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拜访公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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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解决完所有事情,陈风和端木洁两人,就在妮可旁边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剧烈战斗,直至端木洁战败,举手投降才宣告结束这场男人和女人的战争。
第二天,端木洁把陈风赶出房间,拉着要跟陈风走出房间的妮可,关上房门,两个女人一直在房间里呆了一整天,才走出房门。
陈风在外面看到两个女人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地从房间内走出来,暗暗松了口气。
知道交给端木洁的任务,端木洁已经完美地完成。
时间回到陈风和端木洁开始进行战斗前。
“端木洁,既然这件事情,是你一手推动的,那么跟妮可说清楚我的事情,劝说妮可跟你们一起做我女人,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完成。记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陈风对端木洁严肃道。就像是一个将军正在被自己的士兵下达命令一般。
“遵命,老公。不完成这个任务,听凭老公处置。”端木洁立下军令状。
就像陈风说的,这件事情基本上是我一手造成的。妮可既然已经是陈风女人,那以后也只能是陈风女人。她又是一直跟在我屁股后面晃悠的小妹,没理由不把她拉进陈风女人这个阵营。
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谈心,分析利弊,预计前景,妮可终于在端木洁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点头同意,跟端木洁,林馨,武月,几女,共同做陈风的女人。
其实妮可一开始心里就已经同意端木洁的要求,只是出于矜持,出于要自抬一下身价,不让端木洁等人看低,才会让端木洁浪费多点口水。
妮可知道,响陈风这种男人,肯定不是一个女人可以掌握得住的。他可是无可不能的恶魔,有那个女人可以一个人就把他的心留住。
再说了,以恶魔在床上的那方面能力来说,别说一个女人,就算是现在四个女人同时一起跟他战斗,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一个女人,你想死,你就跟他做那种事。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聚必有分。
妮可成为陈风女人两天后,妮可虽然很不愿意与陈风分别,可是也不得不踏上回国的飞机。端木洁也一样,她的任何还没有完成,要一直保护到妮可完全回到家,才算完成。
本来端木洁和妮可强烈要求陈风一起回国,但是陈风以自己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为借口,说暂时还不能离开英国,跟她们一起回去。
看着天空中,渐渐远去的飞机,陈风暗暗道,我的女人们,你们放心,我很快就会回到你们的身边,一次性把你们喂得饱饱的。
大卫约翰森自从被身后一股无与伦比的大力,吓得夺路奔逃回家后,三天之内,连家门都不敢踏出一步。
大问约翰森觉得公爵府周围有个高手中的高手,无时无刻地监视着他,只要他一出门口就会立即要了他的小命。
三天后,这种威胁才消失不见。大卫约翰森才敢从公爵府里走出来。
正是这三天时间,让陈风能够恢复功力,从而运功把自己身上的气息全部掩盖。要是大卫约翰森在这三天内的时间里,能够去酒店找陈风,必定能够一下子就找到陈风然后轻而易举地把陈风抓住,吃掉陈风的肉,喝掉陈风身上的血。
可惜,大卫约翰森,被一个未知的危险高手,堵在公爵府内三天。
陈风和大卫约翰森都不知道,有一个老太婆在一个未知的世界里,笑吟吟地道:“陈风,我又救了你一命,你居然又给我重孙女找多一个姐妹,不过这样很好,很好。那样还可以分担一下我重孙女身上的责任。呵呵….”
