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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你个老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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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大楼。

    舒蕾穿着拖鞋,她从四楼跑到三楼。只见走廊里站了不少女生,她们全都围在一个房间门口,各种惊讶、惊恐的表情,堆在脸上。

    舒蕾挤进了人群,她挤到了最前面。当她看到那满屋子,全都是血肉模糊、一片狼藉的时候,她的胃里,忍不住一阵翻滚。

    好……恶心。

    到处都是撕烂的人肉,地上有,墙上也有。

    到处都是撕烂的衣服的料子、一截截的人的手臂、手掌、一段段人的大腿小腿、脚掌,还有那些缠绕的混合着血的身体里的器官,整个房间都是。

    舒蕾看着这样的场景,只觉得好难受,恶心,好恶心!

    她赶紧跑出了房间,她好想吐,一下子弯下了身子。

    一个女生跑过来,对着正在呕吐的女声说:“你们这些胆子小的,不敢看就不要过来看了,看完了又吐,全都吐在这走廊里,我们这些住在三楼的可怎么办?”她真是气死了,这些女生,真是讨厌死了,搞得这里臭气熏天的。她们今晚可是要睡在这里的啊,臭死了还怎么睡。

    正在吐的女生一下子挺直了身子,说:“吐脏了又怎么样,那冷雯,都死在你房间的隔壁了,你还敢住,也不怕晚上闹鬼,亏得你今晚能睡得着。”

    舒蕾听着二人的争吵,这才听明白了,屋子里住着的是冷雯,但这冷雯,怎么死的这么惨,居然被活活撕裂。

    是山里野兽做的吗?可是,野兽怎么只是跑到冷雯的房间,把冷雯吃了,而没有害别人呢?

    天,且不管冷雯吧。

    温顾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可是也遇上了猛兽?舒蕾的心,一下子揪成了一团!都怪她,她应该拉住温顾,不让温顾出去找谢如意的!

    若是温顾出了事,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

    山间。

    宋小飞不停的奔跑着,他要活命,他现在只想跑出这个鬼地方。

    这次,跟随着冷雯来到冬令营的,一共有三个人,唯独只有他侥幸活了下来。而冷雯,此时已经葬身狼腹了。恶狼出现的时候,他不是没有与那些恶狼搏斗,只是他受了伤,倒在了地上,眼睁睁看着冷雯和那几个兄弟,被几头恶狼撕裂、分食。

    他没有办法救下心爱的冷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冷雯被撕成了两半,被扯出了肠子,他趁着恶狼们在吃冷雯,他拼命的夺门而逃,他必须跑,跑的越快越远越好。

    宋小飞跌跌撞撞的跑下了山,夜色茫茫,大雾连天。

    他的身子一直在发抖,大雾的冬天,特别的寒冷。他的衣服,早已经被那群恶狼撕烂了,挂在他瘦瘦的身子上的,只是几块破布条罢了。那破布条条根本遮不住他的身体,也遮不住寒冷。好在,迅速不停的奔跑,能让他的身体稍微的暖和一些。

    而他脚上的鞋子,早就已经跑丢了,他只能赤脚跑着,他跑过柔软的草地,也踏过泥路。他的双脚踩到了尖锐的石头,那些石头尖锐之角,划破了他的脚踝和脚底,流出了鲜血。他只觉得钻心的疼痛,可是,他万万不能停下来。

    他跑啊跑啊,他告诉自己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有可能被猛兽吃掉。

    他跑啊跑啊,他告诉自己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会冻死在这山林中。

    他跑啊跑啊,他告诉自己不能停下来,他必须坚强的勇敢的活下去。

    直到他终于跑下了山,看到有一处农民的瓜棚,那瓜棚勉强可以遮挡下呼啸的寒风,他这才放慢了脚步,揣着粗气,走进了瓜棚。

    这瓜棚已经没有瓜了,正好腾开不少空间让他睡觉。

    他身上被狼爪抓烂的伤口已经被风吹干,而脚底板被石头划破的血口,还在流血不止。可是,他真是顾不上伤口的疼痛了,他真的是好累好累,好像睡觉。

    他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天蒙蒙的亮了。

    宋小飞睁开了双眼,他只觉得浑身像是散了架一般,肉也疼,骨头也疼。他翻了个身,落在了地上,谁知那地面上竟然有一块玻璃瓶的碎片,那碎片的边缘锋利无比,生生扎进了他的脚底。

