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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愁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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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春过后,春日里的绿草茵茵蝶蜂翩飞没有持续太久。到了立夏,狠狠下过几场雨,草木青的格外秀丽,山峰之间云雾缭绕。

    王彬的身体越发不好了。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便不好,王彬本有脚疾,疼的厉害,最近雨水多,更是越发的疼了。老父亲身体有疾病,做儿女的自然是要侍疾。

    出嫁出去了的王丹虎也曾经回来看完老父,毕竟是出嫁为别家妇,在家中照顾半月便起身回夫家去了。王翁爱和这位大姊姊从来就没有见过几面,夏金虎嫁进来的时候,王丹虎就已经长成人出嫁了,算算年纪比夏氏年纪还要大。

    对着个比自己生母还要大的姊姊,王翁爱的感觉一向很奇妙。不过大家面上还是过得去,和和气气的,王丹虎回娘家也去拜见这位继母,回头还和王翁爱笑着说了一句话。

    “阿妹长得真快,再过两年阿父可要为你甄选夫君了。”

    王翁爱带着弟弟看着那边的小药罐,脑子里一阵恍惚。自从穿越来,第一个大难题摆在了自己面前,那就是她快嫁人了。

    周礼上说女子十五及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都是不遵守这个的。两汉时期女孩子七八岁就嫁人的不少,到了这会女孩十二岁就嫁人的绝不是孤例。

    太不保险了。

    王翁爱在心里拿出一堆的例子给自己打气,瞧着她大姐王丹虎足足长到了十七八岁才出嫁,王彬应该不会急着将她嫁出去。

    对,不会的。她才多大,王翁爱低下头瞧着自己的手,即使长得比同龄女孩要高些,瞧着还是一个小孩模样。她想象了一下自己着花冠穿白纱嫁衣的样子,浑身打了个寒颤。

    王企之没有注意到王翁爱心中的纠结,他一双眼睛瞅着小炉子上的药罐。

    前头几个长成的儿子身上有官职,家中父亲生病,原先也想在家中侍疾,不过过了几日王彬以‘岂能因私废公’无视儿子们再三的恳求,赶出去上班去了。

    儿媳和家翁平日里就要避嫌,又不是家贫,买不起奴婢需要新妇服侍。因此儿媳们最多每日早起让人来问候家翁,侍疾的事情偶尔还是要半大的儿女来看着。

    “阿姊,药好了。”王企之瞧着药罐子上冒出的白气说道,这间侧室内,药味十足,苦涩的味道用香料都压不下去。

    王翁爱起先闻这股味道不太习惯,不过闻着闻着也就习惯了。现在都能将这味道当做药香来品了。

    已经有仆妇帮忙将药罐中药汁给倒出来,放在凉水中冷一会。

    “乌梅呢?”王翁爱看看面前盘子里的东西,问道。

    “阿父说不用乌梅了。”王企之亲自拿着石蜜放入卮中的温水里。人老了味觉迟钝,王企之也摸出些门道来了,就多放了些石蜜。这些甘蔗汁经过曝晒后做成的糖,和王翁爱穿越前在老家见过的土冰糖感觉没多大不同,除去颜色不是白色的之外,味道倒是差不多。

    “阿姊,你忘了?”王企之回过头来问道,王彬一日要服药三次,早上服药漱口送上乌梅消去药汁的苦味时,王彬说不想吃这个了。

    王翁爱方才担心着自己会不会年轻小小被嫁出去,还真的忘了这回事了。

    “阿姊,”王企之靠近,压低声音,“要不,你回去昼寝一会。我来好了。”

    王翁爱看着弟弟那双圆乎乎的眼睛,感觉有些好笑,这话应该是她说的吧。叫个小孩子替她,她还真的做不出来。

    “这可不行。”王翁爱道。其实她和王企之也只是白天顶一下,到了晚上就是前头四位兄长的事情了,轮流着睡在父亲正房旁边,随时准备着从被子里爬起来照顾父亲。

    最难的已经有人做了,这些事情还偷懒就有些不对了。

    喂药这种事情并不是把勺子舀上药,直接送到病人嘴里就算完事。要自己试一试药汁的温度烫不烫口,病人面部表情怎么样,是不是完全吞下去了等等……

    于是王翁爱自己包下喂药的事情,这活她以前也给家里的长辈干过。

    王彬躺在眠榻上,瞧着自己二女儿手里拿着食匕喂他喝药。药汁苦涩,这一口一口的喝当真是受罪,还不如一口气喝完了事。

    一勺一勺的喂,他也喝的心烦。

    “拿过来吧。”王彬在家仆的搀扶下坐起身子,向女儿伸出手。

    王翁爱只是愣了一下,没说什么这是女儿份内的事之类的话,很干脆直接的就很恭谨的将手里的碗双手呈了上去。

    王彬就是喜欢女儿这点好,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不会像几个儿子听见他要自己喝药唯恐他会不小心呛着自己,不停的劝阻,听着他都恨不得扬手打那几个不肖子几下。

