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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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
陈恒点点头,想起燕王送来的密信,不免忐忑。
皇太孙登基之后重用文臣,已引得部分武勋不满。兵部尚书齐泰,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屡次上奏,密谋削藩。事不机密,别说燕王,便是湘王,宁王,晋王等也已获知消息。
周王被废,放边军为民,几乎是处处针对燕王。诸王亦会物伤其类,人人自危。
如此下去,燕王岂会坐以待毙,皇帝又会如何?
陈亨眉头深锁,忠君?还是……
回城时,路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山上样子古怪的地堡,又见十几名浑身染血的边军靠坐在山下,陈亨心中一动,亲自打马上前,开口询问,“汝等可是此处守军?”
孟清和正闭着眼睛休息,胳膊和肩膀上的伤口疼得麻木了,脱力和失血让他一阵阵的头晕,若不是强撑着,怕是会立刻晕过去。围在他身旁的丁小旗等人也是一样,否则,又岂会留在这里,不随大军追击鞑子。
众人都太累了,以至于陈亨问话时无一人应答。
一旁的亲卫见这几个边军竟对都指挥使的问话不理不睬,立刻喝斥道:“大胆!都指挥使问话,怎敢不应!”
声音像是打雷,孟清和打了个机灵,不得不睁开眼。先看到的,是健壮的马腿,然后是喷着热气的两个大鼻孔,再向上,是坐在马背上的一个将官。
山文甲,明盔,一杆长枪,花白的长髯。
没见过,但都指挥使,正二品,官很大。
用没受伤的手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沙哑着嗓子,刚要开口,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转过头,是满脸乌黑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
本就没什么力气,再被这样一拽,孟清和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到了地上。
五体投地,着实的大礼。
陈亨:“……”
前武库司郎中正身跪拜,顺带着把孟清和拉了起来,压低声音,“总旗,都指挥使当前,应当跪拜。”
孟清和头还晕着,一时间没转过弯来,听到丁小旗提醒,终于清醒了些,不情愿,膝盖也得弯。
“卑职见过都指挥!”
“起来。”
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溅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精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
陈恒点点头,想起燕王送来的密信,不免忐忑。
皇太孙登基之后重用文臣,已引得部分武勋不满。兵部尚书齐泰,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屡次上奏,密谋削藩。事不机密,别说燕王,便是湘王,宁王,晋王等也已获知消息。
周王被废,放边军为民,几乎是处处针对燕王。诸王亦会物伤其类,人人自危。
如此下去,燕王岂会坐以待毙,皇帝又会如何?
陈亨眉头深锁,忠君?还是……
回城时,路过孟清和戍守的瞭望墩台,见到山上样子古怪的地堡,又见十几名浑身染血的边军靠坐在山下,陈亨心中一动,亲自打马上前,开口询问,“汝等可是此处守军?”
孟清和正闭着眼睛休息,胳膊和肩膀上的伤口疼得麻木了,脱力和失血让他一阵阵的头晕,若不是强撑着,怕是会立刻晕过去。围在他身旁的丁小旗等人也是一样,否则,又岂会留在这里,不随大军追击鞑子。
众人都太累了,以至于陈亨问话时无一人应答。
一旁的亲卫见这几个边军竟对都指挥使的问话不理不睬,立刻喝斥道:“大胆!都指挥使问话,怎敢不应!”
声音像是打雷,孟清和打了个机灵,不得不睁开眼。先看到的,是健壮的马腿,然后是喷着热气的两个大鼻孔,再向上,是坐在马背上的一个将官。
山文甲,明盔,一杆长枪,花白的长髯。
没见过,但都指挥使,正二品,官很大。
用没受伤的手撑着,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沙哑着嗓子,刚要开口,袖子突然被扯了一下。转过头,是满脸乌黑的前兵部武库司郎中。
本就没什么力气,再被这样一拽,孟清和一个没站稳,直接趴到了地上。
五体投地,着实的大礼。
陈亨:“……”
前武库司郎中正身跪拜,顺带着把孟清和拉了起来,压低声音,“总旗,都指挥使当前,应当跪拜。”
孟清和头还晕着,一时间没转过弯来,听到丁小旗提醒,终于清醒了些,不情愿,膝盖也得弯。
“卑职见过都指挥!”
“起来。”
陈亨坐在马上,看不太清楚孟清和的长相,看清楚他的个头和身形,却是皱眉。未免,太单薄了些。
“汝等是此处守军?”
“回都指挥,正是。”孟清和答道:“卑职孟清和,领一总旗,奉命戍守此处。”
“总旗?”陈亨有些惊讶,“可是世袭?”
“回都指挥,卑职是累功升任。”
“哦。”陈亨点头,突然似想起了什么,“汝名孟清和?”
“回都指挥,正是。”
“可是文人从军?”
“卑职不才,从军前曾是童生。”
“老夫想起来了!”陈亨抚须而笑,“弃笔从戎,被宛平县令赞为孝友的孟十二郎,果然不凡!”
孟清和张大了嘴巴,他的名声有那么大?朝廷的二品大员都听说过?
“老夫最欣赏孝勇之人,弃笔从军,为父兄报仇,善,大善!”陈亨笑道:“老夫着人将汝调至开平,果然不错!”
将他调至开平?
一句话,孟清和立时间清醒了。
当初他还在奇怪,自己明明被赞为大孝,怎么会和犯官一个待遇。原来,这其中还有这位都指挥使大人的手笔?
果然人怕出名猪怕壮?他是不是该找个地方哭一哭,顺便感谢爱管闲事的都指挥使大人祖宗十八代?
说话间,又有明军骑兵归来,后边跟着由明军步卒押解的北元战俘和马匹。
行到中途,为首一名武官突然调转马头,径直朝孟清和戍守的墩台而来。
到了近前,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地,“标下见过都指挥!”
声音很熟悉,来者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追杀北元骑兵,斩获颇丰的沈瑄,沈副千户。
沈瑄此举有些突然,他下马的位置恰好挡在了孟清和之前。似无意识,却相当自然。
在场众人,谁都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