    嘶~好疼。

    正当宋小飞蹲下来,去拔脚底的那块玻璃片。

    一个黑黝黝的农民老汉走进瓜棚,他吓了好一跳,咋的这瓜棚里怎么藏着一个人呢!老汉的戒备心很强,他反身去拿不远处的铁锹,可是,他的手刚摸到冰凉的铁锹。

    宋小飞已经抄起了地上的砖头,朝着老汉的后脑勺,狠狠的砸了过去。他下手的力度很大,一砖头砸过去,就把老汉的后脑勺,生生砸出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

    老汉的后脑勺的那个洞,瞬间迸出了鲜红的血液。

    老汉的血液扑哧扑哧射到宋小飞的脸上,射到他的耳朵上、脖子上、胸口上,还有那块举着砖头的手腕上。

    宋小飞把老汉推倒在地。

    老汉倒在了地上,他只觉得后脑勺疼得要命,他拗着一口气,指着宋小飞的说:“畜生,我记住你的脸了,我,我一定会报警抓你,你跑不掉的!”他一定会去报警的,这个畜生!别以为俺们庄稼人好欺负!

    宋小飞的唇角一提,哦?是吗?老汉,你是已经记住我的脸了吗?那么,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这样想着,他蹲下来,对着老汉挥舞着砖头,往老汉的脸上用力的狠狠的砸了过去。

    老汉的脸部、头部挨着砖头,他的身体立刻剧烈的抽搐着,他的血液,不停地飙溅着。

    宋小飞挥着砖块,拍了一下,两下,三下,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拍了多少下,直到把老汉的整个脑袋,砸得鲜血直流,脑浆全飞,整颗头的头骨全都碎了,他冷静的看了看,确定老汉已经死透了,这才丢掉了砖头,站了起来。

    宋小飞在瓜棚的自来水龙头下,冲洗了自己的身子。然后,他走进了老汉的屋子。他需要吃点东西,也需要干净的衣服。

    他推开大门,里面并没有什么人,看来,这个老汉是一个人住的。他以前没有杀过人,但也知道,不能杀了人之后,不能留下太多的痕迹。

    他只是吃了一点老汉摆在桌子上的剩饭,然后,在衣柜里拿了一件老汉穿的破棉袄,低着头,走出了屋子。他看了看自己光溜溜的脚底,对了,还没有鞋子,他回到了瓜棚。

    他把老汉脚上那双臭烘烘脏兮兮的棉鞋剥了下来,穿在自己的脚上,嗯,这棉鞋对他来说,稍微有一点点小,哎,有的穿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他走了几步路,穿上棉鞋就是好,真是暖和极了,舒服极了。

    他往老汉的衣服口袋里摸了摸,没有钱,娘的,乡下人就是这样,身上永远不会装着钱。真他娘的倒了霉!

    宋小飞低着头离开了瓜棚,往前走着,生怕这山脚下会有过路的人,看见他从老汉的家里出来。

    他漫无目的的走着,回青帮吗?不可能的。

    他已经回不了青帮,他本是孤儿,如果不是冷雯的表哥收留了他,他根本就活不到现在。冷雯的表哥见他还有点用处,便将他派给冷雯做手下。如今冷雯死了,别说青帮不会放过他,就是冷雯的表哥,便会第一个杀了他。

    回去青帮,就是死路一条。

    可是,他还能去哪儿呢。去别的城市吗?路途遥远,他身上没有钱,根本不可能走那么远。只希望青帮的人,都认为他已经和冷雯死在一起了,毕竟,那堆尸体残缺不缺,大多进了狼的肚子里,就算是警方派专业人士来鉴定,也根本分不清楚,当时在场的究竟有几个人。

