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尤丽丝公主
推荐阅读:
一秒记住【通河小说网 www.tonghe230.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在二十九村里的军队抵达上今县的次日,和言家的商队于傍晚抵达厄古斯堡。
厄古斯是一个都古人的小王国,位于二十九村里的西南方向。厄古斯堡是王国的首都,从这里出发到二十九村里,单骑只要走两天就到了。
麦尔已经买了第二辆马车,并把这辆马车交给小叶和小鸟负责,他和琪琪像以前那样负责第一辆马车。他在梁月城进了一批货,是从一个伊良商人那里低价收来的棉花。他准备用这些棉花和都古人换火枪,再与和言家的商队一起把火枪卖了。
都古火枪的进价是很高的,一支要至少要二十贯泰容钱。麦尔两车的棉花,到了厄古斯只能换一两支火枪。和言家的商队由于出货量大,大概可以换十支火枪。
火枪如果没有弹药和刺刀,恐怕还没有烧火棍好使。买了火枪就必须得买弹药,否则火枪就卖不出去。火枪的弹药分为弹丸和火药两部分,一枚弹丸和一份火药为一组。都古火枪对火药和弹丸的质量要求很高,所以一组弹药的价格进价要在20文泰容钱以上。
和言锐知说,一支火枪至少得配上二十组弹药才能卖出去。不过比起火枪而言,这些钱不过是零头而已。
但如果换一个思路去想,一组弹药要20文泰容钱,这意味着使用这支火枪的人只要动一下手指,20文泰容钱就没了。如果换做是一支50人的火枪小队,只是一轮齐射,1贯泰容钱就没了。
想到这里,麦尔不禁一阵肉疼。以前格瑞和他说过,爱尔特人的亲卫骑兵是最贵的兵种,但却不是最烧钱的兵种。最烧钱的兵种是都古人的火枪兵,其次是伊利比人的火枪兵,然后是明集人的火枪兵,再然后才能轮到爱尔特亲卫骑兵和安威克重甲弓骑兵。
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装备有一套附魔的全身板甲,一匹爱尔特战马,一套战马防具,一支长达六米的重骑枪,骑兵盾,以及随身携带的近身武器,如长剑,军用锄,流星锤等等。
爱尔特人的附魔全身板甲一套至少要300贯泰容钱,一匹爱尔特战马最便宜也要60贯泰容钱,战马的防具一套至少要30贯泰容钱,特制的重骑枪至少要80贯泰容钱,近战武器用的也是上品,价值在10贯到40贯泰容钱之间。
也就是说,武装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最少要花480贯泰容钱。因此爱尔特亲卫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最贵兵种”,在单兵装备的价值上,任何兵种都无法与之匹敌。当然了,如此烧钱的兵种,战斗力也不俗。爱尔特亲卫骑兵是爱尔特国王的御用部队,一共只有三百余骑。骑兵的装备由国王提供,从始至终属于国王。一旦有骑兵负伤致残或者战死,装备就会被收回。国王会亲自在普通的骑兵部队中挑选士兵,补充到亲卫骑兵队中。
由于装备可以循环利用,损坏率也不是很高,所以爱尔特亲卫骑兵算不上烧钱。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周薪大概在200文泰容钱左右,供吃供住,国王只需要按时支付粮饷就可以了。
反观都古火枪兵,其周薪只有40文泰容钱左右。但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周至少要消耗20组弹药进行训练,在非战时状态下,平均每人每年要打坏一支火枪,战时火枪的损坏率更高,维修或更换火枪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年除了粮饷之外,仅在装备和训练上就要花费几十贯泰容钱,这还是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就算是拥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都古火枪兵的年消耗仍然不是个小数字。
伊利比人的火枪和弹药都比都古产的便宜,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明集产的火枪是三种火枪中最廉价的,也是性能最差的,但即便如此,一名明集火枪兵的年消耗依旧比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年消耗要高。
养兵对于麦尔来说还是件非常遥远的事情,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的。现在他需要关心的不是养一名都古火枪兵需要多少钱,而是该把都古火枪卖给谁。
