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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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心怡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她急啊,从那天被押着住进这后山,除了每天给她送吃喝的小娄罗,就再没见过那个劫持他的大汉。他说要把她献给裴旻,可是什么时候给裴旻送去呢?
想从这里直接逃跑怕是没指望了。这山里,她已经趁夜晚悄悄出去观察过了,凭她一个洛阳城大宅里长大的小姐,这深山老林的,出去不到半个时辰准迷路。而且,夜里还听到过有野兽的叫声。她听不出是什么野兽,总之很响、很恐怖的那种叫声,不是饿狼就是老虎。
既然那二当家的不来打扰她,那些小娄罗兵也不敢惹她,就暂且住在这里吧,胳膊上的伤也还没好利索,不如就在这儿好吃好喝地养着,每天自己上药,直到被带着去送给裴旻时,在路上伺机逃跑。
这天,她无聊地坐在床边,一边用手摆弄着腰里安庆绪给她留下的那只剑的剑柄,一边想着逃跑的事,那个每天来给她送饭的小娄罗又来了。她已经习惯他每天来送饭了,有时他也不敲门,她就连眼睛都没抬。
这回却不同,那个家伙手里没拿任何食物或是其它东西,进门也没向往常那样说句话,而且还反手把门给带上了。接着,他快速来到她跟前,一把就把她给抱住了。
“啊?你要干嘛,快放开我!”杨心怡诧异地喊道。
“别叫,美人,我都馋了那么久了,终于得了机会了。你乖乖听话,大爷舒服了,就亲自送你出山。乖啊。”那家伙一反常态,露出一副纯粹的流氓嘴脸。
“快放开我!”杨心怡挣扎着大喊,却力气不敌这个并不魁梧的男人,“你们头领不是说了嘛,谁都不许惹我,连他都不敢,你竟如此色胆包天!”
“嘿嘿,宝贝,那是二当家的在那会儿。现在他死了,这后山,现在就剩下你和我两个人了。你说,是不是天赐的良机!”那家伙一个劲儿地往她脸上贴,自己还忙着解裤子。
“什么?二当家的死了?”杨心怡愣了。劫持她来的是他,要把她献给裴旻的也是他,吩咐手下不许冒犯他的还是他。现在他突然死了,那些人还会按他说的,送她去见裴旻吗?不送的话,就没机会出这个深山,就没有办法逃跑。哎,可急死人了!
她边想边挣扎,那恶心的家伙已经先把他自己给脱*光了。
杨心怡想要给他来个缓兵之计:“大爷,那二当家的死了,就不能把我送给别人了。既然你喜欢我,不如,我帮你当上这里的老大,然后你再风风光光地娶我,不是比快活一回就送我走更好?”
“对对,我就猜你会看上我吧。我都陪了你这么些日子了,你早该知道谁对你好了。乖,那咱俩就抓紧成亲吧。”那家伙厚颜无耻地还是一个劲地往她脸上凑他那张恶心的臭嘴。
“大爷,此言差矣。你们二当家的刚死,你就急着办喜事,那些人还能服气你吗?你要听我的,快,先穿好衣服,然后我帮你把那些人都说服,你先当上头目,再娶我。”杨心怡哄着他。
“好咧,就听美人的。我就猜你是有些真本事,都会摆马阵呢,以后这山上就是咱夫妻的天下了!”那家伙就开始不情愿地磨蹭着一件件地穿衣服。
好啊,趁这工夫,杨心怡一下子把腰里的剑拔了出来,举起来就冲那家伙砍去,还一边大喊着:“癞蛤蟆,我要杀了你!”
“臭娘们!你敢耍大爷?看我怎么收拾你!”那人比她更狠,上来就把剑夺过去了。然后,只见他薅起杨心怡的脖领子,使劲一扯,正好露出了脖子里的那条伤疤。
“哼,臭娘们!脸蛋挺漂亮的,脖子里还趴着条大虫子!磕碜死了,老子才不稀罕娶你这样的,让你耍花招,让你耍花招,老子这就杀了你!”他疯狂地大喊着,就举起了剑。
完了!砍头没死,这回他一剑准要我的命!
