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高僧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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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空刚刚升起一抹鱼肚白,林修就早早的洗漱完毕,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准备奔赴下一个地点。
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出客栈,街道上人头攒动,人山人海,根本就完全迈不动步子。
伸手拉住一个身旁的年轻人,仔细询问了一番,林修这才知道城主府今天来了一位得道高人,据说是来自东玄域鼎鼎大名的佛教圣地--明空寺的高人。
这些人之所以会聚集在这里,就是听说那位得道高僧,会在今天为万民祈福,所以百姓们自发的聚集而来,想要一睹明空寺高僧的风采。
林修的面色有些复杂,显然是想起了自己当初曾经在荆州城外所遇到的胖子金鑫,当初他也是被一名僧人给直接带走,也不知道现在过得究竟是好是坏。
作为第一次出门游历所遇到的朋友,林修心底非常珍惜这段感情。
在成为归元宗的内门弟子之后,他甚至还曾经委托吴可军帮忙查查,可是在归元玉里,却是没有胖子金鑫的任何消息,整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
现在听闻有来自东玄域的得道高僧灵修,一时半会儿,倒也不急着走,他都要看看这从东玄域来的高人,究竟又有多少斤两。
眼下的沧河城,虽然已经是属于东玄域,可惜地理位置实在是过于偏僻,根本无法与最为繁盛的域界中心相提并论。
街道上所有人都掂起了脚尖,使劲的仰着脖子,期待着那名高僧能够从自己面前路过。
林修重新回到客栈自己的房间,然后将窗户打开,也是有些好奇的望向街道中央。
早在夜半时分,城主府的士兵们就开始出来主持秩序,早早的站立在大街上进行站岗,为了一预防意外发生,这些士兵们大多都拥有一定的元力修为。
倒不是怕会有人出来对那名高僧行刺,明空寺在东玄域的名声向来极好,各门各派与其都是有着极好的合作关系。
城主大人之所以这样做,也是避免会在高僧的眼中,落下一个治下不堪的印象而已。
太阳逐渐升起,天空中出现了一抹鲜红的朝霞,火红的云彩被映衬的金黄金黄的,看上去分外的美丽。
正午时分左右,那名高僧终于姗姗来迟,林修的面色突然变得极为古怪起来。
这个所谓的得道高僧,不是金鑫,又有何人?
和以往身着绣满金币的袍子不同,此时的金鑫已经完全没有了那副世俗气息,额骨高高耸起,一副宝相庄严的样子。
百姓们虔诚的望向街道上独自行来的身影,然后发自肺腑的双手合十。
金鑫面带微笑,手中不断的打出复杂的掌印,然后没入街道两旁的人群当中。
林修现在的修为极为强大,他自然可以看得出,经信所施展的是一种极为高明的神通,可以将凡人体内的一些污秽杂质排出,使之拥有部分延年益寿的效果。
心中极为诧异,林修没有想到,当初的那个胖子,居然有了现在的这番成就。
两人在一起相识的时间虽然短暂,可是这个胖子当初却是坑蒙拐骗,无所不做,又哪里能够想到,日后能够变成现在的这副样子。
嘴角不由的上扬,起一抹弧度,林修还是为自己的这个朋友感到由衷的高兴,能够拜入明空寺,说明胖子本身的资质就不同反响,要不然也不能够光明正大的来到苍河城,受到如此隆重的欢迎。
金鑫一边为万民祈福,一边嘴中念念有词,不过他的声音极为微弱,除了林修之外,场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听得清楚。
林修的面色突然变得极为古怪,心中更是感叹一句,自己果真是看错了这个胖子。
金星所说的并非是一些佛经,而是不停的在念叨着,以后要大鱼大肉,坐拥金山银山之类的。
若是被面前虔诚的信众听到金鑫的话语,恐怕眼珠子都会惊到地上,有哪个出家人会对荤腥如此念念不忘?
