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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会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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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的山、近处的树都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整个大地一片银装素裹,早已分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荒野。

    在这积雪覆盖的荒野中,没有人迹踩踏的松软雪面上留下了两行清晰的印迹。

    顺着印迹一路追去,那是一匹异常高大健壮、全身乌黑发亮宛如黑珍珠一般的大黑马,马的四只蹄子却是雪白色的,格外引人侧目的是马头的正中还长了一根三寸多长的银色短角。马背上坐了一个一身黑色斗篷的骑士,拉下的斗篷帽檐遮住了骑士的面孔。

    在黑马之后还有一头金色的巨熊,金熊四肢着地有三米多长,在雪地上跑起来竟然一点也不比大黑马慢。

    宽阔的熊背上前后坐了两个人,前面是一个圆滚滚的半大小子,金色的斗篷穿在身上仿佛套在了一个球上。后面是一个身形苗条的黑衣女人,一副银色的金属面具遮住了女人的面孔。

    来人自然是迟华和李晓飞。当日迟华下定了决心之后,任其他人如何劝说也拦不住迟华想回家看一看的想法。

    除了迟华之外凤凰城的高层每人都有自己的一摊任务,因此迟华坚决推辞了很多人要跟着一路同行的请求,只带了整日无所事事的李晓飞一人上路。

    至于燕莺跟上来则完全是个意外,因为迟华完全忽略了燕莺的存在,根本就没做出相应的安排。而同样整日无所事事的燕莺唯一任务就是在暗中围着迟华转,迟华没安排燕莺就自然而然的跟出来了。

    当燕莺在城外主动显出身形的时候,迟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不过人家姑娘既然已经跟出来了,迟华也就没好意思再赶燕莺回去,而且两个男人赶路也确实枯燥,有燕莺在路途上或许还能多些乐趣。

    事实也确实跟迟华想得一样,燕莺也非常高兴能跟迟华和晓飞单独出来,甚至不再隐藏身形主动和晓飞共乘一熊,这几天来路上燕莺的说笑比过去几个月加起来都多。

    因为这一次离开的时间较长,李晓飞将熊二也一并带了出来。或许吃了太多变异凶兽肉的原因,仅一年的时间熊二就长得比成年的黑熊还大了一圈,并且成功继承了熊王的风刃异能。

    平日在凤凰城里,熊大、熊二则完全成了熊猫阿宝的小跟班。变异动物的智慧都比较高,没有主人的命令绝不会轻易攻击人类,因此三只熊整日在城内追跑打闹的场景也成了凤凰城内的一大奇观,往往引得初到凤凰城人们的啧啧称奇。

    同为二阶凶兽乌骓马却跟三只熊完全不是一路,马王清高得很,永远是一马在城内闲逛,就是偶然跟几只熊遇见了也是高扬着马头不屑的走过。

    迟华几人从凤凰城出来已经有七八天了,几人出来之后便一路往东。

    因为要顺便探查中原地区其他武装势力的情报,几人一路上并不着急赶路。一路上顺便猎杀变异凶兽、除暴安良,好不快意。

    越往东走核辐射的强度越大,人类幸存者的生存状况越悲惨,给几人带来的震撼的越大。

    几人刚刚经过的几个营地,其中的幸存者一个个皮包骨头、形如枯槁,每日为了食物在生死一线挣扎,所谓的人性、善良、尊严在食物面前泯灭的一丝不剩。

    末世三年,人类的生存状况更加恶劣了!

    这里的人的生活状况跟凤凰城居民比起来就是地狱与天堂的差别!

    普通民众如此,各个武装势力的状况更加不堪。不要提什么营地建设发展、保存延续人类文明,全都还在为争夺一口粮食杀得你死我活。迟华甚至想,收服这些地区的武装力量根本不用大动干戈,派一支特战小队拉一卡车粮食过来,这些势力恐怕会抢着投降的。

    各个势力的情况也是五花八门,建个帮派、堂会自封个帮主、舵主的,占个村庄、社区自称城主、领主的,比比皆是。自封司令、元帅,手下清一色将军的,自己称皇称帝,手下一堆王侯公爵的更是层出不穷的。

    末世,将隐藏在中国人骨子里几千来追名逐利的思想展现得淋漓尽致。

    ......

