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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同衾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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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

    冷不丁爆了一个烛花,吓了林诺雅一跳,差点将刚捡起来的汤碗丢在地上。

    眯着眼睛假寐的百里九看在眼里,心里有些暗自好笑:“你竟然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放肆,戏弄秦夫人,就不怕我怪罪你?”

    林诺雅知道自己这番手脚必然瞒不过百里九,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心虚,理直气壮地道:“爷若是愿意留下秦夫人,就不会传唤我来了,更不会阻止我离开。我帮你把她赶走,你不感谢我也就罢了,怎么还要兴师问罪?下次我绝对不会多事。”

    百里九猛然坐起身来,林诺雅以为他是要捉自己,慌忙一个闪身避开了,充满戒备地望着他。

    百里九却兀自宽衣解带,丝毫不避讳:“还不赶紧伺候爷更衣就寝?”

    林诺雅紧张地向四周张望一眼,伺机而逃,书房的门已经不知道被谁从外面严严实实地关上了。

    “爷,其实良辰美景,我们还有很多美妙的事情可以做,比如谈谈理想,聊聊人生,推心置腹,秉烛夜谈。睡觉岂不辜负了?”

    百里九修长有力的手一顿,饶有兴趣地看了她一眼:“言之有理。听闻琳琅阁出来的姑娘,个个吹拉弹唱,多才多艺。娘子想必也是身怀绝技,林妈妈才会那样不舍,跟我开出天价。也不知娘子擅于音律还是歌舞?”

    林诺雅尴尬地“嘿嘿”一笑,眸光微闪,小心试探道:“整个琳琅阁,只有我林诺雅一无是处,所以林妈妈无奈之下才派遣我去厨房做了烧火丫头。也不知道,九爷究竟喜欢我哪一点,竟然不顾世俗,为诺雅赎身迎娶?”

    “听说你的手艺不错,”百里九上下打量她,将脱下来的新郎官礼服随手丢在一旁的长榻上,仅着一件里衣,领口处露出精壮玉润的胸膛来,然后坏坏一笑:“但是我觉得你的人应该比你的菜更好吃。”

    林诺雅的脸突然就红了,火烧火燎,不知道是因为百里九话里的暧昧,还是他精壮的上身,总之脸红心跳,慌乱了手脚。

    罪魁祸首却半靠在锦被上,以手支额,慵懒妖娆,媚态横生,好像融化的春水一般荡漾。

    林诺雅大着舌头,有些磕磕巴巴,但是终究将话表述清楚:“我......我的画可能画得更好。”

    “喔?”百里九饶有兴趣地挑眉,虽然酒意上涌,但是这个女人总是能够令他保持一份清醒:“你竟然还擅长丹青?”

    诺雅坚定地点头:“最擅长临摹美男春睡图。”

    百里九愈加难以置信:“虽然为夫不通笔墨,但是最敬重有才识之人。我书房里笔墨纸砚都是齐全的,不若你施展一下你的身手,让为夫好好见识一二。”

    大言不惭的林诺雅郑重其事地应下,从一旁书桌取过笔墨,转身巧笑倩兮:“那就劳烦九爷辛苦一时半刻,闭眼假寐,诺雅照样临摹,片刻功夫就好。”

    百里九醉意朦胧,微眯着眸子,斜靠在床榻上,取一旁锦被搭了腰,领口微敞,一缕墨染长发自额前飘逸垂落,荡漾在迤逦的锁骨处,愈加映衬得如玉润泽:“这个架势可要得?”

    林诺雅艰难地吞咽下一口口水,挪开垂涎的目光,故作高深地点头:“有些僵硬,九爷再放松一些,深呼吸。假定自己如今就是在醉酒之后,靠在林间石上,月光如水,耳畔有泉水叮咚,心旷神怡。”

    百里九依言照做,呼气吸气,逐渐放松。原本就是醉酒困倦,如今松懈下来以后,立即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装模作样地在案几宣纸上胡乱涂鸦几笔,林诺雅攥紧毛笔向着榻上的人探过头去,听均匀的呼吸,知道已经熟睡,呆愣愣地看了两眼,恨恨地骂了一句“妖精”,掷了毛笔,手心处已经一片濡湿。

    她深深地呼出胸中浊气,知道今天暂且逃过一劫。

    看看沙漏,夜色已深,后院怕是已经落锁。林诺雅微蹙眉头,扫视一周,见一旁角落里有一长榻,勉强可以容身,遂蹑手蹑脚地熄了灯烛,摸索着走过去,窝在上面,搭了毯子,仍旧有些周身冰凉。只是白日劳累一天,早就已经困倦不堪,耐不住瞌睡,隐约进了梦境。

