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修士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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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之后,沈云一边装着逛坊市,一边暗中动用真气,在百宝囊里清点灵珠的数目。
很快,他数清楚了。还真没有出错,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千灵珠。
挠了挠头,他按照计划,先去找上一次的那位中年大叔买符纸跟符笔。
这里的摊位看上去杂乱没有章法,但是,细看之后,他发现上一次特别留意了的那些摊子仍然是在原位,没有多少偏差。想来,卖符纸与符笔的大叔也是的。
他没猜错,果然在上一次的位置找到了中年大叔。
“小道友,来了!”中年大叔的生意不错,刚好与一位客人完成了一桩交易。抬头看到他,展颜轻笑,熟稔的打招呼。
沈云上前,在摊子前蹲下来:“十刀符纸和两枝符笔。”
中年大叔伸手从摊位上点了十刀符纸,又给他挑出两枝符笔:“这次的符笔比上回的品质要略好一些。小道友也是老主顾了,还是给上次的价钱好了。总共是八十枚灵珠。”
“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沈云见他这次右手没有小动作,心中好奇,忍不住轻声问了一句。
“我这里不卖符的。只卖符纸和符笔这两样。”中年大叔垂眸,拿过身边的小黑匣子,打开来,“承惠八十枚灵珠。”
估计是坊主不许摊主位用银钱交易,也不许附送通行符。沈云“哦”了一声,用真气从百宝囊里抓出八十枚灵珠放在匣子里。接着,将一大堆符纸,还有两支符笔一并收进百宝囊里,
中年大叔见状,抬眸笑道:“我姓彭,一直在这里摆摊。除了卖符纸和符笔,还高价收法符。小道友是符修吗?”
沈云心道:我现在只能画最简单的下品符,哪里拿得出手?况且,我也确实不是修士呀。
“哦,不是的。我是帮人带货,赚些力气钱。”他摆了摆手。刚才,路过一个摊子时,他偶尔听到一位膀大腰圆的客人如此回复摊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很好,决定拿来一用。
和那位摊主一样,中年大叔也是笑了笑,不再多说。
之后,沈云去了卖灵米酒和灵米的摊位。
相比于符纸和符笔,这两样要便宜得多。且两个摊位的价钱也相差无几,是以,沈云随意的从中选了一家。
用小葫芦装的灵米酒,大约一斤重,卖价三枚灵珠;一袋灵米,重两斤,每袋一枚灵珠。沈云试着买了三葫芦酒和五袋灵米,一共花了十四枚灵珠。
他悄悄的跟摊主问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后者左右瞥了一眼,压低嗓音告诉他:“道友,要用银钱,你得等到晚上才行。大白天的,哪个敢接银钱啊?那点小差价,有胆赚,没命花。”
沈云听明白了:原来,只有用银钱进行交易,摊主们能够赚到差价,才有可能附送下次的通行符。并且因为风险太大,他们只敢在晚上的时候,才敢偷偷摸摸的接银钱。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修士都是象玉宁道长他们一样,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逛了两趟石桥坊市之后,他惊讶的发现,其实修士也是人。和凡夫俗子一样,他们也逐利,也好八卦……
看到这位摊主年纪轻轻,十分健谈,他心中一动,试着打探道:“跟您打探一下,这里哪个卖的功法秘籍最好?”
“都差不多。有真正的功法秘籍,藏都藏不赢,哪里还会拿出来换钱?”摊主笑了笑。
有道理。在外头,也是钱财易得,武功秘籍不可求。沈云向他道了谢,打消了买功法秘籍的念头——时间紧迫,他就不去那些摊子上浪费时间了。
最后还剩下一样朱砂墨没有买。这是最让人头疼的一样。坊市里,有朱砂墨买的摊子不下十个。并且,每个摊位上还不只一种价格的朱砂墨。
到底哪些才是好货呢?