杨心怡眼睛一闭,只剩下等死的份儿。
“骨碌!”“当啷!”
两声响,杨心怡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人头骨碌掉在到了地上,正好滚到她的脚边,他手中的剑也随着掉了。
眼前,站着一位高大英俊的青年男子,手里也提着一只宝剑,上面还滴着血。
“姑娘,你没事了吧?”那人和她目光正好对上,她一脸惊恐,他面带关切。
“先生,谢谢您救我性命。”杨心怡眼泪夺眶而出。
“姑娘,没事了。走,这里刚杀过人,我们出去讲话,别让姑娘受到血光煞气。”那人先上前把杨心怡脚下的人头踢到一边,又捡起地上的宝剑,但没还给杨心怡,而是自己提着,另一只手轻轻拥着杨心怡的肩膀,带她出了门。
“先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必死无疑了。”杨心怡忍着泪水和恐惧,看着男子问道。
她同时在室外的光线下看清楚了,这个人,身高有八尺开外,没有李延宠高,但比安庆绪还猛一点,绝对的高大威猛型。脸上也是那样棱角分明的,眼睛很有神,嘴唇薄薄的,有些像李延宠,很性感的那种嘴。鼻梁高挺,眉毛浓黑,像剑的形状,直耸向两鬓。
好一个英俊的帅哥。
“姑娘,你的确是差一点就没命了。不过姑娘现在真的没事了,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把刚才那些都忘了吧。”这人双手端起她的那把剑,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想要杨心怡腰里的剑鞘。
互相都没有说话,杨心怡看懂了他的意思,就摘下剑鞘,交给他。
他把剑还入鞘中,然后仍拿在手上,开始做自我介绍。
“我叫高适,字达夫,是个军人。正好路过这里,碰上一群山贼,要抢我的马,说是给什么人送礼。那为首的还有些本事的,被我杀了。那些娄罗兵看我厉害,就非要请我来给他们当大当家的。我哪有那份儿闲心?但是心想天也快黑了,这附近又找不到客栈,就姑且来住上一晚,找点吃的。没想到,幸亏来了,不然,就见不到姑娘了。”
“您是高适?著名的高将军,还是大诗人!”杨心怡听说过高适,和岑参并称“高岑”。军功赫赫,文武超群,虽比不上裴旻剑圣的名声响亮,但在大唐也是位很有名望的年轻将军了。
“多谢高将军救命之恩。”杨心怡跪下施大礼感谢,“久仰将军英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还承蒙被先生所救,小女子愧当无以回报。”
“姑娘快快不要这么客气,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男儿应当做的,何况高某还是个军人。保家卫国,呵护弱小,都是理所当然的。还不知道姑娘芳名,怎么会流落到这山寨?”高适关切地问她。
“小女子年方十八,姓杨,单名一个啸字,呼啸的啸。我母亲早年就不在了,父亲是开马场的,去年也去世了。继母命我押送马匹到外地,却不想遇到山贼,抢走了我的马,还把我劫持到这里,说是要当礼物献给裴旻将军。”杨心怡给自己编着谎言,她的确需要找个可以与人的说辞。
“杨姑娘,您受苦了。这样,今天天色不早,你就暂且再住上一晚。明日,我送姑娘回去。”高适说着,将她让进另一间屋里。
高适本是好心,上来拉她的胳膊。她那伤本来就没全好,刚才和那小贼搏斗又被抓到,伤口又被弄开了。这回高适一拉她,她疼得本能地一咧嘴,又一躲闪。
