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第127章 :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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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个成立于1776年的国度,有着短暂而辉煌的历史,却也是因为历史过于短暂,缺乏了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
这里有领先于世界的各项科技,让各国唯马首是瞻。
可是人类的道德文明在这片土地上很明显十分缺乏,所以暴力,毒品像病毒样滋生蔓延。
凌晓出国的时候,正是十八九岁的花样年华,孤身一人来到美国,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
尽管方北辰事无巨细的将入学的事安排的合理妥帖,可是有些事,终究是防不胜防。
那是她来到美国的第二年,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放学的时候,她骑了辆自行车前往离学校不远处的书店。
那个书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输吧”,
店里面只有一个打扮怪异的年轻男子,应该是老板。
凌晓之所以会常常光顾这里,是因为这个书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风,在这里看不到一句英文,并且,那个貌似老板的男子,也是中国人,因为凌晓听到过他用中文和人聊天。
凌晓挑好要买的书之后,声音清浅的问道,“老板,多少钱?”
男子此时正在调琴弦,连头都没抬,“人民币28元。”
是的,他的书店只收人民币。
这些在国内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放在异国,总还是透着一抹奇特。
那一天,店里放的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他的声音稍显沙哑,像是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响: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已四海为家
在这个充满黄头发,白皮肤的地方,能看到同胞,能听到乡音,让凌晓有一种久违了熟悉。
她从书包里翻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100块钱。
因为是在美国,她基本上都是刷卡或者是用美元,从来不会带人民币在身上。
而这一百块是漏网之鱼,大概是她在国内的时候放到包包的隔层里的,一直忘记拿出来,没想到今天竟然用上了。
“喜欢王小波?”如果凌晓没有猜错,这位正在问她话的店老板应该是北京人,因为他说话时字正腔圆,那表情还带着些京城人的痞劲。
凌晓摇了摇头,“这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我喜欢这本书的书名。”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确是比较比较独特的书名。
男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凌晓的双眸很美也很平静,伸手将钱递给他。
“还是中国女人漂亮,那些个洋妞就像是过期的奶油,看到人直想吐!”他长得很一般,说话时字里行间中带着一抹轻佻。
见他没有接钱的意思,凌晓将钱放在了收银台上,语气之中带着浓浓的淡漠,“找钱吧。”
她不喜欢,极为不喜欢男人这样用像雄性动物看雌性动物的目光看她,这样的目光里有审视,有掠夺,却没有感情。
在她的眼里,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而她是人,是拥有七情六欲的人。
男子并不迟钝,也不眼拙,自然看出了凌晓的不悦。
心里想着,这女孩美是美,就是有点冷。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想追她,他如狼般的眼神看向他,只是出于本能,男人的本能就是看到漂亮的女人移不开眼,迈不动腿,然后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的开始陷入幻想。
当然,如果美女不介意,他当然更加愿意同她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殊不知,她这样的高冷,冷到让他望而却步。
最后只能寥寥一笑,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下,才将72块钱找齐,然后递给她。
“美女,欢迎下次再来。”他的声音响起时,她已经走到了店门口。
出门后,凌晓最后剩下的一丁点好心情也消失殆尽,她停在外面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死的美国佬!”她秀气的眉头轻皱,忍不住爆粗。
这个一向标榜法律严谨的国家,拍了无数拯救全人类英雄电影的国家,真的是安全指数为负的!
凌晓不知道,这仅仅是厄运的开始。
旧时中国的老人常说出门要看黄历,而显然,凌晓大约就是没看黄历,才会撞上这次险些丧命的死亡之行。
自行车也丢了,凌晓想着反正离学校不远,刚准备走的时候,店里传来了一位女歌手的声音,让她不禁停下来脚步:
不晓得他还记得吗
曾用力去爱过的春夏
不用说话雨一直下
两个人那么傻
再争气一点
多笑一点就好了
不晓得他还快乐吗
还住在这个城市吗
他变了吗
想过我吗
想听他的回答
他还认不认得我
我穿的那件风衣
他还记不记得我
我写的那句我爱你
我都没忘记
没忘记
失落的勇气
他还会轻易承诺吗
后来他为谁而奔忙
那时为他
剪的短发
在相片里倔强
我们都离年少轻狂
很远了
他还认不得我
曾经是他的唯一
他还留不留着我
写的那句我爱你
这么久了
我没忘记
我们的电影
真的没关系
也至少我们
一直拥有同一个秘密
和同一段回忆
他还认不认得我
这首歌的时长是四分五十七秒,还差三秒就是五分钟。
而这短短五分钟的时间,就可以令一个人与死神擦身而过。
安泽,如果有一天,我回到S市,你还会不会认得我?
你现在好吗?是不是和陈思柔在一起了?
我漂洋过海来到这里,除了方北辰的安排,更多的是因为我不知要如何面对你。
经过半年的沉淀,那件事成为一道疤,而过往那些甜蜜,却是那样的深刻。
终有一天,我会回国,而我们会再次遇见。
拜伦说:若我再见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贺你,以沉默?以眼泪?
