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严峻骇人的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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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诸葛亮正在油灯下看书,书童跑进来报告说,马甲长来求见先生。
诸葛亮马上放下手中书,出门来问马甲长,这么晚了,还来找他,有什么急事?
马甲长说:“我甲里的几个姓朱的人合养的牛刚刚被人偷走了。我是来请里正去帮破案抓贼。”
诸葛亮说:“你带他们去追,还不行的吗?”
马甲长说:“我来请里正大人去跟我们一起去抓贼,有了你在场作证,抓到的贼,才不敢抵赖。要不然,我们抓到了贼,他来说我们乱抓人的。因为我们是一个甲的人。”
诸葛亮想一想,马甲长讲的有道理,于是他就跟马甲长去追贼。
马甲长手举火把,在前面带路,两人一路小跑。甲长懂得里正脚有点不便,才小跑来照顾诸葛亮的。多亏马甲长路熟,捡条小路包抄,所以很快的赶上了前面沿着牛脚印追贼的那一班人。
诸葛亮和那班人继续追去。虽然有火把照路,但是田埂的小路不好走,诸葛亮走不惯,踉踉跄跄,总是跑在队伍的后头。马甲长怕诸葛亮不跟他们追贼,就慢步陪着诸葛亮跑。后来,诸葛亮跑累了,就大步走着。
诸葛亮见甲长跟旁边,就打听以前里正是怎样处理抓到的头牛贼。
马甲长讲,以前蒯公当里正的时候,当头牛贼被抓到时,就把贼的右手大拇指砍掉,再罚他交出来五斗米来给去抓贼的人聚餐一顿。
诸葛亮听了,觉得贼偷牛一次,被抓到了,只看他一字手指,加罚五斗米。这样处罚头牛贼,太轻了。因为砍掉一只手指,贼是还能做贼,还能去偷第二次牛,去偷第三次牛。如果再被抓到,还不是在被砍掉一只手指,被罚五斗米。相对来说,偷盗一头牛,可值十几担谷子的呀。就是头牛贼被砍掉三只手指,他只要偷牛成功一次,他就能捞到几十担谷子。也就是说,头牛贼做偷的成本太低了。诸葛亮心里想,处罚做偷的人,一定要从严出发才行,让贼做偷的成本高得他不能承受才行。
诸葛亮又众人追贼追了大半夜,诸葛亮只觉得很困,很想睡觉。这时跑在前面的人突然喊道,牛!有一头牛在前面吃草!
众人急忙跑上前去。只见牛正在一座坟墓前面不远的草地上吃草。那座坟墓看来是新埋死人的,坟的周围还堆放很多纸做的旌旗,幡条,祭塔,还有一个盖棺材的大纸罩,纸做的供品淋漓满目。
几个火把一齐向那头牛伸过去。大家在细一看,正是他们合养的那头牛。可是贼却不见了。
诸葛亮吩咐留下两人看管牛,其他的人就继续往前追去。又追去半个时辰,往前追的人返回来说,他们大概追了五里多路,还是没有追见贼,看来这个贼跑去很远的了。
诸葛亮思考了说:“你们一发现牛被偷了,狗也刚刚叫起来,那就证明你们就是紧随贼的后头追的,再说贼赶牛是跑得很慢,应该离你们不远的。我看,贼不是跑去很远,而是躲在这儿附近的。”
马甲长说:“这儿一派平地,只有这座新坟墓,贼能躲在哪里的呢?”
诸葛亮说:“你们就去一个一个的翻开纸做的旌旗,幡条,祭塔,盖棺材的大纸罩。贼可能就躲在这些东西的底下。”
马甲长说:“我们怕碰那些鬼用的东西。”
其他人听到里正叫他们去翻开鬼用的东西,都纷纷的退缩到很远,生怕里正催到他去翻开那些鬼用的东西。
诸葛亮见到众人不敢碰那些纸做的祭品,他就说:“马甲长,你身上有火镰吗?”
马甲长说:“有。”
诸葛亮说:“打火去烧那些东西!”
马甲长遵命,马上用火烧着了鬼用的东西。
一个黑影从正在燃烧的大罩底下钻出来。众人齐喊,抓贼!接着七手八脚的把那个人绑起来。一盘问,那人正是他们追的偷牛贼。偷牛贼被推倒诸葛亮跟前来,众人让里正作出处罚他。
诸葛亮问众人,你们想如何惩罚他的呢?
众人都说,砍掉他的脚,砍掉他的手!
诸葛亮问为什么这样做?