“啊?姑娘,是高某手重了。对不起,我是军人,下手没有轻重,弄疼姑娘了。”高适连忙松开她,抱歉地说。
“没有,不是高将军手重,是我这里本来就有伤,还没好,刚才又被那小贼抓得复发了。你没拉时就已经疼了,将军千万不要自责。”她也客气地解释说。
“哦?姑娘受伤了?来,我帮你看看。我这里有金创药,我帮你包扎。”高适轻轻地牵起她的衣袖,扶她坐在床边。
“姑娘,治伤要紧,旧伤复发比新伤更危险,不能耽误了。这里又没有大夫,没有侍女,就请姑娘不要介意,高某是军人,懂些包扎,绝无冒犯姑娘之意的。”高适先说清楚,才开始拿出药粉和绷带。
“谢谢你,高将军。你救了我的命,还帮我治伤,我怎会说您冒犯呢。本来都快好了,谢谢您的药,一看就是上好的金创药,我会很快好起来的。”杨心怡感谢着。她并不很介意高适给自己包扎,因为她已经到现代社会走一遭,好多大夫都是男的,前些天都是安庆绪帮她换药,她也没觉得有太多不妥。
“姑娘这伤看来是摔伤,是骑马受的伤吧?姑娘把押送的马弄丢了,你的继母不会怪罪你吧?”高适边帮她上药包扎,边关切地问她。
“哎,我也不知道。走一步说一步吧。”她低下头说。她还是要设法追上马队,押送马赶去安禄山的军中,这才是她的计划。这高适应该是个好人,以前就听人对他的评价很好。
可是,也不能跟他说过多了,据说他在皇帝那里都挂号,万一被他知道我就是一年前让奚族砍头的和亲公主,我就有麻烦了,更不能按计划报仇了。
但是,凭我自己,要找到追赶安禄山部队的路,再追上马队,也并不容易啊。要怎样既能让高适帮我,又不让他怀疑我的身份呢?这要好好想一想。他说今晚先休息,那,就再想一晚上吧,明早,明早再想好说辞求他帮我。
“杨姑娘,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那间里刚杀过人,不适合姑娘再去了,我去那里。你先歇会儿,晚上我来找姑娘吃饭。”高适说完,就出去了,但却带走了她的剑。
未完待续
杨心怡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她急啊,从那天被押着住进这后山,除了每天给她送吃喝的小娄罗,就再没见过那个劫持他的大汉。他说要把她献给裴旻,可是什么时候给裴旻送去呢?
想从这里直接逃跑怕是没指望了。这山里,她已经趁夜晚悄悄出去观察过了,凭她一个洛阳城大宅里长大的小姐,这深山老林的,出去不到半个时辰准迷路。而且,夜里还听到过有野兽的叫声。她听不出是什么野兽,总之很响、很恐怖的那种叫声,不是饿狼就是老虎。
既然那二当家的不来打扰她,那些小娄罗兵也不敢惹她,就暂且住在这里吧,胳膊上的伤也还没好利索,不如就在这儿好吃好喝地养着,每天自己上药,直到被带着去送给裴旻时,在路上伺机逃跑。
这天,她无聊地坐在床边,一边用手摆弄着腰里安庆绪给她留下的那只剑的剑柄,一边想着逃跑的事,那个每天来给她送饭的小娄罗又来了。她已经习惯他每天来送饭了,有时他也不敲门,她就连眼睛都没抬。
这回却不同,那个家伙手里没拿任何食物或是其它东西,进门也没向往常那样说句话,而且还反手把门给带上了。接着,他快速来到她跟前,一把就把她给抱住了。
“啊?你要干嘛,快放开我!”杨心怡诧异地喊道。
“别叫,美人,我都馋了那么久了,终于得了机会了。你乖乖听话,大爷舒服了,就亲自送你出山。乖啊。”那家伙一反常态,露出一副纯粹的流氓嘴脸。
“快放开我!”杨心怡挣扎着大喊,却力气不敌这个并不魁梧的男人,“你们头领不是说了嘛,谁都不许惹我,连他都不敢,你竟如此色胆包天!”