虽然这位得道高僧的步履缓慢,可是街道终归还是有尽头,没有用多长时间,他的身影就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这名高僧气度非凡,经过他的一番祈福,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是变得清灵了不少。”
“是啊是啊,那么多年,我的哮喘病一直得不到根治,没想到大声只是念了几段经文,我就也不咳了,也不喘了,整个人都好像是年轻了几十岁。”
街道之上议论纷纷,所有人望向那个消失在远处的背影,都是发自心底的感激。
随着金鑫的离去,众人也是逐渐的散了开去,林修脸上突然露出一抹笑意,他准备去和这个阔别已久的朋友,好好的叙叙旧。
收敛起自己浑身的元力波动,脚步轻微,林修并不想让精英如此快,就发现自己的行踪,他倒是要好好的捉弄一番这个肥头大耳的死胖子。
话说金鑫在完成了这番祈福之后,并没有回到城主府中,而是鬼鬼祟祟的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小酒馆,也不知从哪变出了一身花花绿绿的衣裳,然后套在了身上,更是取出了一顶假发,戴在头上,看上去浑然是一个富家翁的模样。
林修定睛细看,不由得哑然失笑,这果然还是他记忆中的那个胖子,身上的那套衣服上,依旧是绣满了金钱,实在是俗不可耐。
金鑫落座之后,肥胖的身躯把椅子都给压得吱吱作响,令人怀疑,根本就无法承载得住他的重量。
店小二的脑门上不由得露出几滴冷汗,眼前的这位爷看上去可不是一个好伺候的主啊,这几百斤的身子,万一将店里的物件儿给磕磕碰碰了,他又要找谁去哭去?
“小二,把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记住是所有的好酒好菜。”
好像生怕是店小二记不住一样,金鑫特意的把“所有”两个字咬得极为清楚。
接下来他就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哼着小曲,等待着自己念想了很久的大鱼大肉。
终于离开了寺庙,从此他可就是天高任鸟跃,海阔凭鱼飞,什么样的珍肴美味都一定要先尝个遍。
就在他微眯着双眼,等待着饭菜上来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的肩头一重,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居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死胖子,别来无恙啊。”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空刚刚升起一抹鱼肚白,林修就早早的洗漱完毕,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准备奔赴下一个地点。
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出客栈,街道上人头攒动,人山人海,根本就完全迈不动步子。
伸手拉住一个身旁的年轻人,仔细询问了一番,林修这才知道城主府今天来了一位得道高人,据说是来自东玄域鼎鼎大名的佛教圣地--明空寺的高人。
这些人之所以会聚集在这里,就是听说那位得道高僧,会在今天为万民祈福,所以百姓们自发的聚集而来,想要一睹明空寺高僧的风采。
林修的面色有些复杂,显然是想起了自己当初曾经在荆州城外所遇到的胖子金鑫,当初他也是被一名僧人给直接带走,也不知道现在过得究竟是好是坏。
作为第一次出门游历所遇到的朋友,林修心底非常珍惜这段感情。
在成为归元宗的内门弟子之后,他甚至还曾经委托吴可军帮忙查查,可是在归元玉里,却是没有胖子金鑫的任何消息,整个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
现在听闻有来自东玄域的得道高僧灵修,一时半会儿,倒也不急着走,他都要看看这从东玄域来的高人,究竟又有多少斤两。
眼下的沧河城,虽然已经是属于东玄域,可惜地理位置实在是过于偏僻,根本无法与最为繁盛的域界中心相提并论。
街道上所有人都掂起了脚尖,使劲的仰着脖子,期待着那名高僧能够从自己面前路过。
林修重新回到客栈自己的房间,然后将窗户打开,也是有些好奇的望向街道中央。
早在夜半时分,城主府的士兵们就开始出来主持秩序,早早的站立在大街上进行站岗,为了一预防意外发生,这些士兵们大多都拥有一定的元力修为。
倒不是怕会有人出来对那名高僧行刺,明空寺在东玄域的名声向来极好,各门各派与其都是有着极好的合作关系。
城主大人之所以这样做,也是避免会在高僧的眼中,落下一个治下不堪的印象而已。
太阳逐渐升起,天空中出现了一抹鲜红的朝霞,火红的云彩被映衬的金黄金黄的,看上去分外的美丽。
正午时分左右,那名高僧终于姗姗来迟,林修的面色突然变得极为古怪起来。
这个所谓的得道高僧,不是金鑫,又有何人?
