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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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楼道:“你又遇上什么麻烦。”
陆小凤喝口酒, 叹口气道:“一言难尽。”
他身上大概天生长几段痒骨头, 一日不同就烦得慌,花满楼出去寻叶孤城, 他一个人窝在偌大的庄园中也难受,但又不能让什么人看见他出现在江南,免得让叶城主的旅途更加多舛,就算想要喝酒,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谁都看不到他脸的时候跑出去打。
江南的酒和北方不一样, 口味绵长, 其中又属柳七巷十八胡同的王老爷家的酒水最为甘醇,九曲十弯八, 酒家的铺面又偏僻,又小,旁边还是烟花柳巷,打酒的方法自然和别人家不一样。
你在门口敲敲门, 留下一个酒葫芦还有一把酒钱, 到处晃荡晃荡,一柱香的功夫后来取, 酒葫芦早已被装满, 摇摇肚子大的葫芦瓶, 里面酒水摇晃, 发出“叮铃哐啷”的声响。
王老爷家从来只卖一种酒, 但就这种酒却回味无穷, 陆小凤每次到这城市都少不得要喝上两杯。
他挑夜深人静时去, 还特意带上了自己最大最饱的葫芦,以及整整一锭的银子
王老爷很实在,他收下了一锭银子,便将陆小凤的酒葫芦灌得满满的,晃荡甚至都听不见水声,只能感受到手上沉甸甸的重量。
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酒葫芦,准备走人,回头,却发现一抹白衣,在这样很沉的夜,只能让人联想到鬼。
但陆小凤却比见到鬼还要惊讶,他竟然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的!
那人站得不近,面容又被什么刻意挡住,陆小凤只能见到他亮眼过分的白衣,以及模糊不清的脸。
他清楚地感觉到,那人正在看自己。
陆小凤相信的东西很少,其中有花满楼的耳朵,也有他自己的感知,虽看上去大大咧咧,但他却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对周围的环境,对身边的人自有一套判断。
他看人,或许不是那么准,但无自我意志的环境,却能分辨得清明。
两人遥遥对视,打破寂静局面的是那莫名出现的白衣人,他以古怪的声音道:“你可知城南李季向哪走。”声音古怪,仿佛声带被人用剪刀戳了十个八个洞。
陆小凤忽然感到一阵荒谬,此人用迷雾遮面,用秘法改变声音,竟然就是为了问路?
这年头的怪事,还真多。
他道:“这里是城北,要到城南李季想要往北横跨大半个城,看见五塘巷的标示后向东转第三个路口右拐走上个几公里便能看见李季的招牌。”
虽然店铺早就在太阳落山之时就关闭,也不知道此人大半夜寻找店铺究竟有什么目的。
陆小凤又道:“你要往城南去,为何在城北询问?”
白衣人道:“因为我迷路了。”他即使迷路,语气都是那么得自信,那么得不容置疑。
陆小凤心头荒谬感大盛,他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方向感能差成这样。
宁愿猜此人是别有所图。
但谁知他回答完这句话,却认真道了声谢,顺着陆小凤说的方向一路向北走了,陆小凤远远地看见有堵墙挡在此人面前,他竟然不知变通似的,伸手一推,端头堆积成的墙壁在他手下还不如小孩儿的积木坚实,一掌之力,被他轻而易举地排倒。
哪来的怪人!
花满楼听他叙述道:“这人也就是奇怪一点,说是麻烦还谈不上。”对普通人来说,路遇这样一个怪人仿佛就是很不得了的大事,但对于陆小凤来说却算不了什么。
但陆小凤却苦笑道:“更麻烦的还在后边。”
他才疑心于形容举止怪异的白衣人,却不想身旁的花街柳巷竟然也传来女人的惊呼声,那声音可不同寻常,隐隐约约间还夹杂着哭腔与男人的叫喊声,只道是“死人了。”
陆小凤脸皮一耸道:“你们可知死的是谁?”
花满楼和叶孤城自是不知,特别是白云城主,从陆小凤说故事起,脸就凝结成一大块坚冰,仿佛听见什么都无法打破。
陆小凤道:“最近也不知是和青衣楼结下了什么孽缘,死的竟然是有画像的贴面判官与勾魂手!”
在陆小凤看不见的角落,叶城主的脸迅速一抽。
他的纠结之情,已经表现于脸上。
花满楼不说其他,他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他道:“你说白衣人看不清人脸,我也听说过这门功夫,莫非他是西方魔教的那位不成。”
陆小凤苦笑道:“我原也有此想法,但听闻那位教主常年全身被迷雾所笼罩,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所见那人的身材,分明是男人。”
叶孤城心道,可不是男人,那可是未来你所遭遇的最强大的Boss,无名岛的九公子。
你战胜了他,顺便还接手了九公子的女人。
叶城主这些日子本来就盯着宫九,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无名岛现世,他喜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且近日来经历过的事情太过离奇,让他颇有些需小心翼翼之感,陆小凤传奇中的几位反派对看过书的人来说,谈起他们的事迹都如数家珍,想要提前防范一二,也不难。
但其中,唯一让叶孤城心怀警惕的,便是宫九,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做什么事,他会出现在哪里,他本人,比幽灵山庄的老刀把子还要神秘,还要飘忽不定。
在叶城主听见迷路的白衣人时,心中已是不大安定,又听说死了青衣楼的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连心中的最后一丝淡定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可不就是金鹏王朝的开端?想不到他下一次江南,竟然会牵扯进惊天阴谋之中。
难不成他要代替西门吹雪走剧情?开什么玩笑,他可不想被孙秀青贴上。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叶孤城真是见都不想见到。
他开口冷冷道:“青衣楼的杀手死了,和你有什么关系。”
江湖上每天死的人数不胜数,陆小凤也不是居委会大红袖章,如果什么都要管管,那怕是他长出八只手十条腿都管不过来。
陆小凤道:“原本是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冷笑道:“难不成他们死了还爬起来找你不成。”
却不想,他这句话一出口,陆小凤就竟然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像是一只斗败的小公鸡。
有一丝丝的可怜。
陆小凤道:“他们还真来找我了,不过不是死着来找我,是活着来找我。”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情报,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就认定了陆小凤来这家妓院,说实话陆小凤连下江南都没有告诉什么人,只有他最亲近的几个好朋友知道了,哪里会想到在这里都被青衣楼的人逮?
