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第379章 如梦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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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就像是醒着,又像是在做梦。
但不管他是哪种状态,却都能听清楚楼兰王的话,并下意识的反问道:“既然你和王室成员之外的男人成婚,就会在30岁左右时死的苦不堪言,那你为什么还要找我呢?”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幽幽的说:“我嫁给王室成员,在30岁左右时仍然会死去,但不用遭受那种痛苦,就像人类的正常死亡那样——可是,我宁愿遭受再大的痛苦,也不想嫁给自己的亲人。最为最重要的是,我生的孩子,就能活到普通人那样的年龄。为了我的孩子,我宁愿付出一切代价!”
似睡似醒间的高飞,沉默很久后才问:“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改变这一切了吗?”
楼兰王轻轻抚着高飞的脸颊,低声说:“以前是没办法的——但那天,大祭司却告诉我说,也不是不能改变我们活不过三十的命运。不过,要改变这个命运,必须得找到四本《安归经》。”
高飞诧异:“《安归经》?哦,怪不得你答应我离开的条件,是找到那四本《安归经》呢。可是,他怎么确定找到那四本经书后,就能改变你们的命运。”
楼兰王缓缓的说:“这是大祭司告诉我的,《安归经》是楼兰王小女儿凌玉公主所著。《安归经》中的安归,就是楼兰的开国君主。所以凌玉公主才用他的名字命名这本经书。当年,凌玉和莫邪宁荣都在祁连山跟女萨满学艺,她学到了女萨满的大部分巫术,并把这些巫术的所在隐藏在书中。大祭司说,只要从书中找到那些巫术的藏所,就能解开我们王室成员世代悲苦的命运。”
高飞问道:“你确信?”
楼兰王回答:“不确信,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得全力以赴的去争取!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后代。”
“嗯,你说得不错。”
高飞顿了顿,又问:“你就是当年跟着女萨满学艺的那个莫邪宁荣的后人吧?”
楼兰王低声说道:“是的,那是我们的先祖。她和精通巫术的凌玉公主不同,她当时只痴迷于武功,所以她传下来的功夫,足可以横扫天下。也正是她的努力,所以当年在沙漠上流浪的楼兰人,才重新建立了新的家园——”
高飞忽然打断她的话:“那个白衣人呢,她又是什么来历?为什么会知道你每年的秋分七天后,会遭遇半小时的‘蜕功’期?”
楼兰王紧紧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白衣人就是凌玉公主的传人,也就是安归教的教主。也唯有凌玉公主的后人,才能能知道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她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要杀死我,然后夺回本该属于她的楼兰王之位。”
楼兰王冷笑:“不错,我承认这楼兰王国本来是凌玉家的。可别忘了,当年她可是为了给她父亲报仇,就狠心连自己的子民也伤害,这才造成楼兰彻底的荒废——而我的先祖们,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后,才把国家治理成这样,她们凭什么就要抢夺我们的胜利果实?”
高飞附和道:“对,你说的不错,这种人最可气了——那个啥,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问吧,我知道的一定会告诉你。”
“你的子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吗?”
“除了我,和神殿的有限几个人外,别人都不知道。”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回答:“我们不想子民知道外面那个世界,因为这儿就是世外桃源,人民能安居乐业。”
“嗯,这是个善意的谎言,我支持你们这样做。”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那个海市蜃楼,是由你控制的,对不对?”
“对,是利用了幻象宝镜的光折射原理。”
“那你是怎么能对我笑的?难道你能看到我?”
“当然看不到。”
楼兰王声音中有些得意的说:“但是,我能猜到你看到我。”
高飞低声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最后最后的一个问题。”
不等楼兰王说什么,他就问:“我帮你渡过了这么大一个难关,你是不是得多送我一些好处?”
——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过,秦城城那覆盖着双眸的长长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眼睛。
自从9月20号随高飞踏上前往西北的旅程后,在随后的十天内,秦城城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尤其被人关进黑洞洞的囚室后,那种无法言传的恐惧,使她只要一闭上眼,就会做一些特别恐怖的恶梦,一会儿是被很多黑色毒蛇围住,一会儿又被几个身穿黑衣的男人——这些恶梦和现实中的遭遇,让秦城城的精神完全崩溃。
直到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出现,高飞做了楼兰王的驸马,她才得以从那间黑洞洞的囚室内脱身,被安排在了森林神殿中的一间客房内。
森林神殿的客房条件,虽说根本无法和外面的星级酒店客房相比,不过还算干净,整洁,而且她也喝了可以退烧的药。
最重要的是,这儿有灯光。
灯光,是驱除人类感到恐惧的最有效办法。
喝了药的秦城城,在灯光下再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次,她睡得很安静,很香甜,仿佛没有人叫她,她就可以永远睡下去。
睡梦中,秦城城离开了那个让她感到恐惧的地下古城,来到了她所熟悉的文明世界:这儿虽说充满了尔虞我诈,可这儿的天上有阳光,街上有警察,有尊敬她的学生,还有——汽车喇叭声响。
“汽车喇叭声响?呵呵,我这是在做梦呢,地下古城中,怎么可能会有汽车喇叭声响呢?”
