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年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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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哭啦!送完了人便回家去!凡是家中女儿送走的,今天去矿上能领一斤干牛肉!”
“啪”的一声,鞭声响起,凭空便抽出了一圈黄沙。车马辘辘,一辆一辆的马车从离都离开,满载着八岁到十二岁的女童,浩浩荡荡地往东南驶去。
一切的开端,都始于这代国极西北的一座孤城。
孤城名为浪子城,也叫做离都。
囚徒流放至离都,天涯萧索不回头。
离都夹杂在南方的长门山和北面的大青山之间,是代国最大的牢房,城中全是历代流放的囚犯。
平日里囚犯天亮早起便要去大青山的铁矿开工,但每隔五年都能休息一天。这一天,便是离都的“季春盛会”,而也只有这一天,才让城中人懵然记起,原来这世上还是有人惦记着他们的:惦记着他们的美好,惦记着他们的用处,惦记着他们的骨肉。
罪人之女,一代接着一代都要按照规矩运到帝都。经层层筛选,分到各位王公大臣的府中、青楼、奴隶市场……最不济地则是沦落街头。总之,是不会再回来了。
韩枫站在城门口,望着远去的车队,只觉手指甲都钻入了手心中:“哎,也不知妹妹去了哪儿。”十年前,才九岁的妹妹也被这魔鬼一样的车队带着离开,直到现在,还仿佛能听到她的哭声。那一晚,爹像过节一样切着干牛肉,可他吃在嘴里却味如嚼蜡。
看着缓缓关起的城门,看着那些手中拿着刀戟站在城门前的守卫,他心里又响起了另一个声音:“傻子,你在想什么呢?妹妹毕竟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你呢?只有到死的时候才能离开吧!”
想到这儿,才二十岁出头的俊美少年不禁叹了口气,脸上蒙了一层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灰暗,可旋即这层灰暗就又褪去,变成了一脸的阳光灿烂。离都中的人呐,谁要没了这个“变脸”的本事,不出两三天便要被逼疯了。
更何况,这城门口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韩小囝!”韩枫刚撑出了一脸笑看着那马车走远,又看着城门合上,就听背后忽地炸雷般响了一声。
不用回头都知道,整个离都城里,嘴最欠抽的就是柳泉。自然,腰间最鼓的,也是柳泉。
作为代国前任大司徒的曾孙子,柳泉出色地继承了大司徒管钱挣钱敛钱的本事——这正如作为前任太宰的曾孙子韩枫,完完全全继承了管别人家闲事的本事一样。
每次想到这件事,韩枫就想骂老天。没办法,要不是曾祖父那么喜欢管闲事,以致于插手到了一百年前皇位争夺里边去,一家人也不会被罚到离都来,后世万代都不得离开。
他这辈子,第一痛恨曾爷爷办事不开眼,而第二痛恨的,就是别人喊他的小名了,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
“喂,小囝!怎么不理我?”见韩枫不回头,柳泉又喊了一声,而后跑了两步到他身边,猛地一拍他肩膀,大吼了一声:“小囝!”
“囝”字还没说完,一个拳头已经砸了过来。
柳泉轻轻往旁边一跳,已经避开了他的攻势,随即嘿嘿一笑:“别看啦。今天那些城外人来,我跟他们淘换了好些东西呢。走走走,去酒馆咱们分分看!”
韩枫撇了撇嘴,看着面前洋洋得意的柳泉,露出一脸“服了你”的神情:“你啊,再乱做生意叫谭伯知道了,我瞧你再整多少好东西上贡给他也没用!”
柳泉笑道:“谭伯贪财,他自己还问我买东西呢,哪里管得到我!你又想你的小妹妹了是不是?有什么好想的,都过去十年了,咱们一辈子都见不到她!”
