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天条与治外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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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神努力开挂,尝试进入周山之巅,面见盘皇残存意志,获取最大的财宝之时,太一的演讲,也已经结束了。这,大约算是第一次,在公共场合,面向天地人三脉,提出自己的统治理念。
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此之前,就已经被太一炒作过了。许多神灵,都心中有数。此前,哪怕没有深入的了解过,也都听说过。
而此时,在听到太一再次描述之时,也确实很激动人心。一个三脉合流,团结如一,啥事儿都管的天庭,确实是神族的盛世。这一点,哪怕是激进派们,也无法反驳。
说到底,在洪荒之中,只需证道大罗,便可不死不灭。哪怕暂时被打死了,有朝一日,也迟早会归来的。
所以,许多暴力手段,就不能用了。更多的时候,还是需要摆事实,讲道理,同时干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大事、好事,让众神敬佩、臣服,这才是正经的路子。
想象一下,要是李二发动宣武门事变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你哥哥李建成,即使现在死了,过个几年,也会回来的。建成余孽,即使此时被你处死,过几年,还是会复活的。
如果当时的李二,面对的是这种情况,估计,就不会有玄武门事变了。当然,估计也不会被李建成打压的那么惨了。
(玄武门之时,李二只有一百多位属下,一位南征北战的秦王,被削弱到这种程度,足见李建成,手腕之高明。)
所以,此时太一所要面对的情况就是,哪怕他实力再强,只要不能彻底解决,神灵死而复活的问题。那么,此时动用暴力,就没有多大意义。
除非,哪一天太一也证道混元了。在武力上,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不然,即便通过阴谋诡计,统一了洪荒,也得整日里担心,各种各样的恐怖分子!
一想到地神一脉、人皇一脉的大罗们,整日里啥事儿不干,化身恐怖分子,全世界的搞破坏,太一便放弃了诉诸武力这条路了。(其实,主要是太一武力还不够。不然,早就动用武力了。)
而此时,从众神的表情来看,大都还是认可太一的这个梦想的。
能和和平平的,统一天下,获得最大的蛋糕,为啥非要打的死去活来呢?更重要的是,即使打得死去活来,最后获胜的,也未必是自己!
“当然了,这个梦想,还比较遥远。一个什么都管的天庭,更是遥遥无期。不过,我们可以先慢慢的合作,在合作中,促进交流,显示诚意。”
“比如第一步:建立一部我们都可以接受的天条。这第一条的内容,可以是任何神灵以外的存在,不得杀死神灵!”
这条天条,其实是很没道理的。和后世商家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归于自个儿,是一模一样的霸王条款。
仙人不得诛杀神灵,后天生灵,不得诛杀神灵。三族不得诛杀神灵,洪荒万族,不得诛杀神灵。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条专门给神族的特权。用一个相似的词语来形容,就是治外法权。
一位神灵,有着神职的神灵,在某一个种族的地盘上,干了坏事儿,比如杀人夺宝,还被族长给逮住了,证据确凿。
然而,即使如此,这个种族的族长,却无法直接杀掉他。哪怕,此人罪该万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就真的不死了。对于这种坏蛋,神庭也是会处理掉的。但是,即使该死,也只能神庭亲自来杀。
这种事情,虽然有些不讲道理,但是为了维持神庭的统治,为了维持神族的威严,确实很有必要的。
就比如后世之时,死刑犯的执行者,总是警察,而不是受害者的家属一样!这真的合理吗?如果受害者,父亲被杀人犯杀死,想要亲手杀死杀人犯,为父亲报仇,政府支持这种行为吗?允许吗?
整个地球,无论中外,无论是什么朝廷,很少有朝廷支持这种行为!
(为何会如此呢?杀人偿命,欠债赚钱,天经地义的事情,为啥所有的朝廷,就是不允许呢?剩下的大家自个儿想,作者君就不多说了。)
因此,这一条天规,尽管很不合理,可是屁股决定脑袋,哪怕知道不是很合理,哪怕都知道,这条天规,对于神族之外的存在,很不公平。可是,又有谁会反对呢?至少,在场的众神,没有一个人反对此事!