自从尝了一块陈风背上的肉后,大卫约翰森是食不香,睡不好,连平时最喜欢喝的处女之血,也让他觉得食之无味起来。
威胁一解除,大卫约翰森在公爵府再忍耐了两天,感到那种无名的威胁已经不会再出现后,再也坐不住,只因他要找到那天晚上给他吃过一块肉的那个青年,要吃那个青年身上的肉,喝那个青年的血。
大卫约翰森在打伤陈风六天后才出现在陈风住的酒店,陈风已把身上的气息,全部敛起,又易容成,就连端木洁也无法认出的赖特.理查德,大卫约翰森,想找出陈风,比在大海里捞一根针容易不了多少。
大卫约翰森发动所有关系,所有人力物力,搜寻陈风,苦苦搜寻差不多一个月,也没有获得半点关于陈风的消息。
最后,大卫约翰森,无奈之下,才放弃寻找陈风。认为陈风一定是被那个未知的高手,救走,救回了东方。
东方,血族的禁地。就算是我实力真的达到帝王水平,我都不敢踏足一步。据说我们血族原来的王,不信邪,到东方那个古老的国度去,前脚刚踏进国界线,就已灰飞烟灭。
唉,美味的肥肉不见了,要是你再敢在我面前出现,我立马,一口就生吞了你,省得你还逃走。
这天大卫约翰森,刚刚从家里送走,来访的史蒂芬公爵,史蒂芬公爵是送请柬来的。他唯一的儿子将在两天后举行婚礼。
这个东方女人,真美。嫁给史蒂芬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真的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大卫约翰森看着请柬上面刻印着的,美丽新娘图样,心里不由对史蒂芬公爵的儿子生起妒忌之心。
刚想回屋,门口又传来管家的呼叫声“公爵大人,有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过来拜访您。”
“赖特.理查德,不认识,不见。”大卫约翰森想了一下,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赖特.理查德这号人,断然对管家道。
管家快步走到大卫约翰森跟前,低声道:“赖特.理查德手里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公爵大人还是见上一面为好。”
“什么?他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来头。”大卫约翰森惊奇道。
能够让女王写介绍信的人绝不简单。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爵大人,你等下可以问问他。”
“那好吧,你马上出去,带他到这里来,是了,叫下人上最好的葡萄酒,招待一下,这位手持女王陛下介绍信的尊贵客人。”
大卫约翰森,哪里知道,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年轻人的手中那封女王陛下的介绍信,不过是赖特.理查德在路边闲逛时,花一英镑从一家纪念品店买来的。更加不知道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就是让他苦苦寻找寻不到,身上有他最想吃到的肉,最想喝的血,那天晚上,他穷追不舍的陈风。
话说陈风目送载着妮可和端木洁的飞机远走后,突然感到百无聊赖,漫无目的地走在英国的大街上。
不知不觉中走到一间卖纪念品的商店。就想进去给林馨,和武月这两个没来过英国的女人买点纪念品回去,让她们开心一下。
纪念品商店中具有英国特色的商品应有尽有,让陈风看得目不暇接。
不久,陈风被一个盖有签章的信封吸引住了目光。签章上“大英帝国女王印”几个字不断在他脑海之中来回闪烁,逐渐跟大卫约翰森公爵府重叠在一起。
一条可以让他顺利接近大卫约翰森的计策瞬间出现在他脑海之中。
你说一个公爵敢不敢不见一个手持女王陛下介绍的人,答案是不敢。
大卫约翰森公爵府,会客大厅里,大卫约翰森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帅得不像样年轻男子,一下子就觉得自己明白了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为什么会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
