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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东北之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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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乘坐的是一列普快列车,从北海市出发,大概要三天两夜才能到达老马家乡所在的县城。据老马所说,到了县城之后我们还要乘坐一段公共汽车,之后要步行个大半天的时间,才能最终抵达他家乡的小山村。

    因为不是旺季,所以车厢里并没有多少乘客,倒是落了个清净。

    安顿好了之后,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左右,随着一声高亢入云的汽笛声,我们乘坐的这辆绿皮车‘吭哧、吭哧’的驶出了车站。

    我和老马,还有凌云子三个一个车厢,林若雨和小玉在我们隔壁的车厢。

    把行李扔在了卧铺上,一屁股坐了上去,道:“我说老马你就不能买两张高铁票?我看这车比牛车也快不到哪里去。”

    老马躺在我的上铺,把脑袋探出来,道:“过日子就要精打细算,正所谓积少成多,既然咱们都不着急,干嘛还要花冤枉钱去做高铁?高铁的车费,都够咱们坐两个来回了。”

    对于老马的吝啬,我实在是无语,干脆不再搭理他。昨晚没有睡好,正好趁着现在好好的补一觉。

    躺在床铺上,耳中所闻尽是铁轨与火车撞击的‘咣当咣当’声,我迷迷糊糊的一会就深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的很香,等到老马招呼我起来吃饭的时候,已经是日沉西山的傍晚时分。往窗外看了看,只见飞驰而过的景象越来越陌生,怕是我们现在早就已经出了北海市的范围了。

    我们三个到达餐车的时候,林若雨和小玉已经点好了饭菜吃上了。我坐在了林若雨的对面,抄起一份蛋炒饭便大口的吞咽了起来。

    火车上的事物不但不好吃,而且价格还非常贵,不过一整天没吃饭了,我此时饿的狠,吃到嘴里倒是觉得味道还算可以。

    正吃着,小玉突然对我说道:“喂,我可以和你们一起住么?”

    我差点把自己噎死,好容易咽了下去,才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小玉的嘴巴撅的老高,道:“不要你管,我就是要去和你们在一起住。”

    见问她问不出什么来,我只好又询问林若雨,小玉到底是怎么了。

    林若雨淡淡一笑,道;“出了北海市之后,我们住的车厢里又上来了一个男人,他的脚很臭,而且还总是偷偷的看我们。”

    “卧槽,这是列车痴汉啊。”老马一听就来了脾气,撸胳膊网袖子的,当场就要去林若雨她们住的车厢找那个男人算账。

    林若雨摆了摆手,轻声道:“你可别忘了小玉的身份,那个男人在看她第三眼的时候,就被她用法术折腾的够呛,估计这会还在厕所待着呢。”

    我摆了摆手,道:“既然你都已经收拾了人家,干嘛还要换车厢住?我可事先告诉你,我们三个的脚丫子一个比一个臭,当然最臭的还数老马。”

    老马抗议道:“张小凡你说的是人话么,什么叫数我的脚丫子最臭?要我说咱们俩那叫不分上下。我顶风臭出去二里地的话,你也得臭个一里半。”

    林若雨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瞪眼道:“你们俩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她的声音不小,整个餐车里吃饭的食客,全都忍不住往我们这桌看了过来。林若雨的脸色一红,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嘿嘿一笑,低着头拼命的扒拉起蛋炒饭来。

    小玉见我们都不说话了,冷哼一声,道:“不管不管,我就是要换地方住,走到哪里都有人偷看我。”

    凌云子轻描淡写道:“小玉姑娘,按照现代人的思维,你应该觉得高兴才对。”

    小玉狐疑道:“为什么呀?”

    凌云子高深莫测道:“因为你长的漂亮,身材又好,所以才有人偷偷的看你呀。而且你想想,为什么那些人会偷偷的看你,而不是光明正大的看你?”

    他的一番话,激起了我们几个的兴趣,纷纷看着凌云子,期待着他能说出什么高谈阔论来。结果凌云子来了一句:“因为偷看你的人自卑呗。”

    我无语的看了凌云子一眼,道:“最近你怎么尽是这种奇谈怪论,这和我刚看到你时候的风格一点也不像啊。”

    凌云子笑了笑,从身上的背包取出了好几本书,依次码在了桌子上。我定睛看过去,却是《时事论坛》、《明星八卦》《详解十万个为什么》之类,在路边摊上很常见的书籍。

    我问他道:“谁让你看的这些书?”

