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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流氓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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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我们的青春里,关于古惑仔的回忆总是很深刻,陈浩南、山鸡、大天二、包皮、蕉皮,还有小结巴,那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和燃情岁月浪子回头的故事,总叫人听了热血沸腾。

    这个故事关于我的二表哥,罗龙。

    罗龙也是混江湖的,比我大三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我念初二的时候,他已经是镇上小有名气的流氓。

    他留着陈浩南一样的长发,总是穿着黑色的绸缎衬衫,黑色的小喇叭裤,还有黑色的翘头皮鞋。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皮鞋锃亮到可以反射阳光。

    罗龙横刀立马,指着亮瞎眼的皮鞋对我说:“这才是流氓该有的造型和气度。”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造型,也不懂气度,却还是很崇拜我哥。

    我觉得他很帅很酷很霸气。

    他在学校里基本“横着走”。面临中考,他完全不在乎,整天就在镇上的文化站里待着。

    不知道现在在知乎上提问,在学校里拥有一个流氓大哥是什么体验,会不会成为热门话题,反正那时候,我是爽极了。

    虽然我作为一个读书人,平日里非常非常低调,但同学们碰到什么麻烦事都会来找我,求罗龙帮他们摆平。

    那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关系”。

    罗龙非常照顾我,平时经常来我这里晃悠。他说我性格内向,胆小怕事,生怕我被谁欺负了。

    可其实那会儿,沾他的光,我在年级组里的江湖地位已经相当高了。普通小混混见了我都以礼相待,好像我才是他们的大哥一样。

    只是没想到,罗龙晃着晃着,居然相中了我们班的班花小阮。

    那时候还没进入21世纪,当我们穿着倍福来和真维斯装逼的时候,小阮已经浑身耐克锐步了。小阮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胸很大,腰很细,腿很长,性格尤其随和开朗,很好相处。她是班级里第一个学会化妆的女生。

    没过多久,罗龙就高调地开着摩托车送小阮回家,羡煞了一干人等。

    我当时心里犯嘀咕,流氓泡姑娘怎么会这么容易,难道说流氓都是天生情圣吗?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徐锋辛辛苦苦追了大半年,却连衣袂都没沾到半点,这方才过了几天,小阮就坐上我哥的摩托车后座,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

    我百思难得其解,这也太不靠谱了,有悖于我刚刚萌芽的爱情哲学。

    有一天晚上,小阮作为值日生留下来劳动。正常下课的我在校门口被罗龙逮住,他要我陪他吃鸡蛋饼。

    他一旁的小弟问:“大哥,你每天都等大嫂,累不累啊?”

    罗龙斜了他一眼,破口大骂道:“你懂个屁啊,陈浩南是怎么对小结巴的?”

    小弟吓得手足无措,但嘴里还嘟囔着:“小阮又不是结巴,人家口才好着呢。”

    啪的一下响亮的头塔,罗龙怒声训斥道:“这他妈的叫爱情,你这不长眼的学着点。书也读不好,流氓也做不来,我要你这种傻帽山鸡有个毛用。再去给我买两根羊肉串来!”

    羊肉串刚啃了一口,小阮就从教学楼里走了出来。

    罗龙随手扔了手里的羊肉串,兴高采烈地朝她挥手,然后赶紧发动摩托车。

    在引擎的嗡嗡轰鸣声中,小阮潇洒地跳上车,朝我眨了眨眼,摩托车一骑绝尘而去。

    那时候,我觉得一袭黑衣、若干小弟,加上一部拉风的摩托,就能拥有爱情。

    <2>

    罗龙和小阮这事在年级组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小阮能歌善舞,是个文艺标兵,而且她人缘儿极佳,和绝大多数人都能和睦相处。作为班花,除了明恋的徐锋,暗恋者更是数不胜数。

