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第102章 砍断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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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个男和横肉男驱赶着厨娘们,把她们聚拢到林中的一块空地上,示意她们垒灶开火。
“大哥,没想到我们这些穷汉,也有尝到国公府美食的一天!”横肉男故意说着反话,哈哈大笑。
矮个男把刀朝泥里一插,阴阴地笑着:“若是吃不到国公府美食,我便给你做一道人指汤。”
几个劫匪望着厨娘们,叉腰大笑,仿佛只等欣赏她们被剁掉手指头。
香秀、含雪和翠云围在那一袋子猪内脏旁,一筹莫展,内脏本是好东西,京城大街小巷的饭店内,都能见到它的身影,但夔国府和其他王公贵族一样,基本上不吃这东西,她们又如何能拿这一袋猪内脏,做出国公府的美食来?
南叶见她们都不动手,急得不行,忙悄声提醒:“他们又没去过夔国府,哪里晓得什么才叫国公府的美食,你们随便做个功夫菜,把步骤弄繁琐些,就能糊弄过去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她们真是太老实了,不如南叶灵活,香秀连忙挑了一截猪大肠,在一名劫匪的监督下,上旁边小溪流清洗去了。
翠云极不愿承认,南叶比她更会变通,但照目前的情形,除了照着南叶的主意办,别无他法,她只能脸色沉沉地,挑了个猪腰子,也上溪边清洗去了。
只有含雪,仍旧蹲在袋子旁,抹着眼泪无声地哭泣,她连寻常的内脏做法都不晓得,又何谈做什么功夫菜?什么叫学到用时方恨少,她算是深切地体会到了。
南叶实在不愿再见到任何人血溅当场,因此虽然鄙视含雪不学无术,但还是小声地教她:“你随便挑点什么,洗净剁成茸,炖一碗羹出来,总比干蹲着强罢?”
也是,矮个男的刀,可就插在地上,随时可能拔出来砍她们的手指头。含雪连忙点点头,随手朝袋子里抓了一把,清洗去了。
南叶最后走到袋子旁,把两副猪肝取了出来。
横肉男马上指着她,对矮个男笑:“大哥,刚才打包票的,就是这小娘们,你待会儿可得好好尝尝。”
矮个男没言语,手却放到了刀柄上,不住地摩挲,横肉男笑得就更大声了。
南叶极力忽视他们和刀的存在,忍着脖子上伤口的疼痛,将猪肝去筋,拿小木槌捶成茸,下清水调匀,滤出肝汁。再朝肝汁中下姜蒜,浸透捞出,只取其味,然后下盐、胡椒粉和料酒,猛火蒸十分钟,使得肝汁凝成肝膏。
最后,清汤烧沸,下盐、胡椒粉和料酒,淋上肝膏,便算菜成。
细瓷碗端到劫匪们前面,只见汤清似水,肝膏如豆腐,若非亲眼见识了南叶的手艺,绝对想不到,这样一道令人赏心悦目的菜,是用猪肝做出来的。
矮个男见到肝膏的样子,已是有些目瞪口呆,但嘴上仍道:“光好看可没用,若是不好吃,一样要砍手指。”
然而等他舀了一块肝膏入口,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这真的是猪肝?怎会如此滑嫩,如此鲜美?他自小混迹市井,还从来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简直好吃到都不像是猪肝了!
横肉男见着矮个男脸上的惊叹表情,还有些不信,待得自己也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呼出声:“天哪,大哥,这小娘们还真有两把刷子,你杀了她,的确可惜了,应该把她扛回家,天天给你烧饭吃!”
这就觉得好吃了?还真容易满足。这道肝膏,认真做起来,可是需要特熬清汤,外加新鲜竹荪的,单凭那道清汤,就得熬上两个小时,今日是条件所限,才一切从简了。
既然他们挑不出刺来,那就不会剁她的手指头了罢?南叶不由自主地,把手背到了身后去。
那几个劫匪围拢过来,尝了肝膏汤,个个都称好吃,矮个男看了看南叶,犹豫了一下,道:“且先留着你,待会儿再说。”
待会儿再说,是留着她最后再杀的意思么?南叶暂时躲过一劫,心里却一点儿也轻松不起来。
劫匪们你争我抢地吃完一整碗肝膏,连汤汁都没剩下,矮个男似乎觉得这样,他挺没面子,把地上的刀拔起来拿在手里,方才朝着翠云那边去。
翠云做的,是一道凉拌腰花,京城街头随处可见,并无新意,但她别出心裁地把每片腰花都雕成菊花状,围成一大圈,中间还摆上了一簇野花作装饰。
这些劫匪,大概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腰花,站在那里看了半晌,方才拿手抓了,丢进口中。翠云做菜的手艺没得说,劫匪们吃了,个个直直点头,矮个男在嚼过一块菊花腰后,什么话也没说,径直走向了香秀。
香秀的旁边,就是含雪,她们俩做的都是羹,矮个男便示意她们把两碗羹摆到一处,再叫劫匪来看,问道:“你们瞧着,那碗更好些?”
