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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27她想要过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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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恒并不是什么名门大少爷,他只是一名外企的员工,原本在驻扎在美国,这次因为国内分公司的事情而回来,一回来就待到了现在。

    原本他早该回去美国的,却因为许至爱而延长了留下来的时峻间

    许至爱从答应跟他在一起开始,两个人就开始谈恋爱,但他们也没多轰烈,也没多激情,细水流长。

    许至爱当初答应他的追求,其实也是一时的冲动,冲动过后其实是后悔的,她并没有准备好要接受一段新的恋情,即使这个人对自己很好,她还是没办法一下子就重新将感情投入。

    又或者,她的感情,早就已经被磨灭了鲫。

    除了牵手,她没法跟他有过多的亲密接触,再加上肚子里有宝宝了,她就更没有那种心情了。

    从一开始,她就对陆恒觉得很抱歉,甚至想过跟他说分手,不想拖累别人,但是陆恒非常体谅她,从来都不勉强她。

    那种好,她都无法形容,仿佛他愿意为了博取她一笑而倾尽一切,许至爱多想自己真的有朝一日能够爱上这个男人。

    对于他们两个人的事情,连初一没过多的评论什么,但是对于陆恒这个人,她就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明明那人对许至爱非常好,她都看在眼里,但她就是对他没好感,第六感,没什么原因。

    她也从没在许至爱的面前说他的坏话,只是每当有他在,她都会比较沉默。

    所以,当她听到许至爱说要跟他一块去美国,她心里就不由自主的想要反对。

    “你确定好了吗?”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许至爱,连初一眉头紧锁。

    她们俩一直都住在一起,即使许至爱跟陆恒在一起了,她们俩还是住在一起。

    这时候的许至爱,肚子已经大起来了,但手脚还是很纤细,只不过行动有些不便而已。

    她看着皱着眉头的连初一,牵动嘴角笑了笑,“初一,我已经决定了。”

    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她也很挣扎,但是想到肚子里的宝宝,她就想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宝宝一个机会,或许新生活会过得幸福呢?

    陆恒已经为她延长了待在国内的时间,她知道,他的事业其实都在美国,她不想限制他的发展。

    连初一还是不希望她去,忍了忍,还是开口,“那你就不怕会在美国碰上夜千城吗?你别忘了,他现在人也在美国呢?”

    许至爱一听,明显一怔,的确没想到连初一会突然提到这么一个人。

    过了这么几个月,她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的,才几个月,却觉得恍如隔世。

    她垂下眼梢,故作没事,“美国那么大,怎么可能说遇上就会遇上,我跟他从来都没有这种缘分,你就别操心了!”

    怎么能不操心呢?

    连初一想要说服她,但是看她一脸什么都不想说的表情,连初一就有些闷。

    良久,她才叹了一口气,“好吧,既然你已经认定陆恒这个人了,我当朋友的,也没什么好说,我只能祝你幸福了。”

    许至爱闻言,手里动作一顿,抬眸看她,“初一,你怎么会不喜欢陆恒呢?”

    连初一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从她的表现,许至爱早已经发现她不喜欢陆恒这件事情,她没说,她也没多问,现在,不得不疑惑。

    陆恒一直以来做得很好,对她也很好,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连初一唯独就是不喜欢他。

    连初一撇撇嘴,嘀咕着,“反正就是不喜欢!”

    嘀咕完,才认真问她,“小爱,你对他真的了解吗?我总是担心你会吃亏!”

    许至爱微笑,放下手头上的东西,站起来,张开手臂跟她拥抱了一下,“别担心我,我会好好的。”

    连初一见状,也不再说什么,“那你什么时候跟他走?”

    这么个好朋友离开了,以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

    连初一有些惆怅。

    她从国外回来,现在,她却要搬到国外去,想想真是伤感。

    许至爱看她这表情,她心里也有些难过,有些舍不得,“后天吧!以后我

    们还会见面的,别忘了,你可是我儿子的干妈呢!”

