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番外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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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旭尧脑子里现在非常的乱,为什么,他不过是多耽搁了一些时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任文昊明明也在下面,可是他没有出来,是不是……
草坪很大,足够众人在上面走来走去,可是阮黎芫这样一直跪在那里,却让众人感到局促了一些。
阮黎黎走到一旁,不敢去打扰她,可是心里的那道创伤,又岂是不打扰就能抚平的?
天上渐渐的下起了小雨,黑鹰的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阮黎黎和任旭尧陪着阮黎芫,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一年后。
阮黎芫抱着从市中心买来的白菊花,来到了这一块儿本属于纹龙帮地盘,如今却成了一个人专属墓地的地方。
她轻轻的将白菊放在墓碑前,点燃了几支香,朝前方拜了拜,然后又轻轻的插上。
“郗溟夜。”阮黎芫的手渐渐的抚上墓碑,一点一点的描绘着墓碑上的字。
“郗溟夜,你现在满意了?我的心里,已经完完全全的刻上了你的印记,可是你,确是两次的离我而去……”
墓碑上,映入眼帘的是任文昊三个字,这个墓碑是她亲手立的,她本想写郗溟夜几个字,可是她又想尊重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所以,才写上了任文昊。
可是在她心里,早就已经把任文昊当成了郗溟夜,可是她却是想后悔都后悔不了了。
“怪只怪,我自己太笨了,太晚,太晚看清自己了啊……”阮黎芫轻声笑道,她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啊,总是要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的,在失去之前,她越是没有放在心上,失去之后,越是刻骨铭心。
“你还是……忘不了他么?”身后,任旭尧也买了一束花,抱着花的手越发的紧了。
阮黎芫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她不想说话,因为喉咙干燥的很,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既然如此,那你便好好的和他在一起吧。”说完,师父讲花扔在地上,扭头就走,看也不看她一眼。
在阮黎芫的眼中,任文昊的墓碑化成了“郗溟夜之墓,妻阮黎芫立”几个字,就好像……
呵,说来也可笑,七年前刚碰上师父时,她可做过如今一模一样的梦,当时她什么都没有,确实想要极力挽回。如今什么都有了,她却觉得,走了,反而更轻松一些。
“帮我……”阮黎芫轻轻的吐出几个字,就像是苍蝇一样大小的声音,可是在小,任旭尧也听见了。
“照顾好阮黎黎……”阮黎芫知道,师父和她一样能够将阮黎黎的一生给安排好,所以她如今,终于可以放心的,去了。
“……”任旭尧没有说话,起初他还以为,阮黎芫有什么重要的事跟他说,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你……当真如此残忍吗?
他没动,就站在原地,他舍不得走,却又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哪怕一眼。
“嘭”的一声,身后传来一阵巨响,任旭尧像是明白了什么,苍凉的一笑。就算没有回头,他还是仿佛看见了阮黎芫头枕着墓碑,鲜血从头上流出的画面。
终于,他回过身,眼里竟是沧桑与悲凉,看着阮黎芫,想要,将她的模样深深的刻在脑子里。
他没有阻止阮黎芫,更不会去救阮黎芫,就像李翠柳一样,一个赴了必死决心的人,就算救了一次,也没办法救第二次的。
可是阮黎芫却后悔了,她皱着眉,像是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东西似的,一只手伸到前方,可是距离太远,她抓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嘴唇微启,阮黎芫皱着眉,艰难的想要说出一句话,可是到最后只发出了一个音节。
“郗……”
郗……溟夜啊……
直到死,阮黎芫都没有真正的看清这里面的套路,反正她现在就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真特么刺激,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嘴上笑嘻嘻,心里MMP吧,呸呸呸,气的她连嘴上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哦!
——————————番外?兰雪篇。
我是兰雪,从出生起,我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就像一首儿歌里面唱的一样——
我有一个家,幸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从来不吵架;爸爸去挣钱呀妈妈管着家,三人相爱一样深我最听话。
我有一个家,幸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从来不吵架;爸爸去挣钱呀妈妈管着家,三人相爱一样深我最听话。
我有一个家,快乐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常一起玩耍;爸爸的主意大呀妈妈管着他,我们三人一条心什么都不怕。
可是有一天,爸爸变了,他开始贪酒,连妈妈都没办法再管她。有一天,妈妈哭着跟我说:
“雪儿,雪儿,妈妈对不起你,你去姑姑家玩几天好不好,去姑姑家……”
第二天,我就被妈妈送到了姑姑家,是瞒着父亲去的,也许,母亲是怕我跟着她一起遭殃吧。
可是姑姑?那个时候,我还小,姑姑是谁都不知道,可我知道的是,在姑姑家,我遇上了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人。
那个人,看见了我都不知道打招呼,真是没有礼貌,所以,作为兰家的大小姐,我必须去好好教育教育他。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跑到他面前,双手叉腰,埋怨的说道。
那个人白了我一眼,确实理都没有理我,径直走去。
我怎么可以允许有人这么怠慢我?
于是我厚着脸皮跑了过去,可是那个人年长我几岁,腿又长,速度又快,我实在是追不上他,摔了一跤。
“喂!你这个人还有没有同情心啊!没看见我摔倒了吗?还不来扶我起来?”我趴在地上,特别狼狈,新买的流苏裙都摔脏了,可是那个人却依旧没有理我。
“小姐?大小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赶紧跟我回去吧,夫人还在等着你呢。”这是兰姨,她跟我一样也姓兰,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缘分,父亲才将她录用的。
兰姨三十多岁了,我很喜欢她,因为她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
任旭尧脑子里现在非常的乱,为什么,他不过是多耽搁了一些时间,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任文昊明明也在下面,可是他没有出来,是不是……
草坪很大,足够众人在上面走来走去,可是阮黎芫这样一直跪在那里,却让众人感到局促了一些。
阮黎黎走到一旁,不敢去打扰她,可是心里的那道创伤,又岂是不打扰就能抚平的?