韩枫嗤然一笑:“你当然不明白。你本来就叫做柳小妹,哪里知道我们这些做人家哥哥的心情。”
“你说谁呢!你说谁呢!”柳泉脸一板,登时佯怒起来。两人你追我赶,打打闹闹,一路往酒馆去了。
※※※※※※※※※
酒馆是离都城中除了城主谭千百的住处外最大的建筑。木制的三层小楼,经了多年风霜洗礼,早已变得破败不堪。
酒馆自然有老板,只是这老板也自然是罪人。至于一个罪人怎么能开店……这件事情就要问离都的城主谭伯了。
酒馆老板也姓谭。据说,在某些深夜,谭伯无聊时会偷偷跑到酒馆来喝酒,跟谭老板道古论今,侃天说地。当然,这并没有妨碍谭老板该上矿上矿,该受罚受罚。
谭老板这会儿正坐在太阳底下歇着。优哉游哉地,仿佛方才被拉走的那一车人里,并没有他自己的女儿。
城中人或多或少都是这样。毕竟女儿被拉走那是早就知道的事情,也是早已习惯的事情。在他们看来,拉走一个人跟拉走一头猪并没什么区别。
只有这些二十出头,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会一惊一乍地跑去瞧热闹。想到这儿,谭老板微微抬起头,瞄着面前两个挡了他晒太阳的年轻人。
目如秋水,长眉斜飞的那个是成天在酒馆坑人钱的柳家小子;另一个眉清目秀,相貌俊美的高大男子,自然就是好管闲事的韩家小囝了。
“谭头儿,”柳泉邪邪地笑了笑,先开了口,“开门做生意。您这儿大白天就睡觉是想干什么呢?”
谭老板头一仰,又装起了死人:“今天全城尽哀,好不容易放一天假,二位大人就饶了我吧,啊?柳小司徒,韩小太宰。”
离都的罪人子弟大多分两种,一种是祖先穷凶极恶,杀烧抢掠无恶不作以致被流放的;另一种则如同韩、柳二人,祖先是朝廷命官,因牵涉进了不可告人的皇家秘史,管了不该管的的事情而获罪。世家子弟在离都之中占了大半,经了这么多代摧残,彼此间早就不拿官职当回事,平日里便乱喊了起来。这也得亏城中没有皇子,否则恐怕连“王上、圣上”都喊出来了。
“全城尽哀,尽屁的哀!”柳泉呸了一声,又骂了一句,“把小爷惹恼了,以后小爷不来了,你才真的要哀!去去去,起来!”
柳泉的行为只限于耍嘴皮子,而韩枫已直接把谭老板的躺椅掀了起来。
“啪”的一下,谭老板结结实实地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他揉了揉肩膀,没好气地瞪了韩枫一眼,喃喃道:“阿金蛮力,阿金蛮力。”
听到“阿金”二字,韩枫登时沉下了脸,伸手想去揪谭老板的衣领时,却见对方已爬了起来,老老实实地开了酒馆大门。
“咳咳咳……”随着那酒馆大门洞开,积攒了一天一夜的尘沙都飘散而出,登时将门口三人都呛了个灰头土脸。
然而,等到那些烟尘散尽,酒馆内部变得清晰可见时,三人却都愣了起来。
一进酒馆门,就是柜台。而那柜台后的木板上,却不知是谁用红漆写了四行字。
棕黄的木板上新染的红漆颜色很显眼,乍看过去,竟如同被泼了血。若不是扑面而来的漆味,这三人几乎要叫起来。
离都之中并没有学塾,也没人有闲工夫教读书写字,更何况读书无用,因此三人这时大眼瞪小眼,浑不知那些鬼画符是什么。
韩枫是彻彻底底的不认字,谭老板因为要算账,也只识得“一二三四”,只有柳泉多认了些字,可也只知道最简单的那几个。
“长门……大……山……”他对着那二十八个字认了半天,也只认出了这四个字来。
“长门远眺鸿原衍,戎拒狼烟起雁关。铁甲莫言生死事,乌骓夜踏大青山!”