沈云自己做过半年药铺伙计,和三年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深知“一分价,一分货”。即便是宰客,同一种东西,卖价贵的,也肯定要比便宜的要好一些。
是以,他直接去生意最好的那个摊位,拿了一份最贵的朱砂墨——坊市里的朱砂墨都是大玉盒装着。客人们买朱砂墨都是自带玉瓶或者玉碗之类的。卖的时候,摊主用长柄的白玉勺,从大玉盒里头舀一勺,这叫一份。
当然,摊主也提供玉瓶。只是,一百份朱砂墨的价钱也当不得一只三指高的小玉瓶。
沈云冷眼观之,坊市里的客人们虽然大多数都穿得光鲜亮丽,但却没有那种一掷千金的豪客。
尤其是那些买符纸、朱砂墨的客人们。他们的穿着普遍比其他客人要显得简朴一些。想来是学符术的耗费太大,他们手头都不是很宽松吧。
红漆盒子里的宝藏里倒是有几只玉碗。只是,沈云一只也没有带在身上。反正百宝囊的保质效果杠杠的,所以,他付了一份朱砂墨的灵珠后,从百宝囊里拿出了一只干净的白瓷碗。
摊主看到他手里的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满的皱了皱眉头:“我说道友,我家的紫金朱砂墨是这石桥坊市里品质最好的。价钱也公道得很。你用这种寻常的瓷碗来装,是打我的脸吗?”
“不是。我只带了这个。”沈云连忙解释,“我和朋友一起来的。他身上带有玉盒。”
“这样啊。”摊主将信将疑,往他碗里舀了一勺朱砂墨,嘴里还不放心的叮嘱着,“紫金鼠的血本来就是同阶妖兽血里头最娇贵的,不易保存。用它制出来的朱砂墨也是最容易变干的。一份朱砂墨搁在道友手头的这碗里,半刻钟不到就完全废掉了。道友最好尽快与你的朋友会合,将它放进玉盒里保存起来。”
“多谢。”沈云心头大震,好不容易才没有在面上显出来——妖兽!我的天帝老爷,原来上好的朱砂墨是要用妖兽血调配的。
呃,妖兽血!还是算了吧。真碰到妖兽,谁猎杀谁,还不知道呢。
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曾提到过妖兽。那是一只叫做七心虫的妖虫,太师祖在手札里花了很大的篇幅,详尽的写出了如何与之搏杀的经过。
过程可谓惊心动魄,万分惊险,另外,太师祖还占了两分气运的便宜,终于将凶恶狡诈的七心妖虫斩于剑下。而他自己也是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在床上休养了小半个月,才渐渐恢复过来。
离开之后,沈云一边装着逛坊市,一边暗中动用真气,在百宝囊里清点灵珠的数目。
很快,他数清楚了。还真没有出错,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千灵珠。
挠了挠头,他按照计划,先去找上一次的那位中年大叔买符纸跟符笔。
这里的摊位看上去杂乱没有章法,但是,细看之后,他发现上一次特别留意了的那些摊子仍然是在原位,没有多少偏差。想来,卖符纸与符笔的大叔也是的。
他没猜错,果然在上一次的位置找到了中年大叔。
“小道友,来了!”中年大叔的生意不错,刚好与一位客人完成了一桩交易。抬头看到他,展颜轻笑,熟稔的打招呼。
沈云上前,在摊子前蹲下来:“十刀符纸和两枝符笔。”
中年大叔伸手从摊位上点了十刀符纸,又给他挑出两枝符笔:“这次的符笔比上回的品质要略好一些。小道友也是老主顾了,还是给上次的价钱好了。总共是八十枚灵珠。”
“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沈云见他这次右手没有小动作,心中好奇,忍不住轻声问了一句。
“我这里不卖符的。只卖符纸和符笔这两样。”中年大叔垂眸,拿过身边的小黑匣子,打开来,“承惠八十枚灵珠。”
估计是坊主不许摊主位用银钱交易,也不许附送通行符。沈云“哦”了一声,用真气从百宝囊里抓出八十枚灵珠放在匣子里。接着,将一大堆符纸,还有两支符笔一并收进百宝囊里,
中年大叔见状,抬眸笑道:“我姓彭,一直在这里摆摊。除了卖符纸和符笔,还高价收法符。小道友是符修吗?”
