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十万大山十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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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庄,薛家。
乡亲们七手八脚地把薛父抬回房去,薛父奄奄一息地躺在榻上,薛母瘫坐在丈夫身边哭得泪人一般,水舞握着父亲的手,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珠子,噼呖啪啦地往下掉。
薛父已处于弥留之际,他闭着双眼,胸口好半晌才微微起伏一下,过了一阵儿,突然回光返照地张开了眼睛,薛水舞颤声道:“爹!”
薛父瞪着一双无比怨毒的眼睛,用力地攥着水舞的手:“那小畜牲……求婚不遂!他……”
薛父哭叫道:“当家的,你别说话了,已经请了郎中,等你伤好了再说话。”
薛父惨笑一声,微微摇摇头,突然又转向薛水舞,用仇恨怨毒的语气,一字一句地交待:“你……要是敢不孝,嫁他……为妻,我做鬼都不瞑目!做鬼都不瞑目!”
薛水舞见他痛苦的浑身发抖,忙不迭点头,噙着泪道:“女儿不嫁,女儿答应爹,女儿不嫁他!”
薛父直勾勾地看着女儿,好象生怕她食言的样子,薛水舞看到父亲的惨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跪在榻前,竖起三指,向父亲发誓:“女儿对天发誓,一定不违背父亲的话,若违此誓,天打雷劈!”
薛父还是直勾勾地看着她,旁边一位大叔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水舞的肩膀,低声道:“舞儿啊,你爹已经去了……”
“爹!”
薛水舞顿时哭倒在地,左右邻居还有不明底细的,互相耳语一番,有那知道些情况的一说,听明白了的人也不禁摇头叹息起来。水舞听到了他们低声的交谈,突然抬起头,擦擦脸上的泪道:“不会的,人一定不是他杀的,他不是那样的人!”
薛母恼了。抬手狠狠给了女儿一个耳光,骂道:“你到现在还护着他?他是你的杀父仇人。”
水舞噙着泪,执拗地道:“娘,不会是他。他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薛母大怒,还要再打,被乡亲们劝住,乡亲们虽然劝着薛母,可是看向水舞的眼神儿却有些异样:“果然是女生外向啊。”
薛水舞咬着牙站起来,一字一句地道:“我去报官,我一定要找出杀我爹的真凶,为我爹报仇!”
……
出了铜仁城向北就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中间有几条岔道,分别通向三里庄等几个小村庄。福娃儿一路奔跑,沿着中间那条路一直跑到山脚下,便撒着欢儿地上了山。
毛问智看着那茂密的丛林,险峻的山峰,两眼发直地道:“大哥。谁会抢个小丫头还跑进这深山老林呐?别是这长得像熊的狗想回老家了吧?”
叶小天道:“少废话,这是熊!”
毛问智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能当狗使的熊!”
叶小天没理他,一边跟着福娃儿上山,一边道:“福娃儿和遥遥感情最好,它一定是在追遥遥,跟着它走!”
毛问智紧了紧已经有些松散的被单。跟在叶小天屁股后面上了山。
一个时辰之后……
邢二柱站在不见天日的茂密原始森林中,担心地道:“三舅,咱们这是往哪儿追啊,你说自打咱们离了靖州城吧,囚犯做过了,乞丐做过了。现在还要做野人啊?”
杨三瘦已经疯了心,不耐烦地道:“你废什么话,跟上!”