香秀做的,是一道肠羹,但每片肠都让她切成了细丝,再加上淀粉的勾芡,压根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她还学着南叶,给这道羹娶了个好听的名字,凌波羹,虽然不会成语和诗词,把夔国府后花园中凌波湖的名字拿来借用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含雪做的,是一道杂碎羹,其实这道羹做好了,不会比大肠羹差,但她基本功太不扎实,加之心慌,连洗都没洗干净,使得那羹看起来脏乎乎,而且腥味浓厚,简直闻不得。
两道羹摆在一起,高低立现,劫匪们纷纷围到香秀跟前,把她那道凌波羹抢了个干净。
矮个男却是站在含雪跟前没动,笑得十分开心:“今晚总算还能有个乐子,不然就太无趣了。”说着,朝横肉男那边一扭头,横肉男便马上过来,抓起含雪的手,搁到了她刚才切菜的砧板上。
含雪已经被吓傻了,一动不动地任由横肉男摆布,直到看着矮个男举起了刀,就要落在她的手指上,方才回过神来,放声尖叫。
南叶和香秀不住地替她求情,但她们越是求情,矮个男却显得越是高兴,最后,只见一道银光闪过,一截血淋淋的断指飞跃空中,落地滚了几滚,滚进了草丛。
含雪惨叫连连,横肉男嫌她叫得难听,将自己的破袜子脱下来,塞进了她的嘴里。含雪疼得闻不见臭味,死命咬着,泪水横流。
南叶不忍去看她,把头扭向了另一边,香秀和翠云也都捂住了自己的眼。
矮个男抓起含雪的手,带着欣赏的眼神,看了会儿她的断指,又走回南叶跟前,喝道:“把手伸出来!”
南叶一惊:“我做的菜好吃,也要砍手指?”
矮个男哈哈大笑:“老子连人都劫了,还会跟你讲信誉?”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留活口!既然横竖都是一死,她又何必呆站着被砍?南叶看着那把鲜血淋漓的刀,心中的恨意盖过了恐惧,抓起土灶上那锅还没用完的清汤,就朝矮个男头上泼去。
矮个男和横肉男驱赶着厨娘们,把她们聚拢到林中的一块空地上,示意她们垒灶开火。
“大哥,没想到我们这些穷汉,也有尝到国公府美食的一天!”横肉男故意说着反话,哈哈大笑。
矮个男把刀朝泥里一插,阴阴地笑着:“若是吃不到国公府美食,我便给你做一道人指汤。”
几个劫匪望着厨娘们,叉腰大笑,仿佛只等欣赏她们被剁掉手指头。
香秀、含雪和翠云围在那一袋子猪内脏旁,一筹莫展,内脏本是好东西,京城大街小巷的饭店内,都能见到它的身影,但夔国府和其他王公贵族一样,基本上不吃这东西,她们又如何能拿这一袋猪内脏,做出国公府的美食来?
南叶见她们都不动手,急得不行,忙悄声提醒:“他们又没去过夔国府,哪里晓得什么才叫国公府的美食,你们随便做个功夫菜,把步骤弄繁琐些,就能糊弄过去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她们真是太老实了,不如南叶灵活,香秀连忙挑了一截猪大肠,在一名劫匪的监督下,上旁边小溪流清洗去了。
翠云极不愿承认,南叶比她更会变通,但照目前的情形,除了照着南叶的主意办,别无他法,她只能脸色沉沉地,挑了个猪腰子,也上溪边清洗去了。
只有含雪,仍旧蹲在袋子旁,抹着眼泪无声地哭泣,她连寻常的内脏做法都不晓得,又何谈做什么功夫菜?什么叫学到用时方恨少,她算是深切地体会到了。
南叶实在不愿再见到任何人血溅当场,因此虽然鄙视含雪不学无术,但还是小声地教她:“你随便挑点什么,洗净剁成茸,炖一碗羹出来,总比干蹲着强罢?”