他当时正好在妓院旁边的酒店,要不然也不会听见青衣楼的两位杀手来找他这件事,想想,就算是跳进湖水里也洗不干净。
说这件事和陆小凤没关系,连他自己的不相信。
叶孤城的面色不好看,如果说他平日里是珠圆玉润的白,现在则变成了剑刃似的青白。
陆小凤终于看见了叶孤城的变脸,他立马忘记了自己的苦,盯着城主看,稀罕极了道:“有什么事,竟会让海外的仙人变了脸色。”
叶孤城心道现在变脸色的是我,等会儿变脸色的就是你了,但他嘴上却不说,只是冷笑。
笑得陆小凤毛骨悚然,从骨子里感受到了寒凉。
叶孤城道:“我只提醒你一句。”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戒女色。”
语毕,都不看身后人,掉头就走。
陆小凤给叶孤城一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不近女色便能免去超过三分之二的麻烦,但陆小凤同样又是个男人,而且还是让绝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那种,他喜好美酒,喜好美人,喜好冒险,这些谈不上劣根性的劣根性在他身上被无限放大,让陆小凤戒女色,比折断他手指还要更加艰难。
花满楼听见叶孤城的话却噗嗤一声笑了,他很少笑得这么不君子,这么不淡雅,在陆小凤的印象中,花满楼脸上最经常挂着的,还是温柔的微笑。
花满楼打趣道:“你应该听叶城主的,戒女色。”他道,“如果那样,麻烦绝对不会跟长了眼睛似的往你身上贴。”
陆小凤还能说什么,他什么都说不出。
白云城主气派的马车趁夜悄悄进入花家庄园,本是为了不引人瞩目,但谁晓得给九公子派出的暗探看见,至此,整个江南也被叶城主搅得风起云涌。
九公子只对手下的探子下了一个命令,让所有人都知道,叶孤城去了江南花家。
探子不知道九公子吩咐这么做的原因为何,也不想去探究原因为何,他们只知道,但凡是九公子下达的命令,那都要实行,不仅要实行,还要出色地完成,否则倒霉的头一个就是他们。
就仿佛雨后春笋,春日的第一场甘露后便纷纷破土而出,还没有等到第二日花家主办接风洗尘的宴会,全江湖人的仿佛都知道叶孤城到了江南花家。
每一个传消息的人都信誓旦旦,就好像是他们亲眼所见。
三人成虎,这么多人一起传同一个消息,就算不相信那也是要相信。
花家的下仆上街采买,熟识的人都来跟他咬耳朵,几句话没有听完便大惊失色,他都只知道家里有贵客上门,怎么外面的人连贵客的名字都知道了?
采买没结束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去,大事不妙啊。
叶城主排场太大,人也比陆小凤更有话题性,与他相比,昨夜青衣楼的两个杀手死在妓院的事根本没人追究,就好像往大海里扔了一颗小石头,翻不起半点浪花。
陆小凤原来还道早上再去查查看究竟是谁杀了两人,这下子计划又全部被打乱。
花家主惊道:“你说什么?!”
管事道:“千真万确,外面已经传遍了叶城主上访花家,说得有鼻子有眼。”
花家主强镇定道:“有多少人知道?”
管事道:“连路边的小贩都知道了。”
这可不得了,这说来不就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吗?
花家主地眉头拧巴在一起,拼命想解决方法。
谁知道他还没有想到应对方法,叶城主竟然已经上门,花家主只能强撑微笑道:“叶城主。”
叶孤城点头,开门见山道:“我想从贵府搬出去。”
花家主大惊失色道:“可是有何招待不周之处?”
叶孤城道:“并无。”他又道,“只不过呆的时间太长,怕是要给贵府招来祸事。”
刺杀他的人前前后后都要来了一百个,谁知道后面又要来多少?自己能解决倒也罢了,殃及鱼池并非白云城主的作风。
他不仅要从花家搬出去,还要大张旗鼓地搬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住处,只有这样,才能不波及花家。
叶孤城想想,太阳穴都跳得慌,他心道别让他知道究竟是谁把自己的形成泄露出去的,不来一记天外飞仙实在是难解心头之恨。
讲道理,他只是下江南做生意的,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竟然如此复杂。
此刻,心情比叶孤城更加沉重的怕也只有魏子云,因为铺天盖地的有关叶城主进入江南花家的传言,他也终于搞清楚皇帝到底上了哪家的车。
从荒野上一路追着跑,恨不得化身狗鼻子嗅着车轱辘向前,好不容易找到了车队留下的微乎其微的痕迹,却死活找不到能对上号的。
理论上,白日入城的大车队都有记载,魏子云甚至连对方走的道都知道是哪一条,怎么就是找不到人?