女王的丈夫十几年就被上帝召回去做奴仆去了,而女王今年才刚三十多岁。这个年龄正是女人对于那种事如狼似虎的年龄,眼前这个帅得不像样的年轻人,肯定是女王养的小白脸。
有了这个认知,大卫约翰森对陈风化妆而成的赖特.理查德更是不敢稍有怠慢。
要不这个年轻人一个不高兴,在女王陛下耳朵旁吹吹枕头风,女王肯定不会给我什么好果子吃。
虽说我不怕女王陛下能够把我怎么样,可是经常给我小鞋穿的话,烦都会被烦死。
有了这个认知,对陈风递上去的介绍信,看都不看一眼,立马就还给陈风,道:“不用看什么介绍信了,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肯定是女王陛下介绍给我认识的年轻俊杰。”
妈的,早说嘛。害我辛辛苦苦练习了一个晚上那个什么鬼女王的笔迹,又耗费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写了一封洋洋洒洒十几个字的介绍信。
现在你居然说看都不用看,那不是白白浪费了我宝贵的时间。
要不我可能用这些时间,都可以去开洋荤回来了。
“公爵大人你好,很高兴见到您。女王陛下,叫我代她像您问好。”陈风对着大问约翰森微微躬身不卑不亢道。
“好,你回去也代我向女王陛下问好。”大卫约翰森高兴地道,“来人啊,上座,上酒。”
能够代女王陛下向我问好的人,身份绝不简单。看来我猜想得绝对没有错,他肯定是女王陛下养的小白脸。
一个下人拿来一张椅子,放到陈风身后,恭敬地请陈风坐下,有两个下人扛着一张桌子放到陈风面前,有个英国女人,在陈风面前的桌子上摆上一个高脚杯,倒上一杯红酒,对着陈风盈盈一笑,才转身离开。
“谢过,公爵大人。”陈风大马金刀一般,坐在凳子上,没有跟大卫约翰森客气,拿起红酒抿了一口,酒确实是好酒,入口一阵芬芳,霎时就充斥陈风的整个口腔。不禁让陈风大声赞道:“好酒,好酒。”
“呵呵…这是整个,公爵府珍藏上百年最好的红酒,阁下还满意吗?”
“满意,多谢公爵大人。人生得饮此等美酒,实在是一大快事。”陈风忍不住美酒诱惑,又抿了一口,道。
“不知,理查德阁下到访所为何事?”大卫约翰森,笑笑道。
“在下,在女王陛下跟前,久仰公爵大人大名,对公爵大人慕名已久,故请女王陛下给我写了封介绍信,过来认识认识公爵大人。”
哼,我是过来,打探一下,你是不是像那本《吸血鬼》的书上所写的一般,到了白天就不能打开翅膀,实习只能发挥出五成。
从而计定好杀你的计策,取走你的贱命。
完美解决完所有事情,陈风和端木洁两人,就在妮可旁边进行一场惊天动地的剧烈战斗,直至端木洁战败,举手投降才宣告结束这场男人和女人的战争。
第二天,端木洁把陈风赶出房间,拉着要跟陈风走出房间的妮可,关上房门,两个女人一直在房间里呆了一整天,才走出房门。
陈风在外面看到两个女人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地从房间内走出来,暗暗松了口气。
知道交给端木洁的任务,端木洁已经完美地完成。
时间回到陈风和端木洁开始进行战斗前。
“端木洁,既然这件事情,是你一手推动的,那么跟妮可说清楚我的事情,劝说妮可跟你们一起做我女人,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完成。记住,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陈风对端木洁严肃道。就像是一个将军正在被自己的士兵下达命令一般。
“遵命,老公。不完成这个任务,听凭老公处置。”端木洁立下军令状。
就像陈风说的,这件事情基本上是我一手造成的。妮可既然已经是陈风女人,那以后也只能是陈风女人。她又是一直跟在我屁股后面晃悠的小妹,没理由不把她拉进陈风女人这个阵营。
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谈心,分析利弊,预计前景,妮可终于在端木洁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点头同意,跟端木洁,林馨,武月,几女,共同做陈风的女人。
其实妮可一开始心里就已经同意端木洁的要求,只是出于矜持,出于要自抬一下身价,不让端木洁等人看低,才会让端木洁浪费多点口水。