    那么,他就藏起来吧,在S市里藏起来吧。

    他要藏起来,还要替冷雯报仇。他知道,那群跑到冷雯宿舍里的狼,是温顾招来的,他在狼群之中,看到了温顾的身影。

    走啊走啊,宋小飞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几公里路,他看了看天空上的太阳,太阳已经到了他的头顶上,看来,是正午时分了。

    正碰上集市,卖什么的都有。宋小飞闻到了烤红薯的味道,他咽了咽口水,真糟,他没有钱!他躲在一对水泥墙后面,观察四周的情况,想着待会儿从那烤红薯的摊子上抢几个红薯,抢完了,该怎么跑,才不会被抓到。

    他聚精会神的计算着逃跑的路线和距离,却没想到,一把冰凉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脖子。

    他不敢动了,那冰凉的东西,闪着一丝亮光,晃过了他的眼睛,他当然明白这冰凉的玩意儿是什么。

    身后,一个破锣嗓子说:“快点,把你身上的钱都掏出来。”

    宋小飞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要是有钱,还至于计算着怎么去抢红薯吗?至于被你用刀顶着吗?他举起了双手,表示投降:“大哥,有话好说,你先把刀放下。”

    “少他妈废话!掏钱!”

    宋小飞战战兢兢的说:“大、大哥,我把钱放在内裤里,你要是帮我脱裤子,别人看见了不好。你把刀放下吧,我跑不了,你不放下刀,我不好脱裤子。”

    那破锣嗓子似乎被宋小飞的话打动了,毕竟,他是出来抢劫的,不是出来要人命,特别是,他不喜欢脱男人的裤子!他慢慢的,放下手里的刀。

    宋小飞转过身来,他一直低着头和破锣嗓子继续说话:“大哥,这天气挺冷的哈,都快过年了。”

    “哎,是啊,我干完今天,就回家抱老婆孩子,好好过年去。”破锣嗓子说。

    宋小飞的眼睛眯了起来,哦?破锣嗓子,你还想着回家抱老婆孩子,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命了!这样想着,他动作迅速的掐住破锣嗓男人的脖子,一把夺过对方手中的那把刀,狠狠地,将刀子扎进了对方的心脏。

    破锣嗓男人,被那把刀刺中了心脏,顿时,他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啧啧,想干完今天就回家过年?那你真是不该碰上我,拿刀威胁我!宋小飞蹲下来,搜了搜男人的裤子口袋、衣服口袋,摸出了仅有的十块钱!穷鬼!

    宋小飞站起身子,恶狠狠的往破锣嗓男人的脸上吐了一口口水,他绕过了那堵围墙,来到了烤红薯的摊子,买了两个红薯。嗯,真香啊。

    他囫囵的吞着红薯,也顾不得滚烫的红薯会烫伤他的嘴唇。

    只有肚子饱饱的,他才有力量继续前行。

    他是一个坏人,但是,他想要活下去,尽一切卑劣的手段,都要努力挣扎活下去。

    他的心中,燃烧着炽热的,复仇之火!

    ……

    已经天光大亮了,这是舒蕾第一次在山里过夜。原本以为会和温顾睡在一间房子里,姐妹两个唠唠嗑,说说知心话。可是,温顾一夜未归。

    舒蕾,一夜未眠。

    舒蕾在床上转了个身,忽然,有人敲了房门。会是谁呢?

    “是谁?”舒蕾紧张的问道。

    “小蕾,是我。”

    原本还在惴惴不安的的舒蕾,听到了温顾的声音,她激动的从床上坐起来,赶紧穿上拖鞋,去给温顾开门。

    门,开了。

    天知道,舒蕾有多害怕又有多期待见到温顾呢。

    只见温顾的衣服上,全是泥巴,她的脸上,也是泥巴。可是,温顾立在这清晨的光线之中,侧脸上微微打着煦暖的阳光,在舒蕾的眼里,显得格外的好看。

    温顾安然无恙的回来了。阿弥陀佛!

