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婚礼 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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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影花光耀数行,香车宝马陌头忙;红裙一路人争看,道是谁家新嫁娘。
红绫车,五花马,行走在长安的街道上,后面跟着长长的嫁妆车,这一切都是少女梦中的婚礼该有的样子,甚至更加美好,只是有一点不同,长长的车队前并没有穿着吉服的新郎,走在最前面的是顾琦轩,他穿了一身紫色的衣袍,手中捧着用红布遮挡着的弟弟的牌位。
长安城中常有婚嫁之事,时人家境富裕,婚嫁吉庆之事,场面常常宏大,今日这样的场面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
有小孩追着婚车说吉祥话,这是长安的一向婚俗,叫做道吉,婚车两边跟随的侍女便将装着喜钱的红包递给小孩,还不时的向道路两边抛洒铜钱,引的人们吉祥话不断。
有人问道“这是谁家的喜事,是谁家的新嫁娘?”
答话的人叹一声气“是顾国公府的婚事,户部尚书家的长女嫁与顾国公府的三少爷。”
先前的人正要说一句门当户对,猛然反应过来,小声说“前面的不是二少爷,顾国公府的三少爷不是去了嘛?这?”
答话的人不做声了,撇他一眼“别说了,大人们的事情咱们知道什么?”
“让你犯糊涂,被那个庶女迷了心神,你姑姑疼爱女儿,看看你表妹的身家,这些可都要带到顾家去了”妇人忍不住拍了儿子一下。
说话的二人,一个是云秀玉之前那个表哥,就是险些与云秀玉说亲,后来和云秀玉的庶妹是真爱的那个,另一个是他的母亲,云秀玉的舅母。
“不过是一时风流罢了,难道还是我的错,也是表妹的脾气太大。”这表哥心中也看的有些眼热“姑姑是真疼表妹啊,八十八抬的嫁妆,难道就这么便宜了顾家。”
齐夫人确实心疼女儿,别人嫁出去了,自有夫君工作养家,自己的女儿今后可就靠自己了,她心里也知道顾家当然不可能亏待了自己的女儿,但是总想着,银钱充足,女儿的底气也足些,便把云秀玉的嫁妆准备的一场丰厚,尚书大人倒是有些不同意,但是齐夫人添得是自己的私房,再加上毕竟也是自己的长女,所以尚书大人也没什么说的。
齐威心中暗暗可惜,自己美丽大方的表妹就要嫁给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他常常自诩风流才子,觉得没有女子不喜欢自己的,又忍不住想没准表妹是忘不了我,索性嫁给一个牌位,这样就不会辜负我们之间的感情了。
无论旁人在外边说什么,都影响不了这宗婚事,影响不了婚车中云秀玉的安坐。
她穿着大红的喜服,身上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她自己亲手所缝制,这一套喜服从她十二岁起就开始制作,她当时便想着什么时候我会穿上这件衣服,我会嫁给怎样的人,后来和顾梓轩告了白,她更是上心,每一个花样都力图精致,常常是手中缝着喜服,心里便甜蜜起来,不由的羞涩。
现在她心中却满是幸福坦然安定。
我终于披上嫁衣,成了你的妻子。
不论是你在哪里,我都会守在你的家宅中,教育你的子女,守护你的名声。
从此之后,你的姓氏,我的名字。
吉时到。
一拜天地。
云秀玉怀中抱着顾梓轩的牌位,虔诚的跪下。
天地见证,今日起,你我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二拜高堂。
云秀玉冲着端坐在上位的双方父母行礼。
谢父母养育之恩,拜公婆抚你之情,感谢他们生下来这样优秀的你。
夫妻对拜。
从今以后,便是夫妻,只请你黄泉路下等等我。
送入洞房。
云秀玉蒙着盖头,没人看得到她的表情,但是她的脚步如此的坚定,想是迈向自己最希冀的未来。
齐夫人忍不住用帕子捂住了嘴,她怕自己哭出声来,好在女儿出嫁,娘亲舍不得落泪也是常见的,不算是失礼。
华安长公主轻轻拍拍她的手“亲家母放心,玉儿在我们家里绝不会受一丝一毫的委屈。”
齐夫人哽咽着点点头。
房间中安静的很,丫鬟帮着云秀玉卸下外袍,帽钗。
阿福从门口探进头来,轻声的唤“阿玉,我能进来吗?”
云秀玉笑着回过头,招呼阿福“进来吧。”
“你累不累?”阿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随便挑了一个话题。
云秀玉摇了摇头“不累,我心里高兴。”
阿福坐在她身旁,有些犹豫的问“你会后悔吗?”
