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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血性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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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说话的同时,我的心也在砰砰的跳,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

    我想不明白,车上有二十多个男人,为什么只有士兵一个人敢拔刀相助?同时我也愤恨,为什么那个拔刀相助的人不是我?

    是我懦弱吗?

    我是胆小鬼吗?

    我在害怕什么?

    刀插在身上很疼吗?

    他们敢杀人吗?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被我提出,质问着我的良心,但最后都被心底的一股声音压低,你只是个普通老百姓,你有你的家人,你的父母弟兄,你没必要为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牺牲什么。

    想到这里,我羞愧的低下头去,不敢向前看,怕看到士兵的伟岸身影。还要把耳朵堵上,怕听到黄发少女凄惨的抽噎。

    所有的这一切,都似乎在拷问我,你吃了十八年的饭,就长了这点胆量吗?

    我想起初三那年跟体育老师打架,因为他借着教学生体操的机会吃女生豆腐,十四岁的堂妹哭着告诉我,说老师摸了她的胸。那天刮很大的风,我一个学生把老师揍的满操场跑,全校学生都在为我鼓掌叫好。

    校长说要开除我,我大(注:父亲)拎着斧头去了校长室……

    事后我大请我喝酒,那是我印象中大第一次让我喝酒,他笑眼带泪,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娃终于长大啦,成大小伙子啦。”

    如果今天我大在这场合,他会怎么做?

    他会任由这帮混蛋为所欲为吗?

    就在我正为自己方才的懦弱悔恨不已时,我感觉到身上忽然压力减轻,抬头去看,小黄毛不知何时来到我跟前,正用手提着女孩衣领把她往外拉。

    见我看他,还用食指比了个嘘的姿势,“小声点,这次别闹的和刚才一样,今天流的血已经够多了。”

    我呆呆地看着他,懵了。

    女孩面色苍白地跟着小黄毛往前走,她回头看我一眼,那眼神说不清道不明,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或许她早就发觉那帮人看她的眼神不对,所以才会让我假装她男朋友吧。

    同时我也感觉到车上其他人也在看我,似乎在嘲笑我说,“呀,你女朋友就要被轮了。”

    去你妈的!

    我体内某种东西被激发出来,三两步赶上去,随手一抓,小黄毛那引以为傲的金色长发就被我抓在手里,跟着往下一扯,他不得不向后倒,仰面朝上,我根本不给他看清对手的机会,直接一个向下肘击,他就软绵绵地向下晕倒。

    打架,是个技术活。

    打人的位置力度速度都很重要,也就是所谓的快准狠。

    但最重要的,是勇气。无论你有多高明的格斗经验,一旦缺乏了勇气,那跟废物也没什么两样。

    前一次他们欺负黄毛女,我之所以不敢出手,是因为我没有勇气,我怕自己吃亏,怕痛。

    但是这一次,我不再害怕,因为那藏在骨子里的血性已经被激发,属于西北愣娃的秉性开始主导思想,我便不再害怕。

    正是从小说到大的那句话,人死鸟朝上,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哥生来就不是当孬种的料。

    更何况,看车上这些凶神恶煞,他们也没有杀人的胆量。

    我一个肘击下去砸在黄毛鼻梁骨,要知道鼻梁骨是头部最脆弱的部位,只要角度准确,中等力度就可致人晕厥,短时间内毫无反击能力。

    在这方面我很有经验,都是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

    另外,因为对方人数多,所以我不是用拳头,而是肘击,肘击的力量是拳头直击的三到五倍,所以一般拳击比赛都禁止使用肘击,太过危险。

    我却没有这些顾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既然出手,就要把他放倒,不然倒下的就会是自己。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桓古不变的道理。

    一个肘击下去,黄毛鼻梁骨折那是肯定的,三十秒之内无法恢复战斗力。接下来就是那个刀疤男。

    所谓擒贼先擒王,毫无疑问刀疤脸就是这辆车的老板,所有人都按他的命令行事。

    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坏蛋们占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我占优势。因为我可以把事情闹大,哪怕弄出人命也不怕,毕竟我是在见义勇为。

    而坏蛋们不行,他们在车里张牙舞爪,真正出了事,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毕竟他们只是一帮运猪仔的流氓,核心目的还是求财。

    刀疤男没想到我会还手,他还正在悠闲地抽烟,根本没料到我会来的这么快,也没料到小黄毛在我手下不堪一击,连三秒都没有就被我放倒。

    所以,他没来得及准备。

    而我,则在击倒小黄毛的同时,拿到了黄毛别在裤带上的扳手。

    反观刀疤脸,他的手里除了一根烟就是打火机。

    我没留给他过多的躲闪时间,第一扳手下去砸在侧脸,他左右摇晃着想要躲闪,可惜塞满猪仔的车上没有给他太多的躲闪空间,第二扳手下去就砸中嘴巴,第三扳手下去他人已经抱头蹲在地上,我直接一脚踏倒。

