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出逃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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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掉阿豹以后,周建仁将我和胖子奉为上宾,整天是称兄道弟,端茶送水,简直比亲生的兄弟还亲。
当然,我也明白,他亲的不是我和胖子,而是我和胖子手里的配方。但只要我们还拥有配方一天,我们就是他的兄弟一天。
当然,周建仁只给了我们三天时间,他限我们在三天之内,务必制出冰粉,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道理我自然明白,若不能制出冰粉,我们对他根本就毫无价值可言,更别说称兄道弟。
三日后,我和胖子依照记下来的配方公式,终于研制出了冰粉。虽然成色比不上九三姑婆,手艺比不上李叔,但好歹也算是制了出来。
周建仁大喜,摆下宴席,犒赏三军。同时也令我和胖子加紧研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制造出更多的冰粉。
同样欣喜的,当然还有我。因为我之所以还留在这里,无非是为了拿到成品的冰粉。现在冰粉已经制成,是时候收场了。
这晚,我和胖子躲在房内,想的却不是怎么制造冰粉,而是逃出祁云寨,毕竟我们都不想一辈子窝在这里做毒枭。况且这疙瘩物质生活极其落后,不比苍州。
因为胖子已经牢牢记下了进出祁云寨的路线图,所以只要避开守卫,想要离开简直是易如反掌。
深夜十分,我和胖子做了十足的准备,小心翼翼地避开层层守卫,终于出了祁云寨。因为晚上关卡处是不设防的,一路我们走得是通畅无阻。
当然,沿路也偶尔遇到几个小毛匪,反而被我和胖子劫了财又劫了色。当然,我劫的财,胖子劫的色。
天微明时,我和胖子正饥肠辘辘,不料草丛里又蹿出几个劫匪,长得黑不溜秋,穿得破败不堪,面黄肌瘦,一上来就喊:“快把大米、红薯、黄瓜、梳子、布匹等值钱的玩意都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无情!”
我一看那几人,根本就不是华夏国的,也不知是哪个蛮荒部落跑出来的,估计比我们还饿,遂很客气道:“几位,我们也都是穷人,穷人就该互相帮助,麻烦你们让个道吧。”
胖子却没我这么好的脾气,上前吼道:“尔等蛮荒庶民,不知我天朝现今乃是法制社会,汝安敢当街行窃耶?”
一个满脸横毛的小伙立即望向他们首领,委屈道:“靠,大哥,他说文言文我听不懂。”
那首领也怒道:“大胆!我们老过国,在国王汉尼拔英撒拉塔的率领下,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超级强国,你们也敢自称天朝?”
首领越说越来劲:“我天朝物产丰富,幅员辽阔,我们所有的人民都已用上了厕所,平均一百户人家就拥有一块梳子,布匹的普及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三,每个村子每年都能吃上一顿红薯和黄瓜,我们的国王甚至还拥有一头私人耕牛,这样的经济成就,亮瞎了你们的双眼吧?哈哈哈,怕了吧?颤抖了吧?”
“你们华夏小国,安能与我老过国相提并论?我们英明神武的国王说过,你们华夏,穷乡僻壤,社会风气混乱,百姓数十年都吃不上大米,还要靠我天朝救济。我们经常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学习你们的四大名著,什么《金瓶梅》、《水许传》、《三侠五义》、《红孩儿》,也不过如此,文化水平简直落后我们老过国八百年……”
末了,那首领还不忘补充一句:“不过,那本《金瓶梅》确实不错,可惜我没怎么看懂。”
听着那叽叽歪歪一呼溜说完,胖子感叹一句:“四大名著,他硬是一本没说对,溜溜溜。”
我望向那首领,笑了笑道:“几位兄弟,你们是第一次出来吧?”
首领连连点头。我说,难怪。
另一个黄毛小伙子却突然急了,吼道:“靠,我们是来打劫的,不是来陪你们聊天的!”