    因为罗龙的关系,小阮逐渐和我走得很近,她总是会问我关于罗龙的问题,想要从我口中多套弄点我哥的私密信息,尤其是他过往的各种泛滥情史。

    但是,徐锋不干了。这家伙是出了名的高傲,不过人家确实也有牛逼的资本。他不仅人长得帅气,而且学习和体育都很棒,家长据说还是区政府的什么领导。

    他一直摆着一副臭脸,刚开始是不理会小阮,接着什么事都针对我。

    我知道他因为罗龙和小阮的事迁怒于我,可是这关我屁事啊。我哥又没搞什么威逼利诱,人家这可是自由恋爱,两情相悦。

    不过当时的我,是个正儿八经的好学生,和我哥截然不同,所以对于徐锋明里暗里的各种挑衅,我总是一笑了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只是,有一次体育课打篮球,徐锋在防守我的时候,故意挥了手肘打中我的脸颊,顿时我满口鲜血。

    看到自己在滴滴答答地吐血,我脑袋眩晕,支撑不住立马要倒。昏昏沉沉中,见到徐锋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朝我骂道:“缩头乌龟,胆小鬼,有本事他妈的也冲我来啊。”

    我了个去,这下我也不干了,浑身血气上涌,瞬间清醒过来,妈的,老是牵扯到我干吗,还搞蓄意的人身伤害。要知道,我只是谦和朴实,却也不是什么货。

    我火冒三丈,冲上去就要找他算账,被身边的同学们硬是架开了。

    回到教室里,徐锋依旧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我。我也不甘示弱,逮到空就跟班主任报告徐锋上课看漫画书。《电影少女》,还涉黄,人赃俱获,这小子直接被传召去了办公室。

    罗龙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看来他安插在我身边的“大内侍卫”还真不少。

    当天放学,他带着十几个人把徐锋堵在学校旁边的弄堂里,足足打了五分钟。我站在弄堂口,听着徐锋尖锐的惨叫声,叫爷爷喊奶奶的,心中颇有复仇的快感。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学生时代,千万别和流氓的弟弟作对,真的没好处。

    他强任他强,切莫硬逞强。姑娘多得是,别和流氓抢。

    自此,徐锋在班级里再也抬不起头,因为当时他声嘶力竭的求饶声几乎传遍了整个校园。

    “龙哥,龙哥,我再也不敢了。”

    那对于徐锋而言,真是人生中极其黑暗的一天。

    <3>

    只是,小阮跟了罗龙之后,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偶尔还会旷课。

    初三下半学期模拟考,她的成绩已经滑落到了倒数十名以内。

    她画眼线,剪短发,穿紧身的衣服裤子,嘴里还时不时有粗话脏话蹦出来。

    我一直觉得,她只是和流氓谈恋爱,干吗非要把自己活成流氓的样子,这又是何必呢?我哥还真是毁人不倦,把好端端的姑娘变成了这样。

    我心里不安,诚恳地对她说:“小阮,我帮你辅导功课吧。”

    小阮好像觉得我的话很好笑,忍了半天终于还是扑哧笑出声来,过了会又一本正经地说:“阿光,你以后可要叫我嫂子。你哥说要娶我的。”

    当时我又晕了,流氓真牛逼,用海誓山盟的婚约就把姑娘套住了。

    中考之后,小阮进了技校。原本,她应该可以进区重点高中的。

    据说她父母为此大发雷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个渠道知道小阮在和一个流氓交往,要求她马上分手,不然和她这个没出息的女儿断绝关系。

    小阮那个伤心啊,一哭二闹三上吊,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最终还是屈服了。

    当然了,我知道他们玩的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转入地下恋情了。

    罗龙说:“咱们共产党都能忍辱负重,我罗龙怕什么?男儿当能屈能伸。现在看不起我,以后我叫他们刮目相看。”

    我说:“哥,你要改邪归正了?可现在你和我党的事业完全背道而驰啊。”

    罗龙说:“屁,以后肚子大了,他们会不认我这女婿?怎么着也是孩子他爹。”

    我倒吸一口冷气说:“你这是耍流氓。”

    他哈哈大笑,“阿光,你不懂,这叫战术:避其锋芒,击其惰归。”

    我惊讶地说:“哟,哥,现在可有文化了啊。”

    他仰头长叹:“我以后打算写本回忆录,做流氓真的很辛苦,三百六十行,每行都有本难念的经。”

