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八章 桃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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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尸教的尸尊最近才失踪,这事情很奇怪,也很可疑,或许就是那个“好朋友”干的。
因为拜尸教尸尊失踪之后,拜尸教中,就剩洪不诠夫妇的权利最大,废掉洪不诠的老婆之后,那就只剩下洪不诠一尸独大了,所以,只要控制住洪不诠,那就等于控制住整个拜尸教了。
如果事实真和我猜测的一样,那么那个“好朋友”还真是个令人畏惧的可怕角色。
“你相信了吧?”洪不诠眼巴巴地看着我,那模样似乎是表示,如果我不相信,他就会伤心死一样。
我微微一笑,然后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相信。除非你能证明给我看!”
洪不诠怒发冲冠,大声叫道:“那我马上证明给你看!”
“你怎么证明?”我问道。
洪不诠一愣,也道:“对呀,我怎么证明你才信?”
我说:“你要是能带着我们安全走出拜尸教的总舵,那就证明你确实是拜尸教说一不二的洪不诠,否则你就是吹牛皮,你就是拜尸教里地位最低的洪不诠!”
洪不诠急的挠脸道:“好!好!好!我马上证明给你看!你跟我走!”
说着,洪不诠当先往前走去,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朝阿秀点了点头,示意跟着洪不诠走。
前途未卜,但我从阿秀的脸上看不出异常的征兆,她是安全的,最起码短时间内是安全无灾的,我虽然不能相自己,但是我和阿秀一起,她的命运就是我的命运。
因此,这虽然是一场押付我和阿秀身家性命的豪赌,可我相信,我的赢面很大!
阿秀激动的俏脸通红,我拉着她跟着洪不诠往前走去。
洪不诠也不走那条布置了飞头巫邪术的路,而是绕道路旁草丛,快步往前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往后喊:“快点!我这就给你们证明!看看在总舵的地盘上,究竟是谁做主!”
我笑道:“只要你能带我们安然走出去,没有其他的人或者变尸阻拦,那就说明你没有吹牛,我才算真正服气!”
洪不诠气哼哼地说:“老子马上让你服气!”
草丛不如小路平稳,青葱遍布,灌木林立,洪不诠全然不顾,走得飞快,我和阿秀却走得比较费劲,但是我们却没有顾及到路途艰难,因为心中已经被激动和兴奋完全占据。
正走之间,我身旁忽然响起“嗤”的一声响,阿秀“啊”的叫了起来,我扭头一看,阿秀的衬衫袖子挂在了一颗灌木枯枝上,袖子竟被扯掉了多半截,阿秀一整条光洁白皙的玉臂都几乎露了出来。
“没挂到胳膊吧?”我问道。
阿秀摇了摇头,说:“没事。”说着,她把袖子扯掉,然后笑了笑,说:“刚才走得急,没有那么注意,快走吧。”
我“嗯”了一声,说:“小心一点。”
说完,我扭过头来,正准备继续走路,却猛然发现洪不诠的目光变了!
洪不诠眼中那略微混沌的神情越来越淡,取而代之的是沉重阴邪的光彩,他死死地盯着阿秀那条裸露的胳膊,眼中的混沌之色渐渐不见了,在肉欲的刺激下,洪不诠的憨傻状态消失了!
我脸色大变,情知不好,拉着阿秀慢慢往后退去。
“嘿嘿,往哪儿去?”洪不诠忽然发出两声怪笑,目露凶光道:“臭小子,怎么不跟我走了?走呀,我带你们去总舵!”
“他好了?”阿秀在我身旁讶然失声道。
洪不诠嘿然道:“小美妞,我要是不好,岂不是会亏待你?”
说着,洪不诠往我们身前慢慢逼近,狠戾的态势越来越浓,淫邪的神情越来越盛,两排黄牙之间,口水已经开始往下淌。
我赶紧调转三魂之力,想要再次施展逍遥游之奇行诡变,但是意念之下,大脑竟然空空如也,仿佛所有的三魂之力都消失了一样!
我脸色大变,知道这是刚才危难之时,三魂之力爆发过度以致于到如今还没有恢复正常的迹象。
这下子,就连最后一搏的机会也没有了。
阿秀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显然是内心非常害怕,但她还是挡在我身前,大声道:“你要干嘛?”
洪不诠道:“你不要害怕,我虽然吃人,但我不会吃你,你这么漂亮,白白净净的,正好与我解闷!这小子看起来虽然黑点,但是却细皮嫩肉,肯定可口的很,老夫我有好几年没有捉到活人吃了,今天正好可以饱餐一顿!”