    凌云子道:“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再者说,书籍是人类认知世界最简洁的途径。我既然决定要等着她转世为人,自然要好好的了解一下现在的世界。”

    说罢,他又在他拿出的书籍里翻翻捡捡了一阵,挑了两本递给了小玉,道:“小玉姑娘,你也看看,咱们俩共同进步。”

    众人一头黑线,最后还是林若雨发了话,小玉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她回到了车厢中去。

    等我们三个回到了车厢的时候,一个皮肤黝黑,穿了一套廉价迷彩服,头发邋遢的和鸡窝没有什么两样的中年汉子,正在凌云子的下铺铺行李。

    见我们三个进了车厢,这汉子愣了一下,随即抄着浓重的东北口音道:“你们三个也是在这里住的吧?那啥,我刚才还琢磨呢,怎么行李都在人却不见了。”

    说着,汉子从迷彩服的兜里掏出了一盒皱皱巴巴的黄色包装的哈尔滨香烟来,热情的给我们一人分了一根。嘴里还叨叨咕咕道:“俺娘说过,出门在外能同船渡的,能坐上一辆车子的,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那啥,烟不算太好,见笑了。”

    我和凌云子倒是没什么感觉,反而是老马听到了久未听闻的乡音,情绪有些高涨。当即他也用一口流利的东北话,和这汉子攀谈了起来。

    这个空当,凌云子在我的耳边低声说道:“小凡,你看这个人的身上阳气明明很旺盛,可是眉宇之间却笼罩一层黑气,显然其中必有蹊跷。”

    听他的语气,简直和狄仁杰差不多了,就差来一句“元芳,你怎么看。”。说完这些之后,他把汉子递给他的香烟放在我的手中,转而爬上床铺看他从地摊上买来的书去了。

    我体内有先天罡气,自然也能够看得出来这个汉子的身上有诡异,可是不认不识的,我也懒得细问,干脆躺在床铺上,听老马和他闲扯。

    他们两个聊的热火朝天,我在一旁听了一会,从汉子的口中,得知了个大概。

    这汉子叫做周平之,住的地方和老马家所在的山村,紧紧隔了一座山头而已。这次是他第一次出远门,本来是准备打工的。可是他一没文凭,二没特长,只有一膀子力气,在工地风吹雨淋的厮混了两个多月,却只赚到了不到三千块钱而已。

    说到这里,汉子一脸的唏嘘。逃出他那盒哈尔滨来想要抽一根,想了想还是一咬牙把香烟又揣了回去。

    老马牛逼哄哄的掏出一盒临上车时候买的玉溪,扔给周平之道:“周老哥,这烟你拿去抽吧,烟瘾犯了就别忍着了。”

    周平之结果了玉溪,看清楚了上面的商标之后,赶紧推脱道:“这可不行,说啥也不能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俺抽哈尔滨就挺好了。”

    老马摆摆手,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他娘的是人生三大幸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这烟你就拿着好了,对了,周老哥你这岁数怎么还出来打工呀?”

    周平之见推脱不过,估计也是烟瘾犯了,打开了烟盒,点燃一根香烟狠狠的抽了一口,这才说道:“唉,都怪俺那个不争气的闺女啊,要不是她得了怪病,俺也不能跑出来受人白眼啊。”

    也许和老马是老乡的缘故,周平之一面抽着烟,一面对老马讲述了起来。

    周平之是三代单传,可是到了他这辈,因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一直拖到了二十六七岁才娶到个媳妇。

    等到转过了年,小两口又有生了一个小姑娘。虽然眼看到这里周家的香火就要断了,可是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两口子还是百般的疼爱。

    大山中穷苦人家的孩子,和都市里的孩子,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存在。虽然周平之他们两口子对孩子很疼爱,可那也是有限度的。

    总的来说,一年到头,如果能扯上几尺布给孩子做件新衣裳,就算不错了。

    就在周平之女儿十二岁那年,因为交不上学费,不得已之下,周平之只好忍痛让女儿辍学回家。

    当时他女儿已经是半大的小姑娘了,出落的很是水灵,甚至在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漂亮姑娘。

    周平之想着,再等个六七年之后,找一个家庭条件好一些的人家,把女儿嫁了。然后老两口再种点地,打打渔,日子倒也是舒坦的狠。

    正所谓天不遂人愿,周平之的女儿已经到了十九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因为长的苗条漂亮,所以来提亲的人络绎不绝,都快把他们家的门槛给踏平了。

    在众多的人选中,周平之两口子最后为女儿选了本村的村长家。村长家的儿子虽然腿脚上有些毛病,可关键是他家的经济条件在方圆十几个村子里那都是数一数二的。

    去年开春的时候,周平之为女儿订了婚,收了村长家送来的两千块的彩礼钱,就等着一入冬就办喜事了。

    可就在订过婚之后,原本身材苗条的女儿,却宛如气球一般,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二百多斤的大胖子。

    这下可愁怀了周平之两口子,女儿变成了这个样子,万一被村长家知道了,这门亲事岂不是要黄了?

    就算把彩礼钱还给人家,可是自己的女儿变成了这个样子,想要再找婆家也是那上加难了。

    两口子合计了两天,决定带着女儿去县城里看看,到底是得了什么怪病。可是花光了几千块的积蓄,却一点毛病都没查出来,最后只能垂头丧气的回到了村子里。

    周平之想了一个办法,让女儿不准出门,他想着等到日子一到,办过了喜事到时候木已成舟,也不怕村长家反悔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不透风的墙?没两天的功夫,不光是村长家,十里八乡全都知道了原本漂亮的好似仙女一样的周家女儿,已经变成了一个二百多斤的大胖子。

    第二天一大早,村长就带着十多个人,堵在了周平之的家门口,说是如果不还彩礼钱,就让派出所把周平之抓起来蹲大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