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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家世 初见 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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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姹紫嫣红开遍,独爱艳处浅浅。

    顾国公府的花园里,牡丹雍容华贵,芍药艳丽多姿,清净秀雅的兰花在阳光下绽放笑容······林林总总,不下百千种,沈瑜冉却只要折一支琼花。

    “琼花”亦写作“琼华”,花美如玉,诗人曾经赞道“千点真珠擎素蕊,一环明月破香葩”,这花原种植地在扬州,后来家里门客去扬州办事,带回了三株琼花做礼物,这花娇贵,自从移栽来,有专门的花匠侍候这花,却还是死了两株,只有种在阿福院子里的那株活的好好的。

    这琼花在京城中也算的上稀奇,要说从扬州带来,那京城中有权有钱的多了,都能让人去弄回几株来,盖因它不适合本地气候,到了京城就养不活,所以顾国公府里这株便显得特别了,去年开花的时候,正赶上皇后过生日,阿福原来要把琼花送给皇后,皇后心里也高兴,把阿福搂在怀里劝道“舅妈知道我们阿福孝顺,只是这花不易养活,送到宫里来,要是枯死了,反而不美,这花和我们阿福有缘分呢。”

    不好送花,阿福就画了一副琼花图送给皇后。

    长成的琼花树可高达数丈,阿福院里的这株还小,只到阿福肩膀高,但已经有了满树洁白的玉花,好似隆冬瑞雪覆盖,流光溢彩,璀灿晶莹,香味清馨,花自如玉,攒开如聚八仙,中有玉蝴蝶一,高出花上。

    长安城人民是非常紧追潮流的,阿福这幅《琼华》一出,人们顿时派了不少门客家人子前往扬州带花,结果带是带回来了,却没有一株养活的,茶馆里人们闲坐絮言,便说“琼花如玉有灵,只是明珠才养得活呢。”

    这些日子便正是琼花开花的日子。

    这花不开则已,一开便是满树,远远望去倒好像是在阿福院中撑起了一把白伞,阿福喜欢这花的香气,常采了花瓣晾干填香囊。

    顾琦轩想着家中这琼花,还是有些不解,这琼花虽然显得稀奇珍贵些,毕竟也只是占了个地方不同而已,在扬州却也不算特别稀奇,这状元郎怎么就看上了?难道是思乡?他看旁边并肩而行的沈瑜冉一眼,沈瑜冉回了一个温雅的微笑,顾琦轩也笑笑,状元郎年轻又俊美,不知要惹得长安城多少姑娘的芳心。

    等等,姑娘···芳心···,年少俊美的状元郎,要说长安第一贵女,那自然是我家的阿福,特么他不是冲着我妹妹来的吧。

    顾琦轩一扫漫不经心的态度,很是认真的打量着身旁的状元郎,沈瑜冉感觉到了顾琦轩态度的变化,他心中暗喜,面上却丝毫不露,态度自然大方的由着顾琦轩打量。

    沈瑜冉其实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前途无量,性格还不了解,单就目前接触感觉到的,他有文人特有的温文尔雅,却没有书生的酸腐气,这种性格也算得上讨喜,至于家庭背景,普通群众不知道,但是皇榜一贴出来,长安城中的各世家就已经调查过了。

    沈瑜冉当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说出来他的出身更要比周然更得文人的拥戴喜欢,只是他不怎么提而已。

    沈瑜冉出身江南沈家,江南钟流毓秀之地,自古多出才子,沈家是当地出了名的诗书之家,前朝时,代代出文首,但是文人重风骨,前朝覆灭之后,老太爷一气之下病重,死前叮嘱不许后人做大周的官员,文人家看重孝字,后人还真的一代代约束不许考科举,沈家毕竟也是大家族,家中有家底,有名声,就光靠开的书院都饿不死。

    这样也传了三代,沈瑜冉是沈家第四代的长孙,他自幼就聪敏,五岁写诗,八岁做赋,沈家还是要遵循先祖教诲,不许他出仕,但是沈瑜冉是个有主意的人,他爱读史书,前朝的覆灭是必然的,国君昏庸无能,臣子*无力,百姓水深火热,这才被大周朝的先祖取而代之,他心中有着自己的抱负,他是想着济世救民,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如今大周正是盛世之时,国君明智,他为什么不能出仕呢。

    沈瑜冉也没有一下子和他爹说,只是谈话间透露了一些他的想法,他父亲大怒,这话也就没能谈的下去,沈瑜冉原本想着慢慢和父亲说,没想到却听说父母已经找了媒婆准备给他订亲,觉得订亲之后沈瑜冉就能安分了,沈瑜冉当下就决定要跑。