    许至爱摸摸肚子,没错,她肚子里的是个小子,以后长大了要保护妈妈的小子!

    连初一的目光也落在她肚子上,一同摸了摸,咧嘴笑,“对,没错,我可是干妈呢!要是你真的要在美国常住,那么我也想办法回美国工作吧!少了你,我在这边也没什么意思。”

    许至爱点点头,她当然希望最好的朋友跟自己在一个城市。

    连初一也帮她收拾东西,让她这个孕妇坐一旁休息,免得太过劳累。

    许至爱的肚子已经八个多月了,时间过得真快,再过一个多月,孩子都要出生了。

    她们刚收拾完东西,门铃就响了。

    连初一跟许至爱对视了一眼,许至爱无奈扶额,“别又是她吧?”

    连初一耸耸肩,走出去开门,果然被许至爱猜到了,门外的人就是邹晓晓。

    自从被邹晓晓知道她怀孕的事情以后,她就总是三天两头就来串门,非要赖在许至爱的身边不走,还充当好妹妹的角色,即使许至爱根本就不需要!

    她并没有想过要让她知道,被她知道也只是偶然,许至爱也警告过她不准告诉她的父母,邹晓晓答应了,只是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许至爱不把这件事情告诉夜千城。

    曾经她也跟她说过,要是她告诉夜千城,夜千城绝对不会跟她离婚,阮夜蓝也别想将他抢走。

    对此,许至爱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

    她从来都不稀罕这种勉强抢回来的东西,孩子也不是筹码,是她的宝贝,没有爱的婚姻,她也不稀罕。

    就这样,邹晓晓就瞒着父母这件事情,常常回来找许至爱,对她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孩子疼爱有加,毕竟她可是小姨啊!

    就算许至爱不承认她的身份,她自己承认就行,莫名对许至爱从前的厌恶,到了现在就竟然都变成了喜欢,甚至因为她对夜千城有了意见,再也见不到当初对夜千城的爱恋。

    许至爱对这个赶不走的女人已经深深的绝望,都不再管她,只要她别将她的事情说出去就行了。

    而邹晓晓跟连初一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她们都不喜欢陆恒。

    相对于连初一来说,邹晓晓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在许至爱面前说了他很多坏话,只不过许至爱都不当一回事罢了。

    许至爱要跟陆恒去美国这件事情,邹晓晓也是知道的,所以她一进来,就直接去找许至爱,当着她的面,反对她跟陆恒离开。

    “我看他就不像个好人!你没看他那张脸,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整个人都假假的,你别跟他去了,我怕你会被他骗了!”

    许至爱抬起眼皮无语的瞥了她一眼,“你觉得他假,难道你就不觉得自己假?之前不是很讨厌我的吗?你现在装得那么喜欢我,我也觉得你很假!”

    被反驳了,邹晓晓有些不满,“他怎么能跟我相比?我跟你可是有血缘关系啊!当初我年纪还小,不懂事才会不喜欢你,而且那个时候我还喜欢这千城哥,就当然不喜欢你了!但是现在我不喜欢千城哥了啊,我喜欢你,你可是我姐姐,我怎么会讨厌你呢!”

    听着她的话,许至爱只想翻白眼,“行了,你什么都不用说,我的事情也不用你管,乖乖回去当你的乖女儿吧!”

    这件事情上,虽然连初一是跟邹晓晓站在统一战线,但是她不会那么蠢的直接跟许至爱说这些话,她将邹晓晓拉了回来,往她挤眉弄眼的,让她先闭嘴!