秦城城睁眼望着屋顶,呆了很久后才晒然笑了笑,刚要翻身坐起来时,浑身却猛地一颤,双眸攸地睁大,望着上方雪白的天花板,和精美的吸顶灯。
秦城城清晰的记得,她在喝过一碗又苦又涩的草药休息前,森林神殿的客房内,只有一张矮榻,和一个放着油灯的矮柜,屋顶和四周墙壁都是黑黝黝的,带着让人心悸的死气沉沉。
但是现在,屋顶怎么会变白,而且还有现代世界中才有的吸顶灯?
“我这是在做梦,肯定是在做梦!”
秦城城死死盯着那个吸顶灯,过了很久后才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伸手在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她要把自己掐醒,尽快面对现实。
“哎哟!”
大腿上传来真实的疼痛,让秦城城发出一声轻吟,也让她的思维更加清晰:“这不是在做梦,不是在做梦!”
说到最后一个字后,秦城城忽地翻身坐起,向四周打量:这是一间充满现代气息的屋子,白色是主调,白色的墙壁,乳白色的新潮家具,除了墙上挂着的等离子电视之外,甚至连地上的毛毯,都是干净到让人温馨的白色。
大大的落地窗前,象牙白色的窗帘被一缕微风吹起,一缕阳光趁机钻了进来,只来得及在地上蹭了一下,就再次被窗帘隔在了外面。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是在哪儿?”
秦城城望着落地窗,开始竭力回忆睡前的那一幕。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刚想到森林神殿客房中那盏忽闪的油灯,脑子里却忽然哄得一声大响,所有记忆就像被塞进碎纸机的文件,一下子变得支离破碎起来,赶紧下意识的抱住了头。
秦城城双手抱着脑袋,强迫自己尽快镇定下来。
慢慢的,秦城城终于镇定了下来,但那些曾经经历过的磨难,却像被大风吹走的碎纸屑那样,飘飘荡荡的刮向远方,不管她任何拼命的回忆,竟然想不起一个真实的片段。
“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秦城城抬脚下床,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到落地窗前,抓住窗帘猛地向旁边一扯:带有勃勃生机的太阳,就在她的正前方!
对面,高楼林立。
窗下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
人行道上,一个身穿短裙的女孩儿,正在娇嗔的跳上男朋友的背,把他当做大洋马骑。
斜对面的不远处,是个学校,秦城城很熟悉的学校:齐鲁师范学院……
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秦城城在现代文明社会,她现在正身处于工作单位斜对面的子豪酒店。
“我——我不是在沙漠下的古城中吗,怎么可能会忽然在这儿了?”
秦城城站在窗前愣了很久,都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我隐隐记住的那些,只是个梦,我只是做了一个恶梦,根本没有与高飞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更没有去过地下古城?”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Waitformyfavoritesongs——”
就在秦城城如梦如幻时,一阵熟悉的《昨日重现》手机铃声,从背后床头柜上响起。
她放下窗帘,几乎是用冲的速度,跑到柜子前,一把抓起了她的手机,看也没看来电显示,就接通了电话,急急的问道:“喂,您好,我是秦城城!”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淡淡的,带有一点从容:“秦老师,您好,我是沈银冰。”
秦城城一楞:“沈银冰?”
“是的,我就是沈银冰。”
沈银冰在那边问道:“秦老师,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有事情想和你聊聊,你要是有空的话,能来落日餐厅吗?”
“落日餐厅?”
秦城城用力咽了口吐沫,点了点头:“好,那你等我,我马上过去。”
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秦城城,拿着她的小包,走出了子豪酒店的客房。
她刚出门,恰好有个男人从对面的客房内走出来,她下意识的看去,随即愣住,喃喃的说:“咦?你是——我怎么看着你这么面熟呢?”