我看了一眼胖子,示意他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果然,胖子几拳出手,放倒了所有“天朝”好汉。据说其中一位还会泰拳,不过连胖子一招都没有接住,还是在胖子没吃饭的情况下。
在阵阵“哎哟哎哟”中,我和胖子赶紧离去。
正好天明时分,我们赶到了一家客栈,准备饱吃一顿,抓紧时间回苍州。
饭后,我让胖子将祁云寨的地图给我,并叮嘱他稍等片刻。未等胖子开口询问我去哪儿,我的身影已掠出了客栈。
来到凉州官衙,我见到了一位捕头。懒得废话,我将祁云寨的地图给他,告诉他,等着立功吧。
交待完后,我匆匆离去。地图上已刻画的很清楚,我相信不出三天,祁云寨这个华夏西南最大的毒窝,一定会被凉州官方扫平。
赶回客栈时,胖子在房间内等我,只不过他的手上,却多了一个信封。胖子脸色明显不好,赶紧跑过来,将信封递给我:“小风,你看。”
信封已被拆开,我赶紧取出信纸,打量了一番,上面只有一句话:秦小风,我们之间还没完。
这是阿豹的字迹。靠,他竟然没有死?若是让他回到龙城,将所有事情抖出来,还会有我的活路吗?我潜伏在龙老大身边这么久,好不容易熬到了今天,难道要前功尽弃?
不行,绝不能让阿豹活着回到龙城!
“胖子,没时间了,走。”我抓起胖子,不容耽搁一秒,直奔窗口,跳了下去。
随手抢过一辆马车,顾不得车夫的叫嚷,我拼命策马狂奔。马车在闹市中疾行,掀翻了许多摊子,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大事要紧。
胖子惊魂未定,还没搞清楚状况,结结巴巴问我:“小风,这……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边猛挥鞭子,我一边解释:“阿豹没有死,我们必须抢在他之前回到龙城,否则,你我都得死。”
胖子不再说话,他应该大致已经知道事情有多紧急。这是与时间的赛跑,这是与阿豹之间的死亡游戏。我知道他恨我入骨,所以刻意留下纸条,激怒我,戏耍我,以使我迷失方寸,露出破绽。
阿豹已知道了我的卧底身份,但我心中十分清楚,他要做什么。阿豹不具有威胁,具有威胁的是龙老大。所以阿豹要做的,是比我先赶到龙城,告诉龙老大我的身份。
此时此刻,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快。
比阿豹快,不快则死。
可是我又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阿豹既然敢留下纸条,那么他就一定有比我先到龙城的把握,那么是不是,他抄了另外一条更近的小路?毕竟对凉州,阿豹比我和胖子熟。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死马当活马医吧。但愿苍天,佑我一次。
除掉阿豹以后,周建仁将我和胖子奉为上宾,整天是称兄道弟,端茶送水,简直比亲生的兄弟还亲。
当然,我也明白,他亲的不是我和胖子,而是我和胖子手里的配方。但只要我们还拥有配方一天,我们就是他的兄弟一天。
当然,周建仁只给了我们三天时间,他限我们在三天之内,务必制出冰粉,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这个道理我自然明白,若不能制出冰粉,我们对他根本就毫无价值可言,更别说称兄道弟。
三日后,我和胖子依照记下来的配方公式,终于研制出了冰粉。虽然成色比不上九三姑婆,手艺比不上李叔,但好歹也算是制了出来。
周建仁大喜,摆下宴席,犒赏三军。同时也令我和胖子加紧研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制造出更多的冰粉。
同样欣喜的,当然还有我。因为我之所以还留在这里,无非是为了拿到成品的冰粉。现在冰粉已经制成,是时候收场了。
这晚,我和胖子躲在房内,想的却不是怎么制造冰粉,而是逃出祁云寨,毕竟我们都不想一辈子窝在这里做毒枭。况且这疙瘩物质生活极其落后,不比苍州。
因为胖子已经牢牢记下了进出祁云寨的路线图,所以只要避开守卫,想要离开简直是易如反掌。
深夜十分,我和胖子做了十足的准备,小心翼翼地避开层层守卫,终于出了祁云寨。因为晚上关卡处是不设防的,一路我们走得是通畅无阻。
当然,沿路也偶尔遇到几个小毛匪,反而被我和胖子劫了财又劫了色。当然,我劫的财,胖子劫的色。
天微明时,我和胖子正饥肠辘辘,不料草丛里又蹿出几个劫匪,长得黑不溜秋,穿得破败不堪,面黄肌瘦,一上来就喊:“快把大米、红薯、黄瓜、梳子、布匹等值钱的玩意都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无情!”
我一看那几人,根本就不是华夏国的,也不知是哪个蛮荒部落跑出来的,估计比我们还饿,遂很客气道:“几位,我们也都是穷人,穷人就该互相帮助,麻烦你们让个道吧。”
胖子却没我这么好的脾气,上前吼道:“尔等蛮荒庶民,不知我天朝现今乃是法制社会,汝安敢当街行窃耶?”