    邹晓晓撇撇嘴,现在再不满,她还是乖乖不再说话,闷闷的坐在许至爱身边看着她。

    许至爱现在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怀孕的关系,从前明明很不看管邹晓晓的,但是现在竟然还能让她待在自己的身边,她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从前只要一见到她就会想到她的父亲,然后就会想起自己的被抛弃的身份,她总会很生气,但是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感觉了,对邹唯善,仿佛也没了从前的怨恨。

    她现在不想再被从前的事情困住,她想要过新生活,只要有宝宝在行了。

    连初一说她因为怀孕,荷尔蒙都变得不一样,变得很温柔,柔得都要出水了。

    邹晓晓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忍住,跟她说,“那你跟他是要去

    那个州?你会去看爸爸吗?爸爸最近身体变得更差了,医生都让我们随时做好准备!我知道你还不想原谅爸爸,你还恨爸爸,但是他其实一直都很想你的!要是你真的不愿意见到他,那么你能不能给他录几句话?在这最后一点时光里,我希望他不留遗憾。”

    对于这个要求,许至爱什么话都没说。

    虽然她是觉得自己对邹唯善已经没有那么怨恨,但是要她去见他,还是没办法,即使听到说他病重,她心里会难受,但还是不愿意去看他。

    邹晓晓也不逼她,毕竟她从来都没有信心她会答应自己,只是将自己想要说的都告诉她而已。

    邹晓晓在这里待了一会儿就离开,她说要赶回去美国照顾父亲,因为担心她所以才会飞回来看看而已。

    那一刻,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许至爱心里五味杂陈,有一种特别的难以言喻的感觉在心中传来。

    如果这是她的招数,那么真的很成功,她真的心软动摇了。

    因为,邹晓晓给了她一种家的味道。

    这是她一直都在追寻的,一直想要找回曾经那种家的温暖,但是陆恒身上她找不到,在其他人身上依然找不到,曾经找到的那个人早已经离开她,所以她现在都是自己一个人。

    对家的味道,她很眷恋。

    连初一身为旁观者,见到她神情迷茫,忍不住开口,“其实,你回去看一眼,你妈也不会说什么的,我相信伯母泉下有知,她会谅解你的,或许她自己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痛恨他。”

    许至爱什么话都没说,陷入了沉思。

    晚上,陆恒来接她去吃饭,连初一就不愿意充当两个人的电灯泡了,在门口目送她们离开。

    只不过,他们刚走,夜阡陌就来了。

    连初一看着上门来的夜阡陌,没好气的说,“你来迟了,至爱已经跟陆恒走了。”

    夜阡陌一听,眉头一皱,神情苦闷,问她,“至爱要跟他去美国?”

    连初一不意外他会知道这件事情,这几个月,夜阡陌其实也一直都在努力,想要重新夺回许至爱的心,但是许至爱对他早已经没了曾经那种喜欢了,更加不可能跟他们夜家的人再扯上关系,给他的,从来都是拒绝。

    只不过,夜阡陌没有放弃罢了。

    连初一好心让他进去,给他端来一杯茶,跟他说,“对啊,你不是都听说了吗?他们后天就走了。”

    夜阡陌一听,脸色又沉了几分,“你觉得至爱应该要跟他走?”

    连初一耸耸肩,“这是他们的事情,我干涉不了。”

    “但你是至爱最好的朋友,你说的话她一定会听!”

    连初一却觉得好笑,“那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劝她不要去?陆恒对她很好,她也需要新生活,给宝宝一个家,她自己选择了陆恒,她觉得陆恒会给她幸福,我还要说什么?要说你自己去说,别怂的躲在一边!”

    夜阡陌脸色阴沉不定,没有再说话。

    连初一坐在他面前,看着他,“你也了解至爱的,这就是她的选择,我们当朋友的,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祝福她!”