高飞就像是醒着,又像是在做梦。
但不管他是哪种状态,却都能听清楚楼兰王的话,并下意识的反问道:“既然你和王室成员之外的男人成婚,就会在30岁左右时死的苦不堪言,那你为什么还要找我呢?”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幽幽的说:“我嫁给王室成员,在30岁左右时仍然会死去,但不用遭受那种痛苦,就像人类的正常死亡那样——可是,我宁愿遭受再大的痛苦,也不想嫁给自己的亲人。最为最重要的是,我生的孩子,就能活到普通人那样的年龄。为了我的孩子,我宁愿付出一切代价!”
似睡似醒间的高飞,沉默很久后才问:“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改变这一切了吗?”
楼兰王轻轻抚着高飞的脸颊,低声说:“以前是没办法的——但那天,大祭司却告诉我说,也不是不能改变我们活不过三十的命运。不过,要改变这个命运,必须得找到四本《安归经》。”
高飞诧异:“《安归经》?哦,怪不得你答应我离开的条件,是找到那四本《安归经》呢。可是,他怎么确定找到那四本经书后,就能改变你们的命运。”
楼兰王缓缓的说:“这是大祭司告诉我的,《安归经》是楼兰王小女儿凌玉公主所著。《安归经》中的安归,就是楼兰的开国君主。所以凌玉公主才用他的名字命名这本经书。当年,凌玉和莫邪宁荣都在祁连山跟女萨满学艺,她学到了女萨满的大部分巫术,并把这些巫术的所在隐藏在书中。大祭司说,只要从书中找到那些巫术的藏所,就能解开我们王室成员世代悲苦的命运。”
高飞问道:“你确信?”
楼兰王回答:“不确信,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就得全力以赴的去争取!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后代。”
“嗯,你说得不错。”
高飞顿了顿,又问:“你就是当年跟着女萨满学艺的那个莫邪宁荣的后人吧?”
楼兰王低声说道:“是的,那是我们的先祖。她和精通巫术的凌玉公主不同,她当时只痴迷于武功,所以她传下来的功夫,足可以横扫天下。也正是她的努力,所以当年在沙漠上流浪的楼兰人,才重新建立了新的家园——”
高飞忽然打断她的话:“那个白衣人呢,她又是什么来历?为什么会知道你每年的秋分七天后,会遭遇半小时的‘蜕功’期?”
楼兰王紧紧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白衣人就是凌玉公主的传人,也就是安归教的教主。也唯有凌玉公主的后人,才能能知道我这个最大的秘密。她今天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要杀死我,然后夺回本该属于她的楼兰王之位。”
楼兰王冷笑:“不错,我承认这楼兰王国本来是凌玉家的。可别忘了,当年她可是为了给她父亲报仇,就狠心连自己的子民也伤害,这才造成楼兰彻底的荒废——而我的先祖们,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后,才把国家治理成这样,她们凭什么就要抢夺我们的胜利果实?”
高飞附和道:“对,你说的不错,这种人最可气了——那个啥,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问吧,我知道的一定会告诉你。”
“你的子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吗?”
“除了我,和神殿的有限几个人外,别人都不知道。”
楼兰王沉默了片刻才回答:“我们不想子民知道外面那个世界,因为这儿就是世外桃源,人民能安居乐业。”
“嗯,这是个善意的谎言,我支持你们这样做。”
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
“那个海市蜃楼,是由你控制的,对不对?”
“对,是利用了幻象宝镜的光折射原理。”
“那你是怎么能对我笑的?难道你能看到我?”
“当然看不到。”
楼兰王声音中有些得意的说:“但是,我能猜到你看到我。”
高飞低声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最后最后的一个问题。”
不等楼兰王说什么,他就问:“我帮你渡过了这么大一个难关,你是不是得多送我一些好处?”
——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过,秦城城那覆盖着双眸的长长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眼睛。
自从9月20号随高飞踏上前往西北的旅程后,在随后的十天内,秦城城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尤其被人关进黑洞洞的囚室后,那种无法言传的恐惧,使她只要一闭上眼,就会做一些特别恐怖的恶梦,一会儿是被很多黑色毒蛇围住,一会儿又被几个身穿黑衣的男人——这些恶梦和现实中的遭遇,让秦城城的精神完全崩溃。
直到铁屠和叶心伤俩人出现,高飞做了楼兰王的驸马,她才得以从那间黑洞洞的囚室内脱身,被安排在了森林神殿中的一间客房内。
森林神殿的客房条件,虽说根本无法和外面的星级酒店客房相比,不过还算干净,整洁,而且她也喝了可以退烧的药。
最重要的是,这儿有灯光。
灯光,是驱除人类感到恐惧的最有效办法。
喝了药的秦城城,在灯光下再次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次,她睡得很安静,很香甜,仿佛没有人叫她,她就可以永远睡下去。
睡梦中,秦城城离开了那个让她感到恐惧的地下古城,来到了她所熟悉的文明世界:这儿虽说充满了尔虞我诈,可这儿的天上有阳光,街上有警察,有尊敬她的学生,还有——汽车喇叭声响。
“汽车喇叭声响?呵呵,我这是在做梦呢,地下古城中,怎么可能会有汽车喇叭声响呢?”
