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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万历三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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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三,你醒了没?”

    清晨的一声呼唤让一夜未睡的李子荣意识到自己必须正视眼前这个事实,他不再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网络历史写手,而是实实在在的来到了明朝,成为了十七世纪的“土著”——一个16岁的少年。

    如今李子荣的名字叫魏良臣,屋外敲门的是比他年长十岁的哥哥魏良卿。除了这位哥哥外,魏良臣还有个姐姐,嫁给了隔壁村的王家。母亲赵氏七年前就已经去世了,现在是他爹魏进德带着兄弟俩过日子。

    按理,魏良卿都25岁了,早该娶亲生子,可因为魏家实在是穷,左近没有哪家愿意将闺女嫁过来受罪,所以魏良卿就一直打着光棍。为此,魏进德急得不行,可再急也没办法,就家里这七八亩薄田,能养活他爷儿三都算老天爷开恩了,哪还指望着讨媳妇。

    身为大哥,魏良卿倒也实在,知道家里情况,对爹没能给他讨上媳妇也不怨,眼下一门心思下地干活,加之生性淳朴,看着就是一老实巴交的人。

    对弟弟,魏良卿可是真好,打小吃的穿的就紧着良臣,跟他爹一样,咬紧牙关供良臣上社学。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弟弟能够考上秀才,光耀他魏家门楣。连带着,兄弟要是能够考上秀才,虽说不是中举人那么风光,可怎么也是生员了,到时不但田里的租赋能免不少,他这做哥哥的也能娶上媳妇。黄花闺女是不好找,可改嫁的寡妇总会有人愿意找个有前途的秀才做小叔吧。

    说起来,魏进德对两个儿子可是寄予了厚望的,他自己小时候读过一年社学,不过戒尺挨了无数,《百家姓》却背不下十句。自个不成器,不是读书的料,于是便希望养儿强其父。为此,魏进德特意请社学的先生给两个儿子起了名字,他那辈是进字辈,儿子这辈是良字辈,故而一个取名“良卿”,一个取名“良臣”,当真是深意满满。

    为这两名字,魏进德可是给社学先生送了两只鸡和一斤半猪肉,然而,事与愿违,良卿没能成“良卿”,倒和他爹一样成了庄稼汉。良臣年纪虽说还小,可打九岁入社学,一晃六年,却连个童生试也考不上。

    这眼瞅着大了,良臣也没心思再读下去,胸中无一点大志,整日偷鸡摸狗,打驾斗殴,整一顽劣少年。上魏家告状的人无日无之,社学的先生气得明确告诉魏进德,他这辈子也不会再教这个学生了。三个月前,良臣偷偷跑到县里太仆寺的马厂偷人家的马骑,结果被抓了个现行,打得半死不活给抬了回来。

    儿子再不成器,再顽劣,总是亲生骨肉,魏进德哪能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就这么在家等死啊。于是求爷爷告奶奶跟人借了点银钱,上县里请郎中救儿子的命。爷儿两个日夜伺候照顾着,这才将良臣的半条小命给救了回来。只是,这爷儿俩却不知,良臣人是回来了,可却成了另一个人。

    屋外,见弟弟没应声,魏良卿有些不放心,将锄头靠在墙上,伸手推开了屋门。说是屋门,不过就是两块木板加个门栓子,刮风下雨天,“吱吱”的声音能响一晚上。

    “大...大哥...”

    看到良卿进来,魏良臣很是紧张,他尚没有接受这个时代,更没有适应自己这个新身份,心里说不慌张,那是不可能的。

    “醒了啊,”

    魏良卿没有注意到弟弟脸上的神色不对,见他要起来,忙制止道:“别动,先生说了,你这伤尚未好全,不能轻动,要不然往后腿怕不利索。”

    “噢。”

    魏良臣含糊答应一声,顺势不动,又将脑袋微微低下,避免被良卿察觉他的慌张。

    “爹天没亮就去地里了,我刚挑完水,马上也要过去帮爹。另外,爹让我和你说一声,过两天大姐要过来看你。”

    魏良卿说着将一张烙饼放在了桌上,因惦记着地里的活,他没和良臣多说,点了点头便拿了锄头到村口自家地里去了。良卿就是这样,生性少言寡语,看着十分沉闷。

    良卿走后没多久,良臣就从床上撑着起来,虽说被太仆寺马厂的人打得不轻,可身子骨毕竟是少年,皮厚实,又将养了这么多天,好的也差不多了。桌上的烙饼还热乎着,只是颜色差了些,良臣知道,这多半是大哥良卿做的。