店里的歌谣还在吟唱,掀起了凌晓心底的涟漪,她承认,此时此刻,孤身一人的她,有些想他。
思念决堤,泛滥在她的脑海里,内心里。
人生有三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却不过如此,三是,你轻易的放弃了,后来却发现,原来他在你的生命中是那么重要。
凌晓现在的苦,哪一种都是,又那一种都不是。
美国,这个成立于1776年的国度,有着短暂而辉煌的历史,却也是因为历史过于短暂,缺乏了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
这里有领先于世界的各项科技,让各国唯马首是瞻。
可是人类的道德文明在这片土地上很明显十分缺乏,所以暴力,毒品像病毒样滋生蔓延。
凌晓出国的时候,正是十八九岁的花样年华,孤身一人来到美国,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
尽管方北辰事无巨细的将入学的事安排的合理妥帖,可是有些事,终究是防不胜防。
那是她来到美国的第二年,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放学的时候,她骑了辆自行车前往离学校不远处的书店。
那个书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输吧”,
店里面只有一个打扮怪异的年轻男子,应该是老板。
凌晓之所以会常常光顾这里,是因为这个书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风,在这里看不到一句英文,并且,那个貌似老板的男子,也是中国人,因为凌晓听到过他用中文和人聊天。
凌晓挑好要买的书之后,声音清浅的问道,“老板,多少钱?”
男子此时正在调琴弦,连头都没抬,“人民币28元。”
是的,他的书店只收人民币。
这些在国内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放在异国,总还是透着一抹奇特。
那一天,店里放的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他的声音稍显沙哑,像是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响: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已四海为家
在这个充满黄头发,白皮肤的地方,能看到同胞,能听到乡音,让凌晓有一种久违了熟悉。
她从书包里翻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100块钱。
因为是在美国,她基本上都是刷卡或者是用美元,从来不会带人民币在身上。
而这一百块是漏网之鱼,大概是她在国内的时候放到包包的隔层里的,一直忘记拿出来,没想到今天竟然用上了。
“喜欢王小波?”如果凌晓没有猜错,这位正在问她话的店老板应该是北京人,因为他说话时字正腔圆,那表情还带着些京城人的痞劲。
凌晓摇了摇头,“这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我喜欢这本书的书名。”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确是比较比较独特的书名。
男子停下手中的动作,凌晓的双眸很美也很平静,伸手将钱递给他。
“还是中国女人漂亮,那些个洋妞就像是过期的奶油,看到人直想吐!”他长得很一般,说话时字里行间中带着一抹轻佻。
见他没有接钱的意思,凌晓将钱放在了收银台上,语气之中带着浓浓的淡漠,“找钱吧。”
她不喜欢,极为不喜欢男人这样用像雄性动物看雌性动物的目光看她,这样的目光里有审视,有掠夺,却没有感情。
在她的眼里,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而她是人,是拥有七情六欲的人。
男子并不迟钝,也不眼拙,自然看出了凌晓的不悦。
心里想着,这女孩美是美,就是有点冷。
其实他也不是真的想追她,他如狼般的眼神看向他,只是出于本能,男人的本能就是看到漂亮的女人移不开眼,迈不动腿,然后心猿意马,想入非非的开始陷入幻想。
当然,如果美女不介意,他当然更加愿意同她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殊不知,她这样的高冷,冷到让他望而却步。
最后只能寥寥一笑,打开抽屉,翻找了一下,才将72块钱找齐,然后递给她。
“美女,欢迎下次再来。”他的声音响起时,她已经走到了店门口。
出门后,凌晓最后剩下的一丁点好心情也消失殆尽,她停在外面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死的美国佬!”她秀气的眉头轻皱,忍不住爆粗。
这个一向标榜法律严谨的国家,拍了无数拯救全人类英雄电影的国家,真的是安全指数为负的!
凌晓不知道,这仅仅是厄运的开始。
旧时中国的老人常说出门要看黄历,而显然,凌晓大约就是没看黄历,才会撞上这次险些丧命的死亡之行。
自行车也丢了,凌晓想着反正离学校不远,刚准备走的时候,店里传来了一位女歌手的声音,让她不禁停下来脚步:
不晓得他还记得吗
曾用力去爱过的春夏
不用说话雨一直下
两个人那么傻
再争气一点
多笑一点就好了
不晓得他还快乐吗
还住在这个城市吗
他变了吗
想过我吗
想听他的回答
他还认不认得我
我穿的那件风衣
他还记不记得我
我写的那句我爱你
我都没忘记
没忘记
失落的勇气
他还会轻易承诺吗
后来他为谁而奔忙
那时为他
剪的短发
在相片里倔强
我们都离年少轻狂
很远了
他还认不得我
曾经是他的唯一
他还留不留着我
写的那句我爱你
这么久了
我没忘记
我们的电影
真的没关系
也至少我们
一直拥有同一个秘密
和同一段回忆
他还认不认得我
这首歌的时长是四分五十七秒,还差三秒就是五分钟。
而这短短五分钟的时间,就可以令一个人与死神擦身而过。
安泽,如果有一天,我回到S市,你还会不会认得我?
你现在好吗?是不是和陈思柔在一起了?
我漂洋过海来到这里,除了方北辰的安排,更多的是因为我不知要如何面对你。
经过半年的沉淀,那件事成为一道疤,而过往那些甜蜜,却是那样的深刻。
终有一天,我会回国,而我们会再次遇见。
拜伦说:若我再见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贺你,以沉默?以眼泪?
店里的歌谣还在吟唱,掀起了凌晓心底的涟漪,她承认,此时此刻,孤身一人的她,有些想他。
思念决堤,泛滥在她的脑海里,内心里。
人生有三苦,一是得不到,二是得到了,却不过如此,三是,你轻易的放弃了,后来却发现,原来他在你的生命中是那么重要。
凌晓现在的苦,哪一种都是,又那一种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