“嘿嘿,宝贝,那是二当家的在那会儿。现在他死了,这后山,现在就剩下你和我两个人了。你说,是不是天赐的良机!”那家伙一个劲儿地往她脸上贴,自己还忙着解裤子。
“什么?二当家的死了?”杨心怡愣了。劫持她来的是他,要把她献给裴旻的也是他,吩咐手下不许冒犯他的还是他。现在他突然死了,那些人还会按他说的,送她去见裴旻吗?不送的话,就没机会出这个深山,就没有办法逃跑。哎,可急死人了!
她边想边挣扎,那恶心的家伙已经先把他自己给脱*光了。
杨心怡想要给他来个缓兵之计:“大爷,那二当家的死了,就不能把我送给别人了。既然你喜欢我,不如,我帮你当上这里的老大,然后你再风风光光地娶我,不是比快活一回就送我走更好?”
“对对,我就猜你会看上我吧。我都陪了你这么些日子了,你早该知道谁对你好了。乖,那咱俩就抓紧成亲吧。”那家伙厚颜无耻地还是一个劲地往她脸上凑他那张恶心的臭嘴。
“大爷,此言差矣。你们二当家的刚死,你就急着办喜事,那些人还能服气你吗?你要听我的,快,先穿好衣服,然后我帮你把那些人都说服,你先当上头目,再娶我。”杨心怡哄着他。
“好咧,就听美人的。我就猜你是有些真本事,都会摆马阵呢,以后这山上就是咱夫妻的天下了!”那家伙就开始不情愿地磨蹭着一件件地穿衣服。
好啊,趁这工夫,杨心怡一下子把腰里的剑拔了出来,举起来就冲那家伙砍去,还一边大喊着:“癞蛤蟆,我要杀了你!”
“臭娘们!你敢耍大爷?看我怎么收拾你!”那人比她更狠,上来就把剑夺过去了。然后,只见他薅起杨心怡的脖领子,使劲一扯,正好露出了脖子里的那条伤疤。
“哼,臭娘们!脸蛋挺漂亮的,脖子里还趴着条大虫子!磕碜死了,老子才不稀罕娶你这样的,让你耍花招,让你耍花招,老子这就杀了你!”他疯狂地大喊着,就举起了剑。
完了!砍头没死,这回他一剑准要我的命!
杨心怡眼睛一闭,只剩下等死的份儿。
“骨碌!”“当啷!”
两声响,杨心怡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人头骨碌掉在到了地上,正好滚到她的脚边,他手中的剑也随着掉了。
眼前,站着一位高大英俊的青年男子,手里也提着一只宝剑,上面还滴着血。
“姑娘,你没事了吧?”那人和她目光正好对上,她一脸惊恐,他面带关切。
“先生,谢谢您救我性命。”杨心怡眼泪夺眶而出。
“姑娘,没事了。走,这里刚杀过人,我们出去讲话,别让姑娘受到血光煞气。”那人先上前把杨心怡脚下的人头踢到一边,又捡起地上的宝剑,但没还给杨心怡,而是自己提着,另一只手轻轻拥着杨心怡的肩膀,带她出了门。
“先生,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必死无疑了。”杨心怡忍着泪水和恐惧,看着男子问道。
她同时在室外的光线下看清楚了,这个人,身高有八尺开外,没有李延宠高,但比安庆绪还猛一点,绝对的高大威猛型。脸上也是那样棱角分明的,眼睛很有神,嘴唇薄薄的,有些像李延宠,很性感的那种嘴。鼻梁高挺,眉毛浓黑,像剑的形状,直耸向两鬓。
好一个英俊的帅哥。
“姑娘,你的确是差一点就没命了。不过姑娘现在真的没事了,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把刚才那些都忘了吧。”这人双手端起她的那把剑,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想要杨心怡腰里的剑鞘。
互相都没有说话,杨心怡看懂了他的意思,就摘下剑鞘,交给他。
他把剑还入鞘中,然后仍拿在手上,开始做自我介绍。