众人说,只有严惩做贼的人,以后谁也不敢做贼偷牛!
诸葛亮说:“本里正同意!”
偷牛贼被按下地来,只听到他大叫一声,他的右脚被砍掉,接着他的左手又被砍下来。
诸葛亮回到家后,他不由找来蒯公移交给他的那份村规民约。本来诸葛亮早就阅看这份村规民约了,只是诸葛亮把读书看成自己的生命,所以他才迟迟不阅读这东西。现在他不得不读这东西一下,然后他就对这东西进行一次修改。
旧的村规民约有十条,前五条就是强调村民是怎样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村子,后五条就是何如保护村民自身利益。诸葛亮看了,觉得这样的村规民约根末倒置,村民就是首选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后才是关心大众的利益。他要重新更改村规民约的,必须颠倒过来。
诸葛亮提笔来写新的村规民约。他写的村规民约的第一条就是关于**。旧文是;抓到**者,杖打五十大板,罚交一只羊。其人父母亲前去女方赔礼道歉云云。
诸葛亮刚看完,就觉得处罚太轻了。**往往能引起男女双方家族的仇杀。一个地区如果发生了家族仇杀,老百姓就觉得不安宁,就要带全家外逃的了。这样这个地区的人口就马上减少。**犯一定要从严惩罚,同时犯者的家人也要连累到,这样平时家中的父母才能对家里的子女管教严格。只有家教做得好了,社会犯罪才少。于是诸葛亮把旧的村规民约修改为;
第一条**女子者,从严处罚,割掉其的*,使其绝子绝孙。其家人服劳役一百天。另罚他交给公家两只羊。
第二条盗窃耕牛者,从严处罚,砍其右腿左手,另罚交给公家一只羊。其家人服劳役五十天。
第三条偷盗田地里的庄稼者,罚其以四倍赔偿物主,砍掉其一指。另罚交给公家五只鸡。其家人服劳役三十天。
第四条偷鸡摸狗者,罚其交二两银子,其家人服劳役十五天(当时一只鸡卖,还不到一两银子)。
第五条无故打人骂人者,罚其交二两银子,其家人服劳役十天。
第六条保护村子,人人有责。一旦有敌匪来偷袭村子时,村民一听到更夫打锣,马上操家什到村口去集中,齐心齐力击退敌匪。若有村民故意躲避不参加护村的,大众可以去烧其之房子,将其赶出村子里去!
第七条严禁通匪,严禁引匪来攻打村子。若有此败类人,大众即将其绑起来,先打死此人,后再报官府。再将其家人送官府治罪。
第八条知道敌匪来攻村而不报者,以私通匪论罪,将其送官府治罪,将其家人驱赶出村。
第九条小心用火,严防火灾。故意纵火,点烧民房,烧毁公屋者,大众即将其绑起来,丢入大火中烧死。其家人被驱赶出村子里去。
第十条人人要维护村公物。存心损坏村路桥梁、凉亭、寺庙者,按轻重罚银子,勒令其家人服劳役。
诸葛亮连夜把村规民约制定出来,次日,诸葛亮叫来了甲长,
告诉他们说,新村规民约制定出来了,你们先看一下吧。
甲长们看了,心头都大吃一惊,因为文中字句都充满血腥味,新村规民约比旧的罚得重多了,动则就杀人,烧死人。他们说新村规民约处罚比旧的重得多。
诸葛亮说,就是罚得重了,才没有人敢起来闹事犯罪。
甲长又讲,官府规定每个壮丁每年只服劳役二十天,里正你在新村规民约里,动不动就罚人服劳役,哪有多的劳役给他们做的呢?
诸葛亮说,没有官府的劳逸,村里就勒令他们在村里做劳役工,叫他们去修路修桥,修理路边的凉亭,或者叫他们挖田垌里的水渠。反正村里的劳役多得很。只有叫犯罪的家人去服劳役吃了骨头,他们做家长的才早晚教孩子遵纪守法,才没有年轻人乱闹事的。你们拿这新村规民约,到各家各户去宣讲。
甲长说,我们那去张贴还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我们到各家各户去宣讲?
诸葛亮说,有很多村民不识字,你们张贴,他们是不去看的,即使他们路过村规民约,也看不懂是什么。所以你们还是挨家挨户读给村民听。
就是诸葛亮制定出严厉的村规民约,后来隆重的治安才好转起来。
后人有诗云;
少年孔明当里正,
制定法规惊鬼神。
今日隆中试手段,
他年汉蜀法严明。
那一晚,诸葛亮正在油灯下看书,书童跑进来报告说,马甲长来求见先生。
诸葛亮马上放下手中书,出门来问马甲长,这么晚了,还来找他,有什么急事?
