通大学是没指望了,正好扔部队的大熔炉里去,上军校吧!”

    “等等。”韩枫苦笑一声,“丁爷爷,我,我现在已经成了三百多等饭吃的工人的主心骨,怎么可能上部队?再有,草原人民等着我卖肉呢!您看……我,我最多去部队锻炼个几个月?有句话说的好,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真的想去,只是真不能啊!”

    “这样啊,我把这事忘了……”想了想,丁爷爷点点头,“嗯送你去锻炼也好,以后为国家的经济工作做贡献,更能发挥你的长处,行,那就不去了!”

    “等过了年儿,我就在这外面街上寻个地,开个烤肉馆儿,没事儿您能来吃两串!”韩枫暗道,这事儿可终于过去了!

    上辈子当过了兵,这辈子最想的当然是回去再和那些战友们一起训练生活,那铁与血的世界才是男人该去的地方……可是,老天安排一回重生,一定是有他的目的,这辈子就把前生不能弥补的遗憾都补完它,现在表姐新生啦,姥姥不会抑郁,阿妈也就不会病重,这一切都在好转起来。更意料不到的是提前十年遇到了小云希,老天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常班长的恩情,用别的办法报——班长,你现在还好吗,是不是已经被贬去了边防……到暑假我就去找你。这辈子,不再给你当新兵蛋子天天挨揍……那当个什么呢?

    韩枫一直没想好。

    离开丁家去叶家。

    叶璇想见韩枫——拜把子兄弟,那就是说,又多了个弟弟。

    在民族地区成了异姓兄弟那就是兄弟,叶璇想起了刘帅和小志丹的结义,想起了三国桃园。透过窗子看着下了车的两个差不多高,都很英气的小孩,看着方华快乐的样子,笑了。这些天这两小子在松峰市扯虎皮,叶璇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而且还得在适时的时候给董真打个电话……看着弟弟终于不再抑郁,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中午在叶家吃饭,叶母是个很亲切的上岁数的老太太,而叶璇大了叶方华七岁,是二姐,叶方华还有一个大十七岁的大哥,大家只是提了一句,没说叫什么,也没说身份。韩枫嘴虽然不甜,可是脸憨,合适的时候说合适的话,很被老太太喜欢,叶璇也十分认可这个“义弟”。

    叶方华鼓起了勇气,说出了要去沙漠种树的念头,出乎其意料的,二姐没反对,提了几个问题之后同意了!还答应会给他想办法批一笔资金下去,只是让韩枫要好好安排,照顾好一根筋的叶方华。

    出来叶家,韩枫十分忐忑地把几天前路过西单时偷偷准备的一个精美的音乐盒拿出来……可话到了嘴边,立即改成了送给叶方华,祝他春节快乐。

    然后,扔下一脸懵逼、不知怎么反应才好的叶方华,开上车就逃了。

    这个盒子回去被叶璇看到,听了叶方华的描述,吓的她围着弟弟看了半天1

    再想想那个阳肖的男孩……也不像啊——这个盒子的事情必须得弄明白!

    韩枫半天才喘匀了气,默默的关闭了所有的妄想和歧念,失魂落魄的回了大院。

    玲花一脸紧张的已经在杏树下转了好几圈。

    “小,小枫,我、我被于老师收,收成自费生啦,还,还说可以帮我补习,将来帮我考音乐学院。”

    看到韩枫回来,下了车,立即扑上去,抓住他的手臂,满脸的喜悦!

    旁边踌躇着也很久的孟春艳眼都亮了,“真,真的?玲花姐,你——那太好了!”

    韩枫大喜,“真的!那,那说什么也得去庆祝一下,对,这可得好好请请何大记!”