妮可知道,响陈风这种男人,肯定不是一个女人可以掌握得住的。他可是无可不能的恶魔,有那个女人可以一个人就把他的心留住。
再说了,以恶魔在床上的那方面能力来说,别说一个女人,就算是现在四个女人同时一起跟他战斗,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一个女人,你想死,你就跟他做那种事。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聚必有分。
妮可成为陈风女人两天后,妮可虽然很不愿意与陈风分别,可是也不得不踏上回国的飞机。端木洁也一样,她的任何还没有完成,要一直保护到妮可完全回到家,才算完成。
本来端木洁和妮可强烈要求陈风一起回国,但是陈风以自己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完成,为借口,说暂时还不能离开英国,跟她们一起回去。
看着天空中,渐渐远去的飞机,陈风暗暗道,我的女人们,你们放心,我很快就会回到你们的身边,一次性把你们喂得饱饱的。
大卫约翰森自从被身后一股无与伦比的大力,吓得夺路奔逃回家后,三天之内,连家门都不敢踏出一步。
大问约翰森觉得公爵府周围有个高手中的高手,无时无刻地监视着他,只要他一出门口就会立即要了他的小命。
三天后,这种威胁才消失不见。大卫约翰森才敢从公爵府里走出来。
正是这三天时间,让陈风能够恢复功力,从而运功把自己身上的气息全部掩盖。要是大卫约翰森在这三天内的时间里,能够去酒店找陈风,必定能够一下子就找到陈风然后轻而易举地把陈风抓住,吃掉陈风的肉,喝掉陈风身上的血。
可惜,大卫约翰森,被一个未知的危险高手,堵在公爵府内三天。
陈风和大卫约翰森都不知道,有一个老太婆在一个未知的世界里,笑吟吟地道:“陈风,我又救了你一命,你居然又给我重孙女找多一个姐妹,不过这样很好,很好。那样还可以分担一下我重孙女身上的责任。呵呵….”
自从尝了一块陈风背上的肉后,大卫约翰森是食不香,睡不好,连平时最喜欢喝的处女之血,也让他觉得食之无味起来。
威胁一解除,大卫约翰森在公爵府再忍耐了两天,感到那种无名的威胁已经不会再出现后,再也坐不住,只因他要找到那天晚上给他吃过一块肉的那个青年,要吃那个青年身上的肉,喝那个青年的血。
大卫约翰森在打伤陈风六天后才出现在陈风住的酒店,陈风已把身上的气息,全部敛起,又易容成,就连端木洁也无法认出的赖特.理查德,大卫约翰森,想找出陈风,比在大海里捞一根针容易不了多少。
大卫约翰森发动所有关系,所有人力物力,搜寻陈风,苦苦搜寻差不多一个月,也没有获得半点关于陈风的消息。
最后,大卫约翰森,无奈之下,才放弃寻找陈风。认为陈风一定是被那个未知的高手,救走,救回了东方。
东方,血族的禁地。就算是我实力真的达到帝王水平,我都不敢踏足一步。据说我们血族原来的王,不信邪,到东方那个古老的国度去,前脚刚踏进国界线,就已灰飞烟灭。
唉,美味的肥肉不见了,要是你再敢在我面前出现,我立马,一口就生吞了你,省得你还逃走。
这天大卫约翰森,刚刚从家里送走,来访的史蒂芬公爵,史蒂芬公爵是送请柬来的。他唯一的儿子将在两天后举行婚礼。
这个东方女人,真美。嫁给史蒂芬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真的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大卫约翰森看着请柬上面刻印着的,美丽新娘图样,心里不由对史蒂芬公爵的儿子生起妒忌之心。
刚想回屋,门口又传来管家的呼叫声“公爵大人,有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过来拜访您。”
“赖特.理查德,不认识,不见。”大卫约翰森想了一下,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赖特.理查德这号人,断然对管家道。
管家快步走到大卫约翰森跟前,低声道:“赖特.理查德手里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公爵大人还是见上一面为好。”
“什么?他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来头。”大卫约翰森惊奇道。