魏子云的头发是愁得一把一把往地下掉,至于眼中的血丝以及眼眶下的青黑就更不用说,看他的模样,还有谁能认出他是大内第一高手,说是被酒色掏空身体并不久矣的病痨鬼还差不多。
他都要给逼成真正的病鬼了,哪知道竟然天无绝人之路,某一天早上,忽然柳暗花明,收留皇上的车队,竟然给他找到了!
魏子云急切道:“情报可靠吗?”
哪知道被他问话之人竟然翻了个白眼道:“你去问问方圆十里的人,有谁不知道昨天晚上叶城主的马车队进城,直接进了江南花家。”恐怕就算是对江湖事一问三不知的平头百姓,也会知道有个名剑客叫做叶孤城了。
魏子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疲惫感便向他侵来,整个人摇摇欲坠,差点稳不住身体。
不成不成不成,现在还不到倒下的时候,魏子云对自己道,就算要自裁谢罪,那也得找到皇帝才行啊!
他还是很拎得清的。
千万不要小看叶城主的行动了,他是一个说走就走的风一般的男子,还好昨日就心中隐隐有所预感,没让朗月他们先收拾,今天可不就是起了作用,马车上的东西码得整整齐齐,上午说要走,下午便能离开。
临走前,叶孤城耍了个小心眼,故意不提在花家修养的司霄,他想把这么大麻烦抛下很久了,现在有了一个顺理成章的机会,还能不跑?
而且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不告诉司霄便可,本来叶城主现在就身处危险之中,带上路上捡的萍水相识之人,这不是把对方往火坑里推吗?
叶孤城高贵人设不蹦,还能把大麻烦甩下来,简直一举两得。
叶孤城:心里美滋滋。
不知道为何,他就是隐隐有所预感,和那人扯上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谁知道叶孤城算准了自己能把司霄抛下,却低估了他的耳力,明明在修养,那双耳朵却跟顺风耳似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见叶孤城要走的消息,竟然自己从床榻上翻下来。
打扮整齐的年轻人往叶孤城面前一站,冷冷道:“我要与你一起走。”
看他的眼神,还以为是来寻仇的。
叶孤城回望过去,也冷冷道:“不行。”
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陆小凤也听说了这半路捡起来的年轻人,不同于花满楼的善意,听完了前因后果,他倒是觉得自认来路不明疑点重重,这下子见到人,更觉得他气势不凡,司霄这名字从未在江湖上听说过,想来也是个假名。
看着就不是普通人的青年自报假名,还一定要跟在叶城主身边,偶尔露出来的几个眼神严肃得都能吃人,你说他有何居心。
陆小凤脑子一转打圆场道:“叶城主此去还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你既然重伤未愈,倒不如留在花家好好休养,等到养好伤,便自能回到来的地方。”
司霄听陆小凤说得在理,终于纡尊降贵给了他一个眼神,但嘴上还是坚持:“既然他此去危险,我就更应该跟着才行。”
叶孤城当刺客都是来找他的,真实情况如何司霄还不清楚吗?虽然不知道幕后主使为何,但那些人却分明是来刺杀自己的,魏子云的实力尚且不够,留在花家与等死并无区别。
就算是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他都得跟块牛皮糖一眼黏在叶孤城身上。
很好,小皇帝心机深沉人设不崩。
陆小凤心说你跟着有什么用,添乱的吗?
他虽也看不出此人深浅,但也知道他身受重伤,再厉害的高手,在身受重伤时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无法施展出,跟着叶孤城,那就是一个拖油瓶。
可疑,很可疑,他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叶孤城?
按照叶城主的人设,本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多做坚持,他最开始吐出的那句不行,用的正是陆小凤的理由,但对方如此坚持,他又没有个确定原因,倒是不方便再做拒绝。
高高在上的仙人没有多余的慈悲心,也不会拒绝身后有人追随。
叶孤城:很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人设才敢如此坚持。
要是常人,顶不过叶城主一波冷气袭击就会甘拜下风。
叶孤城冷冷地看向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
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仿佛立下庄重的誓言。
叶孤城道:“好。”
司霄眼中晃过一丝光,这“好”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你既然想要跟着就跟着。”他又道,“但是死是活,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他能允许牛皮糖黏在自己身上已是极限,说多关注关注他简直是痴心妄想。
司霄点头道:“如此便好。”
陆小凤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司霄,两尊玉雕对视,根本没有他插话的余地,心里一阵干着急,连四条眉毛都跟着高高翘起。
他干着急的对象自然不是司霄,而是他的朋友叶孤城。
陆小凤相朋友不准,但是看陌生人却是一看一个准,他之前便觉得司霄绝非常人,甚至他能感觉到,这人的骄傲绝对不下于他的朋友叶孤城。
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像块牛皮糖似的黏上另一个骄傲的人 ,背后定然有什么缘故。
但陆小凤也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因为这些小事就会动摇的人,既然他已经答应了就没有收回的余地,他实在是很骄傲的一个人,骄傲到不屑于为自己辩解,也骄傲到接受他人的请求。
因为他有自信,自信能处理好一切,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坚定的心。
叶孤城可以将司霄放在身边,但陆小凤却不可以不担心,他用捉摸不定的眼神看向年轻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白云城主的车架悄悄进入花家庄园,又大张旗鼓地出来。
按古代礼制“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到现在的朝代,虽然不至于有非常严格的区别,但如同叶孤城这般并不在朝廷中有一官半职的人,也是不可用太多的马驾车。
两匹颜色接近枣红色的马器宇轩昂,拉着车行走,懂行的人仅仅看一遍便失声叫道:“汗血宝马!”