这时,一个男子清朗的声音忽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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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哭啦!送完了人便回家去!凡是家中女儿送走的,今天去矿上能领一斤干牛肉!”
“啪”的一声,鞭声响起,凭空便抽出了一圈黄沙。车马辘辘,一辆一辆的马车从离都离开,满载着八岁到十二岁的女童,浩浩荡荡地往东南驶去。
一切的开端,都始于这代国极西北的一座孤城。
孤城名为浪子城,也叫做离都。
囚徒流放至离都,天涯萧索不回头。
离都夹杂在南方的长门山和北面的大青山之间,是代国最大的牢房,城中全是历代流放的囚犯。
平日里囚犯天亮早起便要去大青山的铁矿开工,但每隔五年都能休息一天。这一天,便是离都的“季春盛会”,而也只有这一天,才让城中人懵然记起,原来这世上还是有人惦记着他们的:惦记着他们的美好,惦记着他们的用处,惦记着他们的骨肉。
罪人之女,一代接着一代都要按照规矩运到帝都。经层层筛选,分到各位王公大臣的府中、青楼、奴隶市场……最不济地则是沦落街头。总之,是不会再回来了。
韩枫站在城门口,望着远去的车队,只觉手指甲都钻入了手心中:“哎,也不知妹妹去了哪儿。”十年前,才九岁的妹妹也被这魔鬼一样的车队带着离开,直到现在,还仿佛能听到她的哭声。那一晚,爹像过节一样切着干牛肉,可他吃在嘴里却味如嚼蜡。
看着缓缓关起的城门,看着那些手中拿着刀戟站在城门前的守卫,他心里又响起了另一个声音:“傻子,你在想什么呢?妹妹毕竟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你呢?只有到死的时候才能离开吧!”
想到这儿,才二十岁出头的俊美少年不禁叹了口气,脸上蒙了一层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灰暗,可旋即这层灰暗就又褪去,变成了一脸的阳光灿烂。离都中的人呐,谁要没了这个“变脸”的本事,不出两三天便要被逼疯了。
更何况,这城门口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韩小囝!”韩枫刚撑出了一脸笑看着那马车走远,又看着城门合上,就听背后忽地炸雷般响了一声。
不用回头都知道,整个离都城里,嘴最欠抽的就是柳泉。自然,腰间最鼓的,也是柳泉。
作为代国前任大司徒的曾孙子,柳泉出色地继承了大司徒管钱挣钱敛钱的本事——这正如作为前任太宰的曾孙子韩枫,完完全全继承了管别人家闲事的本事一样。
每次想到这件事,韩枫就想骂老天。没办法,要不是曾祖父那么喜欢管闲事,以致于插手到了一百年前皇位争夺里边去,一家人也不会被罚到离都来,后世万代都不得离开。
他这辈子,第一痛恨曾爷爷办事不开眼,而第二痛恨的,就是别人喊他的小名了,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
“喂,小囝!怎么不理我?”见韩枫不回头,柳泉又喊了一声,而后跑了两步到他身边,猛地一拍他肩膀,大吼了一声:“小囝!”
“囝”字还没说完,一个拳头已经砸了过来。
柳泉轻轻往旁边一跳,已经避开了他的攻势,随即嘿嘿一笑:“别看啦。今天那些城外人来,我跟他们淘换了好些东西呢。走走走,去酒馆咱们分分看!”
韩枫撇了撇嘴,看着面前洋洋得意的柳泉,露出一脸“服了你”的神情:“你啊,再乱做生意叫谭伯知道了,我瞧你再整多少好东西上贡给他也没用!”
柳泉笑道:“谭伯贪财,他自己还问我买东西呢,哪里管得到我!你又想你的小妹妹了是不是?有什么好想的,都过去十年了,咱们一辈子都见不到她!”