    “可,可一年要一万五千块的学费……”玲花有些胆怯,感觉自己成了累赘一般。

    “那算什么!学费我包了,你只要好好上课就行。”

    过了春节正月十六开始上课,吃住都在于老师那边儿,文化课和音乐课一起补。请何苗就得年后了,她一家三口已经离开京城。

    说起过年的事,玲花不想回那个怎么都融不进去的家,秋歌却没接话。

    她是怎么回事,马上过年了,完全看不出她想家的意思。

    刚好大门外,腿快的机灵鬼过来喊韩枫去接电话,韩枫顺便把准备好的两千块交给了机灵鬼刘乐,小家伙高兴的大喊大叫。

    大院子里,知道韩枫关心着这件事,玲花便走了过来。

    孟春艳,十分的落寞。两眼空洞无神的坐在树下的石头上,也忘记了石头的寒凉,看着天空发呆。

    这些天,她十分充实又开心,竟然赚了五千块,若按舅舅开的一个月两百块的工作,要足足的赚两年。

    可是,看到玲花,一个和自己除了相貌差点,其他都差不多条件的女孩子,竟然阴差阳错的成了音乐学院老师的自费生——她可以去唱歌了,去做喜欢的事情了。

    突然间,心情差到了极点。

    我呢?

    我连喜欢那个人都不敢说。

    这些天,聪明的孟春艳知道,自己距离韩枫越来越远。三天赚两千块够吓人,可后来半个月赚了差不多几十万,她简直不敢信!

    帮着数钱的时候,孟春艳都以为这是在做梦。听说他在家里那边还开起了好大的公司,来了不到二十天,交了叶方华这么好的哥们,结交了何苗记者这样的朋友,他来的时候,甚至连一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

    二十天,他就换了一个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能相信吗?我算什么呀,能帮着跑跑腿做点事就不错了,还比不上玲花。

    老舅最可笑,这样优秀的人怎么会让我给煮成粥,我自己快成粥了……两行清泪无声无息流下来,本来就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现在那个信念突然灰一样的飞散了。

    “秋歌,你怎么了?”玲花跑过来关切的把她拉起来,“石头上凉,回屋。”

    呜……孟春艳哭的一塌糊涂。

    “我,我想回家了。”

    孟春艳凄凉的对着玲花说道,“这个院子里的人都走了,你们走的时候上了锁,把钥匙藏在杏树下的大石头下那个槽里就行。”

    眼的余光却在寻找玲花身后边的人。

    没有。很是失落的转过头来。

    “秋歌,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是不是以为自己没机会了?姐姐告诉你,世间所有的幸福都是要努力去争取,一定要做最好的自己,美丽的格桑花自己盛开,才能引来赏花人啊。”

    这一句,既是说给孟春艳听,也是说给自己。

    表弟,似乎不是那个表弟了啊。他太优秀了,就像天上挂着的太阳,而自己别说月亮,就连星星都算不上。草原上有一句话,相伴相伴,得能同宿同飞,他能振翅,你得会翱翔。

    “他,他呢?”孟春艳问。

    “他……小枫去接我的父亲母亲了,她们来接我回家。”玲花也很意外这个事儿。

    孟春艳的心狠狠地一扎。

    ——想想把自己卖给了南河省的瘸子,换了五千块的爹,孟春艳几乎要昏厥过去。要不是当时腿长跳了车跑的快,又会扒车,记得舅舅在这里,逃了出来,现在也许已经是娃的妈了。舅舅回去找他们理论,唉这件事,不行,我得有个了断,正好可以用这五千块钱还了那人,别为难了爹娘他们。

    “嗯,玲花姐,我记下了,谢谢你。”

    努力的挤出一丝笑来,“那,我去车站,先走了啊。”

    一身暗格子的布毛混料的旧长大衣,黑烫子绒裤子,黑布鞋,长辫子,卷着一个花布包的小包渐渐消失在沙石柏油烂烂的街角。白色大衣紧身上衣的那一身衣服被她小心的叠好,放到韩枫住过的小屋里,她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住,她知道自己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再见,亲爱的。

    孟春艳回头望了望,冷萧萧的街上,有人却没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