于是,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这第一条天规,便通过了。连一个弃权的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有几位圣母,觉得有些不公平。可是,最后投票之时,也都投了赞成票。
“如果,神灵被别人杀死了呢?比如一些后天生灵,他们没有神职,对天地也无甚贡献,但是无师自通,一身实力,甚至达到了大罗的地步,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有神灵,直接问道。
“没有功德,也没有神职,那当然是直接杀掉了!”
“这会不会太暴力了?万一要是那个被杀的神灵,本就该死呢?甚至,彼此还有仇怨,人家过来报仇,难道也不行吗?”
“如果真有深仇大恨的话,他可以提交证据,然后我们派人抓住这位作奸犯科的神灵,最后将神灵交给他,让他处理。”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但凡杀死神灵,都得经过神庭的允许?神庭并不包庇,只是多了一道审理判刑的过程?甚至,最后的行刑者,还可以是他们自个儿?”
很快,众神针对神灵杀神灵,这一特殊情况,展开了讨论。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毕竟,神灵之间有矛盾,然后一个不顺眼,直接保发战斗,杀死对方,也是很有可能的。
这种行为,无法禁止,也不能简单粗暴处理。所以,就有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最低的,是罚钱。
之后,则是各种处罚,比如封禁法力、神通,或者直接当做苦力,甚至是当做秘境的动力源泉。时间在一个元会以内的,叫做禁闭。
一个元会,到九个元会之间,叫做拘役。九个元会以上,叫做有期徒刑。之上,还有更严重的无期徒刑。至于死刑,很少很少。一般的神灵,根本没有被判死刑的资格。
只有对神族,造成巨大破坏,且没钱赔偿的,无法挽回的,才会被判死刑。一般的神灵,哪有对整个神族,造成巨大破坏的本事?
就在众神努力开挂,尝试进入周山之巅,面见盘皇残存意志,获取最大的财宝之时,太一的演讲,也已经结束了。这,大约算是第一次,在公共场合,面向天地人三脉,提出自己的统治理念。
实际上,这个理念,在此之前,就已经被太一炒作过了。许多神灵,都心中有数。此前,哪怕没有深入的了解过,也都听说过。
而此时,在听到太一再次描述之时,也确实很激动人心。一个三脉合流,团结如一,啥事儿都管的天庭,确实是神族的盛世。这一点,哪怕是激进派们,也无法反驳。
说到底,在洪荒之中,只需证道大罗,便可不死不灭。哪怕暂时被打死了,有朝一日,也迟早会归来的。
所以,许多暴力手段,就不能用了。更多的时候,还是需要摆事实,讲道理,同时干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大事、好事,让众神敬佩、臣服,这才是正经的路子。
想象一下,要是李二发动宣武门事变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你哥哥李建成,即使现在死了,过个几年,也会回来的。建成余孽,即使此时被你处死,过几年,还是会复活的。
如果当时的李二,面对的是这种情况,估计,就不会有玄武门事变了。当然,估计也不会被李建成打压的那么惨了。
(玄武门之时,李二只有一百多位属下,一位南征北战的秦王,被削弱到这种程度,足见李建成,手腕之高明。)
所以,此时太一所要面对的情况就是,哪怕他实力再强,只要不能彻底解决,神灵死而复活的问题。那么,此时动用暴力,就没有多大意义。
除非,哪一天太一也证道混元了。在武力上,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不然,即便通过阴谋诡计,统一了洪荒,也得整日里担心,各种各样的恐怖分子!
一想到地神一脉、人皇一脉的大罗们,整日里啥事儿不干,化身恐怖分子,全世界的搞破坏,太一便放弃了诉诸武力这条路了。(其实,主要是太一武力还不够。不然,早就动用武力了。)
而此时,从众神的表情来看,大都还是认可太一的这个梦想的。
能和和平平的,统一天下,获得最大的蛋糕,为啥非要打的死去活来呢?更重要的是,即使打得死去活来,最后获胜的,也未必是自己!