说完这话,洪不诠毫无预兆地猛然伸手,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又做出撕扯的样子。
我顿时有些心灰意冷了,刚才一番努力营造的大好局面,转瞬即逝,命运弄人,生死转换,何其迅速?
我现在别无他法,唯一的念想就是三魂之力再次大爆发,冲撞洪不诠,让他彻底成为一个傻瓜!
但这几率实在是太小了。
更何况,看洪不诠的样子,他这次绝不会再慢慢撕扯我了,而是想要一举把我扯成两半,生吞活咽掉。
在洪不诠“桀桀”的怪笑声中,阿秀猛然怒叱道:“你放开他!”
“我饿了,不能放!杀了他,我就带你走,嘿嘿……”洪不诠舔了舔舌头。
阿秀快速地往后跃开两步,大声叫道:“你要是杀了他,我就自尽!”
我和洪不诠都愣住了。
阿秀瞪着洪不诠,坚定地说:“你要是敢伤害他,我就自尽!我说到做到!”
洪不诠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道:“我最看不起你这种女人,为了一个臭男人寻死卖活的,我也最恨他这种男人,让一个这样貌美的小妞为自己拼命维护。奶奶的,我就是要杀了他!你自尽吧,你自尽了以后,我把你变成活尸,然后再炼成天尸,一个美貌的天尸天天陪着我,那样就更好玩了,哈哈哈……”
我又愣住了,阿秀的脸色也愈发苍白。
我们都忘了洪不诠本就是个变尸,不是人。
他要的是肉欲,死人、活人都可以。
洪不诠看着我们的表情,得意地大笑道:“怎么,不自尽了?哈哈哈!这就叫做求生不得,欲死不能!”
阿秀咬着嘴唇,血水溢到嘴唇上,鲜艳可怕,她沉声道:“那我就用‘噬血解体之术’,把自己的身体毁了。”
我悚然动容,大声道:“阿秀,不要做傻事!”
洪不诠放开我,冷笑道:“这么刚烈?看来你们都是一心求死了?”
阿秀道:“你要是放他走,我就跟你走。”
“阿秀!”我愤怒地吼了一声。
我知道阿秀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我不可能允许她这么做。愤怒加上无以复加的急切心情冲击之下,我只觉得浑身血气翻滚,我指着阿秀怒声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阿秀没有理我,而是看着洪不诠道:“怎么样?”
洪不诠道:“这么做虽然是便宜了这小子,但我也不算太吃亏,好吧,我同意了,但是我事先说明,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别指望我会带他出谷!你要是再讲条件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都杀了,你随便解体!”
阿秀咬着嘴唇道:“好。”
“阿秀!”我又愤怒地喊了一声,想要冲到阿秀身前,洪不诠却一把抓住我,道:“没你的事情!”
阿秀也不看我,冷声道:“你把他打晕,我跟你走!”
我还要说话,后背猛然一痛,我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阿秀那凄然的表情印在我昏睡之前的脑海里,直到醒来。
我醒来时,天色已经苍茫入夜,四下里静谧异常,偶尔有野兽的叫声传来,十分瘆人。但我身旁却有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阿秀!”
我猛然跳起来,大声喊道。
“不好意思,我不是。”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火堆对面那人嘴里发了出来。
我心中一阵失望,一阵痛楚,片刻之后,我想起了些什么,然后有些惊疑不定地看着那人,那人笑了笑,道:“怎么,变尸都不怕,反而害怕一个活人?”
听他这么说,我稍稍安定,黑夜之中,邪气纵横,我的眼中已经充满血丝,而法眼之下,那人周身并没有黑气出现,我悄悄运转三魂之力,感觉到脑海里充沛的精神力量滚滚而来,心中微微一喜,看来三魂之力不但已经完全恢复,而且使用起来,更胜从前了。
我立即开启慧眼,很快便捕捉到他的精神意念,三魂七魄都非常完备,是活人无疑。
我心中更加安定,这才细细地打量起他来,只见他是个中年男人,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的长袖衬衫,下身穿着一条深蓝色的休闲裤,腰上一侧鼓鼓的,有个皮囊,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东西。
他头发浓密,不长不短,三七而分,浓眉黑脸,阔口大鼻,有豪爽之相。
他的脸上没什么异常面色,五官都还寻常,只有一双眼睛,双眼皮,目光迷离,眼球温润,似乎要流出水来。
《义山公录·相篇·相形章·五官论》将此眼称为桃花眼,评论曰:“重帘常笑眼迷离,水烟横陈神妩媚,逢人窥物目偏斜,男女桃花皆性淫。”
我以慧眼看他了半天,见他眼中并没有邪光,知道他不是坏人,但一双桃花眼却说明他是个好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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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尸教的尸尊最近才失踪,这事情很奇怪,也很可疑,或许就是那个“好朋友”干的。
因为拜尸教尸尊失踪之后,拜尸教中,就剩洪不诠夫妇的权利最大,废掉洪不诠的老婆之后,那就只剩下洪不诠一尸独大了,所以,只要控制住洪不诠,那就等于控制住整个拜尸教了。
如果事实真和我猜测的一样,那么那个“好朋友”还真是个令人畏惧的可怕角色。
“你相信了吧?”洪不诠眼巴巴地看着我,那模样似乎是表示,如果我不相信,他就会伤心死一样。
我微微一笑,然后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相信。除非你能证明给我看!”
