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小说网 > 铁血铸新明 > 第三节 文武双全

第三节 文武双全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逆鳞银狐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张云一脸坚毅的点点头,眼前的男子跟他亦师亦友,他的拳脚功夫都是跟余佑汉学习,故此对余佑汉的话深信不疑。

    “佑汉哥请放心,张云明白轻重。等福伯回来劝劝他,要是不行,把他手脚绑起来再说。”

    声音虽小,一墙之隔的秦浩明却听了个真真切切。

    过了,自己的一番表演再加上这书呆子过去的刚烈倔强性格,让周边熟悉他的人信以为真,估计这也是叶绍辉答应得如此干脆的原因之一吧!

    秦浩明内心感谢余佑汉和张云的拳拳维护之心,不过他目前没有心情考虑其他的事情,刚刚穿越过来就碰见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思路尚需好好梳理一番。

    他可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伟人,不然上天怎么不安排其他人穿越,唯独是他呢?

    现在是崇祯十一年,又有谁知道大明的江山要亡在满清鞑子之手呢?但是他知道,这就是他认为自己是伟人的原因,这么一想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有几百俩纹银作基础,如果好生筹谋一番,这辈子估计衣食无忧是没有问题的,可问题是我秦浩明是混吃等死的人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要不定一个小目标,例如先赚一个亿?

    可是想想只有区区几百俩纹银,一无人脉二无资源三无经验,典型的三无人员,谈其容易?想帮助秦淮八艳任何一位赎身都难,待等到目标实现,估计大明早就沦陷了吧!

    要不先进入朝廷中枢,把控朝政大权?好像不比赚一个亿容易耶?不可行!

    要不自己扯旗造反?可是这和李自成、张献忠或者满清鞑子有何区别?哦,区别只是杀汉人多少而已,更是扯淡啊,决不可为!

    要不先睡觉?这个倒非常现实,可行!先为之!

    秦浩明后世受到的特种训练立马发挥作用,鼾声微起,明日之事明日再说。

    有据可查,中国最早出现三班倒的时间是崇祯年,由余佑汉、张云、福伯(具体名字待考)三位义士守护生员秦浩明所创,早于世界其他国家两百多年。

    太阳初升,红光一点一点吞噬黑暗,天渐渐亮堂起来。村里鸡鸣狗叫,农人早起劳作,几许炊烟缭绕,在这乱世来临之际难得可贵。

    与三位义士不同,秦浩明可是没心没肺睡了整整十几个小时,实在是穿越先后没有停歇过,累坏了。

    不得不说,年轻就是好。十九岁的身体正是人生开始旺盛的时候,经过一晚的休息,秦浩明觉得精神好多了。

    对这幅躯体他还是相当满意,作为秦家的长子从小不愁吃穿,之后虽说生活艰难些,但是在福伯和张云的特意照顾下,没有什么营养不良之说。

    秦浩明觉得身体灵敏度和柔韧度犹胜之前的自己,毕竟原来的身体有许多旧伤暗疾存在。他相信只要好好训练,以现在身体状态可以肯定的是,今后每年都会呈爆发式增长,这是令他非常开心的事情,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最主要的是他觉得卖相不错啊,完全符合帅哥的标准,怎么会遭遇叶家小姐悔婚呢?难道是性格的缘故不成?

    这明明就是一个浊世大才子的表现啊!比自己原来五大三粗的相貌好多了,难道叶家小姐爱型男?

    摇摇头,秦浩明决定不管他,还是好好锻炼身体才是正理。

    昨日失血过多,不适合剧烈运动。秦浩明只是缓缓地打了一遍太极,饶是如此,脑海里还是有阵阵晕眩的感觉。无奈的苦笑一声,欲速则不达啊!

    “少爷,这是红糖水炖鸡蛋,最是补血,喝了吧!”

    看见秦浩明停下来,福伯端了一碗早就准备好的鸡蛋糖水对他说道。

    无声的叹了口气,望着老人家苍白的鬓发,乌黑的眼圈,想到秦家落魄近十年的时间里,福伯始终不离不弃照顾他心中的少主,这份情谊和忠诚是多么的难得可贵,纵使家人也未必做得到啊!