    咬了一口烙饼,魏良臣搜索了下身子主人的记忆,知道那个大姐不是嫁给隔壁村王家的亲姐姐,而是二叔的女儿,打小就被卖给杨家做了童养媳。至于二叔,则是下落不明,反正这么多年来,良臣没听他爹说起过,估摸多半是死在外面了。

    整张烙饼下了肚后,良臣觉得肚子颇是踏实,外面天已是大亮了,他在屋中实在是呆不下去,便从床上爬起,小心翼翼的试了试,受伤的右腿没有问题后,方才走到院中。

    院子是典型的农家小院,大房三间,厨房一间,还有间茅房和间放东西的杂物房。除了大房三间是用砖头砌的外,其余都是用土坯堆的,上面覆盖着干草和瓦片。院子角落里有口大缸,缸里水是满的,边上有两只木桶,上面湿漉漉的。廊檐下挂着个篮子,篮子里是大蒜。除此之外,院子里就没什么物件了。

    整个院子给魏良臣的感觉不是太差,原先他还以为这魏家就是几间草房,现在看来要好的多。走到茅房时,魏良臣闻到一股臭味,这才发现茅房出恭的木蹲被挪了开来,粪坑里的粪也少了大半,看样子,多半是他爹魏进德挑粪到地里施肥去了。

    眼下是17世纪的明朝,化肥农药肯定是没有的,农民种田施的是农家肥,故而这农家肥很是金贵,除非实在没有办法,要不然农民可不愿意在外面解手,这即是所谓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由来。

    不过大多数农民家囤积的农家肥并不够自家地里所用,因而往往需要到城里购买,这就衍生了一种行业,叫粪行。粪行的人将城里的粪拖出来卖,来回一倒,十分的挣钱。粪工也是很吃香的一种职业,相较一般人家,收入都是不错的。

    没钱去粪行买的便只能一家老小农闲时出门捡粪,捡的多是牛马牲畜的粪,其中最多的则是狗粪。魏良臣记得,自己没有上社学前,就常常被他爹魏进德叫出去捡狗粪。

    有些滑头的则是趁邻居不在家,偷人家的粪,为此,村里每年都会闹上几起关于偷粪的纠纷,最后多半由乡老里正出面说和,把事情给压下去。要不然为了点“屎事”闹到县里去,县尊嫌烦,村里乡老也没脸面。

    在院中转了半圈,摸透了自己的“家底”后,魏良臣有些头疼的坐在了门坎上。他倒不是头疼自己怎么来到了明朝,所谓既来之,则安之,事情已经发生了,良臣知道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抗拒抵触,那样对自己没有好处。总不能前脚刚重生,后脚就把自个给结束了吧。

    良臣现在头疼的是自己怎么才能在明朝生存下来,具体的说,是怎么才能改变他的命运。他可不想跟他爹和哥哥一样当个庄稼汉,面朝黄土背朝天,倘真这样做了,那也忒对不住老天爷给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前世,没机会浪,今生,总要潇洒走一回才是。

    只是,他如何才能改变命运呢?

    思来想去,良臣觉得自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便是读书考科举。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明朝,做个读书人肯定要比做个庄稼汉要强,要不然,他爹魏进德和哥哥魏良卿又何必节衣缩食供他上社学。然而,问题在于,如果良臣没有记错,社学的吴夫子可是当着他爹魏进德的面说了,他这辈子再也不会教魏良臣这个学生。

    换言之,社学那里,良臣去不了了。

    另外,最要命的是,自打两年前童生试的府试没过之后,魏良臣就不肯再用心读书,白白荒废了两年。当初,和他同届的学生已经有一个考上了秀才,其他人要么弃学务农,要么去城里学徒,就他成天和帮地痞无赖厮混,名声早臭了,哪里还能再上学。

    这可真是个要命的事情,在明朝,想要改变命运,对农家子弟而言,只有读书科举这一条路,可这条路偏偏因为身体前主人的“胡作非为”给断了,魏良臣是又急又怒,偏偏发作不得。骂来骂去,骂得不是他自己么,须知,他现在就是魏良臣。

    唉!

    良臣叹了口气,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便琢磨着到外面走走。自打被打断腿后,说起来,他也是有三个月没出过门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老辈人说话,向来是不会错的。

    只不过,从门坎上起身时,良臣突然咯噔了一下,因为他意识到一个更大的问题,那便是今年似乎是万历三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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