在阳光下,马的血液在血管中潺潺流动,枣红色的皮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虽然只有两匹马拉车,但无论哪一匹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竟然被用来拉车,实在是暴殄天物!
魏子云混在人群中,充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钉在叶城主的车架上,他还没有得到具体消息,关于小皇帝究竟是就在了花家还是随着看似处境危险的白云城主一起走,但他心中隐隐有所预感,皇帝选得应该是后者。
他会知道,叶孤城的身边更加安全,如果才新鲜出炉的剑仙在剑上的功夫真如同所传言的一样。
气派的马车几乎被拥挤的人群所包围,但奇妙的是,这些人却都没有越界,而是站在正好能让车辆通行的安全范围内,或好奇或探究的眼神全部都集中在偌大的马车上,视线仿佛已透过厚厚的墙面,穿透进入里间,看到了叶孤城的影子。
江湖上没有秘密,自叶孤城对战江如画以来,有多少或成名或不成名的剑客想与他切磋一番,有的只是单纯的比剑,有的却存在着踩叶城主名声上位的心思,但奈何他藏得太严实,无论是怀有何种心思的人都找不到他。
现在竟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江南,可不就是一个好机会?
一青年身背重将,忽然从人群中蹿出,站在路中间,赶车人手握缰绳赶紧“吁——”了一声,将马停下。
此时他们已出主城区,围观的人也散了大半,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光是看眼睛就知道他们个个都是习武的。
习武之人的眼神,本就与平头百姓不一样,更亮,也更狠厉。
青年道:“嵩山郭适前来讨教。”在说出自己的名号时,他的眼中划过某种骄傲的神采。
嵩山郭适,这个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听说过,在西门吹雪过后,他本是江湖上最年轻也最有潜力的剑客。
赶车人不说话,车停在路中间,片刻只有,终于有清冷的男声从马车中传来。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剑客比剑的规矩。”不是生,就是死。
郭适朗声道:“我当然知道。”他已是江湖一流的高手,死在他剑下的人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从背负起重剑的那一刻起,他便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他师父临死前教导他的最后一件事。
叶孤城道:“即便如此,你也要比试?”
郭适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叶孤城沉声道:“好。”
马车帘子被掀开,一袭白衣的年轻人同样从车上下来,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也就是二十多岁三十岁的光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数字。
但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却都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超越时间限制的独特气质,没有少年人的冲劲,也没有成年人的疲惫,海外的仙人,就算时光在他身上,也是模糊的。
叶孤城手持玄铁剑,剑锋三尺三,他定定看向对面的剑客沉声道:“以你的剑术,不出十年便可与我一战。”
他对在剑道上有天分的年轻人,向来含有一丝提携之心,因为叶孤城知道,高处不胜寒,一个人站在高处,是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而且,他又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身为剑客的追求与人的部分分开,虽能理解对方追求剑道极致的迫切心情,但也少不得希望有潜力的年轻人可以多活几年。
郭适也沉声道:“不必多说,拔剑吧。”
他已感受到对方决绝的心意。
叶孤城握住剑鞘道:“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剑客都很看重自己的剑,因为那是他们的武器,他们的半身,在战斗开始之前理应报上自己武器的名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叶孤城尊重自己的对手,即使,他注定要死!
郭适郑重将剑呈于身前道:“此乃昆仑镜玄铁所铸,剑锋一尺二,净重十斤八两。”是为重剑!
风不动,云消散。
空气现已凝固。
围观人大气都不敢出,即使憋得脸色发紫,浊气也赌于胸中。
仿佛他们一泄气,就能闻到血的味道。
血色的花在地上绽放,一连串一连串,用手指尖触碰,有湿润的热度。
没人能接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因为接下来的人,都已经死了。
叶孤城将剑入鞘,头也不回,他淡淡道:“厚葬。”
他杀的人,他便负责收敛,不仅负责收敛,还负责买一块上好的地,将棺材埋入地底,安享平静。
叶城主是一个很大方,也很负责任的人。
值得尊重的对手,都值得一口厚重的棺材,以及一块上好的地。
车轮再次转动,扬起尘土,遮挡一地的血花。
暗处,有人以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地上的血迹看,他看的不是血,是制造伤口的人。
天外飞仙,这样完美的剑法,他看一遍能模仿?不能模仿?
骨子里忽然瘙痒得厉害,九公子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最近的房间。
在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后,他总是要犯一两回病,发泄一两次的。
叶孤城走进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独一人端坐在隔间的司霄竟然坐到他房间来,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是冬天下雪,秋天刮风,夏日炎炎,春日百花齐放一样符合自然规律。
司霄抬头看他,忽然道:“你不高兴。”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端正座下,笔挺得像一棵松树。
司霄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他的骄傲也不会允许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叶孤城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之间又回到沉默。
低头,看棋盘,但眼中的火焰却几乎能将棋盘洞穿。
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
他为什么不高兴?
叶孤城:啧,杀了个好苗子。
讲道理,这些做剑客的,怎么就喜欢送死呢?
难不成是因为太无聊了?