另一片丛林后,华云飞有些疑惑地盯着杨三瘦这三个人,他感觉得出。这三个一路跟着叶小天上山的家伙不怀好意,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跟着叶小天,目的何在。
华云飞想了想,从后腰上拔出刀来,选了一根韧性十足的青竹,挥下刀去。他要做一件最趁手的兵器:弓箭。哪怕只是一把不耐损耗的竹弓,到了他的手里,也是一件最犀利的杀人凶器。
叶小天和毛问智跟在福娃儿背后上了山,杨三瘦和邢二柱、岳明也跟上去了,不过华云飞并不担心,只要一进了山,他就是龙归大海,哪怕让他们先走一个时辰,他也一定能根据他们留下的蛛丝马迹找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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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坐在竹篓里,被人背在肩上,穿梭在丛林之中,步履轻盈,如履平地。留山羊胡子的那人跟在后面,他已抛掉蓑衣,露出高高瘦瘦的身材,腰间插着一口极为犀利尖锐的彝刀。
彝刀的铸造就像绍兴女儿红的酿制一样需时良久,家里有了男丁,长辈要在他三岁时就为他锻打精铁胚胎,然后埋入土中滋养六年,等他十岁时再挖出来继续锻打,成了刀胚后再度埋进土里,等他成年后挖出来继续锻打,从此成为他不离身的佩刀。
这山羊胡子的佩刀是老熊皮的刀鞘,刀吞品是磨得锃亮的半圆型老铜刻花,刀身是流水锻纹,刀柄包银缠丝,十分精美。遥遥坐在竹篓里,怯怯地看着山羊胡子:“你们是要卖掉人家吗?”
山羊胡子一呆,遥遥怯生生地道:“人家长得这么丑,没人肯买的,大叔,你把我还给小天哥哥吧,小天哥哥会给你钱的。”
山羊胡子忍不住一笑,道:“我们不是要把你卖掉,放心吧。”说着,他挪了挪佩刀的位置,把刀挪到了腰前。
遥遥缩了下身子,惊恐地道:“那你们抓我干什么?啊!你们要吃了我吗?放我走,我不要被人吃了,我想娘亲了,我想小天哥哥,呜呜呜……”遥遥的眼泪来得比贵州的雨还容易,当即泪水滂沱。
山羊胡子啼笑皆非,忙道:“你不用怕,我们不是要把你卖掉,也不是要吃了你。我们……是带你去享福的。”
遥遥眨着一双泪蒙蒙的眼睛,迷惑地道:“享福?享什么福呀?”
山羊胡子道:“当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福!小小姐,你不用担心,我们是……”
前边背着遥遥的大汉咳嗽了一声,山羊胡子马上警觉,立即改了口,和颜悦色地对遥遥笑道:“总之呢,我们是带你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等你见了那个人,你就会成为人上人,漂亮衣服啊、好吃的东西啊,你想要什么有什么。”
遥遥嘟起嘴道:“人家就想要小天哥哥,小天哥哥会给人家买漂亮衣服,还会给人家买好吃的。昨天我就吃的米豆腐,特别好吃。”说着,遥遥还舔了舔嘴唇,一副回味无穷的样子。
遥遥听说这两个大坏蛋不是要卖了她,也不是要吃了她,稍稍放了心,垮下小脸,可怜兮兮地道:“好心的大叔,你们就放了我呗,我不要去做什么人上人,你们放了我,我让小天哥哥请你们吃米豆腐。”
山羊胡子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一脸无奈。
※※※※※※※※※※※※※※※※※※※※※※※
山羊胡子和背篓人好象走惯了山道,在密林中行走如履平地,而且对这莽莽丛林好象非常熟悉,但是他们走路虽快,赶路却并不急,似乎很照顾遥遥的反应,每当遥遥委屈地说腿麻了脚酸了,他们就会停下来,把遥遥放出来让她随意活动。
在这莽莽丛林之中,他们甚至不用看着遥遥,一个小女孩儿能跑到哪儿去?他们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找些相对空旷或者野兽不会出现的地方,比如这处悬崖上头。
遥遥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双手托腮望着无边无际延伸向远方的绿浪,小脸挂满愁容。她倒没像一般小孩子一样哭闹不休,一方面是因为之前跟着叶小天逃避追杀时,早就习惯了这样颠沛流离的生活,另外也是因为山羊胡子和背竹篓的两个坏大叔对她其实挺不错。
两人不但从不打骂恐吓她,路上对她照顾的也相当尽心,就是打了猎物烧烤后,也是挑最香最嫩的部位给她,他们对遥遥除了限制自由不肯送她回去之外,其他各方面真的是无可挑剔。
“小天哥哥会来找我的吧?一定会的!”想起从靖州逃出来的一路上,叶小天总能在关键时刻从天而降,遥遥的小小心灵里便立刻充满了信心。
叶小天伏在草丛中,远远地看着坐在石头上的遥遥以及一旁散坐休息的两个人,纳罕地自言自语:“奇怪,这两个人费尽周折把遥遥绑了来,究竟想干什么?”