    舒蕾一下子激动地抱住了温顾,她的眼眶微微的湿润起来:“你真是好让我担心!你到底到哪里去了,这么久才回来!你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要再做冒险的事情了。平平安安的,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不好!”她真是再也不想承受温顾的失踪了,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是衣食无忧,无忧无虑的,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直到这一晚,温顾失踪了,她才明白到,什么是担心失去。

    温顾拍了拍舒蕾的后背,说:“你看,我好好的,一点事情都没有。昨晚,我在山里迷路了,雾又大,我怕掉下山,才不敢继续走。现在我已经走回来了,安安全全的走回来了。你别难过,我真的是好好的。是不是担心我一个晚上,没有睡觉?”

    温顾何尝不知道舒蕾的心性,看舒蕾的黑眼圈,一眼就能看穿。

    舒蕾松开了手臂,仔仔细细的瞧着温顾,是了,好好的,没有缺胳膊少腿,完好无损:“我现在不累,你并不知道,你这一夜未归,是有惊无险,可是,有人,却……”

    舒蕾正准备说冷雯的事情,谢如意来了。

    谢如意惊讶的看向温顾:“小温温!你回来啦!”

    温顾回过头,一脸天真无邪的看向谢如意:“怎么?不欢迎我回来,好霸占着我的舒蕾不成?”

    “说什么呢,你!”谢如意真怕温顾再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话来,温顾这个八卦婆!他真怕因为温顾乱说,舒蕾乱想,到时候,舒蕾不理他了怎么办,他赶紧一脸嫌弃的瞧着温顾,“瞧你,一身的泥,脏的我都看不下去了,快去洗个澡。”

    温顾撇了撇嘴,跑去卫生间洗澡。她的确是灰头土脸,一身的泥巴,脏兮兮的不像话。

    谢如意跑来女生宿舍倒也不是故意来找舒蕾的,他是替老师跑腿来的,温顾已经去卫生间了,他便把这话同舒蕾说:“舒蕾,负责冬令营的老师说,因为昨晚冷雯出了事,所以暂时终止冬令营了。你们收拾好行李,待会儿一起去食堂集合,吃了早饭回家去。”

    舒蕾点点头,说:“好,等会儿小顾洗完澡,我和她一起收拾行李。”

    ……

    学校原本出于对师生的照顾,为学校师生放松心情、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而专门设置了冬令营。但因为一个学生出了事,而不得不终止了为期一周的冬令营活动。

    学生们哄然打包着行李,坐上了学校安排的校车,打道回府。

    温顾坐着校车,回到家里。没有了冬令营,寒假还是得过。

    舒蕾一家,去了沿海那边度假过年,毕竟,那个城市的冬天,气候宜人,只需要穿一件薄薄的外套,非常舒服。果然是有钱人生活的节奏啊......温顾想起自己上辈子,就连出门旅游都奢侈,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

    温顾依旧坚持着每天早起跑步,和拳王孙敬苒学习拳术。不过,她原本学习拳术进步的飞快,但是,当她学习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她的进步就显得变得稍显缓慢了。

    晨练过后,温顾要么替妈妈去医院照顾弟弟,送送午饭,和弟弟说说笑话解解闷,要么,拿着速写本到外面画画手绘,要么在家里看看建筑方面的书,偶尔,也会见一见许都,了解了解公司的情况。

    当然,温顾最喜欢看新闻,了解华夏国的国家大事,也了解了解S市的大事。

    这时。

    温顾的BP机震动了一下,她看了一眼上面的消息。是那卧底警察青藤发来的消息,青藤告诉她,他立下一功,脱离卧底身份,恢复重案组警员身份。

    温顾在心中说上一声恭喜,放下了BP机,她知道,青藤的精彩生活,要开始了。

    电视里正在播放另一则新闻,S市退休的老干部横死家中,警方正在调查。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正是的青藤。