花满楼道:“你又遇上什么麻烦。”
陆小凤喝口酒, 叹口气道:“一言难尽。”
他身上大概天生长几段痒骨头, 一日不同就烦得慌,花满楼出去寻叶孤城, 他一个人窝在偌大的庄园中也难受,但又不能让什么人看见他出现在江南,免得让叶城主的旅途更加多舛,就算想要喝酒,也只能趁着夜深人静谁都看不到他脸的时候跑出去打。
江南的酒和北方不一样, 口味绵长, 其中又属柳七巷十八胡同的王老爷家的酒水最为甘醇,九曲十弯八, 酒家的铺面又偏僻,又小,旁边还是烟花柳巷,打酒的方法自然和别人家不一样。
你在门口敲敲门, 留下一个酒葫芦还有一把酒钱, 到处晃荡晃荡,一柱香的功夫后来取, 酒葫芦早已被装满, 摇摇肚子大的葫芦瓶, 里面酒水摇晃, 发出“叮铃哐啷”的声响。
王老爷家从来只卖一种酒, 但就这种酒却回味无穷, 陆小凤每次到这城市都少不得要喝上两杯。
他挑夜深人静时去, 还特意带上了自己最大最饱的葫芦,以及整整一锭的银子
王老爷很实在,他收下了一锭银子,便将陆小凤的酒葫芦灌得满满的,晃荡甚至都听不见水声,只能感受到手上沉甸甸的重量。
他心满意足地拿起酒葫芦,准备走人,回头,却发现一抹白衣,在这样很沉的夜,只能让人联想到鬼。
但陆小凤却比见到鬼还要惊讶,他竟然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的!
那人站得不近,面容又被什么刻意挡住,陆小凤只能见到他亮眼过分的白衣,以及模糊不清的脸。
他清楚地感觉到,那人正在看自己。
陆小凤相信的东西很少,其中有花满楼的耳朵,也有他自己的感知,虽看上去大大咧咧,但他却是一个很敏锐的人,对周围的环境,对身边的人自有一套判断。
他看人,或许不是那么准,但无自我意志的环境,却能分辨得清明。
两人遥遥对视,打破寂静局面的是那莫名出现的白衣人,他以古怪的声音道:“你可知城南李季向哪走。”声音古怪,仿佛声带被人用剪刀戳了十个八个洞。
陆小凤忽然感到一阵荒谬,此人用迷雾遮面,用秘法改变声音,竟然就是为了问路?
这年头的怪事,还真多。
他道:“这里是城北,要到城南李季想要往北横跨大半个城,看见五塘巷的标示后向东转第三个路口右拐走上个几公里便能看见李季的招牌。”
虽然店铺早就在太阳落山之时就关闭,也不知道此人大半夜寻找店铺究竟有什么目的。
陆小凤又道:“你要往城南去,为何在城北询问?”
白衣人道:“因为我迷路了。”他即使迷路,语气都是那么得自信,那么得不容置疑。
陆小凤心头荒谬感大盛,他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方向感能差成这样。
宁愿猜此人是别有所图。
但谁知他回答完这句话,却认真道了声谢,顺着陆小凤说的方向一路向北走了,陆小凤远远地看见有堵墙挡在此人面前,他竟然不知变通似的,伸手一推,端头堆积成的墙壁在他手下还不如小孩儿的积木坚实,一掌之力,被他轻而易举地排倒。
哪来的怪人!
花满楼听他叙述道:“这人也就是奇怪一点,说是麻烦还谈不上。”对普通人来说,路遇这样一个怪人仿佛就是很不得了的大事,但对于陆小凤来说却算不了什么。
但陆小凤却苦笑道:“更麻烦的还在后边。”
他才疑心于形容举止怪异的白衣人,却不想身旁的花街柳巷竟然也传来女人的惊呼声,那声音可不同寻常,隐隐约约间还夹杂着哭腔与男人的叫喊声,只道是“死人了。”
陆小凤脸皮一耸道:“你们可知死的是谁?”
花满楼和叶孤城自是不知,特别是白云城主,从陆小凤说故事起,脸就凝结成一大块坚冰,仿佛听见什么都无法打破。
陆小凤道:“最近也不知是和青衣楼结下了什么孽缘,死的竟然是有画像的贴面判官与勾魂手!”
在陆小凤看不见的角落,叶城主的脸迅速一抽。
他的纠结之情,已经表现于脸上。
花满楼不说其他,他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他道:“你说白衣人看不清人脸,我也听说过这门功夫,莫非他是西方魔教的那位不成。”
陆小凤苦笑道:“我原也有此想法,但听闻那位教主常年全身被迷雾所笼罩,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所见那人的身材,分明是男人。”
叶孤城心道,可不是男人,那可是未来你所遭遇的最强大的Boss,无名岛的九公子。
你战胜了他,顺便还接手了九公子的女人。
叶城主这些日子本来就盯着宫九,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无名岛现世,他喜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而且近日来经历过的事情太过离奇,让他颇有些需小心翼翼之感,陆小凤传奇中的几位反派对看过书的人来说,谈起他们的事迹都如数家珍,想要提前防范一二,也不难。
但其中,唯一让叶孤城心怀警惕的,便是宫九,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做什么事,他会出现在哪里,他本人,比幽灵山庄的老刀把子还要神秘,还要飘忽不定。
在叶城主听见迷路的白衣人时,心中已是不大安定,又听说死了青衣楼的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连心中的最后一丝淡定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可不就是金鹏王朝的开端?想不到他下一次江南,竟然会牵扯进惊天阴谋之中。
难不成他要代替西门吹雪走剧情?开什么玩笑,他可不想被孙秀青贴上。
峨眉派的三英四秀,叶孤城真是见都不想见到。
他开口冷冷道:“青衣楼的杀手死了,和你有什么关系。”
江湖上每天死的人数不胜数,陆小凤也不是居委会大红袖章,如果什么都要管管,那怕是他长出八只手十条腿都管不过来。
陆小凤道:“原本是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冷笑道:“难不成他们死了还爬起来找你不成。”
却不想,他这句话一出口,陆小凤就竟然垂头丧气地点点头,像是一只斗败的小公鸡。
有一丝丝的可怜。
陆小凤道:“他们还真来找我了,不过不是死着来找我,是活着来找我。”
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情报,勾魂手和铁面判官竟然就认定了陆小凤来这家妓院,说实话陆小凤连下江南都没有告诉什么人,只有他最亲近的几个好朋友知道了,哪里会想到在这里都被青衣楼的人逮?
