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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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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着麻酱和汤汁,吃完碗中最后一根面,白苗苗放下筷子,对柳氏道:“娘,你说,我们就开一家火锅店如何?”

    “可以可以,姐姐我觉得可以。”肚子滚圆的白元元语气急切。

    “嗷~”可以可以,朕也觉得甚是可以!

    肚子滚圆、四脚朝天、吧嗒着嘴,只恨肚子太小的旺财·白,也赶紧插嘴。

    “我觉得可行!这火锅味道鲜美火辣,汤鲜味浓,且吃法新颖,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让人心中欢快,若是开店,肯定不错!只是……不知道会不会被模仿了去?”柳氏吃的十分尽兴,心中早就属意开火锅店。

    “娘,模仿不要紧,被模仿,才能更好的打出名气,只要不被超越,我们的店,就一直是独一无二的!”对于炖汤,和配料,白苗苗觉得,在皇城,应该很少有人能比得过自己。

    即便能比得过,自己还有一手做调料的手艺呢!

    “好,既然这样,那咱们明日就开始筹备!”柳氏话锋一转,道,“对了,你今日去当玉情况如何?这半晌忙碌的,我竟忘记问你这事了。”

    “娘,那个玉好值钱!你猜,当了多少?”说到当玉,白苗苗不由又想起了一千两,异常兴奋。

    “八百两?”柳氏原本想猜五百两,可看白苗苗这激动的劲儿,就又往多猜了两百量。

    “是一千两!”说罢,白苗苗从怀中掏出几张银票放到桌上。

    “竟然这么多!”柳氏大吃一惊,双眸睁的溜圆。

    白旺财趴在地上,斜眼看了一眼桌上的银票,鄙视的翻了一个白眼。

    果然没见过市面,才一千两,也值得兴奋成这样?

    “那我们明天就开始准备装修酒楼,越快越好,省的夜长梦多。”柳氏拿起银票,便直接揣进了自己怀中。

    白苗苗瞪着眼,无语的看着她的动作,原来,不分任何朝代,当娘的都喜欢孩子不经就拿走他们的东西?

    第二日。

    一大早,柳氏就起来,之后,把家中的一切交给了白苗苗,自己则出了门。

    快晌午的时候,她才回来,领了十来个牛车,和二十多个穿着短打的劳工,浩浩荡荡的进了酒楼。

    一进门,这些人就卸东西的卸东西,装东西的装东西。

    原本这小楼就是酒楼,也不需要什么大的改动。

    东西摆好之后,酒楼瞬间就焕然一新。

    一楼摆满了四到六人坐的八仙桌,每个桌上,摆着一个大铜炉,五个小铜炉。

    厨房里灶台之类,都新装了一下,另外还增了几个洗菜池子,三楼则布置成了一个个的包厢。

    由于火锅是炭火,所以包厢并没有密封,而是挂着一个一个的竹帘。

    二楼的几个包房,留了两间住人的,余下则全改成了厨房和库房。

    十几个工匠同时开工,不到一个时辰,酒楼就收拾好了。

    只有二楼新装的厨房,需要晾上几日才能用。

    酒楼重装声势浩大,惹得周围一干邻居十分好奇,纷纷装作路过,来一窥究竟。

    柳氏几次要关门,都被白苗苗拦了下来:“娘,我们是开酒楼的,怎么能怕看呢,看的人越多,才越能传出名气去。”

    柳氏一想,可不是这么个道理,于是也就不在拦着,只是嘱咐白元元,千万要抱着小白,呆在二楼房中,莫让人乘乱拐走。

    傍晚时分,白苗苗在皇城订的招牌也送来了。

    “苗苗,你何时定的这个?”朱红打底,四边烫着金粉,简简单单的没有任何雕饰,中间四个大字——白家火锅。

    这招牌,简单明了,大方极了!

    不等白苗苗回话,柳氏轻抚招牌,道:“我刚进城看了日子,后天就是个好日子,你去采买食材,我去买几个人回来帮忙,后天就开业如何?”