天上渐渐的下起了小雨,黑鹰的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阮黎黎和任旭尧陪着阮黎芫,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一年后。
阮黎芫抱着从市中心买来的白菊花,来到了这一块儿本属于纹龙帮地盘,如今却成了一个人专属墓地的地方。
她轻轻的将白菊放在墓碑前,点燃了几支香,朝前方拜了拜,然后又轻轻的插上。
“郗溟夜。”阮黎芫的手渐渐的抚上墓碑,一点一点的描绘着墓碑上的字。
“郗溟夜,你现在满意了?我的心里,已经完完全全的刻上了你的印记,可是你,确是两次的离我而去……”
墓碑上,映入眼帘的是任文昊三个字,这个墓碑是她亲手立的,她本想写郗溟夜几个字,可是她又想尊重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所以,才写上了任文昊。
可是在她心里,早就已经把任文昊当成了郗溟夜,可是她却是想后悔都后悔不了了。
“怪只怪,我自己太笨了,太晚,太晚看清自己了啊……”阮黎芫轻声笑道,她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啊,总是要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的,在失去之前,她越是没有放在心上,失去之后,越是刻骨铭心。
“你还是……忘不了他么?”身后,任旭尧也买了一束花,抱着花的手越发的紧了。
阮黎芫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她不想说话,因为喉咙干燥的很,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既然如此,那你便好好的和他在一起吧。”说完,师父讲花扔在地上,扭头就走,看也不看她一眼。
在阮黎芫的眼中,任文昊的墓碑化成了“郗溟夜之墓,妻阮黎芫立”几个字,就好像……
呵,说来也可笑,七年前刚碰上师父时,她可做过如今一模一样的梦,当时她什么都没有,确实想要极力挽回。如今什么都有了,她却觉得,走了,反而更轻松一些。
“帮我……”阮黎芫轻轻的吐出几个字,就像是苍蝇一样大小的声音,可是在小,任旭尧也听见了。
“照顾好阮黎黎……”阮黎芫知道,师父和她一样能够将阮黎黎的一生给安排好,所以她如今,终于可以放心的,去了。
“……”任旭尧没有说话,起初他还以为,阮黎芫有什么重要的事跟他说,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你……当真如此残忍吗?
他没动,就站在原地,他舍不得走,却又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哪怕一眼。
“嘭”的一声,身后传来一阵巨响,任旭尧像是明白了什么,苍凉的一笑。就算没有回头,他还是仿佛看见了阮黎芫头枕着墓碑,鲜血从头上流出的画面。
终于,他回过身,眼里竟是沧桑与悲凉,看着阮黎芫,想要,将她的模样深深的刻在脑子里。
他没有阻止阮黎芫,更不会去救阮黎芫,就像李翠柳一样,一个赴了必死决心的人,就算救了一次,也没办法救第二次的。
可是阮黎芫却后悔了,她皱着眉,像是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东西似的,一只手伸到前方,可是距离太远,她抓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嘴唇微启,阮黎芫皱着眉,艰难的想要说出一句话,可是到最后只发出了一个音节。
“郗……”
郗……溟夜啊……
直到死,阮黎芫都没有真正的看清这里面的套路,反正她现在就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
真特么刺激,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嘴上笑嘻嘻,心里MMP吧,呸呸呸,气的她连嘴上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哦!
——————————番外?兰雪篇。
我是兰雪,从出生起,我就是家里的小公主。就像一首儿歌里面唱的一样——
我有一个家,幸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从来不吵架;爸爸去挣钱呀妈妈管着家,三人相爱一样深我最听话。
我有一个家,幸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从来不吵架;爸爸去挣钱呀妈妈管着家,三人相爱一样深我最听话。
我有一个家,快乐的家,爸爸妈妈还有我常一起玩耍;爸爸的主意大呀妈妈管着他,我们三人一条心什么都不怕。
可是有一天,爸爸变了,他开始贪酒,连妈妈都没办法再管她。有一天,妈妈哭着跟我说:
“雪儿,雪儿,妈妈对不起你,你去姑姑家玩几天好不好,去姑姑家……”
第二天,我就被妈妈送到了姑姑家,是瞒着父亲去的,也许,母亲是怕我跟着她一起遭殃吧。
可是姑姑?那个时候,我还小,姑姑是谁都不知道,可我知道的是,在姑姑家,我遇上了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人。
那个人,看见了我都不知道打招呼,真是没有礼貌,所以,作为兰家的大小姐,我必须去好好教育教育他。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跑到他面前,双手叉腰,埋怨的说道。
那个人白了我一眼,确实理都没有理我,径直走去。
我怎么可以允许有人这么怠慢我?
于是我厚着脸皮跑了过去,可是那个人年长我几岁,腿又长,速度又快,我实在是追不上他,摔了一跤。
“喂!你这个人还有没有同情心啊!没看见我摔倒了吗?还不来扶我起来?”我趴在地上,特别狼狈,新买的流苏裙都摔脏了,可是那个人却依旧没有理我。
“小姐?大小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赶紧跟我回去吧,夫人还在等着你呢。”这是兰姨,她跟我一样也姓兰,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缘分,父亲才将她录用的。
兰姨三十多岁了,我很喜欢她,因为她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