他当时正好在妓院旁边的酒店,要不然也不会听见青衣楼的两位杀手来找他这件事,想想,就算是跳进湖水里也洗不干净。
说这件事和陆小凤没关系,连他自己的不相信。
叶孤城的面色不好看,如果说他平日里是珠圆玉润的白,现在则变成了剑刃似的青白。
陆小凤终于看见了叶孤城的变脸,他立马忘记了自己的苦,盯着城主看,稀罕极了道:“有什么事,竟会让海外的仙人变了脸色。”
叶孤城心道现在变脸色的是我,等会儿变脸色的就是你了,但他嘴上却不说,只是冷笑。
笑得陆小凤毛骨悚然,从骨子里感受到了寒凉。
叶孤城道:“我只提醒你一句。”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戒女色。”
语毕,都不看身后人,掉头就走。
陆小凤给叶孤城一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不近女色便能免去超过三分之二的麻烦,但陆小凤同样又是个男人,而且还是让绝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那种,他喜好美酒,喜好美人,喜好冒险,这些谈不上劣根性的劣根性在他身上被无限放大,让陆小凤戒女色,比折断他手指还要更加艰难。
花满楼听见叶孤城的话却噗嗤一声笑了,他很少笑得这么不君子,这么不淡雅,在陆小凤的印象中,花满楼脸上最经常挂着的,还是温柔的微笑。
花满楼打趣道:“你应该听叶城主的,戒女色。”他道,“如果那样,麻烦绝对不会跟长了眼睛似的往你身上贴。”
陆小凤还能说什么,他什么都说不出。
白云城主气派的马车趁夜悄悄进入花家庄园,本是为了不引人瞩目,但谁晓得给九公子派出的暗探看见,至此,整个江南也被叶城主搅得风起云涌。
九公子只对手下的探子下了一个命令,让所有人都知道,叶孤城去了江南花家。
探子不知道九公子吩咐这么做的原因为何,也不想去探究原因为何,他们只知道,但凡是九公子下达的命令,那都要实行,不仅要实行,还要出色地完成,否则倒霉的头一个就是他们。
就仿佛雨后春笋,春日的第一场甘露后便纷纷破土而出,还没有等到第二日花家主办接风洗尘的宴会,全江湖人的仿佛都知道叶孤城到了江南花家。
每一个传消息的人都信誓旦旦,就好像是他们亲眼所见。
三人成虎,这么多人一起传同一个消息,就算不相信那也是要相信。
花家的下仆上街采买,熟识的人都来跟他咬耳朵,几句话没有听完便大惊失色,他都只知道家里有贵客上门,怎么外面的人连贵客的名字都知道了?
采买没结束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去,大事不妙啊。
叶城主排场太大,人也比陆小凤更有话题性,与他相比,昨夜青衣楼的两个杀手死在妓院的事根本没人追究,就好像往大海里扔了一颗小石头,翻不起半点浪花。
陆小凤原来还道早上再去查查看究竟是谁杀了两人,这下子计划又全部被打乱。
花家主惊道:“你说什么?!”
管事道:“千真万确,外面已经传遍了叶城主上访花家,说得有鼻子有眼。”
花家主强镇定道:“有多少人知道?”
管事道:“连路边的小贩都知道了。”
这可不得了,这说来不就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吗?
花家主地眉头拧巴在一起,拼命想解决方法。
谁知道他还没有想到应对方法,叶城主竟然已经上门,花家主只能强撑微笑道:“叶城主。”
叶孤城点头,开门见山道:“我想从贵府搬出去。”
花家主大惊失色道:“可是有何招待不周之处?”
叶孤城道:“并无。”他又道,“只不过呆的时间太长,怕是要给贵府招来祸事。”
刺杀他的人前前后后都要来了一百个,谁知道后面又要来多少?自己能解决倒也罢了,殃及鱼池并非白云城主的作风。
他不仅要从花家搬出去,还要大张旗鼓地搬出去,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住处,只有这样,才能不波及花家。
叶孤城想想,太阳穴都跳得慌,他心道别让他知道究竟是谁把自己的形成泄露出去的,不来一记天外飞仙实在是难解心头之恨。
讲道理,他只是下江南做生意的,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竟然如此复杂。
此刻,心情比叶孤城更加沉重的怕也只有魏子云,因为铺天盖地的有关叶城主进入江南花家的传言,他也终于搞清楚皇帝到底上了哪家的车。
从荒野上一路追着跑,恨不得化身狗鼻子嗅着车轱辘向前,好不容易找到了车队留下的微乎其微的痕迹,却死活找不到能对上号的。
理论上,白日入城的大车队都有记载,魏子云甚至连对方走的道都知道是哪一条,怎么就是找不到人?