毛问智伏在一旁,道:“大哥,咱终于追上了,要不要上去救人啊?”
叶小天道:“已经找到遥遥就不急了,先看看,这两个人像是会功夫的,咱别救不成人,反把自己搭进去了。”
叶小天说完,摸了摸有样学样趴在一边的福娃儿的圆脑袋,夸奖道:“你这家伙,倒也不是只能吃啊,关键时刻还管点用,这次多亏你了。”
福娃儿听了他的吩咐,没有冲上去找遥遥,于是用两只前爪捧着一根竹笋,头不抬眼不睁地啃着,叶小天的夸奖当然没有到口的美食实惠。
杨三瘦穿着一身破破烂烂已经刮成了布条子的烂袍子,活像一个跳大神的,他分开双腿骑在一根树杈上,远远地看着悬崖上的遥遥,嘿嘿冷笑:“我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啊,好不容易把你找到,这一回我看你还往哪儿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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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七手八脚地把薛父抬回房去,薛父奄奄一息地躺在榻上,薛母瘫坐在丈夫身边哭得泪人一般,水舞握着父亲的手,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珠子,噼呖啪啦地往下掉。
薛父已处于弥留之际,他闭着双眼,胸口好半晌才微微起伏一下,过了一阵儿,突然回光返照地张开了眼睛,薛水舞颤声道:“爹!”
薛父瞪着一双无比怨毒的眼睛,用力地攥着水舞的手:“那小畜牲……求婚不遂!他……”
薛父哭叫道:“当家的,你别说话了,已经请了郎中,等你伤好了再说话。”
薛父惨笑一声,微微摇摇头,突然又转向薛水舞,用仇恨怨毒的语气,一字一句地交待:“你……要是敢不孝,嫁他……为妻,我做鬼都不瞑目!做鬼都不瞑目!”
薛水舞见他痛苦的浑身发抖,忙不迭点头,噙着泪道:“女儿不嫁,女儿答应爹,女儿不嫁他!”
薛父直勾勾地看着女儿,好象生怕她食言的样子,薛水舞看到父亲的惨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跪在榻前,竖起三指,向父亲发誓:“女儿对天发誓,一定不违背父亲的话,若违此誓,天打雷劈!”
薛父还是直勾勾地看着她,旁边一位大叔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水舞的肩膀,低声道:“舞儿啊,你爹已经去了……”
“爹!”
薛水舞顿时哭倒在地,左右邻居还有不明底细的,互相耳语一番,有那知道些情况的一说,听明白了的人也不禁摇头叹息起来。水舞听到了他们低声的交谈,突然抬起头,擦擦脸上的泪道:“不会的,人一定不是他杀的,他不是那样的人!”
薛母恼了。抬手狠狠给了女儿一个耳光,骂道:“你到现在还护着他?他是你的杀父仇人。”
水舞噙着泪,执拗地道:“娘,不会是他。他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薛母大怒,还要再打,被乡亲们劝住,乡亲们虽然劝着薛母,可是看向水舞的眼神儿却有些异样:“果然是女生外向啊。”
薛水舞咬着牙站起来,一字一句地道:“我去报官,我一定要找出杀我爹的真凶,为我爹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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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铜仁城向北就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中间有几条岔道,分别通向三里庄等几个小村庄。福娃儿一路奔跑,沿着中间那条路一直跑到山脚下,便撒着欢儿地上了山。
毛问智看着那茂密的丛林,险峻的山峰,两眼发直地道:“大哥。谁会抢个小丫头还跑进这深山老林呐?别是这长得像熊的狗想回老家了吧?”
