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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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一天前。
吐尔逊跪在地上,耷拉着脑袋,双眼紧闭。
身披黑袍的再派尔,站在他背后,手里提着一把砍骨大刀。
吐尔逊忽然睁开了眼,说道:“再派尔,我们认识多久了?”
“有十多年了。”再派尔淡淡的说道,“如果你想让我放了你,那还是不要说了。你被丧尸咬了,我们之间的交情再好,也不能放你走。”
吐尔逊干涩的道:“我没想走,我只是想要一个葬礼,一个虔诚信徒的葬礼。”
再派尔讽刺道:“哦,你什么时候皈依真主的?你不是不信神的吗?”
笑归笑,再派尔还是熟练的念起悼词:
“众世界的养主啊!你饶恕我们,也饶恕他。你让他坟墓宽敞,你让他的坟墓光明。”
他念完,然后端了一碗水,放在吐尔逊身旁。
他用手沾了点水,抹在吐尔逊脸上,这个动作本该有吐尔逊自己做的,不过他现在双手被绑,只好由再派尔代劳。
脸上被吐上清水,像两行眼泪,吐尔逊也念道:“主啊!你襄助我战胜死亡的痛苦和艰难吧。”
再派尔举起了大刀。
“等等!”吐尔逊又喊道。
“你还有什么遗愿?”再派尔耐心的问。
“我想抽根烟。”
再派尔满足了他的愿望,将烟头点燃,递到吐尔逊嘴边。
猩红的烟头上,火星将烟纸一点点烧焦,变成烟灰。
看上去,就像是烟灰不断前进,而烟纸不断后退。
不进则退吗?可我都要死了,进又怎么样?退又怎么样?
吐尔逊再次睁开眼,目露狂色。
他脑袋突然往前一伸,紧紧的咬住再派尔的大拇指。
“啊!”再派尔惨叫了一声,“你干什么?松开!快松开!”
情急之下,再派尔挥动砍骨刀,吐尔逊的脖子被砍断了,身首异处。
但他的人头没有滚到地上,他的脑袋,依旧吊在再派尔的大拇指上,真正意义上的死不松口。
再派尔大怒,将吐尔逊的脑袋砍了个稀巴烂。
吐尔逊的下巴骨都被砍掉了,再派尔才把手抽了出来。
然后呢?再派尔看着大拇指上,深可见骨的牙印,陷入了恐慌。
丧尸咬人会感染,吐尔逊算不算丧尸?
应该不算吧?吐尔逊只是被感染者……再派尔如此安慰自己。
但他不敢回去,面对自己的同伴。
即使身上有一点小伤口,擦破了一块小皮,也会遭到同伴的怀疑。
而咬痕型的伤口,几乎用不着怀疑了,只会将死刑带给再派尔。
我得走,必须离开这!再派尔把目光投向队里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号称自卸王的重型大卡。
几小时后,队里的其他人回来了。
队员们看到一个被砍的稀巴烂的头颅,差点吐了出来。
“那是谁的头?死的这么惨。”
“是吐尔逊的。”队长的眉头皱了起来。
队员沉默了,他们让再派尔留下来处理吐尔逊,就是因为他的刀快,不会给人带来痛苦。
现在,怎么搞成这幅惨样?
“再派尔!再派尔!”队长大声喊了几喊,没有人回答。
一位急着回家的队员,四处寻找卡车,却发现车不见了,急忙叫道:“队长,卡车不见了!”
队长的脸立刻沉了下来,八成是再派尔干的,他到底在搞什么!
一天之后。
重型大卡开进城市,再派尔看到了公司的影子。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再派尔口齿不清的道,他发着高烧,神智已经模糊。
帕夏汗的房间里,苏默正准备告辞,楼下忽然爆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怎么回事?”苏默问。
帕夏汗向窗外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道:“是他们,你看到那辆卡车了吗?是采油队的卡车。司机是再派尔,他的名字,在汉语里的意思是凯旋。”
苏默闻言望去,远视开启,透视开启。
他看到了驾驶室里的再派尔。
此时的再派尔模样骇人,充满血丝的眼球外突,嘴角还挂着一缕浑浊的涎液,脸上的肌肉,时不时跳两下,显得十分诡异。
在另一幅透视的视野里,苏默还看到,再派尔的心脏,每隔数秒才缓慢的收缩一下,几乎快停止了。
不对,这是尸变的前兆……苏默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探出窗外,用力的大喊:“不要靠近那辆车!”
