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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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遭天谴的传言,不胫而走。
偌大的夏家大宅里面,人走的走,散的散,就连以往养的那些奴仆宠姬也都包袱款款走了人。
夏家人根本就拦不住,也没法拦。今时不同往日,樊浩轩一行人的到来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在夏府做事情的多少还是听到一些,私底下谈论多了,总能知道人家的目的。
况且,这事情发生得太邪性。夏府的人不少,这么多地方统统搬空,要说是人做的……自己都没法相信。
现在只是短了东西,又塌了一座假山,过一会儿谁知道会不会死个人呢?就是不死人,倒一间房子呢?
更何况,这么多人就是这么多张嘴巴,都是要吃饭的。换了以往,夏家从码头那边调一点钱出来,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他们刚才去一问,发现人码头上根本就不甩他们了。人说得清楚,换东家了,变天了,别拿自己当一回事情了。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是夏家父子这一次真正意识到,比起樊浩轩他们来,他们根本连地头蛇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只肌肉强壮一点蚂蚁。尤其是夏闻,想到自己之前的几天招待,也不知道人家心里面怎么想的呢!
更何况,这三个人从到了饶城开始,就一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到底是怎么把两个码头接过手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夏家父子心底都寒了。
到底是夏老爷够决断,在发现局势无法挽回后,直接叫上夏闻收拾包袱。夏老爷的老妻早就已经过世,这么多年来,屋子里虽然收了不少人,但都是个连妾的名分都没有的。夏闻倒是有个正经的妻子,但是人家嫌弃饶城偏远,而且海风毒辣,守在云州城里当大少奶奶。
这会儿一收拾,也就是两个老少爷们,场景多少有些凄凉。
直到他们踏上去东邑的客船甲板的时候,他们还是在恍惚,这树倒猢狲散的速度,简直做梦都想不到。
樊浩轩他们依旧留在饶城,易雪峰倒是去送了夏家父子一程,回来的时候,元嘉依旧对着手上的房契发呆。
樊浩轩不满,将房契抽走,问道:“搬过去住?”
这房契是夏家大宅的。要说在元嘉的上辈子,那肯定是地价比房价高,而且是高得多。但是在饶城这地方,地价根本就不值钱,反倒是里面的建筑,那简直贵到离谱的程度。
饶城地处海边,但是夏家大宅里面各种园林造景可是和云州都差不了多少。那么多不是当地产的砖石土木,光是运费就要多出一大笔钱。
元嘉已经不是刚刚到这里了,也接触了一些具体事务,只是大致推算一下,就得出一个大概的造价,微微咋舌。
元嘉倒是不急着搬,易雪峰的意思也是一样。
“怎么也得收拾一番再说。”天谴的传言中,有易雪峰的影子在,“这一回正是少爷立威的时候。”按照现在的情况,元嘉根本不可能安安心心在饶城坐镇到局势稳定的程度。既然徐徐图之不行,那剩下的就是雷霆手段。对于装神弄鬼……不对,是仙家手段这方面,易雪峰对于元嘉有着十足的信心。
“效果一定要让看见,动静越大越好。”这么一来,才能让人相信邪祟已经祛除,并且留下足够的威慑力,避免养出第二个夏家。
元嘉还略微嫌弃来的:“那地方风水不怎么样,是得改。”关键是那么大的房子,他们一年也住不了几天,饶城这地方也卖不出价钱来。
樊浩轩听着元嘉和易雪峰商量,也不插话,捉了元嘉的一只手,放在掌心里把玩。元嘉的手早就已经没了穷苦出身的影子,有一点薄薄的茧子,手指纤长,养出来的皮肤细白,越来越像是一个大家少爷。
元嘉努力忽视樊浩轩的小动作,问道:“让鲁安和鲁成先招人。”
就在他们三个人生活在夏家的紧迫盯人下的时候,鲁安和鲁成两个人悄悄来到了饶城。虽然这段时间,饶城已经冷清了很多,但是海上运输并没有完全停止,稀稀拉拉的还是有些商人在来往。是以,这两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夏家的注意。
夏家虽说是地头蛇,但是也没这么多的精力,紧盯每一个来到饶城的人。
鲁安和鲁成两个也不愧是樊浩轩推荐给元嘉的人才,在他们两个的运作下面,码头上的人们根本连一点消息都没跟夏家通气,等到夏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夏家什么事情了。
这番手段,饶是易雪峰也佩服,换了他未必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也是术业有专攻的问题,易雪峰能做的事情,也远远不是鲁安和鲁成能够做到的。
易雪峰这个人现在的状态完全是大材小用,偏偏他似乎当管家还当出瘾来了,现在是越来越上手。
其实按照樊浩轩的意思,对易雪峰最好的态度是……管他去死。
但是这样的人若是留在元嘉身边,只要对元嘉能够多一点点看顾……毕竟他现在根本就没信心能够对将元嘉照顾周全,像上次,元嘉就差点受到伤害。
易雪峰的精力也确实不在当管家上面,别看他现在当管家当得认真,但是这其中耗费的精力还不到一成。从一开始,他就是看在元嘉的份上。否则哪怕是樊浩轩把他救出来的,他要是想走人,也早就走了。
樊浩轩救他的目的,估计也没想太多,最多就是给梁禄添堵。站在敌人的立场上,这个太好理解了。
但是元嘉却是不一样,从开始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元嘉已经让他惊奇了无数次。这样的人若非性格问题,他简直能将他扶持成天下之主!