其实都古人、伊利比人和明集人的火枪产业,都牢牢控制在这三个种族的统治阶层手中,很少对外售卖。因为火枪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如果大批量的流到敌人手里,很可能对己方造成危害。
至于弹药,三个可以制造火枪的种族并没有对其进行管控,还会通过官方渠道售卖,并以此牟利。同时他们也不禁止外人来他们这里维修甚至翻新他们的火枪,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有大宗军火流入周边势力手中就可以了,零零散散存在于市面上的火枪并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现在市面上售卖的火枪,一部分是武器商人们通过官方渠道购买的,和言家这次就是要从厄古斯的国王手里用染色陶罐换取火枪。另一部分是某些为了赚取灰色收入的人,用各种办法将军队中报废的火枪弄到手里,修好翻新之后,再背着官方卖给武器商人们的,在性能和使用寿命上都不如原装货。还有一部分则是士兵们在战场上缴获回来,为了赚外快转手卖给武器商人的。
由于火枪的售价较高,一般人是买不起的。购买火枪的人,要么是喜欢新奇事物的富家子弟,他们购买火枪多半是炫耀或者防身用的;要么是化妆成富人或佣兵的不法分子,他们购买火枪是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要么是能养得起火枪兵的领主,他们购买火枪也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还有就是大型的佣兵团,他们购买火枪同样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
和言锐知想把火枪卖到上今县,因为那里已经成了战场。都古火枪的精度较高,就算是几个人的小队也可以在战场上起到一定作用。所以布金人也好,伊良人也好,都有可能购买这批火枪。
由于火枪和弹药不会占多少空间,和言锐知还准备在厄古斯购买粮食,把货运马车都装满,顺路运到上今县去卖。上今县现在是战场,只要是战场,就不愁粮食卖不出去。到时候他们再在上今县购买一批当地特产,拉回梁月城卖,这一次跑商就算是圆满结束了。
即使是手头的都古火枪没有卖出去,和言锐知也不会发愁。因为比起染色陶罐来说,都古火枪要好卖的太多,用不了多久就会卖出去的,还不怕被人压价。
由于天色已晚,麦尔与和言志恒决定明天上午再去和厄古斯国王谈生意。厄古斯的国王名叫拉莫吉斯,是一个以慵懒和俊美而闻名的美男子。既然对方是个懒人,麦尔就没指望见到本尊。反正他们是来谈生意的,只要来谈生意的人能拍板,谁来都一样。
次日上午,麦尔与和言志恒来到了国王的城堡。这座以“王冠”命名的城堡没有华丽的外观,墙上布满了射击孔。这里戒备森严,出入都需要特殊许可。城堡的卫兵全都是都古火枪兵,数量超过五百。
麦尔向城门口的卫兵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向他展示了随身带着的货物样品。卫兵检查了一下样品,然后才让城门里侧的同伴去给国王报信。没过多久,报信的卫兵就回来了,示意麦尔与和言志恒跟自己走。
麦尔与和言志恒跟着卫兵进了城堡,他们刚走进城门,就被城门内侧的卫兵抢走了样品,两人的身体也被卫兵按在墙上。卫兵们认真搜查了两人身上的每一个可能藏匿武器的地方,然后用黑布蒙住了他们的双眼,让他们拽着一根绳子向前走。
这座城堡的主人到底是多没有安全感啊?
麦尔苦笑一声,拽着绳子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带路的卫兵还算尽责,到转弯和上台阶的时候会通知他们一声,免得他们撞到墙或是摔跟头。
大概二十分钟后,麦尔听见了厚重木门被推开的声音,在这之后蒙在他眼睛上的黑布被取下,样品也被还了回来他。已经习惯了黑暗的双眼被突然出现的光线刺中,让麦尔感觉眼球火辣辣的疼。他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然后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几乎铺满墙面的锦旗。锦旗上绣着一顶金色的王冠,王冠上镶满了各种颜色的宝石,背景色是红色。然后是一张巨大的石制长桌,长桌两侧是两排椅子,正对着门的主席上是一把红木座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头顶着一对长耳朵的华服少女。
“欢迎来到王冠堡。”
少女眯起眼睛,朝两人微微一笑。
“请坐。”
麦尔与和言志恒对视了一眼,二人小心翼翼的选了最末尾的两张椅子坐下,将手中的样品轻轻的放在长桌上。
“我叫尤丽丝,国王拉莫吉斯之女,是厄古斯王国的公主。”
少女摆弄着鬓角的卷发,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坐在远处的两位青年。
“不知二位姓甚名谁,从何而来?”