    一口气将药汁灌下去,然后家仆们上前拿着布巾和漱口的温汤上前服侍。

    喝过石蜜泡的甜水,漱口之后。王彬在榻上闲来无事,便让面前的儿女写几幅字给他看。

    书法是王家家传的,要是写得一手的烂字可以去撞墙了。

    家仆们很快将案和笔墨纸都准备上来,姐弟俩趴在那里手里的笔都不敢停,王彬看着一对儿女眼睛晶亮,笔下如风,不禁心情都好了几分。

    这种事情早习惯了,王翁爱胡乱的把曹操的步出夏门行给默写了一遍。她完全没有达到自己能够作赋的程度,虽然这会神童多,神到几岁能够随意张口就能吐出一篇华章的也不是没有。但那个不是她。

    至于拿以后大家的作品出来冒充,她也早忘得七七八八了。还不如老老实实的默写呢。

    字写好之后呈送给王彬看,两人的字在同龄人中是不错了,王彬瞧着那字倒是和侄子有几分相似。

    “岷岷见过逸少的字?”王彬问道。

    王彬和王羲之的父亲是亲兄弟,两家关系也比较近。

    “曾经向从兄讨得一副字,也曾临摹过。”王翁爱说道。

    “感觉如何?”王彬问道,王羲之的字是这一辈中最好的一个,女儿拿侄子的字来学,也并不奇怪。

    “从兄之字,勾抹之前变化多端,难以完全模仿。”王翁爱如实说道,这话是真的。以前字在她看来不过是好看的和好不看的,如果加一个,那就是特别好看的。穿越之后成世家女,按着老实学习书法,到了现在她也能看出字体的笔锋勾转如何。

    “你还年幼,多加练习,也会有长进的。”王彬道。

    听到年幼两个字,王翁爱乐了。

    一家之主都说她年幼,那么说她非常安全咯?

    王翁爱面上的笑一下子就满满的溢出来,点了点头,“儿记住了。”

    那笑也让在病中的老人心情也愉快起来,他招招手让小儿子上前背书给他听。

    小儿子大孙子是老人家的命根子,放在这个时代,也是通用的。

    夜里一家人用过夕食之后,王翁爱到母亲房里去了。夏氏很年轻,相比较王彬的暮年,她年轻的就像熟透了的蜜桃,似乎咬一口都是满满的蜜汁。

    王彬比夏氏大了三十岁,都能做夏氏的父亲了。王翁爱其实也挺想不通,王彬那会都那么大年纪了还想要娶个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小姑娘。后来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也明白管家是需要个正妻。

    可是还是感觉好诡异……

    夏氏带着女儿回到房里,抱过小女儿一回,看着大女儿坐在自己面前。女孩快十二岁了,眉眼也渐渐长开了,面上一层细细绒绒的汗毛在灯光中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夏氏生王翁爱的时候才十五岁,只记得那会生孩子要死一样的疼,初为人母,自然对长女会有些忽视。庆幸的是长女十分懂事,带弟妹们也是一把好手,从来没让她操心过。没想到孩子长的很快,好像是一眨眼就长成人了。

    “岷岷长大了,过不了多久,就要作别家妇了。”夏氏有些伤感的说道,养育女儿十几年,到头来还是要嫁到别家去。

    王翁爱都快哭了,别老实说她长大了快嫁人了好嘛,她一想到要嫁人就十分的有压力啊!这会的婚姻,世家与世家联姻,按道理说只要王氏不倒,她嫁的也不会差。不过世家子们有的臭毛病她也都知道啊,爱喝酒,嗑药,还喜欢相聚在一起玩妓女!没错!五石散那东西其实是壮*阳*药,吃了之后都喜欢做些掉节操的事。出行让美婢跟随,嗑药发作了就拽过来用什么的。

    她真的觉得很恶心啊,前段时间她听说那个归于谢尚的,原本是王敦家小妾,又被转手了。

    这会的男人这德行……

    就算不爱不去关心,但是来个这样的男人来睡你,压力大不大?万一这烂黄瓜和那些女伎厮混得了什么病回头传给你,找谁算账呢!而且更混账的是,必须给他生育嫡子,越多越好,不生孩子就是你这个嫡妻不对,赶紧拽小妾上。

    卧槽。王翁爱难得的在心里爆粗口了。妈蛋的,还不如去做个女冠自在逍遥呢。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谢仁祖先生,你对岷岷对你的印象由男神转变成一根烂黄瓜,有如何感想?

    谢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