    温顾给青藤的BP里又发了一条信息:恭喜你,警察叔叔,哦,不,应该说,再过一段时间,就该称你为,青藤警官。

    是了,他们之间早就已经缔结盟约。她践行自己的诺言,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接下来,温顾找到了退休老干部家里的小客人:壁虎。通过和壁虎的交流,她协助青藤锁定了杀害老首长的可恶罪犯。

    开饮食连锁店的大老板,他的五岁儿子遭到了绑架。温顾通过城市下水道老鼠们提供的线索,帮助青藤,在一间地下室找到了遭到绑架的五岁小孩,并且抓住了绑匪。

    三个不同的社团帮派,在接头交火,死伤无数,警方难以估计火力区详情。沿街附近的麻雀和乌鸦,它们盘旋在上空,仔细观察了现场情况,报告给了温顾,帮助青藤为首的警方,成功逮捕了十几名涉黑人员,其中包括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重量级黑道教父(其实力仅次于青帮教父)……

    青藤破案神速。

    升官在即。

    ……

    一周后。

    沈碧落给温顾打了电话,温顾便和妈妈白兰芝报备,干妈沈碧落打了电话邀请她去吃饭。

    白兰芝说:“你那干妈真是把你当成心肝儿来疼爱,将来啊,你得对她好点。”

    温顾笑笑,跟白兰芝撒起娇来:“老妈,你这可是吃醋了?”

    “才不是呢!我只是瞧着你,从前怕生,总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就连家里的亲戚,都不肯多见。可如今你渐渐大方懂事了起来,也惹得人疼爱,我这个做妈妈的,高兴还来不及,吃醋做什么。”白兰芝憨实的笑道。

    温顾一怔,说起来,她和以前的自己相比,的确在性格上有很大的改变。从前的她,是怯弱的,总是只会逃避只会哭。从前的她,以为只要把自己关起来,外面的世界,就会对她多一些仁慈。从前的她,也完全不能领会父母的心意。大学毕业以后,她就只晓得埋头工作,住在单位里,吃在单位里,很少回家看看父母,她把她整个人的青春,都献给了祖国伟大的建筑事业。她看不到日渐老去的爸爸,佝偻的背,也看不到日渐憔悴的母亲,眼角细密的皱眉和黑发中夹杂的显眼白发。

    如今的她,变得积极乐观起来,即使遇到了难题,她不回去逃避,而是想办法解决掉,就算暂时不能解决,她也会计算着,怎样用最短最快最小的损失来解决。她开始学着体谅父母的辛苦,学着去帮助在家的妈妈做家务,给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电话时,说些令他开心的好消息。她唯独只有一点愧疚难安,她曾过于刚愎自用,而没有保护好弟弟温小齐。

    如今,那些曾经给过她和小齐伤害的人,都已经把帐一一清算。或许,她早就应该,杀伐果决一些!

    到了晚上。

    温顾随手穿了一件黑色棉衣,穿上便出了门,也真是凑巧,竟在院子里碰上小花。

    小花见了她,惊讶的一愣:“呀,温顾,这么晚了,你这是要去约会?”

    温顾白了一眼小花:“我看上去,像是没有人会约会我嘛!”

    小花将温顾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摸了摸额头上的白毛,沉吟半晌,说道:“其实吧,你也不丑。”这样说着,它观察着温顾的表情,那傻货居然高兴的眉毛都扬起来了,哼,它继续说,“你是非常丑!”

    温顾顿时就炸毛了,小花你别走!你站住!我保证我绝对不会打死你!我保证!

    小花见温顾炸毛了,它可是个鬼灵精,赶紧躲到撤了,难不成留在这里,被温顾打死不成!这个温顾,可是曾经威胁过它,没有吃过猫肉,想要试一试猫肉的呢!

