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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蠢货

作者:一撇日不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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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七章蠢货

    枪口冒出的火焰在雨夜像是烟花,连同王耀身上迸出的血花,最后跟雨水混为一起,在黑夜中绽放。

    龙哥的瞳孔也是猛然一缩,因为王耀刚才推开李婉的动作,他尽收眼底。

    尽管没有交流,但是凭借刚才对那个跟自己拼命时的气魄,龙哥也知道,王耀是一个极其惜命,甚至有些怕死的男人。

    而且很有理智,做抉择也果断知道他们不会在他跑后伤害李婉,第一时间转身逃命。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又多此一举回来救人,不过此刻龙哥觉得,王耀这个人还真是有点矛盾,而且智商似乎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啊。

    要不然怎么会对局势判断的如此不准确呢?

    而且龙哥也敢肯定,王耀一定是知道如果不推开李婉,中枪的一定是李婉。

    但是推开了,中枪的就是他自己了。

    对于王耀这个行为,龙哥是很钦佩的,是个汉子,纯爷们。

    如果这一枪没打死他,龙哥会送他去医院。

    这叫道义啊。

    不过让他震惊的是,这一枪不但没打死他,甚至都没打倒他,中了一枪之后的王耀甚至踉跄一下,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紧接着就转过身,迈出一大步,一拳砸在小六的头上。

    小六的惨叫声和他的头一同埋入了泥泞的土地中,不只是了泥水还是血水溅了龙哥一脸。

    龙哥微微张开嘴巴,表情震惊。

    他从来没有见过中了一枪的人,还能打出如此有力的一拳。

    强大的意志力啊。

    “帮...帮个忙。”王耀低头看着光头男“送我去医院,我还有救。”

    说完就像是尸体一样直挺挺的倒在泥地中,再次溅了龙哥一嘴的泥水。

    龙哥咂了咂嘴,抬头看着突然照射下来的一道强光,以及从天空中传来的螺旋桨声音。

    低头看着倒在泥泞中的那个男人,也看清了他的脸。

    被雨水打湿的碎发遮住了他的额头和闭上的眉眼,但是高挺的鼻梁和脸部线条都能看得出,这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更为重要的,这个男人的嘴角上扬,似乎带着笑意。

    ......................

    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

    华夏民族自古都是一个讲究规矩的民族,因为有了规矩所以有了良好的道德标准以及稳定的社会秩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俗语在现代社会中,似乎越来越少人了解了,因为在现代目的性社会中,规矩这个过程产物似乎慢慢的被遗忘。

    不能说这是一件坏事,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规矩包含着规则,一旦没有了规则,那么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遵守规则是文明人应尽的义务。

    而在旧时代,规矩大于天,尤其是家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大先生的家庭是第一等家庭,是在封建时代差点当了皇帝的家庭,但是依旧遵守着规矩。

    袁世凯有一妻子九妾三十二子,毫无疑问是一个庞大的家族。

    但是当时很多人却只称袁世凯又二子,第一就是长子袁克定,然后就是大先生袁克文。

    在当时已经比肩‘皇帝’权利的袁世凯在立太子这件事情上,一直是部下最关心的事情,因为封建制度结束之后,利益集团的形成就更为名正言顺了,袁世凯死后的继承人,是这些军阀政客们最为关心的事情。

    谁都知道,大先生袁克文从小就聪明伶俐,堪称天才,深得袁世凯宠爱,几乎到娇纵的程度,而且从小展露出来的才华和能力也远远超越他哥哥袁克定。

    从小生活在军阀世家,说不对权利有欲望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家庭的教育就是,枪杆子才是保命的基本,无情最是帝王家。

    而袁家毫无疑问就是帝王家。

    谁都想要活命,但是怀璧其罪,袁克文从小就太过放光,不被大哥袁克定猜忌是不可能的,所以从懂事开始,摆在袁克文面前的就只有两条路,第一就是争取权利保命,第二就是放弃‘自由’保命。

    而当时袁克文的支持者势力毋庸置疑,第一是袁克文的出身,他的母亲是高丽人,在国内并没有权势,辅佐袁克文对这些政客来说相对利益要大一些,而且袁克文明显是明君之姿。

    而袁克定的母系势力强大,而且从小受到的封建教育很深,而且性格狂放,从小就有一个‘太子梦’对于权力的欲望十分炽烈。

    尤其是袁克定在摔伤了腿之后,性格变得有些凶厉,也是他后来怂恿袁世凯称帝的一个重要心理转折。

    大先生当年在是否争夺权力的抉择中,最后放弃了,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沉溺温柔乡的浪荡子,一个像是柳永一样的浪荡子。