也是,矮个男的刀,可就插在地上,随时可能拔出来砍她们的手指头。含雪连忙点点头,随手朝袋子里抓了一把,清洗去了。
南叶最后走到袋子旁,把两副猪肝取了出来。
横肉男马上指着她,对矮个男笑:“大哥,刚才打包票的,就是这小娘们,你待会儿可得好好尝尝。”
矮个男没言语,手却放到了刀柄上,不住地摩挲,横肉男笑得就更大声了。
南叶极力忽视他们和刀的存在,忍着脖子上伤口的疼痛,将猪肝去筋,拿小木槌捶成茸,下清水调匀,滤出肝汁。再朝肝汁中下姜蒜,浸透捞出,只取其味,然后下盐、胡椒粉和料酒,猛火蒸十分钟,使得肝汁凝成肝膏。
最后,清汤烧沸,下盐、胡椒粉和料酒,淋上肝膏,便算菜成。
细瓷碗端到劫匪们前面,只见汤清似水,肝膏如豆腐,若非亲眼见识了南叶的手艺,绝对想不到,这样一道令人赏心悦目的菜,是用猪肝做出来的。
矮个男见到肝膏的样子,已是有些目瞪口呆,但嘴上仍道:“光好看可没用,若是不好吃,一样要砍手指。”
然而等他舀了一块肝膏入口,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这真的是猪肝?怎会如此滑嫩,如此鲜美?他自小混迹市井,还从来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简直好吃到都不像是猪肝了!
横肉男见着矮个男脸上的惊叹表情,还有些不信,待得自己也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呼出声:“天哪,大哥,这小娘们还真有两把刷子,你杀了她,的确可惜了,应该把她扛回家,天天给你烧饭吃!”
这就觉得好吃了?还真容易满足。这道肝膏,认真做起来,可是需要特熬清汤,外加新鲜竹荪的,单凭那道清汤,就得熬上两个小时,今日是条件所限,才一切从简了。
既然他们挑不出刺来,那就不会剁她的手指头了罢?南叶不由自主地,把手背到了身后去。
那几个劫匪围拢过来,尝了肝膏汤,个个都称好吃,矮个男看了看南叶,犹豫了一下,道:“且先留着你,待会儿再说。”
待会儿再说,是留着她最后再杀的意思么?南叶暂时躲过一劫,心里却一点儿也轻松不起来。
劫匪们你争我抢地吃完一整碗肝膏,连汤汁都没剩下,矮个男似乎觉得这样,他挺没面子,把地上的刀拔起来拿在手里,方才朝着翠云那边去。
翠云做的,是一道凉拌腰花,京城街头随处可见,并无新意,但她别出心裁地把每片腰花都雕成菊花状,围成一大圈,中间还摆上了一簇野花作装饰。
这些劫匪,大概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腰花,站在那里看了半晌,方才拿手抓了,丢进口中。翠云做菜的手艺没得说,劫匪们吃了,个个直直点头,矮个男在嚼过一块菊花腰后,什么话也没说,径直走向了香秀。
香秀的旁边,就是含雪,她们俩做的都是羹,矮个男便示意她们把两碗羹摆到一处,再叫劫匪来看,问道:“你们瞧着,那碗更好些?”
香秀做的,是一道肠羹,但每片肠都让她切成了细丝,再加上淀粉的勾芡,压根看不出原来的形状。她还学着南叶,给这道羹娶了个好听的名字,凌波羹,虽然不会成语和诗词,把夔国府后花园中凌波湖的名字拿来借用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含雪做的,是一道杂碎羹,其实这道羹做好了,不会比大肠羹差,但她基本功太不扎实,加之心慌,连洗都没洗干净,使得那羹看起来脏乎乎,而且腥味浓厚,简直闻不得。
两道羹摆在一起,高低立现,劫匪们纷纷围到香秀跟前,把她那道凌波羹抢了个干净。
矮个男却是站在含雪跟前没动,笑得十分开心:“今晚总算还能有个乐子,不然就太无趣了。”说着,朝横肉男那边一扭头,横肉男便马上过来,抓起含雪的手,搁到了她刚才切菜的砧板上。
含雪已经被吓傻了,一动不动地任由横肉男摆布,直到看着矮个男举起了刀,就要落在她的手指上,方才回过神来,放声尖叫。
南叶和香秀不住地替她求情,但她们越是求情,矮个男却显得越是高兴,最后,只见一道银光闪过,一截血淋淋的断指飞跃空中,落地滚了几滚,滚进了草丛。
含雪惨叫连连,横肉男嫌她叫得难听,将自己的破袜子脱下来,塞进了她的嘴里。含雪疼得闻不见臭味,死命咬着,泪水横流。
南叶不忍去看她,把头扭向了另一边,香秀和翠云也都捂住了自己的眼。
矮个男抓起含雪的手,带着欣赏的眼神,看了会儿她的断指,又走回南叶跟前,喝道:“把手伸出来!”
南叶一惊:“我做的菜好吃,也要砍手指?”
矮个男哈哈大笑:“老子连人都劫了,还会跟你讲信誉?”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想留活口!既然横竖都是一死,她又何必呆站着被砍?南叶看着那把鲜血淋漓的刀,心中的恨意盖过了恐惧,抓起土灶上那锅还没用完的清汤,就朝矮个男头上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