可是,元嘉的性格太软。
看看,他现在明显是想把手从樊浩轩手上抽回来,却一点都不敢动,放任着自己的手被揉揉捏捏,吃尽豆腐也不敢吱声。连一个樊浩轩都搞不定,还谈什么天下之主?
易雪峰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刚刚升起就自己熄灭了。这么多年,他也争斗够了,还是缓一缓,看着两个人在他面前天天这样,他也受够了,想想自己的年纪,也是时候考虑考虑终生大事……
元嘉惊讶地发现易雪峰走神了。
樊浩轩见没人说话,就拉了元嘉出门溜达:“我们去码头看看,听说今天有一船从乌纳过来,也不知道会装来什么东西……”
自从那天之后,元嘉就对樊浩轩的亲近有些抗拒,但是架不住身体早一步投降。他的头是樊浩轩天天梳的,他的衣服是樊浩轩天天穿的,他的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樊浩轩这么天天准备的。
在两个人关系改变之前,元嘉对于樊浩轩的所作所为享受得理所当然。但是现在看来,他觉得贼心虚。
他见过那么多追女朋友追男朋友的,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像樊浩轩对他这样,简直是二十四孝好男友第一名!
但是,就这样接受?元嘉还是有点别扭。
现代资讯发达,他对男男之事也不算是一无所知。之前没联想到,是因为他身边没有这种人,也一直以为自己是笔直的,但是现在,只要稍微那么一联想,对比了一下他和樊浩轩的体格,只要想到被“就地正法”的人肯定是他,他就……算了,还是拖着吧。
樊浩轩倒是没想着逼元嘉。对于新关系的转变,他也需要时间来适应。他微微调整一下站立的角度,替元嘉挡去海风,伸手将元嘉被吹乱的头发理了理。
目前,只要元嘉不会逃走,他就能暂时说服自己耐心等待。
他忽然低头亲了亲元嘉的额头,看到元嘉微微惊讶的爆红脸,但是并没有逃开……况且,他不是完全没希望的,不是吗?
元嘉发现身边这位真是越来越黏糊了,忍不住抗议道:“能不能不要……”
樊浩轩又低头亲了亲,这回直接落在唇上:“不喜欢?”不想听到元嘉的拒绝,一点都不想。
元嘉的耳尖都红了,小声呐呐:“那么多人。”这地方都快靠近码头了,今天又是有大船靠岸,饶城人再怎么少,这会儿也都在向着码头聚集过来了。
樊浩轩轻笑了一声:“嗯,我们一会儿换没人的地方,继续。”
继续什么继续!都已经这样了,还能往哪里继续!
元嘉自暴自弃地被樊浩轩拉着走,已经不想在关于这个话题有任何争论。在武力值不对等的情况下,语言和态度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码头边已经汇聚了很多人,光这么看着,一点都不觉得饶城人少。
元嘉就这么听了一路,就发现各地口音很多,还有明显的不是大定朝的语言,双方比手画脚的交流似乎也没什么障碍。
华丽的织毯、精美的器物,一样样罗列摆开,还有醇香的美酒,光是闻着味道就已经微醺。
元嘉忽然觉得,好不容易来了一遭,应该多走走,才能不辜负这一番际遇。
夏家遭天谴的传言,不胫而走。
偌大的夏家大宅里面,人走的走,散的散,就连以往养的那些奴仆宠姬也都包袱款款走了人。
夏家人根本就拦不住,也没法拦。今时不同往日,樊浩轩一行人的到来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在夏府做事情的多少还是听到一些,私底下谈论多了,总能知道人家的目的。
况且,这事情发生得太邪性。夏府的人不少,这么多地方统统搬空,要说是人做的……自己都没法相信。
现在只是短了东西,又塌了一座假山,过一会儿谁知道会不会死个人呢?就是不死人,倒一间房子呢?