    其余三个大呼小叫地想上来,但他们低估了群众的力量,从被贩卖的哪一刻开始,车上的人就开始愤怒,只是他们一直压抑,他们不想惹事,他们觉得自己是一盘散沙,所以他们只能默默忍耐。

    士兵出手救人时候他们的热血已经被激发,只是信心还不够,所以能够任由坏蛋继续作恶。

    但此刻不同,黄毛的跌倒和刀疤脸的惨叫给了他们信心,原来恶人也会倒下。

    于是他们行动了。

    就像我大常说的那句话:你要相信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

    司机吓坏了,他努力控制着方向盘保持正常行驶,一边哆哆嗦嗦地大喊,“停手,快停手。”

    很快,车子在路边紧急停车带停下,司机惊慌失措地拿起扩音喇叭喊:“我要报警啦,我要报警啦。”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适时响起,“报警是吧?来,用我的手机。”

    说话的是那个见义勇为的士兵,他头上包着一条毛巾,鲜血糊了半张脸,右腿上绑着长袖衬衫,鲜血殷红一片。但看他的表情,却是气定神闲,一点都不像失血过多的样子。

    见士兵这样,司机也慌了,他颤巍巍地对着众人跪下,痛哭流涕,“你们要想怎样嘛?”

    士兵笑笑,“继续往前开就好了。”

    车子继续向前,只是速度比先前慢了许多,这是那个士兵特别叮嘱过的,他说这辆车严重超载,速度过快容易出事。

    司机不敢违背他的意思,紧贴路边六十码速度行驶,旅途就慢了许多。

    车上坏蛋虽然被解决了,但空间问题依然存在,各处还是熙熙攘攘。

    我和那个女孩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原来的姿势,所不同的是,这次女孩是面对着我,而且,她将我抱的更紧了一些。

    ……

    车子一到高速出口就被扣留,是士兵报的警,同来的还有电视台记者,医疗救护等,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在现场指挥调度,众多打工者依次排队上了干净明亮的空调车,他们将会被免费运输到南城车站。

    至于我和女孩,则被警车拉到公安分局做笔录。

    所谓笔录,不过是一个程序,警察们只是大概问了一下车内情况,然后详细问了一下士兵和坏蛋之间的搏斗过程,至于我和坏蛋们的打斗,他们只是记录了一下,然后让我们签字,盖指纹。

    其中有个场景我至今都记忆犹深,当时警察问我,“你是怎么想起来要和他们抗争的呢?”

    我回答说:“本来我很害怕,但是我看到那位军人那么勇敢,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我就热血上头……”

    警察:“你是说,你是因为军人的勇敢行为才受到的启发?”

    我:“是的,那个军人是个英雄,我的确是受他的启发。”

    警察:“那车上的其他人呢?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

    我:“是的,他们也是受到军人的鼓舞,我们都是在军人的英勇带领下才和匪徒们搏斗的。”

    警察:“你以上说的都属实吗?”

    我郑重地点头,“绝对属实,我当时确实是被那名士兵感动了,他是个英雄。”

    警察点点头,他说很满意我的配合,不过最后还有个请求,希望我能把刚才的话对着记者再说一遍,要原原本本,一字不差。

    他还说,政府决定颁发你一个见义勇为奖,奖金五千。

    我很高兴,按照他说的做了,果然拿到了五千块奖金,不过奖状要过几天才有。我很开心,说奖状不奖状的无所谓,有钱就好。

    从分局出来已经下午六点,天空乌云密布,就快要下雨。

    我走在莞城陌生而又繁华的街道,手里紧紧捏着那五千块钱,激动的不能自已。

    和我同去的女孩问我,“你说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哪位见义勇为的兵哥哥?”

    我说好,但我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女孩让我去分局问,警察肯定知道。

    我又绕回去找刚才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我说我想见见那位英勇的军人。

    警察说:“抱歉,他被转到广州医院,恐怕帮不到你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有点沮丧,我和他在公交车上明明说好了的,等下了车一起喝酒,他怎么去了广州呢?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他并没有转去广州,只是当时情况复杂,不方便见我罢了。事后他也曾努力找过我,无奈造化弄人,空耗了许多年光阴,此是后话不提。

    却说那天晚上,我猛呼朋友拷机,等了半天都不见回,正一筹莫展之际,女孩对我建议,“可能他现在比较忙,没时间回你电话,要不你先找个地方住下,等明天再做打算?”

    我想想也对,就依着女孩意见,先找地方住下。

    因为我是初到东莞,所以找宾馆这种事还是采取了女孩的意见,就在分局附近找了一家普通宾馆,标间八十一晚。

    我摇头说有点贵,女孩却说这已经是莞城最实惠的宾馆了。

    我说好吧来两间,女孩又说你好笨,标间里面有两张床啦。

    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咯噔一下,脸上有点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