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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刘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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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国演义》里,汉灵帝中平元年,涿县游侠豪杰的头领刘备,因平定当地黄巾之乱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由于年轻气盛,将督邮鞭打一顿,与结义兄弟关羽、张飞弃官而逃,由此开始了长达二十年左右的流浪期。

    他就像一头没有巢穴的孤狼,在九州大地上游走,时而投效某位军阀,时而效力于某地豪强,如同浮萍飘荡在这乱世之中,始终无法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基业,建立起以自己为主的军政班底。

    不过,叶知秋从乡人打探到的实情,却是刘备以重金交好郡县的官员,不仅免除被督邮按朝廷命令遣散的下场,反而坐稳了安喜县县尉一职。稍后,又被转封到庆安县,开始担任县令一职。

    “临时县尉能够转职成一县之长,这位中山靖王之后的脑子未免也太好使了。左右不过是游侠豪杰的头领,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头目,竟然拥有如此不俗的官场权谋手段,有点不符合传闻。我应当上门毛遂自荐?还是暂时观望一下?”

    叶知秋觉得自己的“前知”没有多少参考价值,世事的变迁实在太快,根本不是一本演艺小说能够详细记述,至少在《三国演义》里,没有妖怪,也没有青丘狐族,更没有黄巾力士。

    “难道是道法显圣这个最大的变数,导致整个时代背景都发生了改变。连于毒这种沙场悍将,法武双修的大高手,都遭遇兵败的结局,我这点微末的本事,还是尽量藏拙为好。”

    叶知秋在涿郡庆安县安顿下来,以游学士子的身份,在某位豪商的商会里,谋取到书办的职务。他精通基础数学和此世的文字,很快就在庸庸碌碌之辈中冒尖出来,得到商会幕后主家的赏识,在短短时日里,被提拔为主事。

    没过多久,叶知秋就确认主家的身份,竟然是中山郡的贩马商人,早些时候资助过刘备的张世平、苏双。

    “良马二百匹,金银共记三千两,镔铁一千八百斤。我依稀记得,数目有点出入,两个往来北地贩马的豪商,似乎相当看好这位中山靖王之后,进行加倍投资。”

    叶知秋按下心思不说,打定主意借助张世平、苏双的渠道,慢慢接近面目早已变得模模糊糊的刘备刘玄德。

    某日,大掌柜得主家的指派,准备组织一支商队前往北地,与游牧部落接洽,商量购买一批骏马。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眼红叶知秋短短时日上位,大掌柜就把他放进北上的商队里,负责收购、清点皮毛入账,以及销售茶叶、粗盐等行情看涨的货物等事宜。

    叶知秋立即明白机会来了,这一趟北上,如果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事就是自己挺身而出的时候。到时候,展露出自己的炼气士身份,以左道之术解决难题,肯定会入得主家的眼,以此为晋身台阶,继而被求贤若渴的刘备招揽。

    如今,庆安县县令趁着兵荒马乱,土地抛荒的机会,对县内无主的荒地,进行鲸吞蚕食的兼并,上等良田都有近万亩,等而下之的熟田也有差不多的数目,不仅一跃成为本县最大的地主,还大肆招募流民为佃户,豢养家兵和得力的爪牙。

    往来游人客商都知道,庆安县县令广开言路,建立自己的班子,接纳士人儒生为幕僚,积极出谋划策,为当地百姓谋利。如此贤名,士林交口称赞,分明是北地少见的治政能臣。

    叶知秋对此冷眼旁观,看着中山靖王之后的势力与日俱增,将庆安县经营地铁桶一般,外人水泼不进,针插不入。刘备主持兴修水利,恢复驿道,对当地豪绅拉一批打一批,稳稳地站住脚跟,根本不像是官场新手,简直就是家学源远的官宦世家子弟。

    商队临行前,大掌柜想起新提拔的主事叶知秋孝敬的当月工钱,特意提醒一句:“东面有一伙盗贼,胁裹着许多流民,打着黄巾军的旗号,据说不日将会去投靠黑山军,路上你可得小心了。”

    叶知秋对此心领神会,很清楚自己给的银钱有用,才会听到大掌柜这个级别才知道的情报,于是笑着轻轻点头,说了许多奉承的话。

    在穿越前,尽管叶知秋是个宅男,却从各种渠道获得知识,其中也包括办公室政治,对于人际交流和各种拍马套路非常精通,现如今用在商会大掌柜身上,没两下将他弄地晕乎乎,一脸迷醉的神色。

    同样的套路别人也会,不过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叶知秋什么话都敢讲,不像有些人藏着掖着,生怕说话过于露骨,让人轻看了去。

    没过多久,北上买马的商队出了庆安县城,尽管在“玄德公”治下境内平安无事,按照商会的惯例,依旧派出骑马的护卫,在前面探路侦查。

    中山商人张世平、苏双与北地几个游牧部落交好,用稀缺的粗盐、茶叶换取上好的皮毛以及良马。他们经营多年,早就上下打点,铺好一条康庄大道。

    若不是各地黄巾之乱反复起义,导致时局兵荒马乱,他们的生意会做地更大。现如今,两人投资刘备,不仅获得数倍、十数倍的回报,已经彻底上了中山靖王之后刘玄德的战车,缓慢地启动,向前方挺进。

    叶知秋知道他们积极贩马,无非是为了庆安县县令的私兵,尽快从步军转职为骑兵,再配合上每日**食、努力操练的流民军,一支总数五千的步骑混编大军就会不日成形。

    “流民盗贼怎么还不出现?我等得花儿都谢了!”

    这些天,叶知秋每夜都会抟土做坛,祭拜星斗借得北斗之力,封存在随身携带的短剑上。渐渐地,北斗七星的死力浸透剑身,竟然将其点化成一柄凶器,兼具凶兵和法器的特性。

    “系统鉴定后,认证为+1的法剑,普通人有肉身重重防护还好,若是阴魂怨灵之流,被这柄北斗七星剑刺中,就会死不不能再死,连鬼都做不成。我真的很期待,东面的流寇里面,有几个旁门左道之士,到时才好显示我的手段。”

    商队离开庆安县,一路向北而走,期间前面探路的护卫,发现路旁有人窥探,没敢不当一回事,而是立即继续侦查,让一人折返商队示警。

    叶知秋知道此事后,心里暗暗欢喜:“真是瞌睡时候来枕头。蛰伏几天后,该轮到我发威了。”

    他双腿轻轻一夹,膘肥体壮的大青驴,啊哼……啊哼地连叫几声,飞快地迈开蹄子,迳自走到商队的前面。

    这头车马行买来的普通草驴,在叶知秋的影响下,萌发出些微的灵机,至少比起同类来说,它就显得更加通人性。

    商队所有人都小心戒备着,慢慢地通过一座山口,突然左右有人发生喊声,一伙占山为王的盗贼流寇,先后露出面有菜色的身影来。

    叶知秋抬头扫过一眼,当他看到为首的人,胯下没有片刻安份的坐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是什么?咀嚼着铁剑,食铁兽?传说中的灵兽貔貅?看它的模样,我还以为是野生大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