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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三章 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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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句话说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甚至还带着一丝保守。

    其实根本用不了三十年,短短三年的时间,这世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变化。

    南京城是这样,苏州城也是如此。

    两年前整个南京还没有人知道常霸先,但是一说到“夜将军”,那可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

    两年后,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一辆车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上驮着一位说句话就如同响了个炸雷一般的常霸先,可是谁还能记得“夜将军”?

    吴王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苏城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两三天后又是什么模样?到时候屹立在这里的会依然是吴王,还是早就对这片土地虎视眈眈的胭脂夜叉?

    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转眼间熊猫和阿蒙已经过了差不多三十招,阿蒙的拳头因为和熊猫坚硬的身体碰触,已经开始带血红肿,而熊猫身上也被阿蒙击中几处要害,脸上变得有些苍白。

    两个人的持久能力都还不错,但是熊猫气息未乱,阿蒙却已经彻底喘起来了。

    吴王一针见血:“我本来以为熊猫的恐怖身手在于他的爆发力,没想到我这次看走眼了,打持久战,熊猫更是一把好手,阿蒙不行,今天他真正遇到了敌手。”

    这句话说出去半分钟不到,阿蒙果然泄了气。

    粘在一起的两人身体发生了一次相当惊人的碰触,阿蒙的膝盖抬起,猛地撞在了熊猫的手肘上,然而这一次胳膊和大腿的较量却以熊猫的胳膊获得胜利作为结束,熊猫这一次的肘击相当有劲道,直接将阿蒙的一只膝盖废掉!

    惨叫声和脆响声同时传来,阿蒙整个人像是半壁江山轰然倒塌。

    熊猫完全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他猛地伸出胳膊来一拽,再狠狠用肩膀朝着阿蒙的胸口顶过去,一声闷响,阿蒙的身子直接飞了出去,断了线风筝一样摔在了客厅的墙上。

    凄凉倒地,阿蒙短时间之内已经爬不起来了,武者的命运有时候最为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寇,或者说的更严重一些,败者连做“寇”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死。

    吴王没有回头去看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贴身保镖,而是淡淡看着熊猫,脸上已经敛去了笑容。

    “这么多年,终于能遇到一个能让我亲自动手的人物了,可惜我今天没准备动手,没带我贴身的长刀来。”

    孙天越缓缓开口,两脚开立,就那么一瞬间,我已经看出孙天越身上的功夫底子非常厚实了。

    熊猫没敢轻敌,虽然和阿蒙的战斗耗费了他很多体力,但是看样子他依然能够和吴王一战。

    我有些担心熊猫,投过去紧张的目光,在心中盘算着要是实在不行,豁出去不要脸了,我也得跟熊猫一起制住吴王。

    孙天越滑步侧移,身体的重心很稳,熊猫站在旁边看着他,脸上的表情凝重。

    刹那间两人身子都是一晃,我肉眼几乎无法捕捉到他们的移动。

    我只听到一阵激烈的噼啪声传来,就像是机关枪开火一样。

    等我的眼睛反应过来,他们两个人却都已经在客厅停下了。只不过这两个人站的位置发生了交换,一次过招,如同电光火石。

    吴王身子一晃,似乎有点站不稳,熊猫却连退两步,这才稳住阵脚,但从第一次的交手来看,孙天越似乎还略占优势。

    “你这身本事是跟谁学的?”孙天越皱眉问道。

    熊猫微微一笑:“自学。”

    两个字,说出来有点荒唐,一个自学成才的胖子居然有这么强大的杀伤力,这岂不是让那些名师传承的家伙们无地自容?

    孙天越笑容苦涩,脸上的肌肉渐渐僵硬:“天下之大,人外有人,看起来我还是太低估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实力了。”

    话音未落,房门一下子炸开,阴风袭来,瞬间将整个客厅的温度都降低了好几度。

    我愕然回头,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胭脂夜叉,她一袭白衣,紧身装扮将她的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她胸前的衣衫上带着血迹,脸上却带着残忍的笑意,隔着一条走廊静静地看着孙天越,就像是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这女人果然还是来了,为了今晚她谋划太久,这座苏城她也垂涎太久了。

    终于成功,这究竟是因为胭脂夜叉的人力所及,而是吴王孙天越的命数已到?谁也不知道。

    既然胭脂夜叉来了,我和熊猫自然也没有越俎代庖的意思。

    熊猫后撤一步,站到我身旁,我看着胭脂夜叉,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胭脂夜叉对着我甜甜一笑,居然收起了女魔头的模样,反而露出了小女生的俏皮可爱来。

    她巧笑倩兮,悠然说道:“杨烨,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除掉了朱忆琛几乎就是砍掉了孙天越的一条胳膊,再加上吴王自己乱了分寸,这苏城现在基本已经被我收入囊中了。”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胭脂夜叉的话,所以干脆沉默。

    孙天越倒是洒脱,明知道自己今晚注定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也就淡然回应:“胭脂夜叉,就算你杀了我又能怎么样?苏城始终是苏城,而你也永远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流之辈,苏城在我的手中繁荣昌盛了几十年,但是你呢?你能霸占她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

    胭脂夜叉面对吴王的挑衅,并没有愤怒,而是轻轻靠着客厅的墙站着,悠然说道:“人家都说吴王孙天越是英雄好汉,是江东猛虎,手中提着一把刀,敢做出天王老子都不敢的勾当来。没想到我唯一能够目睹吴王雄风的机会却是现在……”

    一边说,胭脂夜叉一边迈开长腿朝着吴王走过去。

    她的脚上穿的依然是一双足有7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穿着这样一双高跟鞋与别人交手,吃的亏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这也足见胭脂夜叉的嚣张气焰和疯狂性格。

    “孙天越,你今天晚上死定了。”

    胭脂夜叉看着吴王的眼睛,对他宣判了死刑。

    吴王冷冷一笑,并不回答。

    “许姐。”也许是因为吴王刚才对我的坦诚,我忽然觉得这位迟暮英雄不该这么窝囊的死在我这间小破公寓里,所以我鼓起勇气问道:“吴王必须得死?”

    胭脂夜叉忽然冷冷一笑,抬头看着我反问:“杨烨,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优柔寡断?当初你杀紫鹃的时候可比现在痛快多了。”

    一句话,让我汗毛倒竖!

    胭脂夜叉原来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那天在墓穴里,是我亲手杀了紫鹃!

    女人心,海底针,我真的无法猜透眼前这位女魔头究竟有怎样的心机和城府,我更无法明白她看着我的眼神,以及她嘴角上伪善的微笑里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在胭脂夜叉的目光之下,我感觉整个人都要窒息了,我后退一步,目光开始抽离,精神开始涣散,因为我发现这场战役最后的胜者无疑是眼前这位恐怖女人。

    “你要和我过招?”孙天越没有理会我的插手,而是质问胭脂夜叉。

    胭脂夜叉也终于扭转过去,看着吴王,冷笑问:“怎么,不行?”

    吴王长叹一声:“当然可以,只是如果我手上有把刀,胜算会大一些。”

    胭脂夜叉闻言一笑,忽然朝着门外打了个响指,下一秒,一把狭长的军刀从门外扔了进来。

    鎏金的佩饰,修长的刀身,沉稳的刀柄。

    这是一把好宝贝。

    胭脂夜叉用脚下7厘米的高跟鞋踢了一脚这柄军刀,笑着对吴王说道:“这样一来,你就死而无憾了吧?”

    ps:早上的第三章,咱们下午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