能够让女王写介绍信的人绝不简单。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爵大人,你等下可以问问他。”
“那好吧,你马上出去,带他到这里来,是了,叫下人上最好的葡萄酒,招待一下,这位手持女王陛下介绍信的尊贵客人。”
大卫约翰森,哪里知道,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年轻人的手中那封女王陛下的介绍信,不过是赖特.理查德在路边闲逛时,花一英镑从一家纪念品店买来的。更加不知道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就是让他苦苦寻找寻不到,身上有他最想吃到的肉,最想喝的血,那天晚上,他穷追不舍的陈风。
话说陈风目送载着妮可和端木洁的飞机远走后,突然感到百无聊赖,漫无目的地走在英国的大街上。
不知不觉中走到一间卖纪念品的商店。就想进去给林馨,和武月这两个没来过英国的女人买点纪念品回去,让她们开心一下。
纪念品商店中具有英国特色的商品应有尽有,让陈风看得目不暇接。
不久,陈风被一个盖有签章的信封吸引住了目光。签章上“大英帝国女王印”几个字不断在他脑海之中来回闪烁,逐渐跟大卫约翰森公爵府重叠在一起。
一条可以让他顺利接近大卫约翰森的计策瞬间出现在他脑海之中。
你说一个公爵敢不敢不见一个手持女王陛下介绍的人,答案是不敢。
大卫约翰森公爵府,会客大厅里,大卫约翰森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这个帅得不像样年轻男子,一下子就觉得自己明白了这个叫做赖特.理查德的年轻人为什么会有女王陛下的介绍信。
女王的丈夫十几年就被上帝召回去做奴仆去了,而女王今年才刚三十多岁。这个年龄正是女人对于那种事如狼似虎的年龄,眼前这个帅得不像样的年轻人,肯定是女王养的小白脸。
有了这个认知,大卫约翰森对陈风化妆而成的赖特.理查德更是不敢稍有怠慢。
要不这个年轻人一个不高兴,在女王陛下耳朵旁吹吹枕头风,女王肯定不会给我什么好果子吃。
虽说我不怕女王陛下能够把我怎么样,可是经常给我小鞋穿的话,烦都会被烦死。
有了这个认知,对陈风递上去的介绍信,看都不看一眼,立马就还给陈风,道:“不用看什么介绍信了,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肯定是女王陛下介绍给我认识的年轻俊杰。”
妈的,早说嘛。害我辛辛苦苦练习了一个晚上那个什么鬼女王的笔迹,又耗费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写了一封洋洋洒洒十几个字的介绍信。
现在你居然说看都不用看,那不是白白浪费了我宝贵的时间。
要不我可能用这些时间,都可以去开洋荤回来了。
“公爵大人你好,很高兴见到您。女王陛下,叫我代她像您问好。”陈风对着大问约翰森微微躬身不卑不亢道。
“好,你回去也代我向女王陛下问好。”大卫约翰森高兴地道,“来人啊,上座,上酒。”
能够代女王陛下向我问好的人,身份绝不简单。看来我猜想得绝对没有错,他肯定是女王陛下养的小白脸。
一个下人拿来一张椅子,放到陈风身后,恭敬地请陈风坐下,有两个下人扛着一张桌子放到陈风面前,有个英国女人,在陈风面前的桌子上摆上一个高脚杯,倒上一杯红酒,对着陈风盈盈一笑,才转身离开。
“谢过,公爵大人。”陈风大马金刀一般,坐在凳子上,没有跟大卫约翰森客气,拿起红酒抿了一口,酒确实是好酒,入口一阵芬芳,霎时就充斥陈风的整个口腔。不禁让陈风大声赞道:“好酒,好酒。”
“呵呵…这是整个,公爵府珍藏上百年最好的红酒,阁下还满意吗?”
“满意,多谢公爵大人。人生得饮此等美酒,实在是一大快事。”陈风忍不住美酒诱惑,又抿了一口,道。
“不知,理查德阁下到访所为何事?”大卫约翰森,笑笑道。
“在下,在女王陛下跟前,久仰公爵大人大名,对公爵大人慕名已久,故请女王陛下给我写了封介绍信,过来认识认识公爵大人。”
哼,我是过来,打探一下,你是不是像那本《吸血鬼》的书上所写的一般,到了白天就不能打开翅膀,实习只能发挥出五成。
从而计定好杀你的计策,取走你的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