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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很是幸福

作者:奥尔良烤鲟鱼堡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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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上看程燃说自己给你十首歌很高冷霸气总裁范,但其实程燃心里面是忐忑不已的。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被人绝对掌握,就好比那个乐平洪给秦西榛出的主意,让她用几万块钱买汪中桦一首歌外加他的站台,其实还是买的汪中桦的名气。有汪中桦的名气,他的歌,才会让秦西榛有曝光率,才会进入主流圈的视野。地下乐坛有才华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乏好歌,但很多人至今仍然只是在做地下音乐,仍然没有被家喻户晓。

    机遇,说到底才是人生是否能起飞的窗口,也许实力的累积和坚韧的意志能够让你蛰伏下来去守候一个个机遇,但这样的意志力又岂是平常人能够达到的?

    大器晚成,是要付出多少倍于常人的努力,一个词语,其中又蕴含多少忍辱负重的艰辛。好多人一蹉跎,就是几十年岁月过去。

    所以程燃哪怕掌握着后世很多被奉为经典或者流行好听的歌曲,但也并不确定这些歌同样在这个时空能够一鸣惊人。不是所有好的东西在当时就能一定得到认可。

    若不然,千秋万代说红楼,养活无数闲人流,结果当年雪芹颠倒无人怜,红楼换不来馒头。梵高一生只卖出过一幅画,死于孤苦困顿的贫穷,他短暂的生命终究等不到被誉为惊世天才的那一刻。

    所以程燃想着的是一口气给秦西榛一堆歌,他不寄希望于什么时光会记住永恒,好的东西一定会成功,在励志场合这么说说可以,事实上是好的东西能流传下来的十不存一。

    他只可能尽最大的可能,给秦西榛增加成功的几率。

    结果秦西榛反倒是一脸哭笑不得的哂然,“十首?你给我?你以为你是白龙啊……”

    这个年代港城什么都喜欢搞个排名,四大才子,四大天王……白龙是三大作曲大师之一,是个在华语乐坛留下过深刻痕迹的人,至今为止,他的一首歌都是重金难求,都是顶级歌手和艺人追上门去索求,还要看缘分赐予。这属于一个时代传说,从此时较为发达的港台娱乐圈传进内地,虽然添油加醋,但名气之盛大致如此。

    秦西榛是听过程燃所谓表叔的歌,她觉得好听,歌很好,但是只是个音乐教师的她只有对歌曲的鉴赏能力,缺乏最市场的把握能力,更不会把这种歌会如何大火结合起来,她也想不到那里去。像是她的导师乐平洪说的,参加这种音乐节,歌曲要好是必然的,其次重要的还得是谁给你的写的歌,唱片公司认不认。否则你不过也就是表演了一场,没有入唱片公司的眼,没人给你发行,也是白来。

    “倒是你这样子,好好笑……”秦西榛怀疑甚至还感觉好笑的捧起嘴来,“而且你怎么给我歌啊,现写啊……呃……”

    她没有继续奚落下去,因为程燃已然唱了起来。

    这个时候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兴许只有实际的行动,能够让秦西榛打消她的疑虑。

    最初时是一首快节奏,不待秦西榛踹过气来,又是一首粤语歌。

    秦西榛听完了说等等等等,你刚才唱的什么?

    毕竟不是闽南语系人,即便秦西榛粤语歌也唱得不错,但终究还是听不懂程燃唱起来的歌词,他干脆把秦西榛的笔记本拿过来,在上面写出了歌词和粤语音标,秦西榛毕竟是学音乐的,一看那就明白了,甚至还能跟着唱出来。标注了这首歌音标之后,程燃又开始下一首的歌唱了。

    尽管这么毫无伴奏的清唱,在山坡上这么声音朗朗有些说不出来的羞耻。

    但唯一的观众秦西榛却丝毫没有觉得好笑或者尴尬之类,一双眼睛是扑闪扑闪,成为了此间比星光还要明媚的所在。

    最后一口气唱完,对程燃来说就权当深夜在这个山坡上吼了一场KTV了。

    但再转过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是面部神情已经难以形容的秦西榛。

    “这些够了吧,过几天找个时间我再来跟你讨论编曲,一首一首的磨嘛,就算无法和原来的天衣无缝相契合,那些都是小节了,最主要神形皆备就可以了。”

    程燃巴拉巴拉说着谁都听不懂的话语,秦西榛还兀自在消化刚才所听到的东西。绕梁三日一般来说形容音乐的高昂激荡停止过后仿佛仍在回响,然而秦西榛却觉得程燃展现的唱腔,风格,歌词这些种种,同样能在她的脑海回荡不知多少时日,仿佛窥到了一个大千世界的一角,足以让她这个搞音乐的震撼不已。

    正因为精于此道,才懂得欣赏那些是何等的好东西。摇滚,快慢歌,甚至还有rap,粤语唱腔,闽南语词,英文……此前从未听过的,一首首的歌曲。每一首各有千秋,如果说这些歌曲都是一个人作出来的,秦西榛很难想象这个人才华可能高到什么地步去。

    同样的问题也是如此,她抬头问,“我能驾驭这些东西吗?每种风格的歌唱,我都能?”

    “其实我觉得你是能的……从你当时在音乐教室里用钢琴谈那首兔子舞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行的。”

    “我这是……有天赋?”秦西榛眼睛明亮。

    “不是,当初那么一首口水歌都能被你弹得状若疯魔,我觉得没什么你驾驭不了。”

    秦西榛差点要一脚飞踹过来了。

    “还有什么,你想对我交代。”此时的秦西榛已经完全不能用小孩来看待程燃了,一个人要是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可以为师了。

    程燃微笑,“秦小姐,你是一匹野马,注定要去驰骋草原。”

    秦西榛突然有些踟蹰忐忑,但终究还是带着笑意看向程燃,说出了出口就后悔的话,“你呢,不一起吗?”

    “每个人的人生方向,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是一匹奔腾万里的骏马,有的人也许只愿意做一条鱼,在水里自由自在。上了岸,就没法呼吸,就会死去。”

    “是么……我们不一样啊。”秦西榛喃喃,又撇开头,撅起嘴,“我也不稀罕和你一样啊!你才多大人啊!说话老气横秋的。”只是不知为何,这么说的时候,她心头微酸,旋即她又提醒自己秦西榛你是不是疯了。

    “时光荏苒,尽是南来北往的过客。就像是一首歌,慷慨激昂,宛转悠扬,最终也会有曲终人散的一天。”

    秦西榛道,“程燃,之余你我,我们是过客吗?”

    “应该……不是吧。”程燃看着秦西榛寒气逼人的脸,笑道。

    秦西榛倔强而认真点头,“我也觉得。应该……不是吧。”

    多年以后,秦西榛依然能够记得那天晚上的那个山坡,高旷的星云,满城的灯光。还有那个男子给自己唱起的一首首歌谣。

    那是她看似一无所有的时刻,却仿佛什么都能拥有。

    无论多少次回忆起来,依然觉得很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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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会赶路回老家,一天都在路上,如果能更就更,不能更会提前请假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