更何况,这么多人就是这么多张嘴巴,都是要吃饭的。换了以往,夏家从码头那边调一点钱出来,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是他们刚才去一问,发现人码头上根本就不甩他们了。人说得清楚,换东家了,变天了,别拿自己当一回事情了。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是夏家父子这一次真正意识到,比起樊浩轩他们来,他们根本连地头蛇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一只肌肉强壮一点蚂蚁。尤其是夏闻,想到自己之前的几天招待,也不知道人家心里面怎么想的呢!
更何况,这三个人从到了饶城开始,就一直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到底是怎么把两个码头接过手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夏家父子心底都寒了。
到底是夏老爷够决断,在发现局势无法挽回后,直接叫上夏闻收拾包袱。夏老爷的老妻早就已经过世,这么多年来,屋子里虽然收了不少人,但都是个连妾的名分都没有的。夏闻倒是有个正经的妻子,但是人家嫌弃饶城偏远,而且海风毒辣,守在云州城里当大少奶奶。
这会儿一收拾,也就是两个老少爷们,场景多少有些凄凉。
直到他们踏上去东邑的客船甲板的时候,他们还是在恍惚,这树倒猢狲散的速度,简直做梦都想不到。
樊浩轩他们依旧留在饶城,易雪峰倒是去送了夏家父子一程,回来的时候,元嘉依旧对着手上的房契发呆。
樊浩轩不满,将房契抽走,问道:“搬过去住?”
这房契是夏家大宅的。要说在元嘉的上辈子,那肯定是地价比房价高,而且是高得多。但是在饶城这地方,地价根本就不值钱,反倒是里面的建筑,那简直贵到离谱的程度。
饶城地处海边,但是夏家大宅里面各种园林造景可是和云州都差不了多少。那么多不是当地产的砖石土木,光是运费就要多出一大笔钱。
元嘉已经不是刚刚到这里了,也接触了一些具体事务,只是大致推算一下,就得出一个大概的造价,微微咋舌。
元嘉倒是不急着搬,易雪峰的意思也是一样。
“怎么也得收拾一番再说。”天谴的传言中,有易雪峰的影子在,“这一回正是少爷立威的时候。”按照现在的情况,元嘉根本不可能安安心心在饶城坐镇到局势稳定的程度。既然徐徐图之不行,那剩下的就是雷霆手段。对于装神弄鬼……不对,是仙家手段这方面,易雪峰对于元嘉有着十足的信心。
“效果一定要让看见,动静越大越好。”这么一来,才能让人相信邪祟已经祛除,并且留下足够的威慑力,避免养出第二个夏家。
元嘉还略微嫌弃来的:“那地方风水不怎么样,是得改。”关键是那么大的房子,他们一年也住不了几天,饶城这地方也卖不出价钱来。
樊浩轩听着元嘉和易雪峰商量,也不插话,捉了元嘉的一只手,放在掌心里把玩。元嘉的手早就已经没了穷苦出身的影子,有一点薄薄的茧子,手指纤长,养出来的皮肤细白,越来越像是一个大家少爷。
元嘉努力忽视樊浩轩的小动作,问道:“让鲁安和鲁成先招人。”
就在他们三个人生活在夏家的紧迫盯人下的时候,鲁安和鲁成两个人悄悄来到了饶城。虽然这段时间,饶城已经冷清了很多,但是海上运输并没有完全停止,稀稀拉拉的还是有些商人在来往。是以,这两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夏家的注意。
夏家虽说是地头蛇,但是也没这么多的精力,紧盯每一个来到饶城的人。
鲁安和鲁成两个也不愧是樊浩轩推荐给元嘉的人才,在他们两个的运作下面,码头上的人们根本连一点消息都没跟夏家通气,等到夏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夏家什么事情了。
这番手段,饶是易雪峰也佩服,换了他未必能做到这一点。不过这也是术业有专攻的问题,易雪峰能做的事情,也远远不是鲁安和鲁成能够做到的。
易雪峰这个人现在的状态完全是大材小用,偏偏他似乎当管家还当出瘾来了,现在是越来越上手。
其实按照樊浩轩的意思,对易雪峰最好的态度是……管他去死。
但是这样的人若是留在元嘉身边,只要对元嘉能够多一点点看顾……毕竟他现在根本就没信心能够对将元嘉照顾周全,像上次,元嘉就差点受到伤害。
易雪峰的精力也确实不在当管家上面,别看他现在当管家当得认真,但是这其中耗费的精力还不到一成。从一开始,他就是看在元嘉的份上。否则哪怕是樊浩轩把他救出来的,他要是想走人,也早就走了。
樊浩轩救他的目的,估计也没想太多,最多就是给梁禄添堵。站在敌人的立场上,这个太好理解了。
但是元嘉却是不一样,从开始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元嘉已经让他惊奇了无数次。这样的人若非性格问题,他简直能将他扶持成天下之主!