可是相比几十上百人的欢呼,他一个人的声音太小。
“你在干嘛?”帕夏汗不解的问。
苏默来不及回答,他看见再派尔的眼皮合上了。
也就是说,再派尔即将进入尸变的最后一个阶段,昏迷。
一旦他从昏迷中醒来,他就会丧失人性,变成一具吃人的怪物。
不管是昏迷的人,还是丧尸,都无法操控卡车,更别说踩下刹车。
那辆重型大卡全速开来,笔直的朝向公司。
在大卡车的对面,无知的人群已经围了上去,准备迎接“英雄归来”。
“怎么还不减速?”前排有人叫了一声,刚才还欢声笑语的人们,静饿一下,不安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
“可能是来个高难度的漂移吧?”有人开玩笑道。
人群又恢复了热闹,直到重型大卡开过来。
在这辆重达十二吨的巨无霸面前,公司的大铁门就像纸糊一般,直接被撞的飞起,将旁边一栋土房拦腰斩断。
而重型卡车的速度,几乎没有减慢,连方向都没改变,继续向前突进。
“跑啊!”
人群作鸟兽散,可惜,他们跑的太迟了。
楼上,苏默拔枪瞄准开火,三个步骤一气呵成,速度之快,几乎打破了他个人生涯的记录。
重型卡车的轮胎是特制的,承重力强,也就意味着抗压性也强。
一颗子弹,根本打不穿轮胎,苏默连开数枪,直到打光了弹匣。
他单手卸下弹匣,另一手同时跟进,换上新的弹匣,一口气都来不及喘,立刻开火。
子弹连续击打,火力集中同一区域,轮胎终于瘪了,重型大卡车身歪了歪。
少了一个驱动轮,卡车速度骤降,为人群逃跑赢得一点时间。
但卡车方向没有改变,这辆卡车车身颇长,前四后八,一共十二个轮子,少了一个,还有八个在支撑。
“不够!”
手枪子弹的口径小,威力也小,但这个时候,苏默哪有时间找步枪?
他只能不间断的开火,将弹匣里的子弹全部倾泻出去,并保证精度,让子弹落点尽量靠近,只有这样,才能打穿厚实的轮胎。
时间回到一天前。
吐尔逊跪在地上,耷拉着脑袋,双眼紧闭。
身披黑袍的再派尔,站在他背后,手里提着一把砍骨大刀。
吐尔逊忽然睁开了眼,说道:“再派尔,我们认识多久了?”
“有十多年了。”再派尔淡淡的说道,“如果你想让我放了你,那还是不要说了。你被丧尸咬了,我们之间的交情再好,也不能放你走。”
吐尔逊干涩的道:“我没想走,我只是想要一个葬礼,一个虔诚信徒的葬礼。”
再派尔讽刺道:“哦,你什么时候皈依真主的?你不是不信神的吗?”
笑归笑,再派尔还是熟练的念起悼词:
“众世界的养主啊!你饶恕我们,也饶恕他。你让他坟墓宽敞,你让他的坟墓光明。”
他念完,然后端了一碗水,放在吐尔逊身旁。
他用手沾了点水,抹在吐尔逊脸上,这个动作本该有吐尔逊自己做的,不过他现在双手被绑,只好由再派尔代劳。
脸上被吐上清水,像两行眼泪,吐尔逊也念道:“主啊!你襄助我战胜死亡的痛苦和艰难吧。”
再派尔举起了大刀。
“等等!”吐尔逊又喊道。
“你还有什么遗愿?”再派尔耐心的问。
“我想抽根烟。”
再派尔满足了他的愿望,将烟头点燃,递到吐尔逊嘴边。
猩红的烟头上,火星将烟纸一点点烧焦,变成烟灰。
看上去,就像是烟灰不断前进,而烟纸不断后退。
不进则退吗?可我都要死了,进又怎么样?退又怎么样?
吐尔逊再次睁开眼,目露狂色。
他脑袋突然往前一伸,紧紧的咬住再派尔的大拇指。
“啊!”再派尔惨叫了一声,“你干什么?松开!快松开!”
情急之下,再派尔挥动砍骨刀,吐尔逊的脖子被砍断了,身首异处。
但他的人头没有滚到地上,他的脑袋,依旧吊在再派尔的大拇指上,真正意义上的死不松口。
再派尔大怒,将吐尔逊的脑袋砍了个稀巴烂。
吐尔逊的下巴骨都被砍掉了,再派尔才把手抽了出来。
然后呢?再派尔看着大拇指上,深可见骨的牙印,陷入了恐慌。
丧尸咬人会感染,吐尔逊算不算丧尸?