魏子云的头发是愁得一把一把往地下掉,至于眼中的血丝以及眼眶下的青黑就更不用说,看他的模样,还有谁能认出他是大内第一高手,说是被酒色掏空身体并不久矣的病痨鬼还差不多。
他都要给逼成真正的病鬼了,哪知道竟然天无绝人之路,某一天早上,忽然柳暗花明,收留皇上的车队,竟然给他找到了!
魏子云急切道:“情报可靠吗?”
哪知道被他问话之人竟然翻了个白眼道:“你去问问方圆十里的人,有谁不知道昨天晚上叶城主的马车队进城,直接进了江南花家。”恐怕就算是对江湖事一问三不知的平头百姓,也会知道有个名剑客叫做叶孤城了。
魏子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疲惫感便向他侵来,整个人摇摇欲坠,差点稳不住身体。
不成不成不成,现在还不到倒下的时候,魏子云对自己道,就算要自裁谢罪,那也得找到皇帝才行啊!
他还是很拎得清的。
千万不要小看叶城主的行动了,他是一个说走就走的风一般的男子,还好昨日就心中隐隐有所预感,没让朗月他们先收拾,今天可不就是起了作用,马车上的东西码得整整齐齐,上午说要走,下午便能离开。
临走前,叶孤城耍了个小心眼,故意不提在花家修养的司霄,他想把这么大麻烦抛下很久了,现在有了一个顺理成章的机会,还能不跑?
而且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不告诉司霄便可,本来叶城主现在就身处危险之中,带上路上捡的萍水相识之人,这不是把对方往火坑里推吗?
叶孤城高贵人设不蹦,还能把大麻烦甩下来,简直一举两得。
叶孤城:心里美滋滋。
不知道为何,他就是隐隐有所预感,和那人扯上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谁知道叶孤城算准了自己能把司霄抛下,却低估了他的耳力,明明在修养,那双耳朵却跟顺风耳似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见叶孤城要走的消息,竟然自己从床榻上翻下来。
打扮整齐的年轻人往叶孤城面前一站,冷冷道:“我要与你一起走。”
看他的眼神,还以为是来寻仇的。
叶孤城回望过去,也冷冷道:“不行。”
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陆小凤也听说了这半路捡起来的年轻人,不同于花满楼的善意,听完了前因后果,他倒是觉得自认来路不明疑点重重,这下子见到人,更觉得他气势不凡,司霄这名字从未在江湖上听说过,想来也是个假名。
看着就不是普通人的青年自报假名,还一定要跟在叶城主身边,偶尔露出来的几个眼神严肃得都能吃人,你说他有何居心。
陆小凤脑子一转打圆场道:“叶城主此去还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你既然重伤未愈,倒不如留在花家好好休养,等到养好伤,便自能回到来的地方。”
司霄听陆小凤说得在理,终于纡尊降贵给了他一个眼神,但嘴上还是坚持:“既然他此去危险,我就更应该跟着才行。”
叶孤城当刺客都是来找他的,真实情况如何司霄还不清楚吗?虽然不知道幕后主使为何,但那些人却分明是来刺杀自己的,魏子云的实力尚且不够,留在花家与等死并无区别。
就算是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他都得跟块牛皮糖一眼黏在叶孤城身上。
很好,小皇帝心机深沉人设不崩。
陆小凤心说你跟着有什么用,添乱的吗?
他虽也看不出此人深浅,但也知道他身受重伤,再厉害的高手,在身受重伤时实力连十分之一都无法施展出,跟着叶孤城,那就是一个拖油瓶。
可疑,很可疑,他到底是为什么一定要跟着叶孤城?
按照叶城主的人设,本不应该在这些小事上多做坚持,他最开始吐出的那句不行,用的正是陆小凤的理由,但对方如此坚持,他又没有个确定原因,倒是不方便再做拒绝。
高高在上的仙人没有多余的慈悲心,也不会拒绝身后有人追随。
叶孤城:很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人设才敢如此坚持。
要是常人,顶不过叶城主一波冷气袭击就会甘拜下风。
叶孤城冷冷地看向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
司霄道:“即使死了也不后悔。”仿佛立下庄重的誓言。
叶孤城道:“好。”
司霄眼中晃过一丝光,这“好”的意思是……
叶孤城道:“你既然想要跟着就跟着。”他又道,“但是死是活,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他能允许牛皮糖黏在自己身上已是极限,说多关注关注他简直是痴心妄想。
司霄点头道:“如此便好。”
陆小凤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司霄,两尊玉雕对视,根本没有他插话的余地,心里一阵干着急,连四条眉毛都跟着高高翘起。
他干着急的对象自然不是司霄,而是他的朋友叶孤城。
陆小凤相朋友不准,但是看陌生人却是一看一个准,他之前便觉得司霄绝非常人,甚至他能感觉到,这人的骄傲绝对不下于他的朋友叶孤城。
能让一个骄傲的人像块牛皮糖似的黏上另一个骄傲的人 ,背后定然有什么缘故。
但陆小凤也知道,叶孤城并不是因为这些小事就会动摇的人,既然他已经答应了就没有收回的余地,他实在是很骄傲的一个人,骄傲到不屑于为自己辩解,也骄傲到接受他人的请求。
因为他有自信,自信能处理好一切,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坚定的心。
叶孤城可以将司霄放在身边,但陆小凤却不可以不担心,他用捉摸不定的眼神看向年轻人,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白云城主的车架悄悄进入花家庄园,又大张旗鼓地出来。
按古代礼制“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到现在的朝代,虽然不至于有非常严格的区别,但如同叶孤城这般并不在朝廷中有一官半职的人,也是不可用太多的马驾车。
两匹颜色接近枣红色的马器宇轩昂,拉着车行走,懂行的人仅仅看一遍便失声叫道:“汗血宝马!”