和言志恒一听对方是公主,立刻紧张的脸色苍白,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麦尔因为在泰容贵族有亲戚,所以在面对贵族时一点都不慌。他起身向尤丽丝行了一礼,不紧不慢的做起自我介绍。
“我叫麦尔?拜伦斯,格瑞?拜伦斯之子,是来自梁月城的行商。”
他瞥了一眼和言志恒,见他不像是能说出话来的样子,就替他做了自我介绍。
“这位是和言志恒,和言锐知之子,是梁月城的商人。”
格瑞?拜伦斯在都古人中没那么大名气,但尤丽丝也听过他的名号,知道他是个很厉害的人。至于和言锐知,尤丽丝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她听说过梁月城的和言家。既然格瑞?拜伦斯的儿子在介绍和言志恒时只提到了和言锐知的名字,没有再提他的爷爷或其他人的名字,就说明这个名字足以撑起和言志恒的身份,尤丽丝觉得这人多半是和言家的家主。
“很高兴与二位见面。”
尤丽丝优雅的笑了笑,给侍立在大厅两侧的女仆使了个眼色,女仆们就把摆在两人面前的样品拿到了尤丽丝面前。尤丽丝认真检查了一下样品的质量,然后将目光定睛在麦尔身上。
“你有多少染色陶器?”
麦尔见尤丽丝没问棉花的事,就知道她是想压价。这是买方惯用的手段,明明更想买另一种商品,却故意装出一副对其他商品很感兴趣的样子,以便自己压价。
“很多。”麦尔笑着回答说,“公主殿下,我还有两车优质的伊良红棉,这种棉花质量轻,保暖效果不错,纺成棉布也很结实。”
“不见得吧,我觉得我们都古的油棉在保暖方面比伊良红棉强得多。”
尤丽丝知道伊良红棉的好处,也知道都古油棉除了在保暖方面比伊良红棉强很多之外,其他方面都不如伊良红棉。然而在新世界形成之后,没有了季节的变换,各地的气候变化幅度不大,厄古斯王国的冬天也不见了。
因此都古油棉在保暖方面的性能在厄古斯王国完全起不到作用,现在厄古斯产的棉花只能用来出口,本地都在用外地产的棉花纺布。
麦尔见尤丽丝没有把话题扯回染色陶器上,而是挑起了棉花的毛病,就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他见尤丽丝有意买这批伊良红棉,就彻底不准备让她压价了。
不过麦尔对棉花的了解不多,他之所以拉棉花到这边来卖,只是单纯因为他在市场上撞到了便宜货,随手就给买来了。他刚才的说辞都是卖他棉花的伊良商人曾经说过的话,如果让他从棉花的性能上着手抬价,肯定会输给尤丽丝。
所以他决定先不谈棉花的事,用这种办法吊尤丽丝的胃口,顺着尤丽丝表面上的意思,不再讲棉花的事,转口开始谈染色陶器的事。
在二十九村里的军队抵达上今县的次日,和言家的商队于傍晚抵达厄古斯堡。
厄古斯是一个都古人的小王国,位于二十九村里的西南方向。厄古斯堡是王国的首都,从这里出发到二十九村里,单骑只要走两天就到了。
麦尔已经买了第二辆马车,并把这辆马车交给小叶和小鸟负责,他和琪琪像以前那样负责第一辆马车。他在梁月城进了一批货,是从一个伊良商人那里低价收来的棉花。他准备用这些棉花和都古人换火枪,再与和言家的商队一起把火枪卖了。
都古火枪的进价是很高的,一支要至少要二十贯泰容钱。麦尔两车的棉花,到了厄古斯只能换一两支火枪。和言家的商队由于出货量大,大概可以换十支火枪。
火枪如果没有弹药和刺刀,恐怕还没有烧火棍好使。买了火枪就必须得买弹药,否则火枪就卖不出去。火枪的弹药分为弹丸和火药两部分,一枚弹丸和一份火药为一组。都古火枪对火药和弹丸的质量要求很高,所以一组弹药的价格进价要在20文泰容钱以上。
和言锐知说,一支火枪至少得配上二十组弹药才能卖出去。不过比起火枪而言,这些钱不过是零头而已。
但如果换一个思路去想,一组弹药要20文泰容钱,这意味着使用这支火枪的人只要动一下手指,20文泰容钱就没了。如果换做是一支50人的火枪小队,只是一轮齐射,1贯泰容钱就没了。
想到这里,麦尔不禁一阵肉疼。以前格瑞和他说过,爱尔特人的亲卫骑兵是最贵的兵种,但却不是最烧钱的兵种。最烧钱的兵种是都古人的火枪兵,其次是伊利比人的火枪兵,然后是明集人的火枪兵,再然后才能轮到爱尔特亲卫骑兵和安威克重甲弓骑兵。
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装备有一套附魔的全身板甲,一匹爱尔特战马,一套战马防具,一支长达六米的重骑枪,骑兵盾,以及随身携带的近身武器,如长剑,军用锄,流星锤等等。
爱尔特人的附魔全身板甲一套至少要300贯泰容钱,一匹爱尔特战马最便宜也要60贯泰容钱,战马的防具一套至少要30贯泰容钱,特制的重骑枪至少要80贯泰容钱,近战武器用的也是上品,价值在10贯到40贯泰容钱之间。
也就是说,武装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最少要花480贯泰容钱。因此爱尔特亲卫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最贵兵种”,在单兵装备的价值上,任何兵种都无法与之匹敌。当然了,如此烧钱的兵种,战斗力也不俗。爱尔特亲卫骑兵是爱尔特国王的御用部队,一共只有三百余骑。骑兵的装备由国王提供,从始至终属于国王。一旦有骑兵负伤致残或者战死,装备就会被收回。国王会亲自在普通的骑兵部队中挑选士兵,补充到亲卫骑兵队中。