洪不诠怒发冲冠,大声叫道:“那我马上证明给你看!”
“你怎么证明?”我问道。
洪不诠一愣,也道:“对呀,我怎么证明你才信?”
我说:“你要是能带着我们安全走出拜尸教的总舵,那就证明你确实是拜尸教说一不二的洪不诠,否则你就是吹牛皮,你就是拜尸教里地位最低的洪不诠!”
洪不诠急的挠脸道:“好!好!好!我马上证明给你看!你跟我走!”
说着,洪不诠当先往前走去,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朝阿秀点了点头,示意跟着洪不诠走。
前途未卜,但我从阿秀的脸上看不出异常的征兆,她是安全的,最起码短时间内是安全无灾的,我虽然不能相自己,但是我和阿秀一起,她的命运就是我的命运。
因此,这虽然是一场押付我和阿秀身家性命的豪赌,可我相信,我的赢面很大!
阿秀激动的俏脸通红,我拉着她跟着洪不诠往前走去。
洪不诠也不走那条布置了飞头巫邪术的路,而是绕道路旁草丛,快步往前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往后喊:“快点!我这就给你们证明!看看在总舵的地盘上,究竟是谁做主!”
我笑道:“只要你能带我们安然走出去,没有其他的人或者变尸阻拦,那就说明你没有吹牛,我才算真正服气!”
洪不诠气哼哼地说:“老子马上让你服气!”
草丛不如小路平稳,青葱遍布,灌木林立,洪不诠全然不顾,走得飞快,我和阿秀却走得比较费劲,但是我们却没有顾及到路途艰难,因为心中已经被激动和兴奋完全占据。
正走之间,我身旁忽然响起“嗤”的一声响,阿秀“啊”的叫了起来,我扭头一看,阿秀的衬衫袖子挂在了一颗灌木枯枝上,袖子竟被扯掉了多半截,阿秀一整条光洁白皙的玉臂都几乎露了出来。
“没挂到胳膊吧?”我问道。
阿秀摇了摇头,说:“没事。”说着,她把袖子扯掉,然后笑了笑,说:“刚才走得急,没有那么注意,快走吧。”
我“嗯”了一声,说:“小心一点。”
说完,我扭过头来,正准备继续走路,却猛然发现洪不诠的目光变了!
洪不诠眼中那略微混沌的神情越来越淡,取而代之的是沉重阴邪的光彩,他死死地盯着阿秀那条裸露的胳膊,眼中的混沌之色渐渐不见了,在肉欲的刺激下,洪不诠的憨傻状态消失了!
我脸色大变,情知不好,拉着阿秀慢慢往后退去。
“嘿嘿,往哪儿去?”洪不诠忽然发出两声怪笑,目露凶光道:“臭小子,怎么不跟我走了?走呀,我带你们去总舵!”
“他好了?”阿秀在我身旁讶然失声道。
洪不诠嘿然道:“小美妞,我要是不好,岂不是会亏待你?”
说着,洪不诠往我们身前慢慢逼近,狠戾的态势越来越浓,淫邪的神情越来越盛,两排黄牙之间,口水已经开始往下淌。
我赶紧调转三魂之力,想要再次施展逍遥游之奇行诡变,但是意念之下,大脑竟然空空如也,仿佛所有的三魂之力都消失了一样!
我脸色大变,知道这是刚才危难之时,三魂之力爆发过度以致于到如今还没有恢复正常的迹象。
这下子,就连最后一搏的机会也没有了。
阿秀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显然是内心非常害怕,但她还是挡在我身前,大声道:“你要干嘛?”