“当然了,这个梦想,还比较遥远。一个什么都管的天庭,更是遥遥无期。不过,我们可以先慢慢的合作,在合作中,促进交流,显示诚意。”
“比如第一步:建立一部我们都可以接受的天条。这第一条的内容,可以是任何神灵以外的存在,不得杀死神灵!”
这条天条,其实是很没道理的。和后世商家的一切最终解释权,归于自个儿,是一模一样的霸王条款。
仙人不得诛杀神灵,后天生灵,不得诛杀神灵。三族不得诛杀神灵,洪荒万族,不得诛杀神灵。
简而言之,这就是一条专门给神族的特权。用一个相似的词语来形容,就是治外法权。
一位神灵,有着神职的神灵,在某一个种族的地盘上,干了坏事儿,比如杀人夺宝,还被族长给逮住了,证据确凿。
然而,即使如此,这个种族的族长,却无法直接杀掉他。哪怕,此人罪该万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就真的不死了。对于这种坏蛋,神庭也是会处理掉的。但是,即使该死,也只能神庭亲自来杀。
这种事情,虽然有些不讲道理,但是为了维持神庭的统治,为了维持神族的威严,确实很有必要的。
就比如后世之时,死刑犯的执行者,总是警察,而不是受害者的家属一样!这真的合理吗?如果受害者,父亲被杀人犯杀死,想要亲手杀死杀人犯,为父亲报仇,政府支持这种行为吗?允许吗?
整个地球,无论中外,无论是什么朝廷,很少有朝廷支持这种行为!
(为何会如此呢?杀人偿命,欠债赚钱,天经地义的事情,为啥所有的朝廷,就是不允许呢?剩下的大家自个儿想,作者君就不多说了。)
因此,这一条天规,尽管很不合理,可是屁股决定脑袋,哪怕知道不是很合理,哪怕都知道,这条天规,对于神族之外的存在,很不公平。可是,又有谁会反对呢?至少,在场的众神,没有一个人反对此事!
于是,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这第一条天规,便通过了。连一个弃权的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有几位圣母,觉得有些不公平。可是,最后投票之时,也都投了赞成票。
“如果,神灵被别人杀死了呢?比如一些后天生灵,他们没有神职,对天地也无甚贡献,但是无师自通,一身实力,甚至达到了大罗的地步,面对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有神灵,直接问道。
“没有功德,也没有神职,那当然是直接杀掉了!”
“这会不会太暴力了?万一要是那个被杀的神灵,本就该死呢?甚至,彼此还有仇怨,人家过来报仇,难道也不行吗?”
“如果真有深仇大恨的话,他可以提交证据,然后我们派人抓住这位作奸犯科的神灵,最后将神灵交给他,让他处理。”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但凡杀死神灵,都得经过神庭的允许?神庭并不包庇,只是多了一道审理判刑的过程?甚至,最后的行刑者,还可以是他们自个儿?”
很快,众神针对神灵杀神灵,这一特殊情况,展开了讨论。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毕竟,神灵之间有矛盾,然后一个不顺眼,直接保发战斗,杀死对方,也是很有可能的。
这种行为,无法禁止,也不能简单粗暴处理。所以,就有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最低的,是罚钱。
之后,则是各种处罚,比如封禁法力、神通,或者直接当做苦力,甚至是当做秘境的动力源泉。时间在一个元会以内的,叫做禁闭。
一个元会,到九个元会之间,叫做拘役。九个元会以上,叫做有期徒刑。之上,还有更严重的无期徒刑。至于死刑,很少很少。一般的神灵,根本没有被判死刑的资格。
只有对神族,造成巨大破坏,且没钱赔偿的,无法挽回的,才会被判死刑。一般的神灵,哪有对整个神族,造成巨大破坏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