    一马一熊在荒原中不紧不慢的走着。

    在经过一片被积雪覆盖的灌木丛的时候,突然从灌木丛中跃出了七个一身白色斗篷的男人,拦住了迟华和李晓飞的去路。

    在几个人跳出来的同时,燕莺身体瞬间隐去。

    这一路上迟华已经不知道遇上多少次抢劫了,从十几个人一伙到上百人的一群,装可怜的有,穷凶极恶的更多。也被迟华趁机杀了不少,但这些人却永远也杀不尽。

    其实就凭迟华的胯下马和李晓飞的座下熊,稍微有点脑子的劫匪都不应该跳出来抢劫他俩。只是饥饿令人变得愚蠢,劫匪们恐怕眼中只看到了马肉和熊肉,完全忽略了能够降服变异凶兽的会是多么强大的男人。

    迟华在乌骓马上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跳出来的几人。几个人看起来混得还不错,起码不像一般的幸存者饿得面黄肌瘦皮、衣服破烂不堪。几人都是一身的皮衣、皮裤,其中两个人拿着砍刀,还有两个拿枪的,另外三个人则空着手。

    迟华笑了,“现在连劫匪都混得这么惨了,竟然还有空着手来抢劫的,之前遇到的劫匪最惨的都要拎把菜刀或者路边捡根棍子。”

    见迟华笑几个拦路的男人也笑了,其中一个瘦高个手中拎把砍刀的男人率先说话,“几位朋友是进化者吧?不知从什么地方过来,准备去哪啊?”

    迟华觉得这几个人非常有意思,“你们是打算抢劫呢还是查户口呢?”

    “你们要是进化者呢我们就不抢,要不是呢我们就抢!”领头的劫匪到非常直接。

    “呦,你们到挺聪明的,那动手吧!”坐实了几个人劫匪的身份迟华就准备动手。

    “这位朋友别开玩笑了,就看这匹马和这头熊要说你们不是进化者谁信呢?我们不抢你们。”

    迟华反倒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你们不动*劫,让我直接这么杀了你们反而有些下不去手。反正这天下的劫匪杀也杀不净,算你们命大捡条命吧。”

    迟华摇了摇头,一拨马头就准备走。

    “等一等,你们不能走。”领头的劫匪又拦在了迟华的马头之前。

    “你们改变主意打算动手了?”

    男人摇了摇头。

    “不动手,也不让我们走,你们想干嘛?”

    “我们想拉你们入伙,你们加入我们启明会吧。”

    迟华被气乐了,在马背上歪着头看着眼前的男人,却见此人一脸的严肃,没有一丝玩笑的意思。

    “想拉我们入伙?你们能给进化者提供什么待遇啊?”向来喜欢凑热闹的李晓飞在迟华身后忍不住插嘴挑弄对方。

    领头的男人一见有戏更是满脸堆笑,哪里再有半分打劫的样子,笑得到更像是一个拉皮条的。

    “如果加入我们启明会保证天天吃饱,事事都有普通人伺候,我们最大的福利是每人至少发十个女人,你要是精力够猛,多发几个也没问题。”说完还特意向李晓飞挤了挤眼。

    李晓飞一听发女人眼睛一下子亮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整日跟金宇、段江鹏、游勇他们混在一起,早就趁迟华不在的时候被拉着光顾了几次“凤凰人家”。

    迟华不禁皱了皱眉,对这个启明会立刻十分厌恶,允许进化者随意霸占女人的组织绝对不是什么好鸟,一丝杀气悄悄的涌上了眉梢。

    迟华忍着性子继续问道:“这么好的福利,加入你们的进化者肯定不少吧?”

    领头的男人立刻得意的说道:“那是自然,我们启明会四五十名进化者一千多士兵,方圆几百里内没有比我们更牛的势力!”

    迟华的眼角杀气更浓了,这个启明会是这些天来迟华遇到的最大的一股势力,但势力越大造成的危害也越大,不知道已经祸害了多少女人了。

    “不知道我们兄弟入伙有没有什么条件?”

    “只要你喜欢的不是男人,宣誓效忠大哥和组织,我们启明会的大门对进化者是永远敞开的!”

    “我们兄弟二人这些日子也是四处流浪一直没有安身之所,不知道这位兄弟能否帮我们引荐加入启明会。”迟华跳下马来对着领头的男人微微一躬。

    男人立刻笑脸颜开,“不用这么客气,我们哥几个就是出来干这个的。我们也出来大半天了,跟我们回去吧,见过大哥宣过誓,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男人说完便和其他人一道直接引着迟华和李晓飞返回启明会总部。

    领头的男人也是个爱说之人,都没用迟华询问,这一路上就将启明会和他自己的事情主动跟迟华说了个七七八八。

    男人叫桂元龙,就是一名偶然觉醒的变身系进化者。其他六人也是进化者,桂元龙在几人之中还是名小头目,几人今天出来就是抢劫,遇到进化者就拉拢入伙,遇到普通人就抢回去做奴隶。

    几人在雪地里走了约莫有二十里,前方便出现了一个大的镇子。

    进化者用异能围着镇子堆起了一圈高高的土墙,挖了一圈宽阔的护城河,依靠人力生生建起了一座土城。

    “温柔乡,我们回来了!”桂元龙和其他几个男人全都兴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