和以往身着绣满金币的袍子不同,此时的金鑫已经完全没有了那副世俗气息,额骨高高耸起,一副宝相庄严的样子。
百姓们虔诚的望向街道上独自行来的身影,然后发自肺腑的双手合十。
金鑫面带微笑,手中不断的打出复杂的掌印,然后没入街道两旁的人群当中。
林修现在的修为极为强大,他自然可以看得出,经信所施展的是一种极为高明的神通,可以将凡人体内的一些污秽杂质排出,使之拥有部分延年益寿的效果。
心中极为诧异,林修没有想到,当初的那个胖子,居然有了现在的这番成就。
两人在一起相识的时间虽然短暂,可是这个胖子当初却是坑蒙拐骗,无所不做,又哪里能够想到,日后能够变成现在的这副样子。
嘴角不由的上扬,起一抹弧度,林修还是为自己的这个朋友感到由衷的高兴,能够拜入明空寺,说明胖子本身的资质就不同反响,要不然也不能够光明正大的来到苍河城,受到如此隆重的欢迎。
金鑫一边为万民祈福,一边嘴中念念有词,不过他的声音极为微弱,除了林修之外,场中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听得清楚。
林修的面色突然变得极为古怪,心中更是感叹一句,自己果真是看错了这个胖子。
金星所说的并非是一些佛经,而是不停的在念叨着,以后要大鱼大肉,坐拥金山银山之类的。
若是被面前虔诚的信众听到金鑫的话语,恐怕眼珠子都会惊到地上,有哪个出家人会对荤腥如此念念不忘?
虽然这位得道高僧的步履缓慢,可是街道终归还是有尽头,没有用多长时间,他的身影就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这名高僧气度非凡,经过他的一番祈福,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是变得清灵了不少。”
“是啊是啊,那么多年,我的哮喘病一直得不到根治,没想到大声只是念了几段经文,我就也不咳了,也不喘了,整个人都好像是年轻了几十岁。”
街道之上议论纷纷,所有人望向那个消失在远处的背影,都是发自心底的感激。
随着金鑫的离去,众人也是逐渐的散了开去,林修脸上突然露出一抹笑意,他准备去和这个阔别已久的朋友,好好的叙叙旧。
收敛起自己浑身的元力波动,脚步轻微,林修并不想让精英如此快,就发现自己的行踪,他倒是要好好的捉弄一番这个肥头大耳的死胖子。
话说金鑫在完成了这番祈福之后,并没有回到城主府中,而是鬼鬼祟祟的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小酒馆,也不知从哪变出了一身花花绿绿的衣裳,然后套在了身上,更是取出了一顶假发,戴在头上,看上去浑然是一个富家翁的模样。
林修定睛细看,不由得哑然失笑,这果然还是他记忆中的那个胖子,身上的那套衣服上,依旧是绣满了金钱,实在是俗不可耐。
金鑫落座之后,肥胖的身躯把椅子都给压得吱吱作响,令人怀疑,根本就无法承载得住他的重量。
店小二的脑门上不由得露出几滴冷汗,眼前的这位爷看上去可不是一个好伺候的主啊,这几百斤的身子,万一将店里的物件儿给磕磕碰碰了,他又要找谁去哭去?
“小二,把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给我端上来,记住是所有的好酒好菜。”
好像生怕是店小二记不住一样,金鑫特意的把“所有”两个字咬得极为清楚。
接下来他就老神在在的坐在那里,哼着小曲,等待着自己念想了很久的大鱼大肉。
终于离开了寺庙,从此他可就是天高任鸟跃,海阔凭鱼飞,什么样的珍肴美味都一定要先尝个遍。
就在他微眯着双眼,等待着饭菜上来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的肩头一重,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居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死胖子,别来无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