    我初中毕业之后,和罗龙便很少有机会碰面,唯有每年年底家族聚会的时候才能遇到。

    直到有一次,大概是我大一暑假的时候,我和如玉周末回学校去打球。

    那会还年轻气盛,打球的时候和别人争执起来,对方被如玉扇了个耳光。

    没想到,过了一会,从教学楼里跳出来五六个人,拿着自来水管朝我们直接冲过来。

    我和如玉慌了神,从来没见过这种喊打喊杀的大阵仗。我焦急地边跑边招呼如玉,“去文化站找我哥!”

    一路狂奔,罗龙果然在文化站。我和如玉找到了靠山,瞬间进入安全模式,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那群人对着罗龙毕恭毕敬的,跟我赔礼道歉,说有眼不识泰山,大水冲了龙王庙,英雄不打不相识,还望光哥多担待。

    罗龙火冒三丈地骂我:“你是不是大学上傻了,书都读到哪里去了,不会早点亮明身份?你要被打了,我出去还有脸混?又怎么跟你老妈交代?”

    我浑身湿透,喘着大气说:“追得太紧了,根本没机会说话,停下来估计直接要被打死。”

    站在阴影里的小阮扑哧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了,还是书呆子。”

    她慢悠悠地走到罗龙身边,表情妩媚动人,勾着罗龙的手臂,慵懒地靠在他怀里。她的短发挑染了几簇紫色,画着浓浓的烟熏妆,穿着黑色的吊带衫和牛仔短裤。雪白的左手臂上文着一条青色的龙,煞是显眼。

    她朝我眨了眨眼睛。

    我老老实实地叫了声:“嫂子。”

    现在想来,当初去打球,应该在背后贴张名牌——“罗龙他弟”。

    <4>

    没过多久,我听家里人说,罗龙可能要坐牢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

    家人说,成天不务正业的,总有一天要出事。

    原来,罗龙和一帮朋友在酒吧里给小阮的二十岁生日庆生,小阮嫌隔壁卡座的太吵闹,结果两拨人莫名其妙就打起来了。小阮一冲动,用洋酒瓶把人家的头给砸破了,故意伤人,这得坐牢。

    然后,罗龙把这事扛自己身上了,被判了一年。

    出狱后,罗龙就是个有前科的人了。那年,他24岁。

    小阮依旧跟着他,算起来,也有7年了。

    也真是让人惊异,罗龙的那些哥们儿换女友都跟换衣服似的,而他却一直一心一意。

    我问:“哥,在里面没遭罪吧?”

    罗龙摸了摸光溜溜的脑袋,淡淡地说:“别的没啥,就是头发给刨了,心疼,给浩南哥丢脸了。”

    后来有人偷偷跟罗龙说,他和小阮八字不合适,早晚还得出事。

    为了这事,罗龙还跑去庙里求了个签。但回来之后,他一声不吭,面色铁青,闷闷不乐了好久。

    小阮技校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父母介绍的工作,干了一阵又不做了,一直就跟着罗龙,却又天天喊无聊。

    于是,罗龙筹钱给小阮开了家服装店,小阮倒还真是这块料,经营有方,生意还挺红火。

    没想到,过不了多久,街对面的服装店就经常来搞事,甚至还找人冒充顾客故意来找碴儿。

    结果,罗龙二话不说,立马带人把这家店砸了。

    可是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于是现场演变为一场激烈的械斗。

    在打斗中,罗龙把人家的手筋砍断了。他再次面临牢狱之灾。

    我去拘留所探望他。

    他神情平静,撩了撩自己的长发,“他妈的,又要被刨头发了,人生真是悲剧。”

    这一次,判了三年。

    罗龙还有半年要出来的时候,我听闻了小阮的婚讯。

    新郎居然是徐锋。这家伙现在居然已经是个小老板。

    婚礼我去了,穿着婚纱的小阮很漂亮,手臂雪白,文身已经洗去。

    据说洗掉文身要花很多钱。我心想,小阮可真舍得花钱。

    半年后,我去接罗龙出狱,他颓丧地蹲在监狱门口抽烟,狠狠地说:“这小娘逼真不是好货色,老子这么多年真是日了狗了。”