由于装备可以循环利用,损坏率也不是很高,所以爱尔特亲卫骑兵算不上烧钱。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周薪大概在200文泰容钱左右,供吃供住,国王只需要按时支付粮饷就可以了。
反观都古火枪兵,其周薪只有40文泰容钱左右。但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周至少要消耗20组弹药进行训练,在非战时状态下,平均每人每年要打坏一支火枪,战时火枪的损坏率更高,维修或更换火枪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一名都古火枪兵每年除了粮饷之外,仅在装备和训练上就要花费几十贯泰容钱,这还是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就算是拥有自产火枪和弹药的能力,都古火枪兵的年消耗仍然不是个小数字。
伊利比人的火枪和弹药都比都古产的便宜,但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明集产的火枪是三种火枪中最廉价的,也是性能最差的,但即便如此,一名明集火枪兵的年消耗依旧比一名爱尔特亲卫骑兵的年消耗要高。
养兵对于麦尔来说还是件非常遥远的事情,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的。现在他需要关心的不是养一名都古火枪兵需要多少钱,而是该把都古火枪卖给谁。
其实都古人、伊利比人和明集人的火枪产业,都牢牢控制在这三个种族的统治阶层手中,很少对外售卖。因为火枪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如果大批量的流到敌人手里,很可能对己方造成危害。
至于弹药,三个可以制造火枪的种族并没有对其进行管控,还会通过官方渠道售卖,并以此牟利。同时他们也不禁止外人来他们这里维修甚至翻新他们的火枪,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没有大宗军火流入周边势力手中就可以了,零零散散存在于市面上的火枪并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现在市面上售卖的火枪,一部分是武器商人们通过官方渠道购买的,和言家这次就是要从厄古斯的国王手里用染色陶罐换取火枪。另一部分是某些为了赚取灰色收入的人,用各种办法将军队中报废的火枪弄到手里,修好翻新之后,再背着官方卖给武器商人们的,在性能和使用寿命上都不如原装货。还有一部分则是士兵们在战场上缴获回来,为了赚外快转手卖给武器商人的。
由于火枪的售价较高,一般人是买不起的。购买火枪的人,要么是喜欢新奇事物的富家子弟,他们购买火枪多半是炫耀或者防身用的;要么是化妆成富人或佣兵的不法分子,他们购买火枪是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要么是能养得起火枪兵的领主,他们购买火枪也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还有就是大型的佣兵团,他们购买火枪同样是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
和言锐知想把火枪卖到上今县,因为那里已经成了战场。都古火枪的精度较高,就算是几个人的小队也可以在战场上起到一定作用。所以布金人也好,伊良人也好,都有可能购买这批火枪。
由于火枪和弹药不会占多少空间,和言锐知还准备在厄古斯购买粮食,把货运马车都装满,顺路运到上今县去卖。上今县现在是战场,只要是战场,就不愁粮食卖不出去。到时候他们再在上今县购买一批当地特产,拉回梁月城卖,这一次跑商就算是圆满结束了。
即使是手头的都古火枪没有卖出去,和言锐知也不会发愁。因为比起染色陶罐来说,都古火枪要好卖的太多,用不了多久就会卖出去的,还不怕被人压价。
由于天色已晚,麦尔与和言志恒决定明天上午再去和厄古斯国王谈生意。厄古斯的国王名叫拉莫吉斯,是一个以慵懒和俊美而闻名的美男子。既然对方是个懒人,麦尔就没指望见到本尊。反正他们是来谈生意的,只要来谈生意的人能拍板,谁来都一样。
次日上午,麦尔与和言志恒来到了国王的城堡。这座以“王冠”命名的城堡没有华丽的外观,墙上布满了射击孔。这里戒备森严,出入都需要特殊许可。城堡的卫兵全都是都古火枪兵,数量超过五百。
麦尔向城门口的卫兵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向他展示了随身带着的货物样品。卫兵检查了一下样品,然后才让城门里侧的同伴去给国王报信。没过多久,报信的卫兵就回来了,示意麦尔与和言志恒跟自己走。
麦尔与和言志恒跟着卫兵进了城堡,他们刚走进城门,就被城门内侧的卫兵抢走了样品,两人的身体也被卫兵按在墙上。卫兵们认真搜查了两人身上的每一个可能藏匿武器的地方,然后用黑布蒙住了他们的双眼,让他们拽着一根绳子向前走。
这座城堡的主人到底是多没有安全感啊?