    他从来就孝顺又听话,谁也想不到能这样就跑了,他连自己的小厮都没带,自己收拾包裹走得,这趟出走,线路方法都没有问题,唯一有问题的只有一点,作为一个大家公子,尤其家里还觉得文人不该言阿堵物,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沈瑜冉不大明白物价,路上花的有点点多。

    等到了京城的时候,他身上连住店的钱都没了,沈瑜冉不是那种死板的书生,他也没什么我是读书人不能怎么样的这种心理架子,笔墨纸砚都带在身边,他凭借着温润的笑容,从隔壁买豆腐的大娘那里借来一张桌子,这就开始摆摊了。

    他长得就温文尔雅,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代写家书,一封10文的小牌子打出来,没等一会儿就有了生意,他脾气也好,大爷大娘话说的琐碎,有时候还翻来覆去的,他也不催,耐心的等,姑娘们也来凑热闹,请他写首诗什么的,不为别的,就为能在他面前坐一刻钟,这么近的看着就已经很值了啊。

    等放榜游城之后,当时找他写过信的人们就激动的不行,大娘回家就把没发出去的信让小孙子摸摸,沾点灵气,没准过几年孙子也能给考个名堂出来,状元就不奢望了,考个秀才也好啊。姑娘们则想,啊啊啊人好看字也好看,现在还是状元郎,那十文钱值爆了啊。

    扯远了,说回当天的情况一天下来,挣得不多也不少,正好够住店的钱,沈瑜冉挺知足的,准备去投店,还没起身,就有人找上来了。

    “几位,写信?”

    “小子,今天挣的不少啊。”为首的男子拿起他桌上的镇纸。

    沈瑜冉“······”哦,这是地痞啊。

    “小子,这一片是我们哥几个罩着的,都靠我们哥几个,你们才能好好的做买卖,懂吗?”

    沈瑜冉第一回见地痞,他还觉得有几分新奇,点点头“哦这样啊。”

    地痞伸出手“你知道了吧?”

    “哦辛苦你们了。”

    地痞头子炸了“哦什么哦啊,老子最讨厌你这种小白脸了,我都看见小娟刚才和你说话了,你勾引她还装傻,快掏钱。”

    感情这还是个吃醋的地痞,沈瑜冉有点茫然,他可不知道谁是小娟啊“这位兄台,怎么可以这样侮辱名声,你这样说,不仅侮辱了我的名声,对那位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周围退开些的大爷大妈也说“就是啊,刚子你不好这样,小娟这是进去拿水去了,她一会回来见你这样定要生气。”

    她还给这小白脸拿水,地痞心中一阵悲愤,伸手就掀了摊子。

    “别”。

    “墨。”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都说了沈家文人世家,财富积累不说,家中数代收藏,文房四宝的数量质量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沈瑜冉身为长孙,他的笔墨纸砚也非凡品,一般人看不出来,有懂行的一眼就看的出来这一套就值得上千金之数。

    这其中尤其以他的墨贵重,这墨是前代收藏,有诗曾经赞扬“墨成不敢用,进入蓬莱宫”。要不是在这一路上,各种写诗歌颂大好河山,把别的墨都用完了。沈瑜冉也舍不得用这墨,他只在砚台中化了一点,就把大部分的收起来了,这墨还很耐用,写了一天砚台中还留有一些,沈瑜冉打算晚上回去写字用完的,这下掀翻了,把他心疼的够呛。

    “哎呀,这样好的墨”。

    听见这句,低头收拾的沈瑜冉如玉知音,是啊是啊。

    一抬头,嚯,惊一跳。

    一个少女,一个挺漂亮的少女,哦不一个很漂亮的少女,这不惊吓人,但是显然刚才的事故,波及了小姑娘,她衣服上好几个墨点,脸上还一道墨痕,她也没擦,眼中无限惋惜心疼的看着摔破砚台中的残墨。

    “可惜,可惜,黝如漆,轻如云,清如水,浑如岚,香如美人之体、光如玄妻之发”。

    少女怒气冲冲的站起来,冲着地痞道“暴殄天物”

    她气的要直接冲上去了,沈瑜冉顾不上可惜自己的笔墨纸砚,先拦着少女,怕她挨揍。

    “这几位,我的摊子你也砸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地痞互相看看,他们也都是住在这巷子里的,平时也就是吓唬吓唬别人,坏事还真没做过什么,今天也是老大吃醋,这才没了分寸,闹成这样,他们也怂了,互相看看,就要退。

    老大有些忿忿的嘴硬“谁让你勾引小娟。”

    “什么勾引?”