韩枫嗤然一笑:“你当然不明白。你本来就叫做柳小妹,哪里知道我们这些做人家哥哥的心情。”
“你说谁呢!你说谁呢!”柳泉脸一板,登时佯怒起来。两人你追我赶,打打闹闹,一路往酒馆去了。
※※※※※※※※※
酒馆是离都城中除了城主谭千百的住处外最大的建筑。木制的三层小楼,经了多年风霜洗礼,早已变得破败不堪。
酒馆自然有老板,只是这老板也自然是罪人。至于一个罪人怎么能开店……这件事情就要问离都的城主谭伯了。
酒馆老板也姓谭。据说,在某些深夜,谭伯无聊时会偷偷跑到酒馆来喝酒,跟谭老板道古论今,侃天说地。当然,这并没有妨碍谭老板该上矿上矿,该受罚受罚。
谭老板这会儿正坐在太阳底下歇着。优哉游哉地,仿佛方才被拉走的那一车人里,并没有他自己的女儿。
城中人或多或少都是这样。毕竟女儿被拉走那是早就知道的事情,也是早已习惯的事情。在他们看来,拉走一个人跟拉走一头猪并没什么区别。
只有这些二十出头,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会一惊一乍地跑去瞧热闹。想到这儿,谭老板微微抬起头,瞄着面前两个挡了他晒太阳的年轻人。
目如秋水,长眉斜飞的那个是成天在酒馆坑人钱的柳家小子;另一个眉清目秀,相貌俊美的高大男子,自然就是好管闲事的韩家小囝了。
“谭头儿,”柳泉邪邪地笑了笑,先开了口,“开门做生意。您这儿大白天就睡觉是想干什么呢?”
谭老板头一仰,又装起了死人:“今天全城尽哀,好不容易放一天假,二位大人就饶了我吧,啊?柳小司徒,韩小太宰。”
离都的罪人子弟大多分两种,一种是祖先穷凶极恶,杀烧抢掠无恶不作以致被流放的;另一种则如同韩、柳二人,祖先是朝廷命官,因牵涉进了不可告人的皇家秘史,管了不该管的的事情而获罪。世家子弟在离都之中占了大半,经了这么多代摧残,彼此间早就不拿官职当回事,平日里便乱喊了起来。这也得亏城中没有皇子,否则恐怕连“王上、圣上”都喊出来了。
“全城尽哀,尽屁的哀!”柳泉呸了一声,又骂了一句,“把小爷惹恼了,以后小爷不来了,你才真的要哀!去去去,起来!”
柳泉的行为只限于耍嘴皮子,而韩枫已直接把谭老板的躺椅掀了起来。
“啪”的一下,谭老板结结实实地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他揉了揉肩膀,没好气地瞪了韩枫一眼,喃喃道:“阿金蛮力,阿金蛮力。”
听到“阿金”二字,韩枫登时沉下了脸,伸手想去揪谭老板的衣领时,却见对方已爬了起来,老老实实地开了酒馆大门。
“咳咳咳……”随着那酒馆大门洞开,积攒了一天一夜的尘沙都飘散而出,登时将门口三人都呛了个灰头土脸。
然而,等到那些烟尘散尽,酒馆内部变得清晰可见时,三人却都愣了起来。
一进酒馆门,就是柜台。而那柜台后的木板上,却不知是谁用红漆写了四行字。
棕黄的木板上新染的红漆颜色很显眼,乍看过去,竟如同被泼了血。若不是扑面而来的漆味,这三人几乎要叫起来。
离都之中并没有学塾,也没人有闲工夫教读书写字,更何况读书无用,因此三人这时大眼瞪小眼,浑不知那些鬼画符是什么。
韩枫是彻彻底底的不认字,谭老板因为要算账,也只识得“一二三四”,只有柳泉多认了些字,可也只知道最简单的那几个。
“长门……大……山……”他对着那二十八个字认了半天,也只认出了这四个字来。
“长门远眺鸿原衍,戎拒狼烟起雁关。铁甲莫言生死事,乌骓夜踏大青山!”
这时,一个男子清朗的声音忽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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