    从客观角度看,大先生当年的支持者众多,以徐世昌为首,除了这点,在没有推翻清廷之前,慈禧太后曾经单独召见袁家父子入宫,点名叫了大先生,而没叫袁克定。

    而且慈禧太后对大先生十分钟爱,想要将自己的一位侄女嫁给他,让大先生有机会当上‘驸马’。

    为什么指婚袁克文,第一是袁克文当时在京城少年才俊之名,第二就是,袁世凯对袁克文的偏爱,甚至可能要让他未来的继承人。

    唾手可得的权利近在咫尺,大先生如果当年同意了联姻,说不定历史又是另外一个样子,但是他冒着欺君之罪拒绝了慈溪太后。

    为什么。

    就是因为规矩。

    袁克文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和西方现代教育,通晓历史,他不像‘玄武门之变’再次上演,或许也是不像破了规矩。

    大哥袁克定虽然未必是良才,但是也不是大奸大恶之辈,而且从小跟大哥感情尚可,虽然懂事之后因为一些事情疏远了,但是毕竟还是有感情的。

    而且大先生知道,以大哥的性格,若是真的失了权,那么兄弟二人未来必有一战,他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于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因为他懂规矩。

    为了守着规矩,他可以放弃‘自由’,为了活命把自己活成一个吃喝嫖赌抽全会的浪荡子,活成了一个在烟花柳巷中的‘王’。

    但是大哥忽悠父亲复辟的事情,让大先生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质疑,也是第一次质疑自己遵守的规矩,到底是不是正确的。

    写下一首诗来规劝袁世凯。

    ‘隙驹留身争一瞬,蛩声催梦欲三更。

    绝怜高处多风雨,莫到琼楼最上层。’

    后来袁世凯赶走加入青帮,作为一个文人,他是顶看不上这亡命徒,但是青帮森严的规矩让他叹为观止,尽管这是一个非法的组织,甚至有些邪恶,但是它对大先生来说,成为了一个栖身之所。

    至少在这个世间,还有一些人守着规矩。

    规矩,是大先生不让一步的坚持。

    任何坏了规矩的人,他都不会放过。

    他‘死’的时候,所有的殡葬费都是津门的青帮弟子和烟花柳巷的女子自发帮他办的葬礼,还有他这些年结交的和尚,尼姑,僧侣,道士等为他主持法事。

    送葬队伍多大四千余人,惊动京城。

    这些都是大先生守着规矩换来的,所以对于不懂规矩的人,他并不宽容。

    他可以宽恕外人对他的无理,但是无法宽恕后辈的背信弃义,尤其是青帮子弟。

    这个叫做许明的年轻人犯了很多帮规,其中最大逆不道的就是欺师灭祖,这是青帮十戒律中的第一条,最重要的一条。

    一个不会尊重感激前辈的人,是不会让组织变得更好的。

    正是因为规矩在,那道悬在所有青帮弟子头上的剑才在。

    一旦规矩坏了,那么传承就断了,这个组织也就烂了。

    烂了东西,是不能要的,不如毁去。

    赵权无疑是对这个叫许明的养子十分疼爱的,尽管对方一直要杀他,但是最后还试图用驱逐出组织和名分的方法救他一命,但是很遗憾。

    他触怒了大先生最无法容忍的那条线,所以他必须死。

    看着被白布包裹着,血水已经染红的尸体,赵权沉默无语。

    童春在书房内一个金盆中清晰着双手,盆中的水猩红刺眼。

    大先生翘着二郎腿在看着书,似乎嗅不到空气中那股血腥味一般。

    身材高大的老头豹叔从楼上上了,看了眼白布包裹的尸体,眸子里闪过一丝惋惜,然后对大先生说道“祖师爷,人找到了?”

    “哦。”大先生轻轻应了一声,沉迷书中故事。

    “不过,似乎中枪了,正在抢救。”豹叔接着说道。

    擦手的童春身子一颤,看向大先生。

    大先生眨了眨眼,放下书。

    房间的空气似乎再次敏感起来,赵权和豹叔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板。

    “死了吗?”大先生那双苍老的眸子中,此刻闪烁着黑曜石般的光芒,声音无悲无喜,却如同重锤在心。

    “情况应该还好,没有打中要害。”豹叔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蠢货。”大先生眸子闪过一丝释然,怒骂一句。

    “我去备车。”童春跑了出去。

    “祖师爷,我陪您去看看吧。”赵权额角渗出了冷汗。

    大先生扔掉书,扫了眼赵权和豹叔,站起身,摸了摸手上那件裘皮大氅。

    “他要是死了,你们香堂所有人死了都不用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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