云秀玉微笑着道“不,这是我的愿望,我的心意”。
她想着,如果我不嫁过来,我会怎么办呢,随便的嫁给什么人,然后再后宅争斗中逝去,或许慢慢的我会变成我自己都厌恶的人,或许我会忘了年少时最美好的这段回忆,我想到那些,就不寒而栗,现在我的心才真正的安宁下来。
阿福有些疑惑,她最经被卫熠临走时的话困扰着,又不能和别人说,整个人都纠结的不行,想着到底什么是喜欢呢?
“为什么呢?”她还是有些茫然。
云秀玉摸摸阿福的头“我们阿福还没开窍呢,等你有喜欢的人了,你就明白了。”
阿福有些发呆,想到阿熠,阿熠对自己的好,她摇了摇头,不肯想了。
其实,当你看到什么喜欢啊,爱啊,之类的词时,第一个联想到的名字,就是你心中的那个名字,什么爱情测试,都是没有用,唯一有用的,就是在这个时候,你想到的是谁的名字呢?
云秀玉也不打扰她,就看着她发了一会儿呆。
“要我陪你吗?”阿福醒过神来,体贴的问。
云秀玉笑着摆摆手“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
阿福看着她脸上真切的笑容,心里有些酸酸的“那我走了。”
“恩”云秀玉给她系了系披风带子,笑着将她送出了门。
房间中红烛摇曳,给房中的一切笼上了一层温暖的薄纱。
云秀玉将牌位摆在桌上,与牌位对着,喝下了一盏酒,自己轻轻念着——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笑着念罢,见一盏酒满饮,不知是否是酒撒出来了,桌上有水滴的痕迹。
夜阑人静,有女子的低声“我宁愿不能嫁给你,为什么你没回来。”
夜深了,她也睡着了,嘴角微微的弯着,大概是梦到了良人归来,嘴角的笑意挡都挡不住。
······
丽兹人狼狈的退走了。
久安的百姓还发着愣,这···这是怎么了。
顾梓轩他们从山坡上下来。
立马有人唤“参将······”
“唉。”顾梓轩干脆利落的回答。
人们先是激动的互相又搂又抱,后来互相看看,想到失去的家园,被杀的亲人,又都忍不住哭起来。
“参将,您带着军队来的吗,这些黑心肝的畜生,不能放过他们。”
顾梓轩挠了挠鼻子,回答道“额,我们只有9个人。”
“大家收拾一下,我们要离开这里。”顾梓轩吩咐。
大家现在对他的信任度非常高,根本没有人问他的打算,大家扶老携幼的站起来,将丽兹人没来得及带走的粮食什么的装一些。就准备出发了。
久安城破了这么长时间了,虎风关就算没收到报信,也应该会主动前往查看,毕竟边关重视军事,边城之间的消息应该是三日一报,如果三日还没有报告,就会派人前往查看。
顾梓轩想着带大家绕道往虎风关的方向走,没准能碰见虎风出来查看巡逻的兵士,但是没想到的是,他们在草原上迷路了。
这一迷路就是七天,他们粮食都快吃完了,周欣的羊也吃的差不多了,顾梓轩心中都有些着急了,他也不能表现出来,他现在是这些人的主心骨,只能组织着青壮年一起打猎。
他不知道,在他迷路这几天,之前往虎风报信的三人都被截杀了,这些人打的就是个时间差,就是要赶在虎风关还不知道久安城破的时候,抓到顾梓轩,抓到他之后在给丽兹人发可以继续攻打的消息,这样就可以暗地里用顾梓轩去威胁京城里的顾家,然而顾梓轩迷路了,别说是找他的那群人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走哪里了,所以成功的逃过了一劫。
但是因为久安城三天没有送消息,虎风查看之后发现久安城已破,在搜索中又把披着顾梓轩披风的王习当成了顾梓轩,于是就把顾梓轩牺牲的消息报上去了,而且丽兹人等不到和他们合作那人的回信,先锋队回来又没能带回战利品,索性就开始攻打别的小城了,不过十几日的功夫,边关已经有五座小城沦陷。
这个时候,太子赶到了边关。
不过这一切,顾梓轩都不知道,他一路在草原上迷路,常遇见小股的丽兹队伍,他觉得这样不行,这么多人总是躲也不是个事情,被发现了反而措手不及,索性就训练救出来的青壮年上阵杀敌,边关的青年大多都身强体壮,打猎什么的也会两手,先开始也吃了点亏,但就这样不断在实践中进步,打机动战,靠丽兹人的装备不断的丰富自己的装备。
渐渐的,丽兹人甚至流传出草原上有一支神出鬼没的部队,不知是哪里来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当虎风关士兵发现顾梓轩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装备精良的先锋小队,他们不只有刀剑,甚至每一个人都有马,他们甚至还保护了三百多个老弱妇女的普通百姓。
顾梓轩,一战成名。
------题外话------
我前两天多更了都没人夸我,哭晕,你们快夸我。
我这两天莫名其妙的就想哭,自己也觉得自己傻逼,但是就是心情好不起来,大概是饿的,还在和人冷战,不过生气真的会提高我的打字速度,愤怒的力量吧。
宝贝们,么么哒,愿你们每天都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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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中常有婚嫁之事,时人家境富裕,婚嫁吉庆之事,场面常常宏大,今日这样的场面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
有小孩追着婚车说吉祥话,这是长安的一向婚俗,叫做道吉,婚车两边跟随的侍女便将装着喜钱的红包递给小孩,还不时的向道路两边抛洒铜钱,引的人们吉祥话不断。
有人问道“这是谁家的喜事,是谁家的新嫁娘?”