马甲长说:“我甲里的几个姓朱的人合养的牛刚刚被人偷走了。我是来请里正去帮破案抓贼。”
诸葛亮说:“你带他们去追,还不行的吗?”
马甲长说:“我来请里正大人去跟我们一起去抓贼,有了你在场作证,抓到的贼,才不敢抵赖。要不然,我们抓到了贼,他来说我们乱抓人的。因为我们是一个甲的人。”
诸葛亮想一想,马甲长讲的有道理,于是他就跟马甲长去追贼。
马甲长手举火把,在前面带路,两人一路小跑。甲长懂得里正脚有点不便,才小跑来照顾诸葛亮的。多亏马甲长路熟,捡条小路包抄,所以很快的赶上了前面沿着牛脚印追贼的那一班人。
诸葛亮和那班人继续追去。虽然有火把照路,但是田埂的小路不好走,诸葛亮走不惯,踉踉跄跄,总是跑在队伍的后头。马甲长怕诸葛亮不跟他们追贼,就慢步陪着诸葛亮跑。后来,诸葛亮跑累了,就大步走着。
诸葛亮见甲长跟旁边,就打听以前里正是怎样处理抓到的头牛贼。
马甲长讲,以前蒯公当里正的时候,当头牛贼被抓到时,就把贼的右手大拇指砍掉,再罚他交出来五斗米来给去抓贼的人聚餐一顿。
诸葛亮听了,觉得贼偷牛一次,被抓到了,只看他一字手指,加罚五斗米。这样处罚头牛贼,太轻了。因为砍掉一只手指,贼是还能做贼,还能去偷第二次牛,去偷第三次牛。如果再被抓到,还不是在被砍掉一只手指,被罚五斗米。相对来说,偷盗一头牛,可值十几担谷子的呀。就是头牛贼被砍掉三只手指,他只要偷牛成功一次,他就能捞到几十担谷子。也就是说,头牛贼做偷的成本太低了。诸葛亮心里想,处罚做偷的人,一定要从严出发才行,让贼做偷的成本高得他不能承受才行。
诸葛亮又众人追贼追了大半夜,诸葛亮只觉得很困,很想睡觉。这时跑在前面的人突然喊道,牛!有一头牛在前面吃草!
众人急忙跑上前去。只见牛正在一座坟墓前面不远的草地上吃草。那座坟墓看来是新埋死人的,坟的周围还堆放很多纸做的旌旗,幡条,祭塔,还有一个盖棺材的大纸罩,纸做的供品淋漓满目。
几个火把一齐向那头牛伸过去。大家在细一看,正是他们合养的那头牛。可是贼却不见了。
诸葛亮吩咐留下两人看管牛,其他的人就继续往前追去。又追去半个时辰,往前追的人返回来说,他们大概追了五里多路,还是没有追见贼,看来这个贼跑去很远的了。
诸葛亮思考了说:“你们一发现牛被偷了,狗也刚刚叫起来,那就证明你们就是紧随贼的后头追的,再说贼赶牛是跑得很慢,应该离你们不远的。我看,贼不是跑去很远,而是躲在这儿附近的。”
马甲长说:“这儿一派平地,只有这座新坟墓,贼能躲在哪里的呢?”
诸葛亮说:“你们就去一个一个的翻开纸做的旌旗,幡条,祭塔,盖棺材的大纸罩。贼可能就躲在这些东西的底下。”
马甲长说:“我们怕碰那些鬼用的东西。”
其他人听到里正叫他们去翻开鬼用的东西,都纷纷的退缩到很远,生怕里正催到他去翻开那些鬼用的东西。
诸葛亮见到众人不敢碰那些纸做的祭品,他就说:“马甲长,你身上有火镰吗?”
马甲长说:“有。”
诸葛亮说:“打火去烧那些东西!”
马甲长遵命,马上用火烧着了鬼用的东西。
一个黑影从正在燃烧的大罩底下钻出来。众人齐喊,抓贼!接着七手八脚的把那个人绑起来。一盘问,那人正是他们追的偷牛贼。偷牛贼被推倒诸葛亮跟前来,众人让里正作出处罚他。
诸葛亮问众人,你们想如何惩罚他的呢?
众人都说,砍掉他的脚,砍掉他的手!
诸葛亮问为什么这样做?