    还不到五十岁的年纪,看上去既仿似六十多岁,可以想象这些年的操劳和忧虑。

    “谢谢福伯,这些年辛苦您老了,浩明一定振作起来,让您老人家安享晚年。”

    秦浩明接过糖水一饮而尽,面上露出福伯诧异的坚毅果断,这是只有在老爷身上才看得见的情景。

    一瞬间,老人家眼眶微润,少主终于长大成人了。

    同样顶着大眼圈的余佑汉和张云相继起来,看见秦浩明和福伯笑颜相谈,哪有半分要死要活的颓废模样?

    两人面面相觑,难道真的撞开窍不成?

    “来听听,别傻愣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决定把家修葺一番,不然这雨日里,根本没有办法住人。福伯负责采买砖瓦联系匠人,小云把东西清理一下,佑汉陪我等叶家送钱过来。”

    秦浩明不管两人的讶然,自顾安排三人工作,井井有序,无丝毫滞涩。

    “大善。”张云终究是少年心性,闻言顿时欢呼雀跃高兴不已。福伯也是满脸笑颜,积极离去准备材料采买。

    只有余佑汉年长一些,感觉到好友些许不同,但毕竟是往“好”的方面发展,还当真是以为开窍,只有替他高兴不已。

    “大梦方觉醒,平生我自知。予我三千刃,定斩九重天。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

    练武不成,秦浩明兴致勃勃自吟自写,半阙咏志诗自然而然的浮现在脑海当中,一蹴而就。

    诗词是秦浩明临时创作应景而写,暂且不说好坏。但是这手书法却让他自己吓了一跳,虽然是由他亲手书写而成。

    只见此作有放达洒脱之貌,法度森严入神,有董其昌书法柔遒之妙,笔法干净利落,无拖泥带水之弊,其中锋用笔,一顿一挫,能取能舍,并用笔多取缓势。但筋骨内含,其笔法有绵里裹针之妙,实乃佳作。

    “这是我写的吗?”秦浩明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喃喃自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是后世的大学生,但毛笔字只是作为兴趣爱好学习。秦浩明知道自己水平有几斤几两,断无可能写出如此境界。毫不夸张地说,这要放到后世,绝对是书法家的大咖啊!

    这个时代,字是一个重要标志,识人往往听其名,听其名后先观其文,观文后则观其字,字若不好,则效果大打折扣,故所谓字如其人。

    既然自己原先没有这个水平,那么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书呆子的功劳,随及还有什么经史子集、四书五经等等浮现在脑海中。

    秦浩明也被书呆子所学之丰富暗自心惊,概因其所学颇杂,天文地理、河漕、海运、兵农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看来这个秀才的案首绝对是真材实料,没有半分水分。

    想想也可以理解,一个县生员名额有定数,县学二十人。如果一个县只能有20个人有此殊荣,那至少也相当于现在的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地位了。更不用说一些小县,连这点秀才都凑不足。这是多么牛逼的存在,何况是其中的案首,那是一个县也未必有一个啊!这肚里要是没有一点货,如何能够高中。

    所以说,专心学习某一样技能,且沉迷其中,必是其中翘楚,果然言之有理。

    这倒是意外之喜,自己岂不是文武全才。特别是一个秀才案首的读书人身份,这在大明朝可是有莫大的好处,秦浩明美滋滋的想到。

    在明末,特别是江南地区,有自己的马车是一个家族身份的象征。那代表是大家族或者官宦的家眷在走亲访友,一般百姓是要远远就进行避让,唯恐惊驾了车上的高贵之人引来祸端。

    叶家作为临浦的大家族,自然有自己的座驾。可以看得出来,叶绍辉带着两个家将明显是在护卫车里的人,只是看他脸上的表情非常无奈。

    车里坐着的是他亲妹叶绍梅,非常有主见的一个女人,从她悔婚的事情中就可以看出,这在整个大明朝都是极为罕见。当然她也是害死秦浩明的主角,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昨晚叶绍辉回家把情况向家里汇报一通,叶父不置可否,对于他来讲,只要能够顺利解决,其他的不是关键,毕竟这件事情是他做得不厚道,有失礼数。

    秦浩明的决绝已经让他吓出一身冷汗,真要发生此等事情,那么叶家在官场在天下士子之中必将名声扫地,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所以才有今日叶绍梅一行,按她的说法,毕竟曾经缘分一场,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其实是她的内心有一丝的不忿,她不相信在她面前唯唯诺诺的秦浩明居然……,居然说她嫌贫爱富,这是高傲的她所不能忍受的。

    对于亲妹过来的原因,叶绍辉多少心里知道一些,他心里是有抵触的,恐节外生枝。但是父亲同意他也没有办法,母亲早早去世,父亲对小妹非常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