    夜阡陌伸手摸了摸脸,深呼吸一口气,然后又叹了一口气,“我担心她。”

    一句话,说明白了所有情感。

    连初一看着他,真没想到他还是一个痴情种,但当初早干嘛去了?要是他当初像现在一样爱着许至爱,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儿。

    只不过,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夜阡陌站起来,跟她道别,“以后,至爱要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你就告诉我吧!我,要是没什么事,我以后都不出现在她面前了。”

    连初一看着他,点了点头。

    夜阡陌抿了抿嘴唇,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

    做出这个决定,已经用尽了他的力气,一直以来都是他伤害到了许至爱,他所做的这些事情,他都在后悔。

    既然,她现在已经不需要他了,那么他也没必要出现在她面前了,毕竟,她的身边,已经有了新的守护神。

    陆恒带着许至爱出去吃烛光晚餐,对许至爱无微不至的照顾,又是给她推开椅子,又

    是小心翼翼的扶着她。

    他对她,一直都这么小心又认真。

    今天吃的是牛排,他还细心的切成了一块块才放在许至爱的面前让她吃,许至爱只需要享受他的照顾,他的服务就够了,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

    两个人很安静的吃了一会儿,陆恒才开口,“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许至爱抬眸看他,微笑着点点头,“差不多了,其实我也没什么东西需要带,很快就弄好。”

    陆恒接着说,“那边的房子也已经装修好了,婴儿房我还没布置,等你过去了,你亲自设计,好不好?”

    听到婴儿房三个字,许至爱心里感触很深,又听到他的话,她心里暖暖的,笑意更深,“好。”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在脑海中描绘着梦想中的婴儿房是什么样子的,她想要的是温馨,让孩子在疼爱中长大。

    当初,她也有幻想过,甚至都已经想好了要用那一间房间打造成婴儿房,只可惜,那终究只是个幻想。

    离开前,许至爱单独去了墓园一趟,给母亲送来鲜花,跟她聊聊天。

    表面上虽然她很果然,但是内心其实还在迷茫,看着墓碑上母亲的照片,她轻声问,“妈,你说我这决定是对的吗?”

    清风吹过,没有人回答她。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然后微微一笑,“不管怎样,只要跟宝宝在一起,我就是幸福的!妈,下一次,我再来看你的时候,就会带着孩子一起来了,你期待吗?我很期待呢!”

    她抚摸着肚子,肚子里的小宝贝仿佛也听到了她的话,在里面拳打脚踢的,让她哭笑不得。

    这小子还真是精力旺盛,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孩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

    到了出国那一天,连初一送的机,依依不舍,但终究还是要分别。

    不过许至爱也不担心以后都见不到,连初一虽然在国内工作,但是她的父母可是都在国外呢,她想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的。

    到了美国,她就正式跟陆恒住在一起了,但两个人是分房睡的。

    这是许至爱要求的,她的借口是大着肚子不方便,喜欢自己一个人睡,陆恒也不勉强她,她喜欢怎样就怎样。

    刚回去,陆恒很忙,陪伴她的时间不多,她也没抱怨,自己一个人也不敢随意出门口。

    不知道怎么的,邹晓晓就找上门来了。

    明明她们一个在纽约,一个在洛杉矶,她竟然不辞劳苦坐了几个钟的飞机飞来找她,顾名思义就是来陪她玩的。

    原本想拒绝的话,在对上邹晓晓明亮的眼睛的时候,许至爱还是将话咽回去,或许,不该太过绝情。

    邹晓晓很热情,马上挽住她的手臂要带她出去走走,好教育她怀孕了就得多走动,以后生孩子才没那么痛苦。

    许至爱哼了一声,说得好像她自己生过孩子一样!

    纽约,是个很繁华的城市。

    邹晓晓带着她随便转了一圈,就带她去吃饭,只是真没想到城市这么大,还是会碰上熟人。

    邹晓晓刚带她进这家餐厅,她一眼就见到了坐在最里面那对男女,顾不得自己笨重的身体,马上转身出去,不想被看到。

    即使过了几个月,那个男人的容貌依然在她脑海里深深的刻印着。

    她没想到,才一出门,竟然就碰上了他,还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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