众人说,只有严惩做贼的人,以后谁也不敢做贼偷牛!
诸葛亮说:“本里正同意!”
偷牛贼被按下地来,只听到他大叫一声,他的右脚被砍掉,接着他的左手又被砍下来。
诸葛亮回到家后,他不由找来蒯公移交给他的那份村规民约。本来诸葛亮早就阅看这份村规民约了,只是诸葛亮把读书看成自己的生命,所以他才迟迟不阅读这东西。现在他不得不读这东西一下,然后他就对这东西进行一次修改。
旧的村规民约有十条,前五条就是强调村民是怎样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村子,后五条就是何如保护村民自身利益。诸葛亮看了,觉得这样的村规民约根末倒置,村民就是首选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后才是关心大众的利益。他要重新更改村规民约的,必须颠倒过来。
诸葛亮提笔来写新的村规民约。他写的村规民约的第一条就是关于**。旧文是;抓到**者,杖打五十大板,罚交一只羊。其人父母亲前去女方赔礼道歉云云。
诸葛亮刚看完,就觉得处罚太轻了。**往往能引起男女双方家族的仇杀。一个地区如果发生了家族仇杀,老百姓就觉得不安宁,就要带全家外逃的了。这样这个地区的人口就马上减少。**犯一定要从严惩罚,同时犯者的家人也要连累到,这样平时家中的父母才能对家里的子女管教严格。只有家教做得好了,社会犯罪才少。于是诸葛亮把旧的村规民约修改为;
第一条**女子者,从严处罚,割掉其的*,使其绝子绝孙。其家人服劳役一百天。另罚他交给公家两只羊。
第二条盗窃耕牛者,从严处罚,砍其右腿左手,另罚交给公家一只羊。其家人服劳役五十天。
第三条偷盗田地里的庄稼者,罚其以四倍赔偿物主,砍掉其一指。另罚交给公家五只鸡。其家人服劳役三十天。
第四条偷鸡摸狗者,罚其交二两银子,其家人服劳役十五天(当时一只鸡卖,还不到一两银子)。
第五条无故打人骂人者,罚其交二两银子,其家人服劳役十天。
第六条保护村子,人人有责。一旦有敌匪来偷袭村子时,村民一听到更夫打锣,马上操家什到村口去集中,齐心齐力击退敌匪。若有村民故意躲避不参加护村的,大众可以去烧其之房子,将其赶出村子里去!
第七条严禁通匪,严禁引匪来攻打村子。若有此败类人,大众即将其绑起来,先打死此人,后再报官府。再将其家人送官府治罪。
第八条知道敌匪来攻村而不报者,以私通匪论罪,将其送官府治罪,将其家人驱赶出村。
第九条小心用火,严防火灾。故意纵火,点烧民房,烧毁公屋者,大众即将其绑起来,丢入大火中烧死。其家人被驱赶出村子里去。
第十条人人要维护村公物。存心损坏村路桥梁、凉亭、寺庙者,按轻重罚银子,勒令其家人服劳役。
诸葛亮连夜把村规民约制定出来,次日,诸葛亮叫来了甲长,
告诉他们说,新村规民约制定出来了,你们先看一下吧。
甲长们看了,心头都大吃一惊,因为文中字句都充满血腥味,新村规民约比旧的罚得重多了,动则就杀人,烧死人。他们说新村规民约处罚比旧的重得多。
诸葛亮说,就是罚得重了,才没有人敢起来闹事犯罪。
甲长又讲,官府规定每个壮丁每年只服劳役二十天,里正你在新村规民约里,动不动就罚人服劳役,哪有多的劳役给他们做的呢?
诸葛亮说,没有官府的劳逸,村里就勒令他们在村里做劳役工,叫他们去修路修桥,修理路边的凉亭,或者叫他们挖田垌里的水渠。反正村里的劳役多得很。只有叫犯罪的家人去服劳役吃了骨头,他们做家长的才早晚教孩子遵纪守法,才没有年轻人乱闹事的。你们拿这新村规民约,到各家各户去宣讲。
甲长说,我们那去张贴还不行吗?为什么非要我们到各家各户去宣讲?
诸葛亮说,有很多村民不识字,你们张贴,他们是不去看的,即使他们路过村规民约,也看不懂是什么。所以你们还是挨家挨户读给村民听。
就是诸葛亮制定出严厉的村规民约,后来隆重的治安才好转起来。
后人有诗云;
少年孔明当里正,
制定法规惊鬼神。
今日隆中试手段,
他年汉蜀法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