    小娟端着一碗水从家里出来,一看这场景,放下水碗就冲过来了,揪住耳朵骂“好你个张大刚,你今天早晨吃多了。脑子被狗屎糊上了,老娘今天打死你。”

    “唉唉疼”

    “疼的就是你”小娟一边拧耳朵,一边踢他“我那信不是为了你写的,让你给表叔写信,问问能不能拉拔你做个小买卖,你就不写”。

    “我错了,我错了。”那地痞也不敢躲,只唉唉喊疼。

    “去和人家赔礼道歉”小娟揪着他站在沈瑜冉跟前。

    沈瑜冉先前都傻了,他家书香门第,又在江南,母亲姐妹都是淑女中的淑女,说的一口温温柔柔的吴侬软语,母亲对父亲更是十分的尊敬,哪见过普通百姓这样的相处。

    “长安女子都这样厉害啊”。他感慨。

    “打他打他,好样的”旁边的少女正给那妇人鼓劲呢,听他说话撇他一眼“妻贤夫祸少,管着他才是对他的爱护呢,这男子脾气冲动易怒,要不是家有贤妻,早就该倒霉了。”

    沈瑜冉只能受教的点头,想想少女教育自己的样子,眉眼灵动,与那妇人教育丈夫还有些像了,他一下子红了脸,心中念着“非礼勿想。”

    “小哥你别着急,都是我家这个不知事的错,这多少钱,我们赔你。”

    要是赔,这妇人肯定是赔不起的,沈瑜冉摇摇头“路上随便买的,也不值几个钱,不必放在心上了。”

    少女看他一眼。

    “那哪能”妇人撸下腕上的银镯子“我家中也没有现钱,这镯子小哥便换了银子去用,大老远赶考的也不容易。”

    “不必不必”沈瑜冉一个劲的推拒。这女子力气十分大,将镯子塞进沈瑜冉手中,转身踹着地痞走了。

    还能听见两人对话“那镯子是我去年送你的生辰礼物······”

    “还不是你惹得祸,回头好好和表叔做买卖,再给我买一个。”

    “哦哦哦”。

    这···这可怎么办,沈瑜冉捧着这镯子手足无措。

    街坊邻居也散了。

    少女笑着走到他面前。

    “我给你出个主意吧。”

    “那墨你肯定还有,你卖给我,这样你就有钱了,就不必用人家珍贵的礼物换钱了,怎么样?”

    “姑娘是懂墨的,若是想要,我这墨赠了知己也是好的,不必提买卖。”

    少女无奈的用从地上捡起的笔戳戳他胸口“书生气。”

    沈瑜冉不知怎么的,仿佛觉得有些痒,不好意思的一笑。

    “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我分分钟买了你,走走走。”

    “去干什么?”

    “我们先去把镯子还给她,我刚才注意她住在哪个院子里了,我们也放下就跑。”

    “哦好”沈瑜冉点点头,他还是第一次和一个少女是我们。

    两人把镯子放在窗台上,故意弄倒了扫把发出声音,然后撒腿就跑。

    跑了好远之后“我···我这辈子没跑这么快过”沈瑜冉撑着腿大口喘气。

    “那你缺乏锻炼”少女看看日头“我该回家了,你把那块墨给我。”

    “恩···”

    “你又反悔了,你不是吧?”

    “不是,”沈瑜冉连忙道,“我···我想请教姑娘芳名。来日登门拜谢。”

    “我,我叫顾月。”

    “嗯嗯”沈瑜冉将那墨给她,有些发呆的看着她走远。

    忘了请她写一下名字,是哪个月呢,他伸手去摸笔,一摸袋子里,摸出一个鼓鼓的荷包,里面装满了金银珠子。

    沈瑜冉每天都去那巷子转转,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少女,她仿佛只是自己的一个梦一般。

    只是有一天,沈瑜冉从街上路过,见一幅画,是一个捧着花做鬼脸的少女,轮廓神态与她十分像,他拉住店主问“这这是谁?”

    店主见多了为这幅画失态的外地人,外国人,笑眯眯十分骄傲的道“这是大周明珠安乐郡主的画像。”然后如数家珍的说起安乐郡主的事例。

    沈瑜冉想起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琼花香气,沉默的回到了旅店里。

    他本身聪明,没有认真备考,从那天之后,他却每日都抱着书本,研究这每一年状元的文章风格,不断练习。

    毕竟,只有最好的才配得上她。

    ------题外话------

    你们说,状元郎好不好。

    以及小火苗还是没出场。

    今天新生报到,作为学姐的我,四点起床准备迎接,居然没有帅哥,我不服,哭哭。

    中午的蛋炒饭很好次,果然嘛,蛋炒饭怎么可以放酱油,就应该是白的才对啊。

    晚安喽,宝贝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