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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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上一世番外)

    又一天工作结束,晚上九点,乔津天疲惫地回到别墅。

    偌大的客厅灯光通明,却空无一人。

    下午他在公司只吃了半个盒饭,这时候也有些饿了。习惯性走到餐厅,无意中看到餐桌上的花瓶,里面插着几株色泽光鲜的红玫瑰,看样子是今天刚换上的。

    餐厅这处灯光稍暗,他高大的身躯在暗色里穿梭,走进厨房晃了一圈,喊了一声:“南希?”

    厨房旁边那扇门没一会开了,南希从里面走出来,好像随时等待着主人回来一般一身正装,她道:“先生,想吃些什么?”

    乔津天“啪”地打开厨房的灯,走到冰箱前开了看,疲惫的眼往里头一扫,拎了一瓶啤酒出来,对身后的南希说:“做个燕窝粥吧。”说完转身出门准备上楼,刚上楼梯,又回头问了一句:“餐桌上什么时候开始放玫瑰的?我记得之前一直是放玉兰。”

    南希看了一眼玫瑰,答道:“先生,这几个月都是放玫瑰的。玉兰是之前常先生在时经手办置的。”

    好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乍一听到还有些愣神,应了一声:“哦――”便转身上楼。

    回到自己的房间,先冲了个澡,之后打开啤酒猛灌了一口。他已经好久没喝啤酒了,这种低廉便宜的酒水,不知道参杂了多少水分,简直就跟喝水一样。

    他从来不屑去喝啤酒,就是现在冰箱里那些啤酒,也是常乐在时留下的习惯。常乐喜欢在心情好的时候喝啤酒庆祝,用常乐的话说:只有喝啤酒才是人生一大爽快之事。

    而乔津天最喜欢的却是洋酒。那些外面买不到的,限量版的,年代久远的,在北欧东欧的葡萄园酒庄的地窖里呆了几十甚至几百年的红白酒,才是他的心头之好,配得上他身份地位的品味。

    平时乔津天喝的时候总会给常乐分享,而常乐高兴起来,也会怂恿他喝啤酒。这是阶级之间的鸿沟,无法协调,只能求同存异。所幸这只是一个生活小细节,人又不是天天要喝酒,便不是生活在一起的障碍。

    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常乐习惯了品红酒,他知道托着高脚杯倾斜45度借助自然光去观察酒中心的颜色来辨别酒中酒精度的高低,也知道白葡萄酒的“杯裙”是透明度非常强的深金黄色,而红酒的“杯裙”的色泽是由玫瑰红经过棕色和橘黄色到蓝紫色的。乔津天习惯了冰箱里某个固定位置塞满啤酒,就算不喝,也要满满当当,过期扔掉又买新的。啤酒的种类很多,可因为常乐不挑不拣全盘接受,便连带着让乔津天也尝遍了所有进口非进口的啤酒,上到法国1664白啤酒,下到出门左拐那超市就能买到的青岛喜力。

    自从常乐离开后,他都没喝过酒,今天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喝一口。不得不说这青岛味道太寡淡,完全起不到刺激神经让他稍微放松下心情的作用。

    今天开了一个股东大会,下面几个零散的小股东都对新开发的那个非洲基地开发项目颇有微词,这个说要考查,那个说时机未到,三三两两,踌躇不前,为自己那份利益端着恶心清高的嘴脸。这其中,当属他的婶婶张巧最为可恶,背着他挨个拜访那些股东企图侵吞更多股份,当面却又振振有词要支持这个项目。

    之中打的什么主意,当他是羊圈里的羊羔什么都不知道吗?

    “贪婪是人的本性。”他仰头喝干最后一口啤酒,看着窗外漆黑暗淡的夜空,手中瓶罐渐渐缩成一团。

    乔氏集团的前身――旗木集团,是他外公交到他手上的。他外公生在一个除旧革新的年代,那时新中国刚刚成立,外公为了他从未谋面的外婆留在中国,开始了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从做肥皂开始起家到后来囊括电子、农业、房地产的大集团,个中艰辛,不足外人道也。鲜少有人知道,就在文/革那十年间,他外公因为身上流淌一半的日本人血脉而被打成了反动派,在黑暗的监牢里呆了七年。

    一身病痛的男人如何重新开始成就商业帝国,他只能从他外公的只言片语里了解。母亲告诉他,那公司是他外公的半条命。而另外半条命,他是在外公死后才知道。

    从那本发黄的日记本里,他知道了他外公和外婆的人生片段。

    他从此明白原来世间还有这种感情。他渴望这种感情。

    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有了这种渴求夙愿本该是好的,可惜世间偏有一种不对等,叫做行为模式与思想的不对等。当渴望越强,而行为上却不作为,这就是矛盾的开始,痛苦的起点。