叶小天道:“少废话,这是熊!”
毛问智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能当狗使的熊!”
叶小天没理他,一边跟着福娃儿上山,一边道:“福娃儿和遥遥感情最好,它一定是在追遥遥,跟着它走!”
毛问智紧了紧已经有些松散的被单。跟在叶小天屁股后面上了山。
一个时辰之后……
邢二柱站在不见天日的茂密原始森林中,担心地道:“三舅,咱们这是往哪儿追啊,你说自打咱们离了靖州城吧,囚犯做过了,乞丐做过了。现在还要做野人啊?”
杨三瘦已经疯了心,不耐烦地道:“你废什么话,跟上!”
另一片丛林后,华云飞有些疑惑地盯着杨三瘦这三个人,他感觉得出。这三个一路跟着叶小天上山的家伙不怀好意,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跟着叶小天,目的何在。
华云飞想了想,从后腰上拔出刀来,选了一根韧性十足的青竹,挥下刀去。他要做一件最趁手的兵器:弓箭。哪怕只是一把不耐损耗的竹弓,到了他的手里,也是一件最犀利的杀人凶器。
叶小天和毛问智跟在福娃儿背后上了山,杨三瘦和邢二柱、岳明也跟上去了,不过华云飞并不担心,只要一进了山,他就是龙归大海,哪怕让他们先走一个时辰,他也一定能根据他们留下的蛛丝马迹找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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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坐在竹篓里,被人背在肩上,穿梭在丛林之中,步履轻盈,如履平地。留山羊胡子的那人跟在后面,他已抛掉蓑衣,露出高高瘦瘦的身材,腰间插着一口极为犀利尖锐的彝刀。
彝刀的铸造就像绍兴女儿红的酿制一样需时良久,家里有了男丁,长辈要在他三岁时就为他锻打精铁胚胎,然后埋入土中滋养六年,等他十岁时再挖出来继续锻打,成了刀胚后再度埋进土里,等他成年后挖出来继续锻打,从此成为他不离身的佩刀。
这山羊胡子的佩刀是老熊皮的刀鞘,刀吞品是磨得锃亮的半圆型老铜刻花,刀身是流水锻纹,刀柄包银缠丝,十分精美。遥遥坐在竹篓里,怯怯地看着山羊胡子:“你们是要卖掉人家吗?”
山羊胡子一呆,遥遥怯生生地道:“人家长得这么丑,没人肯买的,大叔,你把我还给小天哥哥吧,小天哥哥会给你钱的。”
山羊胡子忍不住一笑,道:“我们不是要把你卖掉,放心吧。”说着,他挪了挪佩刀的位置,把刀挪到了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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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莽莽丛林之中,他们甚至不用看着遥遥,一个小女孩儿能跑到哪儿去?他们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找些相对空旷或者野兽不会出现的地方,比如这处悬崖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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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哥哥会来找我的吧?一定会的!”想起从靖州逃出来的一路上,叶小天总能在关键时刻从天而降,遥遥的小小心灵里便立刻充满了信心。
叶小天伏在草丛中,远远地看着坐在石头上的遥遥以及一旁散坐休息的两个人,纳罕地自言自语:“奇怪,这两个人费尽周折把遥遥绑了来,究竟想干什么?”
毛问智伏在一旁,道:“大哥,咱终于追上了,要不要上去救人啊?”
叶小天道:“已经找到遥遥就不急了,先看看,这两个人像是会功夫的,咱别救不成人,反把自己搭进去了。”
叶小天说完,摸了摸有样学样趴在一边的福娃儿的圆脑袋,夸奖道:“你这家伙,倒也不是只能吃啊,关键时刻还管点用,这次多亏你了。”
福娃儿听了他的吩咐,没有冲上去找遥遥,于是用两只前爪捧着一根竹笋,头不抬眼不睁地啃着,叶小天的夸奖当然没有到口的美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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