秦城城睁眼望着屋顶,呆了很久后才晒然笑了笑,刚要翻身坐起来时,浑身却猛地一颤,双眸攸地睁大,望着上方雪白的天花板,和精美的吸顶灯。
秦城城清晰的记得,她在喝过一碗又苦又涩的草药休息前,森林神殿的客房内,只有一张矮榻,和一个放着油灯的矮柜,屋顶和四周墙壁都是黑黝黝的,带着让人心悸的死气沉沉。
但是现在,屋顶怎么会变白,而且还有现代世界中才有的吸顶灯?
“我这是在做梦,肯定是在做梦!”
秦城城死死盯着那个吸顶灯,过了很久后才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伸手在大腿上用力掐了一下:她要把自己掐醒,尽快面对现实。
“哎哟!”
大腿上传来真实的疼痛,让秦城城发出一声轻吟,也让她的思维更加清晰:“这不是在做梦,不是在做梦!”
说到最后一个字后,秦城城忽地翻身坐起,向四周打量:这是一间充满现代气息的屋子,白色是主调,白色的墙壁,乳白色的新潮家具,除了墙上挂着的等离子电视之外,甚至连地上的毛毯,都是干净到让人温馨的白色。
大大的落地窗前,象牙白色的窗帘被一缕微风吹起,一缕阳光趁机钻了进来,只来得及在地上蹭了一下,就再次被窗帘隔在了外面。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是在哪儿?”
秦城城望着落地窗,开始竭力回忆睡前的那一幕。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刚想到森林神殿客房中那盏忽闪的油灯,脑子里却忽然哄得一声大响,所有记忆就像被塞进碎纸机的文件,一下子变得支离破碎起来,赶紧下意识的抱住了头。
秦城城双手抱着脑袋,强迫自己尽快镇定下来。
慢慢的,秦城城终于镇定了下来,但那些曾经经历过的磨难,却像被大风吹走的碎纸屑那样,飘飘荡荡的刮向远方,不管她任何拼命的回忆,竟然想不起一个真实的片段。
“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秦城城抬脚下床,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到落地窗前,抓住窗帘猛地向旁边一扯:带有勃勃生机的太阳,就在她的正前方!
对面,高楼林立。
窗下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
人行道上,一个身穿短裙的女孩儿,正在娇嗔的跳上男朋友的背,把他当做大洋马骑。
斜对面的不远处,是个学校,秦城城很熟悉的学校:齐鲁师范学院……
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秦城城在现代文明社会,她现在正身处于工作单位斜对面的子豪酒店。
“我——我不是在沙漠下的古城中吗,怎么可能会忽然在这儿了?”
秦城城站在窗前愣了很久,都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我隐隐记住的那些,只是个梦,我只是做了一个恶梦,根本没有与高飞去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更没有去过地下古城?”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Waitformyfavoritesongs——”
就在秦城城如梦如幻时,一阵熟悉的《昨日重现》手机铃声,从背后床头柜上响起。
她放下窗帘,几乎是用冲的速度,跑到柜子前,一把抓起了她的手机,看也没看来电显示,就接通了电话,急急的问道:“喂,您好,我是秦城城!”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好听的女孩子声音,淡淡的,带有一点从容:“秦老师,您好,我是沈银冰。”
秦城城一楞:“沈银冰?”
“是的,我就是沈银冰。”
沈银冰在那边问道:“秦老师,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我有事情想和你聊聊,你要是有空的话,能来落日餐厅吗?”
“落日餐厅?”
秦城城用力咽了口吐沫,点了点头:“好,那你等我,我马上过去。”
十分钟后,穿戴整齐的秦城城,拿着她的小包,走出了子豪酒店的客房。
她刚出门,恰好有个男人从对面的客房内走出来,她下意识的看去,随即愣住,喃喃的说:“咦?你是——我怎么看着你这么面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