应该不算吧?吐尔逊只是被感染者……再派尔如此安慰自己。
但他不敢回去,面对自己的同伴。
即使身上有一点小伤口,擦破了一块小皮,也会遭到同伴的怀疑。
而咬痕型的伤口,几乎用不着怀疑了,只会将死刑带给再派尔。
我得走,必须离开这!再派尔把目光投向队里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号称自卸王的重型大卡。
几小时后,队里的其他人回来了。
队员们看到一个被砍的稀巴烂的头颅,差点吐了出来。
“那是谁的头?死的这么惨。”
“是吐尔逊的。”队长的眉头皱了起来。
队员沉默了,他们让再派尔留下来处理吐尔逊,就是因为他的刀快,不会给人带来痛苦。
现在,怎么搞成这幅惨样?
“再派尔!再派尔!”队长大声喊了几喊,没有人回答。
一位急着回家的队员,四处寻找卡车,却发现车不见了,急忙叫道:“队长,卡车不见了!”
队长的脸立刻沉了下来,八成是再派尔干的,他到底在搞什么!
一天之后。
重型大卡开进城市,再派尔看到了公司的影子。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再派尔口齿不清的道,他发着高烧,神智已经模糊。
帕夏汗的房间里,苏默正准备告辞,楼下忽然爆出一阵热烈的欢呼。
“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怎么回事?”苏默问。
帕夏汗向窗外看了一眼,兴高采烈的道:“是他们,你看到那辆卡车了吗?是采油队的卡车。司机是再派尔,他的名字,在汉语里的意思是凯旋。”
苏默闻言望去,远视开启,透视开启。
他看到了驾驶室里的再派尔。
此时的再派尔模样骇人,充满血丝的眼球外突,嘴角还挂着一缕浑浊的涎液,脸上的肌肉,时不时跳两下,显得十分诡异。
在另一幅透视的视野里,苏默还看到,再派尔的心脏,每隔数秒才缓慢的收缩一下,几乎快停止了。
不对,这是尸变的前兆……苏默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探出窗外,用力的大喊:“不要靠近那辆车!”
可是相比几十上百人的欢呼,他一个人的声音太小。
“你在干嘛?”帕夏汗不解的问。
苏默来不及回答,他看见再派尔的眼皮合上了。
也就是说,再派尔即将进入尸变的最后一个阶段,昏迷。
一旦他从昏迷中醒来,他就会丧失人性,变成一具吃人的怪物。
不管是昏迷的人,还是丧尸,都无法操控卡车,更别说踩下刹车。
那辆重型大卡全速开来,笔直的朝向公司。
在大卡车的对面,无知的人群已经围了上去,准备迎接“英雄归来”。
“怎么还不减速?”前排有人叫了一声,刚才还欢声笑语的人们,静饿一下,不安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
“可能是来个高难度的漂移吧?”有人开玩笑道。
人群又恢复了热闹,直到重型大卡开过来。
在这辆重达十二吨的巨无霸面前,公司的大铁门就像纸糊一般,直接被撞的飞起,将旁边一栋土房拦腰斩断。
而重型卡车的速度,几乎没有减慢,连方向都没改变,继续向前突进。
“跑啊!”
人群作鸟兽散,可惜,他们跑的太迟了。
楼上,苏默拔枪瞄准开火,三个步骤一气呵成,速度之快,几乎打破了他个人生涯的记录。
重型卡车的轮胎是特制的,承重力强,也就意味着抗压性也强。
一颗子弹,根本打不穿轮胎,苏默连开数枪,直到打光了弹匣。
他单手卸下弹匣,另一手同时跟进,换上新的弹匣,一口气都来不及喘,立刻开火。
子弹连续击打,火力集中同一区域,轮胎终于瘪了,重型大卡车身歪了歪。
少了一个驱动轮,卡车速度骤降,为人群逃跑赢得一点时间。
但卡车方向没有改变,这辆卡车车身颇长,前四后八,一共十二个轮子,少了一个,还有八个在支撑。
“不够!”
手枪子弹的口径小,威力也小,但这个时候,苏默哪有时间找步枪?
他只能不间断的开火,将弹匣里的子弹全部倾泻出去,并保证精度,让子弹落点尽量靠近,只有这样,才能打穿厚实的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