    原来,他才是这句名言的始作俑者。

    那天晚上,罗龙大醉。

    我一直以为我哥无所不能。其实,他也不过是个血肉做的人。

    看来,做流氓真不能太有爱。

    半年后家庭聚会,大表哥弄了两坛5斤装的陈年黄酒来。

    所有人都喝得稀里糊涂的。

    罗龙酒风向来彪悍,当晚喝得最多,走路都走不稳,于是我搀扶着送他回家。

    他搭着我的肩摇头晃脑的,“阿光,老子就是忘不了那小娘逼啊,真他妈的丢人。”

    他拿出手机,翻到小阮的电话号码,想拨号,过了会儿却将手机狠狠扔在了地上。

    我默默地将手机捡起来,“哥,刚买的iPhone4啊,你何必跟钱过不去。”

    他摸了摸手机,怔怔地说:“日了狗了,也是,手机真他妈的无辜。”

    出狱之后,罗龙开始倒腾烟酒,他兄弟多路子广,所以生意越做越大,不久还开了家麻将馆。

    去年年头的时候,他买了辆凌志,晋升中产阶层。

    他不再蓄长发,而是一直留着出狱时的圆寸头。

    虽然他还是爱穿一身黑,但变成了圆领老头衫、棉麻质的宽松长裤和平底布鞋,不过还是不能免俗地挂了根大金链子。

    他在家的时候,一直读《孙子兵法》和《老庄》,对于这一点我表示相当震惊。

    他对我的反应嗤之以鼻,“哥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商人,要深谙谋略之道。年轻时没文化,现在只能多读书。”

    我拍马屁说:“哥你真行。”

    他一高兴,顺手扔了条苏烟给我。

    <5>

    去年年中的时候,小阮离婚的消息在初中同学圈子里炸开了锅。

    不久后,小阮来找我,问我罗龙的近况。

    我说他很好,很上进,生活很平稳,就是不找女人。

    小阮黑了脸,用低沉的声音说:“不好意思,我没真的做了你嫂子。”

    我反问:“你没事离什么婚?又不好玩。”

    小阮叹息着说:“那时候爸妈一直逼着我,后来自己也觉得青春等不起了,就想找个靠谱的嫁了。但婚后,徐锋总是介怀我和罗龙的那段历史,稍有不舒服就拳脚相加。罗龙出来后,徐锋更是天天把我关在家里,生怕我出去见罗龙。”

    她咬了咬嘴唇,徐徐道:“阿光,我和罗龙在一起这么多年,他甚至没有对我吼过一句,更别提动手了。”

    我忍不住打断说:“那他妈的到底谁不靠谱了。”

    小阮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她捂着脸哭得像个泪人儿,看着也是蛮作孽的。

    我去问罗龙:“哥,小阮离婚了,你怎么看?”

    罗龙反应很大,瞬间就怒火中烧的样子,朝着我咆哮道:“能怎么样,这种女人要来干吗?真是日了狗了。以后别跟哥提这女人。”

    我说:“哦,知道了。”

    后来,我是真的没再提过。

    而就在前一阵,在“我们”大行其道的当口儿,小阮许久没有更新的朋友圈里也贴出了两张图片,都是她和罗龙的合照。

    第一张应该是很久以前了吧,她短发,挑染了紫色,慵懒地靠在罗龙的怀里。而罗龙一头飘逸的长发,神情桀骜不驯。

    第二张是现在的状况吧,她长发披肩,面容娴静,小腹微微隆起。而罗龙面带微笑,目光温柔,双手将小阮揽在怀里。

    我笑了,他妈的,我这二表哥,嘴上那么牛逼,身体却这么不老实。

    流氓到底是流氓,就算读了书还是不靠谱。

    但我还是觉得心里很酸,所以写下了这个故事。

    叫作,《流氓的爱情》。

    野马一直留恋着草原,所以,尽管他四处徊徨,其实却从未曾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