答话的人叹一声气“是顾国公府的婚事,户部尚书家的长女嫁与顾国公府的三少爷。”
先前的人正要说一句门当户对,猛然反应过来,小声说“前面的不是二少爷,顾国公府的三少爷不是去了嘛?这?”
答话的人不做声了,撇他一眼“别说了,大人们的事情咱们知道什么?”
“让你犯糊涂,被那个庶女迷了心神,你姑姑疼爱女儿,看看你表妹的身家,这些可都要带到顾家去了”妇人忍不住拍了儿子一下。
说话的二人,一个是云秀玉之前那个表哥,就是险些与云秀玉说亲,后来和云秀玉的庶妹是真爱的那个,另一个是他的母亲,云秀玉的舅母。
“不过是一时风流罢了,难道还是我的错,也是表妹的脾气太大。”这表哥心中也看的有些眼热“姑姑是真疼表妹啊,八十八抬的嫁妆,难道就这么便宜了顾家。”
齐夫人确实心疼女儿,别人嫁出去了,自有夫君工作养家,自己的女儿今后可就靠自己了,她心里也知道顾家当然不可能亏待了自己的女儿,但是总想着,银钱充足,女儿的底气也足些,便把云秀玉的嫁妆准备的一场丰厚,尚书大人倒是有些不同意,但是齐夫人添得是自己的私房,再加上毕竟也是自己的长女,所以尚书大人也没什么说的。
齐威心中暗暗可惜,自己美丽大方的表妹就要嫁给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他常常自诩风流才子,觉得没有女子不喜欢自己的,又忍不住想没准表妹是忘不了我,索性嫁给一个牌位,这样就不会辜负我们之间的感情了。
无论旁人在外边说什么,都影响不了这宗婚事,影响不了婚车中云秀玉的安坐。
她穿着大红的喜服,身上的每一针每一线都是她自己亲手所缝制,这一套喜服从她十二岁起就开始制作,她当时便想着什么时候我会穿上这件衣服,我会嫁给怎样的人,后来和顾梓轩告了白,她更是上心,每一个花样都力图精致,常常是手中缝着喜服,心里便甜蜜起来,不由的羞涩。
现在她心中却满是幸福坦然安定。
我终于披上嫁衣,成了你的妻子。
不论是你在哪里,我都会守在你的家宅中,教育你的子女,守护你的名声。
从此之后,你的姓氏,我的名字。
吉时到。
一拜天地。
云秀玉怀中抱着顾梓轩的牌位,虔诚的跪下。
天地见证,今日起,你我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二拜高堂。
云秀玉冲着端坐在上位的双方父母行礼。
谢父母养育之恩,拜公婆抚你之情,感谢他们生下来这样优秀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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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以后,便是夫妻,只请你黄泉路下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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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秀玉蒙着盖头,没人看得到她的表情,但是她的脚步如此的坚定,想是迈向自己最希冀的未来。
齐夫人忍不住用帕子捂住了嘴,她怕自己哭出声来,好在女儿出嫁,娘亲舍不得落泪也是常见的,不算是失礼。
华安长公主轻轻拍拍她的手“亲家母放心,玉儿在我们家里绝不会受一丝一毫的委屈。”
齐夫人哽咽着点点头。
房间中安静的很,丫鬟帮着云秀玉卸下外袍,帽钗。
阿福从门口探进头来,轻声的唤“阿玉,我能进来吗?”
云秀玉笑着回过头,招呼阿福“进来吧。”
“你累不累?”阿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随便挑了一个话题。
云秀玉摇了摇头“不累,我心里高兴。”
阿福坐在她身旁,有些犹豫的问“你会后悔吗?”