    当他看到常乐可能背叛他的可能性,他便感觉到痛苦与伤心。他没有去有效地阻止这种可能性,甚至在这种可能性相对不高的情况,他依旧让情绪占据了主导地位。

    他因为心痛而发怒,因为伤心而咆哮,将所有负面情绪如同撒豆一般悉数抛向深爱之人,成就了他心中的畅快。

    知心爱,却不会爱。做而后悔,悔已不复用。

    却依旧要去补救完备。

    就如那打碎的棱镜,就算修补完全,也不再是原来的模样。裂痕永远存在,一触就疼,或隐隐作痛,或痛彻心扉。

    将南希送上来的燕窝粥吃完,乔津天点烟求心静,思绪依旧纷杂,便不知觉地去想常乐,想那人在时的场景,想此时如果那人在这里会做什么,对他说什么话。想得他烟点了一根又一根,也不知道他是借烟消愁还是抽出了烦恼。

    思念本就是个玄乎的东西,就犹如悬挂在天边的风筝,无论那风筝怎么飞,飞到哪儿,你思念的那头永远是个风筝。

    魔怔没有尽头,只有开始。

    第二日,乔津天下达寻找常乐的命令。也就两天时间,常乐这三个月的资料讯息就被呈上乔津天的办公桌。

    没看几眼,便怒气横飞,胸中恼意炙热,直恨不得宰了那些见风使舵的人群。他没下达任何命令,却被像模像样地传达了圣旨。人人自危,不敢接受常乐的简历,冷眼旁观,让一个出色的经理助理人甚至找不到一个只打印端茶的工作。

    那样干净清澈的人,竟然在一个充满地沟油的后厨做帮工,忙时还要炒菜端盘,伺候那些满身泥灰的搬砖工。

    虽气这人背叛,却容不得别人欺负。

    便吩咐手下人员经常光顾那家餐馆,刻意照料,甚至塞塞小费。那老实人喜欢笑道欢迎惠顾,却从来不收小费,硬气得很。

    这样被拒绝的偷偷关怀,让乔津天心中如打翻五味瓶,酸涩难当,又苦仄忧伤。却仍旧不肯去当面去看那人,只叫人偷偷继续跟拍每一日的行程。

    那日,手下有人报告,有其他人在跟踪常乐。他便让手下去查是谁,结果发现是当地一个小帮派干的,于是威逼利诱,打一棍给一颗枣,总算知道是一个名叫王瑞强让他们跟踪常乐。

    王瑞强是谁?一查一个准,原来是奚黎那女人的舅舅。真是蛇鼠一窝的完美诠释。

    常乐在时就不喜欢这个女人,他可以理解。现在他不在了,这女人倒是挺关心。于是乔津天干脆利落地砍了那个小帮派老大的两只手指头又撒了一百万让他去疗伤。

    然后继续让人跟踪保护常乐。

    他喜欢偷看常乐那逼仄出租房里藏在枕头下的日记。每一天都有新的内容,很多与他有关的句子,诉说着常乐对他的思念与爱意。这让他陶醉不已,便心中逐渐思索要忘却旧事,何时把常乐带回家。

    只是也许是真的偷窥上了瘾,在他还依旧沉浸在被爱的美好中,他接到了那个另他心脏骤停的电话。他的得力手下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沉痛低声地告诉他:“常先生被人撞了。”

    他顾不得当时正在进行中的会议,直奔现场。

    那一天,他明白了什么叫生不如死。

    他的常乐本该好好穿着白衬衫坐在别墅楼下的石桌旁喝英国红茶,翻阅他最喜欢的莎士比亚全集,好在夜晚一起入榻的时候可以用最古老优美的诗歌来诉说衷肠。

    可现在面前那白衬衫下的人已经没了人形。那是血与肉的混合物,已辨不清曾经的人形,更何况那清俊动人的脸庞与笑容。

    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无法思考,手脚仿若不是自己的,连心脏也被掏空了一般。

    跌跌撞撞地扑向那个人,抱起一身血色红花,将之禁锢到怀里。从来都是冰冷沉默的强大男人,此时却抖着苍白嘴唇,一脸迷茫无助,只是紧紧抱着怀里的人,犹如抱着破碎的四世珍宝,哭得像个孩子。

    四周人群已被远远屏蔽开,却依旧远远围观,一个哭泣的男人和一个死去的男人,是他们今晚的饭后谈资。

    葬礼办得非常隆重,死去那个人是乔氏总裁的干弟弟,强大华丽的车型阵容带着满目白花来送别消散在世间的亡魂。

    可主办人却没有在场。

    在俩人曾经生活过的房间内,乔津天捧着那本日记本,面无表情躺坐在床头。

    三天后,虚弱的男人总算下地,提笔缓缓在那定格的一页写下一行字:

    那一半已随你而去。

    而后开门让一帮人伺候洗漱吃饭。房内,那有浓重泪痕的一面朝上,写着常乐出事前那天的心情:

    今天觉得有些难受,老想吐,我以为是肠胃炎。结果去医院一查,说我怀孕了。

    哎……这是命?!

    我是个怪物吧?

    他应该会嫌弃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