洪不诠道:“你不要害怕,我虽然吃人,但我不会吃你,你这么漂亮,白白净净的,正好与我解闷!这小子看起来虽然黑点,但是却细皮嫩肉,肯定可口的很,老夫我有好几年没有捉到活人吃了,今天正好可以饱餐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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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别无他法,唯一的念想就是三魂之力再次大爆发,冲撞洪不诠,让他彻底成为一个傻瓜!
但这几率实在是太小了。
更何况,看洪不诠的样子,他这次绝不会再慢慢撕扯我了,而是想要一举把我扯成两半,生吞活咽掉。
在洪不诠“桀桀”的怪笑声中,阿秀猛然怒叱道:“你放开他!”
“我饿了,不能放!杀了他,我就带你走,嘿嘿……”洪不诠舔了舔舌头。
阿秀快速地往后跃开两步,大声叫道:“你要是杀了他,我就自尽!”
我和洪不诠都愣住了。
阿秀瞪着洪不诠,坚定地说:“你要是敢伤害他,我就自尽!我说到做到!”
洪不诠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然后道:“我最看不起你这种女人,为了一个臭男人寻死卖活的,我也最恨他这种男人,让一个这样貌美的小妞为自己拼命维护。奶奶的,我就是要杀了他!你自尽吧,你自尽了以后,我把你变成活尸,然后再炼成天尸,一个美貌的天尸天天陪着我,那样就更好玩了,哈哈哈……”
我又愣住了,阿秀的脸色也愈发苍白。
我们都忘了洪不诠本就是个变尸,不是人。
他要的是肉欲,死人、活人都可以。
洪不诠看着我们的表情,得意地大笑道:“怎么,不自尽了?哈哈哈!这就叫做求生不得,欲死不能!”
阿秀咬着嘴唇,血水溢到嘴唇上,鲜艳可怕,她沉声道:“那我就用‘噬血解体之术’,把自己的身体毁了。”
我悚然动容,大声道:“阿秀,不要做傻事!”
洪不诠放开我,冷笑道:“这么刚烈?看来你们都是一心求死了?”
阿秀道:“你要是放他走,我就跟你走。”
“阿秀!”我愤怒地吼了一声。
我知道阿秀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我不可能允许她这么做。愤怒加上无以复加的急切心情冲击之下,我只觉得浑身血气翻滚,我指着阿秀怒声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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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不诠道:“这么做虽然是便宜了这小子,但我也不算太吃亏,好吧,我同意了,但是我事先说明,留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别指望我会带他出谷!你要是再讲条件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都杀了,你随便解体!”
阿秀咬着嘴唇道:“好。”
“阿秀!”我又愤怒地喊了一声,想要冲到阿秀身前,洪不诠却一把抓住我,道:“没你的事情!”
阿秀也不看我,冷声道:“你把他打晕,我跟你走!”
我还要说话,后背猛然一痛,我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阿秀那凄然的表情印在我昏睡之前的脑海里,直到醒来。
我醒来时,天色已经苍茫入夜,四下里静谧异常,偶尔有野兽的叫声传来,十分瘆人。但我身旁却有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阿秀!”
我猛然跳起来,大声喊道。
“不好意思,我不是。”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火堆对面那人嘴里发了出来。
我心中一阵失望,一阵痛楚,片刻之后,我想起了些什么,然后有些惊疑不定地看着那人,那人笑了笑,道:“怎么,变尸都不怕,反而害怕一个活人?”
听他这么说,我稍稍安定,黑夜之中,邪气纵横,我的眼中已经充满血丝,而法眼之下,那人周身并没有黑气出现,我悄悄运转三魂之力,感觉到脑海里充沛的精神力量滚滚而来,心中微微一喜,看来三魂之力不但已经完全恢复,而且使用起来,更胜从前了。
我立即开启慧眼,很快便捕捉到他的精神意念,三魂七魄都非常完备,是活人无疑。
我心中更加安定,这才细细地打量起他来,只见他是个中年男人,上身穿着一件土黄色的长袖衬衫,下身穿着一条深蓝色的休闲裤,腰上一侧鼓鼓的,有个皮囊,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东西。
他头发浓密,不长不短,三七而分,浓眉黑脸,阔口大鼻,有豪爽之相。
他的脸上没什么异常面色,五官都还寻常,只有一双眼睛,双眼皮,目光迷离,眼球温润,似乎要流出水来。
《义山公录·相篇·相形章·五官论》将此眼称为桃花眼,评论曰:“重帘常笑眼迷离,水烟横陈神妩媚,逢人窥物目偏斜,男女桃花皆性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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