    “娘决定就好,买人的话,选几个心灵手巧的妇人最好。”大敖虽说比白苗苗知道的古代稍微开放一些,可依旧有是允许买卖奴隶的。

    虽然心中有些不舒服,可入乡随俗,等买回来之后,她对待这些人好一些罢了。

    开业日子选的有些急促,所以白苗苗和柳氏也不在多浪费时间,柳氏带着白元元,雇了马车直接去找人牙子,而白苗苗,则抱着小白,雇车去了皇城的集市中。

    到了皇城中,天麻麻黑了。

    许多买菜的摊位,都在收摊。

    白苗苗直接找了一个菜品看着完整干净的摊位,订了一些菜,谈好价格之后,让后天一早,送到酒楼去。

    之后,有采买了大批调料和鸡鸭猪羊。

    其实她最想买的是牛肉,可无奈,官府有规定,不能乱杀牛肉。

    采买完毕,回家路上,雇佣的马车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后有官差骑马小跑,沿路通知:“贤王殿下出巡,所有车辆回避!”

    一直在白苗苗怀中乖乖趴着的白旺财,听到这句话,耳朵瞬间竖起,两眼贼亮。

    “大叔,怎么不走了?”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车把式就停下车,拉着马,进了路边的小巷中,停下马车。

    “姑娘,你没听到刚才的官差大人说贤王殿下要出巡么,咱们得回避一下,等贤王过去了,咱们再走。”

    “这么扰民,算什么贤王!”翻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白苗苗知道了,这贤王乃是皇上的同胞兄弟,甚是受宠。

    马车停了不久,贤王的护卫队就过来了。

    一排四人,前面四列,后面八列,骑着纯黑色的高头大马,腰上别着大刀,穿着清一色泛着银光的铠甲,护着一辆朱红色的马车,气势恢宏,十分震撼。

    白苗苗看的目瞪口呆,怀中的白旺财挪到了车门处,都没发现。

    待到轿子路过她们停车的巷口时,白旺财如同速度飞快,冲出马车……

    生活在皇城内,对皇族出巡已经见怪不怪的车夫,一直在注意这马车。

    看到车中有东西出来,顺手一捞,发现是雇主一只抱着的小狼狗之后,顿时蹙眉,一把将那小小的一团抓到手里。

    “嗷嗷嗷嗷——”出师不利的白旺财,不死心的冲着贤王的轿子用力挥舞着小爪子。

    见它一直再叫,车夫赶紧把它塞进车里,压低是声音,对着白苗苗道:“姑娘,快看好你的狗,要是冲撞了王爷,可就不好了。”

    接过小狗,白苗苗对车夫道了谢。

    却发现手中的白旺财,竟然异常的蔫儿。

    这样的白旺财,似乎只在第一天被自己买回的时候出现过,后来,一直都是活蹦乱跳的,难道是受伤了?

    “旺财,你是不是那里难受?还是饿了?”双手捧起小狗,白苗苗轻声询问。

    无精打采的看了白苗苗一眼,小狗转过了头。

    难受,想哭。

    如果不是那个蠢车夫,朕现在已经上了贤王的马车了!

    朕是九五之尊,朕拒绝白旺财这个名字!

    “旺财,我买了上好的五花肉,晚上做红烧肉好不好?你有没有吃过红烧肉呢?红烧肉很好吃的哟,酥甜软糯……”可惜,白苗苗并不懂它的心。

    不就给红烧肉么,朕坐拥天下,怎么可能没吃过红烧肉呢!

    不过确实很久没吃了……

    果然是饿了!看着小狗嘴角类似口水的东西,白苗苗不厚道的笑出了声。

    贤王过去之后,车夫赶着马车,很快就到了酒楼。

    柳氏带着人新买来的下人,忙着卸车。

    柳氏一共买了四个健壮的妇人,看卸车的架势,就知道干活儿肯定是一把好手。

    白苗苗则去厨房,准备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