一个满脸横毛的小伙立即望向他们首领,委屈道:“靠,大哥,他说文言文我听不懂。”
那首领也怒道:“大胆!我们老过国,在国王汉尼拔英撒拉塔的率领下,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超级强国,你们也敢自称天朝?”
首领越说越来劲:“我天朝物产丰富,幅员辽阔,我们所有的人民都已用上了厕所,平均一百户人家就拥有一块梳子,布匹的普及率更是高达百分之三,每个村子每年都能吃上一顿红薯和黄瓜,我们的国王甚至还拥有一头私人耕牛,这样的经济成就,亮瞎了你们的双眼吧?哈哈哈,怕了吧?颤抖了吧?”
“你们华夏小国,安能与我老过国相提并论?我们英明神武的国王说过,你们华夏,穷乡僻壤,社会风气混乱,百姓数十年都吃不上大米,还要靠我天朝救济。我们经常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学习你们的四大名著,什么《金瓶梅》、《水许传》、《三侠五义》、《红孩儿》,也不过如此,文化水平简直落后我们老过国八百年……”
末了,那首领还不忘补充一句:“不过,那本《金瓶梅》确实不错,可惜我没怎么看懂。”
听着那叽叽歪歪一呼溜说完,胖子感叹一句:“四大名著,他硬是一本没说对,溜溜溜。”
我望向那首领,笑了笑道:“几位兄弟,你们是第一次出来吧?”
首领连连点头。我说,难怪。
另一个黄毛小伙子却突然急了,吼道:“靠,我们是来打劫的,不是来陪你们聊天的!”
我看了一眼胖子,示意他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果然,胖子几拳出手,放倒了所有“天朝”好汉。据说其中一位还会泰拳,不过连胖子一招都没有接住,还是在胖子没吃饭的情况下。
在阵阵“哎哟哎哟”中,我和胖子赶紧离去。
正好天明时分,我们赶到了一家客栈,准备饱吃一顿,抓紧时间回苍州。
饭后,我让胖子将祁云寨的地图给我,并叮嘱他稍等片刻。未等胖子开口询问我去哪儿,我的身影已掠出了客栈。
来到凉州官衙,我见到了一位捕头。懒得废话,我将祁云寨的地图给他,告诉他,等着立功吧。
交待完后,我匆匆离去。地图上已刻画的很清楚,我相信不出三天,祁云寨这个华夏西南最大的毒窝,一定会被凉州官方扫平。
赶回客栈时,胖子在房间内等我,只不过他的手上,却多了一个信封。胖子脸色明显不好,赶紧跑过来,将信封递给我:“小风,你看。”
信封已被拆开,我赶紧取出信纸,打量了一番,上面只有一句话:秦小风,我们之间还没完。
这是阿豹的字迹。靠,他竟然没有死?若是让他回到龙城,将所有事情抖出来,还会有我的活路吗?我潜伏在龙老大身边这么久,好不容易熬到了今天,难道要前功尽弃?
不行,绝不能让阿豹活着回到龙城!
“胖子,没时间了,走。”我抓起胖子,不容耽搁一秒,直奔窗口,跳了下去。
随手抢过一辆马车,顾不得车夫的叫嚷,我拼命策马狂奔。马车在闹市中疾行,掀翻了许多摊子,我也顾不得那么多,大事要紧。
胖子惊魂未定,还没搞清楚状况,结结巴巴问我:“小风,这……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边猛挥鞭子,我一边解释:“阿豹没有死,我们必须抢在他之前回到龙城,否则,你我都得死。”
胖子不再说话,他应该大致已经知道事情有多紧急。这是与时间的赛跑,这是与阿豹之间的死亡游戏。我知道他恨我入骨,所以刻意留下纸条,激怒我,戏耍我,以使我迷失方寸,露出破绽。
阿豹已知道了我的卧底身份,但我心中十分清楚,他要做什么。阿豹不具有威胁,具有威胁的是龙老大。所以阿豹要做的,是比我先赶到龙城,告诉龙老大我的身份。
此时此刻,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快。
比阿豹快,不快则死。
可是我又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阿豹既然敢留下纸条,那么他就一定有比我先到龙城的把握,那么是不是,他抄了另外一条更近的小路?毕竟对凉州,阿豹比我和胖子熟。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死马当活马医吧。但愿苍天,佑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