可是,元嘉的性格太软。
看看,他现在明显是想把手从樊浩轩手上抽回来,却一点都不敢动,放任着自己的手被揉揉捏捏,吃尽豆腐也不敢吱声。连一个樊浩轩都搞不定,还谈什么天下之主?
易雪峰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刚刚升起就自己熄灭了。这么多年,他也争斗够了,还是缓一缓,看着两个人在他面前天天这样,他也受够了,想想自己的年纪,也是时候考虑考虑终生大事……
元嘉惊讶地发现易雪峰走神了。
樊浩轩见没人说话,就拉了元嘉出门溜达:“我们去码头看看,听说今天有一船从乌纳过来,也不知道会装来什么东西……”
自从那天之后,元嘉就对樊浩轩的亲近有些抗拒,但是架不住身体早一步投降。他的头是樊浩轩天天梳的,他的衣服是樊浩轩天天穿的,他的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樊浩轩这么天天准备的。
在两个人关系改变之前,元嘉对于樊浩轩的所作所为享受得理所当然。但是现在看来,他觉得贼心虚。
他见过那么多追女朋友追男朋友的,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像樊浩轩对他这样,简直是二十四孝好男友第一名!
但是,就这样接受?元嘉还是有点别扭。
现代资讯发达,他对男男之事也不算是一无所知。之前没联想到,是因为他身边没有这种人,也一直以为自己是笔直的,但是现在,只要稍微那么一联想,对比了一下他和樊浩轩的体格,只要想到被“就地正法”的人肯定是他,他就……算了,还是拖着吧。
樊浩轩倒是没想着逼元嘉。对于新关系的转变,他也需要时间来适应。他微微调整一下站立的角度,替元嘉挡去海风,伸手将元嘉被吹乱的头发理了理。
目前,只要元嘉不会逃走,他就能暂时说服自己耐心等待。
他忽然低头亲了亲元嘉的额头,看到元嘉微微惊讶的爆红脸,但是并没有逃开……况且,他不是完全没希望的,不是吗?
元嘉发现身边这位真是越来越黏糊了,忍不住抗议道:“能不能不要……”
樊浩轩又低头亲了亲,这回直接落在唇上:“不喜欢?”不想听到元嘉的拒绝,一点都不想。
元嘉的耳尖都红了,小声呐呐:“那么多人。”这地方都快靠近码头了,今天又是有大船靠岸,饶城人再怎么少,这会儿也都在向着码头聚集过来了。
樊浩轩轻笑了一声:“嗯,我们一会儿换没人的地方,继续。”
继续什么继续!都已经这样了,还能往哪里继续!
元嘉自暴自弃地被樊浩轩拉着走,已经不想在关于这个话题有任何争论。在武力值不对等的情况下,语言和态度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
码头边已经汇聚了很多人,光这么看着,一点都不觉得饶城人少。
元嘉就这么听了一路,就发现各地口音很多,还有明显的不是大定朝的语言,双方比手画脚的交流似乎也没什么障碍。
华丽的织毯、精美的器物,一样样罗列摆开,还有醇香的美酒,光是闻着味道就已经微醺。
元嘉忽然觉得,好不容易来了一遭,应该多走走,才能不辜负这一番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