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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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地方。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连接各大城市的枢纽。
根据和平时期的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
当灾变爆发,死人复苏时,有车的人,当然会开车逃跑。
他们会选择往哪跑?跑回家的人少之又少。
即使有人跑回家,也会马上启程,开车上高速。
大量的人跑向高速,于是高速就堵车了。
接着,丧尸来了,把困在车里,动弹不得的乘客,吃个干净,只留下啃不动的车子。
然后,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丧尸会选择躲在车里,就在车上安家落户。
高速上有车,这是肯定的,但该不该去呢?
苏默还在犹豫,上次在南山市的时候,他和柯北河就惊动了高速路口的丧尸。现在想想,那真是一场噩梦。
另外,据他所知,几乎所有敢打高速注意的人,都死的很惨。
只要接近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就会惊动丧尸,只要惊动丧尸,丧尸就会开始嚎叫,惊动下一只丧尸,下一只丧尸又开始鬼嚎,惊动第三只、第四、五、六只……直到引来恐怖的丧尸军团。
想要活命,就得赶在丧尸大军到来之前,把车开走!
你没有时间打破车窗,然后站在安全距离之外,等着丧尸慢吞吞的爬出来,你得用非正规的方式开车门,也就是——撬车。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即使有合适的工具,也很难办到这一点,除非你正好有钥匙。
而对业内人士来说,也绝非易事。
撬开车门,仅仅是第一关,注意,里面还有丧尸呢!
撬开车门后,门往往不是你打开的,而是被里面的丧尸推开的,这种时候,极易受伤。
苏默就认识一个人,他麻利的撬开车门,将冒头的丧尸打死,迫不及待的钻进去,装备开车,结果一只藏在座位底下的丧尸爬出来,咬掉了他的脚。
有的时候更倒霉,你完成了上面几步,却不幸的发现,车子放太久,打不着火,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等等,装甲车的话,载重有五吨左右吧?苏默目光闪烁,一辆卡车,总量在五到二十吨之间,而除了宝马7系和奔驰S之外,其他普通的小轿车,一般不会超过两吨。
如果用拿的话,以装甲车的麻利,完全可以拉动。
唯一的麻烦,就是下坡的时候,后面的车可能滑动,撞上前面的装甲车。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再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上坡或平地的时候,装甲车在前面拉,下坡的时候,另一辆车在后面拉,防止中间的车滑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可以叫人推。
等远离了高速,到达相对安全的地带,就可以杀死车里的丧尸,直接将车开走了……
这个方法,刚冒出来,就像魔鬼一样,不停的缠着苏默,诱惑他立即行动。
苏默反复的思考,不断的进行情景模拟,他越是想,就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干吧。”苏默每一次行动,都会思考很久,但是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再有片刻的犹豫。
他给果基格隆说了一声,果基格隆很高兴,欣然应许。
然后他俩叫上了更多的人,直到坐满了装甲车,一行人带齐装备,就这样风风火火的出了寨子。
灾变后第五十九日,兰海高速。
这条高速,是距离巴莎苗寨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
苏默顺着兰海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沿路闪过车窗的路标,不断提示:离贵羊还有XX公里。
又开了一会儿,果不其然,在高速公路的后半段,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车的车头,都指向前方,车屁股,则对着苏默等人这边,看样子逃难者似乎认为,到了前方的大城市,就能逃避尸灾。
果基格隆从舱盖探出脑袋,向外面瞧了一眼,感慨道:“哇,好多车啊,一眼望不到头。”
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
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地方。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连接各大城市的枢纽。
根据和平时期的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
当灾变爆发,死人复苏时,有车的人,当然会开车逃跑。
他们会选择往哪跑?跑回家的人少之又少。
即使有人跑回家,也会马上启程,开车上高速。
大量的人跑向高速,于是高速就堵车了。
接着,丧尸来了,把困在车里,动弹不得的乘客,吃个干净,只留下啃不动的车子。
然后,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丧尸会选择躲在车里,就在车上安家落户。
高速上有车,这是肯定的,但该不该去呢?
苏默还在犹豫,上次在南山市的时候,他和柯北河就惊动了高速路口的丧尸。现在想想,那真是一场噩梦。
另外,据他所知,几乎所有敢打高速注意的人,都死的很惨。
只要接近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就会惊动丧尸,只要惊动丧尸,丧尸就会开始嚎叫,惊动下一只丧尸,下一只丧尸又开始鬼嚎,惊动第三只、第四、五、六只……直到引来恐怖的丧尸军团。
想要活命,就得赶在丧尸大军到来之前,把车开走!
你没有时间打破车窗,然后站在安全距离之外,等着丧尸慢吞吞的爬出来,你得用非正规的方式开车门,也就是——撬车。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即使有合适的工具,也很难办到这一点,除非你正好有钥匙。
而对业内人士来说,也绝非易事。
撬开车门,仅仅是第一关,注意,里面还有丧尸呢!
撬开车门后,门往往不是你打开的,而是被里面的丧尸推开的,这种时候,极易受伤。
苏默就认识一个人,他麻利的撬开车门,将冒头的丧尸打死,迫不及待的钻进去,装备开车,结果一只藏在座位底下的丧尸爬出来,咬掉了他的脚。
有的时候更倒霉,你完成了上面几步,却不幸的发现,车子放太久,打不着火,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等等,装甲车的话,载重有五吨左右吧?苏默目光闪烁,一辆卡车,总量在五到二十吨之间,而除了宝马7系和奔驰S之外,其他普通的小轿车,一般不会超过两吨。
如果用拿的话,以装甲车的麻利,完全可以拉动。
唯一的麻烦,就是下坡的时候,后面的车可能滑动,撞上前面的装甲车。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再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上坡或平地的时候,装甲车在前面拉,下坡的时候,另一辆车在后面拉,防止中间的车滑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可以叫人推。
等远离了高速,到达相对安全的地带,就可以杀死车里的丧尸,直接将车开走了……
这个方法,刚冒出来,就像魔鬼一样,不停的缠着苏默,诱惑他立即行动。
苏默反复的思考,不断的进行情景模拟,他越是想,就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干吧。”苏默每一次行动,都会思考很久,但是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再有片刻的犹豫。
他给果基格隆说了一声,果基格隆很高兴,欣然应许。
然后他俩叫上了更多的人,直到坐满了装甲车,一行人带齐装备,就这样风风火火的出了寨子。
灾变后第五十九日,兰海高速。
这条高速,是距离巴莎苗寨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
苏默顺着兰海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沿路闪过车窗的路标,不断提示:离贵羊还有XX公里。
又开了一会儿,果不其然,在高速公路的后半段,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车的车头,都指向前方,车屁股,则对着苏默等人这边,看样子逃难者似乎认为,到了前方的大城市,就能逃避尸灾。
果基格隆从舱盖探出脑袋,向外面瞧了一眼,感慨道:“哇,好多车啊,一眼望不到头。”
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