沈云心道:我现在只能画最简单的下品符,哪里拿得出手?况且,我也确实不是修士呀。
“哦,不是的。我是帮人带货,赚些力气钱。”他摆了摆手。刚才,路过一个摊子时,他偶尔听到一位膀大腰圆的客人如此回复摊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很好,决定拿来一用。
和那位摊主一样,中年大叔也是笑了笑,不再多说。
之后,沈云去了卖灵米酒和灵米的摊位。
相比于符纸和符笔,这两样要便宜得多。且两个摊位的价钱也相差无几,是以,沈云随意的从中选了一家。
用小葫芦装的灵米酒,大约一斤重,卖价三枚灵珠;一袋灵米,重两斤,每袋一枚灵珠。沈云试着买了三葫芦酒和五袋灵米,一共花了十四枚灵珠。
他悄悄的跟摊主问有没有下次的通行符送。后者左右瞥了一眼,压低嗓音告诉他:“道友,要用银钱,你得等到晚上才行。大白天的,哪个敢接银钱啊?那点小差价,有胆赚,没命花。”
沈云听明白了:原来,只有用银钱进行交易,摊主们能够赚到差价,才有可能附送下次的通行符。并且因为风险太大,他们只敢在晚上的时候,才敢偷偷摸摸的接银钱。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修士都是象玉宁道长他们一样,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逛了两趟石桥坊市之后,他惊讶的发现,其实修士也是人。和凡夫俗子一样,他们也逐利,也好八卦……
看到这位摊主年纪轻轻,十分健谈,他心中一动,试着打探道:“跟您打探一下,这里哪个卖的功法秘籍最好?”
“都差不多。有真正的功法秘籍,藏都藏不赢,哪里还会拿出来换钱?”摊主笑了笑。
有道理。在外头,也是钱财易得,武功秘籍不可求。沈云向他道了谢,打消了买功法秘籍的念头——时间紧迫,他就不去那些摊子上浪费时间了。
最后还剩下一样朱砂墨没有买。这是最让人头疼的一样。坊市里,有朱砂墨买的摊子不下十个。并且,每个摊位上还不只一种价格的朱砂墨。
到底哪些才是好货呢?
沈云自己做过半年药铺伙计,和三年杂货铺子的账房先生,深知“一分价,一分货”。即便是宰客,同一种东西,卖价贵的,也肯定要比便宜的要好一些。
是以,他直接去生意最好的那个摊位,拿了一份最贵的朱砂墨——坊市里的朱砂墨都是大玉盒装着。客人们买朱砂墨都是自带玉瓶或者玉碗之类的。卖的时候,摊主用长柄的白玉勺,从大玉盒里头舀一勺,这叫一份。
当然,摊主也提供玉瓶。只是,一百份朱砂墨的价钱也当不得一只三指高的小玉瓶。
沈云冷眼观之,坊市里的客人们虽然大多数都穿得光鲜亮丽,但却没有那种一掷千金的豪客。
尤其是那些买符纸、朱砂墨的客人们。他们的穿着普遍比其他客人要显得简朴一些。想来是学符术的耗费太大,他们手头都不是很宽松吧。
红漆盒子里的宝藏里倒是有几只玉碗。只是,沈云一只也没有带在身上。反正百宝囊的保质效果杠杠的,所以,他付了一份朱砂墨的灵珠后,从百宝囊里拿出了一只干净的白瓷碗。
摊主看到他手里的碗,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满的皱了皱眉头:“我说道友,我家的紫金朱砂墨是这石桥坊市里品质最好的。价钱也公道得很。你用这种寻常的瓷碗来装,是打我的脸吗?”
“不是。我只带了这个。”沈云连忙解释,“我和朋友一起来的。他身上带有玉盒。”
“这样啊。”摊主将信将疑,往他碗里舀了一勺朱砂墨,嘴里还不放心的叮嘱着,“紫金鼠的血本来就是同阶妖兽血里头最娇贵的,不易保存。用它制出来的朱砂墨也是最容易变干的。一份朱砂墨搁在道友手头的这碗里,半刻钟不到就完全废掉了。道友最好尽快与你的朋友会合,将它放进玉盒里保存起来。”
“多谢。”沈云心头大震,好不容易才没有在面上显出来——妖兽!我的天帝老爷,原来上好的朱砂墨是要用妖兽血调配的。
呃,妖兽血!还是算了吧。真碰到妖兽,谁猎杀谁,还不知道呢。
太师祖的手札里有曾提到过妖兽。那是一只叫做七心虫的妖虫,太师祖在手札里花了很大的篇幅,详尽的写出了如何与之搏杀的经过。
过程可谓惊心动魄,万分惊险,另外,太师祖还占了两分气运的便宜,终于将凶恶狡诈的七心妖虫斩于剑下。而他自己也是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在床上休养了小半个月,才渐渐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