“我叫高适,字达夫,是个军人。正好路过这里,碰上一群山贼,要抢我的马,说是给什么人送礼。那为首的还有些本事的,被我杀了。那些娄罗兵看我厉害,就非要请我来给他们当大当家的。我哪有那份儿闲心?但是心想天也快黑了,这附近又找不到客栈,就姑且来住上一晚,找点吃的。没想到,幸亏来了,不然,就见不到姑娘了。”
“您是高适?著名的高将军,还是大诗人!”杨心怡听说过高适,和岑参并称“高岑”。军功赫赫,文武超群,虽比不上裴旻剑圣的名声响亮,但在大唐也是位很有名望的年轻将军了。
“多谢高将军救命之恩。”杨心怡跪下施大礼感谢,“久仰将军英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还承蒙被先生所救,小女子愧当无以回报。”
“姑娘快快不要这么客气,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男儿应当做的,何况高某还是个军人。保家卫国,呵护弱小,都是理所当然的。还不知道姑娘芳名,怎么会流落到这山寨?”高适关切地问她。
“小女子年方十八,姓杨,单名一个啸字,呼啸的啸。我母亲早年就不在了,父亲是开马场的,去年也去世了。继母命我押送马匹到外地,却不想遇到山贼,抢走了我的马,还把我劫持到这里,说是要当礼物献给裴旻将军。”杨心怡给自己编着谎言,她的确需要找个可以与人的说辞。
“杨姑娘,您受苦了。这样,今天天色不早,你就暂且再住上一晚。明日,我送姑娘回去。”高适说着,将她让进另一间屋里。
高适本是好心,上来拉她的胳膊。她那伤本来就没全好,刚才和那小贼搏斗又被抓到,伤口又被弄开了。这回高适一拉她,她疼得本能地一咧嘴,又一躲闪。
“啊?姑娘,是高某手重了。对不起,我是军人,下手没有轻重,弄疼姑娘了。”高适连忙松开她,抱歉地说。
“没有,不是高将军手重,是我这里本来就有伤,还没好,刚才又被那小贼抓得复发了。你没拉时就已经疼了,将军千万不要自责。”她也客气地解释说。
“哦?姑娘受伤了?来,我帮你看看。我这里有金创药,我帮你包扎。”高适轻轻地牵起她的衣袖,扶她坐在床边。
“姑娘,治伤要紧,旧伤复发比新伤更危险,不能耽误了。这里又没有大夫,没有侍女,就请姑娘不要介意,高某是军人,懂些包扎,绝无冒犯姑娘之意的。”高适先说清楚,才开始拿出药粉和绷带。
“谢谢你,高将军。你救了我的命,还帮我治伤,我怎会说您冒犯呢。本来都快好了,谢谢您的药,一看就是上好的金创药,我会很快好起来的。”杨心怡感谢着。她并不很介意高适给自己包扎,因为她已经到现代社会走一遭,好多大夫都是男的,前些天都是安庆绪帮她换药,她也没觉得有太多不妥。
“姑娘这伤看来是摔伤,是骑马受的伤吧?姑娘把押送的马弄丢了,你的继母不会怪罪你吧?”高适边帮她上药包扎,边关切地问她。
“哎,我也不知道。走一步说一步吧。”她低下头说。她还是要设法追上马队,押送马赶去安禄山的军中,这才是她的计划。这高适应该是个好人,以前就听人对他的评价很好。
可是,也不能跟他说过多了,据说他在皇帝那里都挂号,万一被他知道我就是一年前让奚族砍头的和亲公主,我就有麻烦了,更不能按计划报仇了。
但是,凭我自己,要找到追赶安禄山部队的路,再追上马队,也并不容易啊。要怎样既能让高适帮我,又不让他怀疑我的身份呢?这要好好想一想。他说今晚先休息,那,就再想一晚上吧,明早,明早再想好说辞求他帮我。
“杨姑娘,你今晚就住在这里吧,那间里刚杀过人,不适合姑娘再去了,我去那里。你先歇会儿,晚上我来找姑娘吃饭。”高适说完,就出去了,但却带走了她的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