云秀玉微笑着道“不,这是我的愿望,我的心意”。
她想着,如果我不嫁过来,我会怎么办呢,随便的嫁给什么人,然后再后宅争斗中逝去,或许慢慢的我会变成我自己都厌恶的人,或许我会忘了年少时最美好的这段回忆,我想到那些,就不寒而栗,现在我的心才真正的安宁下来。
阿福有些疑惑,她最经被卫熠临走时的话困扰着,又不能和别人说,整个人都纠结的不行,想着到底什么是喜欢呢?
“为什么呢?”她还是有些茫然。
云秀玉摸摸阿福的头“我们阿福还没开窍呢,等你有喜欢的人了,你就明白了。”
阿福有些发呆,想到阿熠,阿熠对自己的好,她摇了摇头,不肯想了。
其实,当你看到什么喜欢啊,爱啊,之类的词时,第一个联想到的名字,就是你心中的那个名字,什么爱情测试,都是没有用,唯一有用的,就是在这个时候,你想到的是谁的名字呢?
云秀玉也不打扰她,就看着她发了一会儿呆。
“要我陪你吗?”阿福醒过神来,体贴的问。
云秀玉笑着摆摆手“这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
阿福看着她脸上真切的笑容,心里有些酸酸的“那我走了。”
“恩”云秀玉给她系了系披风带子,笑着将她送出了门。
房间中红烛摇曳,给房中的一切笼上了一层温暖的薄纱。
云秀玉将牌位摆在桌上,与牌位对着,喝下了一盏酒,自己轻轻念着——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她笑着念罢,见一盏酒满饮,不知是否是酒撒出来了,桌上有水滴的痕迹。
夜阑人静,有女子的低声“我宁愿不能嫁给你,为什么你没回来。”
夜深了,她也睡着了,嘴角微微的弯着,大概是梦到了良人归来,嘴角的笑意挡都挡不住。
······
丽兹人狼狈的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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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顾梓轩干脆利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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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将,您带着军队来的吗,这些黑心肝的畜生,不能放过他们。”
顾梓轩挠了挠鼻子,回答道“额,我们只有9个人。”
“大家收拾一下,我们要离开这里。”顾梓轩吩咐。
大家现在对他的信任度非常高,根本没有人问他的打算,大家扶老携幼的站起来,将丽兹人没来得及带走的粮食什么的装一些。就准备出发了。
久安城破了这么长时间了,虎风关就算没收到报信,也应该会主动前往查看,毕竟边关重视军事,边城之间的消息应该是三日一报,如果三日还没有报告,就会派人前往查看。
顾梓轩想着带大家绕道往虎风关的方向走,没准能碰见虎风出来查看巡逻的兵士,但是没想到的是,他们在草原上迷路了。
这一迷路就是七天,他们粮食都快吃完了,周欣的羊也吃的差不多了,顾梓轩心中都有些着急了,他也不能表现出来,他现在是这些人的主心骨,只能组织着青壮年一起打猎。
他不知道,在他迷路这几天,之前往虎风报信的三人都被截杀了,这些人打的就是个时间差,就是要赶在虎风关还不知道久安城破的时候,抓到顾梓轩,抓到他之后在给丽兹人发可以继续攻打的消息,这样就可以暗地里用顾梓轩去威胁京城里的顾家,然而顾梓轩迷路了,别说是找他的那群人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走哪里了,所以成功的逃过了一劫。
但是因为久安城三天没有送消息,虎风查看之后发现久安城已破,在搜索中又把披着顾梓轩披风的王习当成了顾梓轩,于是就把顾梓轩牺牲的消息报上去了,而且丽兹人等不到和他们合作那人的回信,先锋队回来又没能带回战利品,索性就开始攻打别的小城了,不过十几日的功夫,边关已经有五座小城沦陷。
这个时候,太子赶到了边关。
不过这一切,顾梓轩都不知道,他一路在草原上迷路,常遇见小股的丽兹队伍,他觉得这样不行,这么多人总是躲也不是个事情,被发现了反而措手不及,索性就训练救出来的青壮年上阵杀敌,边关的青年大多都身强体壮,打猎什么的也会两手,先开始也吃了点亏,但就这样不断在实践中进步,打机动战,靠丽兹人的装备不断的丰富自己的装备。
渐渐的,丽兹人甚至流传出草原上有一支神出鬼没的部队,不知是哪里来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当虎风关士兵发现顾梓轩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装备精良的先锋小队,他们不只有刀剑,甚至每一个人都有马,他们甚至还保护了三百多个老弱妇女的普通百姓。
顾梓轩,一战成名。
------题外话------
我前两天多更了都没人夸我,哭晕,你们快夸我。
我这两天莫名其妙的就想哭,自己也觉得自己傻逼,但是就是心情好不起来,大概是饿的,还在和人冷战,不过生气真的会提高我的打字速度,愤怒的力量吧。
宝贝们,么么哒,愿你们每天都快快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