在阳光下,马的血液在血管中潺潺流动,枣红色的皮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虽然只有两匹马拉车,但无论哪一匹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马。
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东西竟然被用来拉车,实在是暴殄天物!
魏子云混在人群中,充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钉在叶城主的车架上,他还没有得到具体消息,关于小皇帝究竟是就在了花家还是随着看似处境危险的白云城主一起走,但他心中隐隐有所预感,皇帝选得应该是后者。
他会知道,叶孤城的身边更加安全,如果才新鲜出炉的剑仙在剑上的功夫真如同所传言的一样。
气派的马车几乎被拥挤的人群所包围,但奇妙的是,这些人却都没有越界,而是站在正好能让车辆通行的安全范围内,或好奇或探究的眼神全部都集中在偌大的马车上,视线仿佛已透过厚厚的墙面,穿透进入里间,看到了叶孤城的影子。
江湖上没有秘密,自叶孤城对战江如画以来,有多少或成名或不成名的剑客想与他切磋一番,有的只是单纯的比剑,有的却存在着踩叶城主名声上位的心思,但奈何他藏得太严实,无论是怀有何种心思的人都找不到他。
现在竟然大张旗鼓地出现在江南,可不就是一个好机会?
一青年身背重将,忽然从人群中蹿出,站在路中间,赶车人手握缰绳赶紧“吁——”了一声,将马停下。
此时他们已出主城区,围观的人也散了大半,剩下零零星星几个,光是看眼睛就知道他们个个都是习武的。
习武之人的眼神,本就与平头百姓不一样,更亮,也更狠厉。
青年道:“嵩山郭适前来讨教。”在说出自己的名号时,他的眼中划过某种骄傲的神采。
嵩山郭适,这个名字就算是叶孤城都听说过,在西门吹雪过后,他本是江湖上最年轻也最有潜力的剑客。
赶车人不说话,车停在路中间,片刻只有,终于有清冷的男声从马车中传来。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剑客比剑的规矩。”不是生,就是死。
郭适朗声道:“我当然知道。”他已是江湖一流的高手,死在他剑下的人没有五十也有一百,从背负起重剑的那一刻起,他便做好了随时赴死的准备。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他师父临死前教导他的最后一件事。
叶孤城道:“即便如此,你也要比试?”
郭适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叶孤城沉声道:“好。”
马车帘子被掀开,一袭白衣的年轻人同样从车上下来,他的年纪其实并不大,也就是二十多岁三十岁的光景,对一个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数字。
但所有看过叶孤城的人,却都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超越时间限制的独特气质,没有少年人的冲劲,也没有成年人的疲惫,海外的仙人,就算时光在他身上,也是模糊的。
叶孤城手持玄铁剑,剑锋三尺三,他定定看向对面的剑客沉声道:“以你的剑术,不出十年便可与我一战。”
他对在剑道上有天分的年轻人,向来含有一丝提携之心,因为叶孤城知道,高处不胜寒,一个人站在高处,是非常孤独也非常寂寞的事情,而且,他又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身为剑客的追求与人的部分分开,虽能理解对方追求剑道极致的迫切心情,但也少不得希望有潜力的年轻人可以多活几年。
郭适也沉声道:“不必多说,拔剑吧。”
他已感受到对方决绝的心意。
叶孤城握住剑鞘道:“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剑客都很看重自己的剑,因为那是他们的武器,他们的半身,在战斗开始之前理应报上自己武器的名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叶孤城尊重自己的对手,即使,他注定要死!
郭适郑重将剑呈于身前道:“此乃昆仑镜玄铁所铸,剑锋一尺二,净重十斤八两。”是为重剑!
风不动,云消散。
空气现已凝固。
围观人大气都不敢出,即使憋得脸色发紫,浊气也赌于胸中。
仿佛他们一泄气,就能闻到血的味道。
血色的花在地上绽放,一连串一连串,用手指尖触碰,有湿润的热度。
没人能接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因为接下来的人,都已经死了。
叶孤城将剑入鞘,头也不回,他淡淡道:“厚葬。”
他杀的人,他便负责收敛,不仅负责收敛,还负责买一块上好的地,将棺材埋入地底,安享平静。
叶城主是一个很大方,也很负责任的人。
值得尊重的对手,都值得一口厚重的棺材,以及一块上好的地。
车轮再次转动,扬起尘土,遮挡一地的血花。
暗处,有人以目,一动不动地盯着地上的血迹看,他看的不是血,是制造伤口的人。
天外飞仙,这样完美的剑法,他看一遍能模仿?不能模仿?
骨子里忽然瘙痒得厉害,九公子一言不发,快步走进最近的房间。
在看见那样的惊天一剑后,他总是要犯一两回病,发泄一两次的。
叶孤城走进马车,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单独一人端坐在隔间的司霄竟然坐到他房间来,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好像是冬天下雪,秋天刮风,夏日炎炎,春日百花齐放一样符合自然规律。
司霄抬头看他,忽然道:“你不高兴。”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端正座下,笔挺得像一棵松树。
司霄本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他的骄傲也不会允许自己热脸贴冷屁股,叶孤城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之间又回到沉默。
低头,看棋盘,但眼中的火焰却几乎能将棋盘洞穿。
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他不高兴……
他为什么不高兴?
叶孤城:啧,杀了个好苗子。
讲道理,这些做剑客的,怎么就喜欢送死呢?
难不成是因为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