    暗夜里,原本睡得香沉的百里九猛然睁开了眼睛,璀璨的眸子闪烁,望着蜷缩成一团,呼吸轻浅的林诺雅,卸去一脸的玩世不恭,蕴含了几分深沉。

    良久过后,榻上的林诺雅蜷缩得更紧,将脸深深地埋进毯子里,低声嘟哝了一句什么。

    百里九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起身走到榻前,弯腰将沉睡中的人抱起来。

    林诺雅感受到一点寒气,立刻不安分地向着他的怀里拱了拱,惹得百里九一脸嫌弃,转身回到床前,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被褥里尚且带着百里九的余温,诺雅舒服地翻了一个身,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

    百里九在她的身边躺下,鼻端萦绕着一股清甜的香气,不同于白日里浓重的脂粉味道,令人感到舒适惬意。他阖拢了眼睛,诺雅身上的凉意透过单薄的裙衫,传递到他的身上。他指尖动了动,又蜷缩起来,规规矩矩地躺好,慢慢入睡。

    书房的门被敲响三遍,林诺雅才迷迷糊糊地逐渐清醒过来,身子有些酸痛。她睁开惺忪睡眼,桔梗已经站在床前,手里拿着一套她的换洗裙衫。

    诺雅被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晃得睁不开眼,将脸缩进被子里去。

    “小姐,”桔梗轻轻地唤她:“不早了,该起床了。”

    诺雅勉强睁开眼睛,帐顶的金线流苏晃了晃,她才猛然缓过神来。左右张望,暖衾芙蓉帐,哪里还是自己昨晚睡觉的软塌,而是花梨雕花牙床!

    被子上好像还有一股香薰裹夹着男人的味道!

    她慌忙低头审视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有皱褶,不过完好无损,方才舒了一口气,心里暗自纳罕,自己是如何跑到这床上休息的,怎么竟然毫不察觉?

    “诺雅姐姐,”桔梗催促,有些焦急:“祭祖快要结束了呢,再不起,老夫人要怪罪了。”

    林诺雅猛然警醒,想起昨夜里纪婆子说过的话,今天早起百里九和两位侧夫人是要进百里府祠堂祭祖的。

    老夫人看不起自己的出身,若是自己上赶着赶过去,势必自取其辱。可是如今自己窝在百里九书房里面睡懒觉,被老夫人知道了,铁定也没有好脸色。

    “你怎么现在才叫我起床呢?”林诺雅懊恼地道:“他呢?”

    桔梗掩嘴笑:“九爷说你昨个夜里辛苦,让我们不要打扰你休息,让你睡饱了再起。纪婆子说这样终归于理不合,在老夫人那里过不去,才再三催促我将你唤醒。”

    桔梗的话说得暧昧,林诺雅也懒得分辩,昨天夜里自己刚刚睡下,就被他百里九传唤过来,费心劳神地折腾到深夜,自己的确是辛苦。

    林诺雅不急不慌地坐起来伸个懒腰:“那就起来吧。”

    桔梗将手里捧着的衣服展开:“小姐,我伺候你更衣。”

    诺雅猛然停下手里的动作,才发现有点别扭,抬起眼帘:“你叫我什么?”

    桔梗低头规规矩矩地道:“纪婆子说的对,既然进了将军府,就是要守将军府的规矩,桔梗不能一再没大没小的。不过,桔梗真的不愿意跟他们一样叫您姨娘,干脆就叫小姐吧。”

    诺雅知道入乡随俗的道理,一味标新立异往往会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左右也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

    她一把夺过桔梗手里的衣服:“做什么还伺候我穿衣服了?我自己没有手脚么?”

    裙衫带起一阵风,旁边的案几上有纸挣扎了几下,飘落在地上。

    桔梗疑惑地捡起来,翻来覆去地看,待认清宣纸上的东西,忍不住掩唇一笑:“这是什么?”

    诺雅转头去看,竟是自己昨夜随手涂鸦的画纸,不好意思地一把夺在手里,正欲团成一团丢掉,发现了不一样的地方。

    宣纸上,她昨夜信手勾勒了一只狐狸,手法虽然笨拙,但是那一双妩媚的桃花眼倒是惟妙惟肖,十分传神。

    现在,那只狐狸旁边,寥寥数笔添了一只圆滚滚的猪,笔法同样拙劣,甚至有些幼稚,只是从它的肥头大耳可以依稀分辨出来,它的确是一只猪。

    不用去猜,也知道这只猪究竟是谁的杰作了。

    林诺雅可以猜想得到,百里九晨起见到自己兴起涂鸦的作品以后,会是怎样的哭笑不得,又是怎样心血来潮执笔蘸墨,在这只不伦不类的狐狸旁边勾勒这只肥猪的。

    想到这里,林诺雅暗暗地“呸”了一声,他这是在讥笑自己是一只好吃懒做又蠢笨的肥猪么?

    她将手里宣纸信手折叠了塞进衣襟里,见桔梗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有点不好意思地粉饰道:“昨个夜里闲来无聊,胡乱涂鸦的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桔梗点头,拖长了尾音“喔”了一声,笑得别有深意:“一只猪和一只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