麦尔苦笑一声,拽着绳子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带路的卫兵还算尽责,到转弯和上台阶的时候会通知他们一声,免得他们撞到墙或是摔跟头。
大概二十分钟后,麦尔听见了厚重木门被推开的声音,在这之后蒙在他眼睛上的黑布被取下,样品也被还了回来他。已经习惯了黑暗的双眼被突然出现的光线刺中,让麦尔感觉眼球火辣辣的疼。他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然后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几乎铺满墙面的锦旗。锦旗上绣着一顶金色的王冠,王冠上镶满了各种颜色的宝石,背景色是红色。然后是一张巨大的石制长桌,长桌两侧是两排椅子,正对着门的主席上是一把红木座椅,椅子上坐着一个头顶着一对长耳朵的华服少女。
“欢迎来到王冠堡。”
少女眯起眼睛,朝两人微微一笑。
“请坐。”
麦尔与和言志恒对视了一眼,二人小心翼翼的选了最末尾的两张椅子坐下,将手中的样品轻轻的放在长桌上。
“我叫尤丽丝,国王拉莫吉斯之女,是厄古斯王国的公主。”
少女摆弄着鬓角的卷发,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坐在远处的两位青年。
“不知二位姓甚名谁,从何而来?”
和言志恒一听对方是公主,立刻紧张的脸色苍白,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麦尔因为在泰容贵族有亲戚,所以在面对贵族时一点都不慌。他起身向尤丽丝行了一礼,不紧不慢的做起自我介绍。
“我叫麦尔?拜伦斯,格瑞?拜伦斯之子,是来自梁月城的行商。”
他瞥了一眼和言志恒,见他不像是能说出话来的样子,就替他做了自我介绍。
“这位是和言志恒,和言锐知之子,是梁月城的商人。”
格瑞?拜伦斯在都古人中没那么大名气,但尤丽丝也听过他的名号,知道他是个很厉害的人。至于和言锐知,尤丽丝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她听说过梁月城的和言家。既然格瑞?拜伦斯的儿子在介绍和言志恒时只提到了和言锐知的名字,没有再提他的爷爷或其他人的名字,就说明这个名字足以撑起和言志恒的身份,尤丽丝觉得这人多半是和言家的家主。
“很高兴与二位见面。”
尤丽丝优雅的笑了笑,给侍立在大厅两侧的女仆使了个眼色,女仆们就把摆在两人面前的样品拿到了尤丽丝面前。尤丽丝认真检查了一下样品的质量,然后将目光定睛在麦尔身上。
“你有多少染色陶器?”
麦尔见尤丽丝没问棉花的事,就知道她是想压价。这是买方惯用的手段,明明更想买另一种商品,却故意装出一副对其他商品很感兴趣的样子,以便自己压价。
“很多。”麦尔笑着回答说,“公主殿下,我还有两车优质的伊良红棉,这种棉花质量轻,保暖效果不错,纺成棉布也很结实。”
“不见得吧,我觉得我们都古的油棉在保暖方面比伊良红棉强得多。”
尤丽丝知道伊良红棉的好处,也知道都古油棉除了在保暖方面比伊良红棉强很多之外,其他方面都不如伊良红棉。然而在新世界形成之后,没有了季节的变换,各地的气候变化幅度不大,厄古斯王国的冬天也不见了。
因此都古油棉在保暖方面的性能在厄古斯王国完全起不到作用,现在厄古斯产的棉花只能用来出口,本地都在用外地产的棉花纺布。
麦尔见尤丽丝没有把话题扯回染色陶器上,而是挑起了棉花的毛病,就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他见尤丽丝有意买这批伊良红棉,就彻底不准备让她压价了。
不过麦尔对棉花的了解不多,他之所以拉棉花到这边来卖,只是单纯因为他在市场上撞到了便宜货,随手就给买来了。他刚才的说辞都是卖他棉花的伊良商人曾经说过的话,如果让他从棉花的性能上着手抬价,肯定会输给尤丽丝。
所以他决定先不谈棉花的事,用这种办法吊尤丽丝的胃口,顺着尤丽丝表面上的意思,不再讲棉花的事,转口开始谈染色陶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