    哎,这个温顾真是什么都好,就是长得丑,脾气暴!将来,会有哪个男人把这个母夜叉娶回家嘛!

    ......

    温顾其实也不过是吓唬吓唬小花,这个小花,嘴巴不毒就会死!她可是赶着去谢如意家里吃饭呢。

    小花回过头,咦,这个温顾,怎么不见了?它有些失望的往老太太家走去,哎,还是回到自己的舒服窝里,好好大吃一顿,美美的睡上一觉吧。

    小花身子拱了拱,身形一跃,便已经来到了家属楼前。

    有个十多岁的金发女孩,白皮肤、高鼻、宝蓝色眼球,是典型的欧洲血统。她上半身穿着一件厚实的羽绒外套,下半身,却只穿着一条大红色的伞裙,两条小细腿,裹着乳白色的裤袜,脚蹬一双黝黑发亮的大头皮鞋。

    她正拿着一台DV摄像机,在拍摄着什么东西。她忽然发现了小花:“wow,cute(可爱)!”

    小花惊呆了,居然听到了外国话。想它小花活了几百年,虽然是大华夏国土生土长的猫妖,但行走江湖以来,它还是见过洋人,听说过洋话的。

    金发女孩走到了小花身边,将DV摄像机对准小花。小花立刻咧开了嘴巴,露出了一个贱贱无比的表情。

    金发女孩被小花吓得一愣一愣,顿时一点都不觉得小花可爱了。不过,她还是对小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她对着不远处的装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用蹩脚的中文说道:“你、帮我、把这只猫,抱回家。”

    小花听着金发女孩这口蹩脚的中文,露出了目不忍视的表情,能够牺牲自己娱乐别人,把中文说的这么难听,也是为社会的和平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啊。再仔细看那女孩脸蛋和装扮,虽然穿着羽绒服,却还是很好的勾勒出她身材的曲线,果然,火辣的身材,是遮都遮不住的,发育的真好啊。它摇了摇头,想起温顾那小胳膊小细腿,还有那发育的程度,只怕是等温顾成年了,还是旺仔小馒头吧。

    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约莫三十出头,他道:“小主人,这只猫,应该是普通居民的家养猫,不能随便抱走的!”

    “我说,我要!”金发女孩不依不饶。

    黑西装男子拗不过,只好说:“我去和它的主人商量商量,如果可以的话,出点钱买下来。”

    “嗯,好,我有很多很多钱,完全可以把这只猫买下来!”金发女孩说。

    金发女孩说要买它?笑话!

    小花真是不知道说这个金发女孩什么好,金发女孩究竟是有多有钱,才敢说出自己有很多很多钱的话来?小花冷哼了一声,它可是全世界最有钱的猫妖才对,它有一半的宝库来着。随便卖几只金碗,就能把金发女孩买下来了吧。

    小花摸了摸额头上的白毛,现在的人类啊,真是越来越骄傲自满了,它想起那个温顾,这女孩看起来和温顾的年纪差不多,大概还稍微年长一些吧。可温顾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是蛮靠谱的,起码,她从来都不吹牛啊。

    黑西装男子问了几个家属楼附近的邻居,打听到小花的主人,是住在楼上的王老太太一家。

    黑西装男子,便领着金发女孩,上楼去了。小花自然也跟着上楼去,它倒是要看看,它的好主人,会怎么面对这一场金钱诱惑。

    ......

    温顾坐着公交车,赶去谢如意家里。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去谢如意的家里了,因此,她下了公交车,便轻车熟路的,往谢如意家的小区走去。

    温顾特地在小区门口买了一些水果,毕竟,虽说是上干爹干妈家里,但……蹭饭是一回事,礼貌是另一回事。

    谢如意的家,住在四楼。

    楼下摆着一辆上次去冬令营的时候,干妈沈碧落开过来接她的那辆车。说起来,干妈上班的时候,是从来不开小车的通常,干妈会骑着一辆凤凰牌单车去上班,而那辆单车,和干爸谢震的车,是一模一样的。

    温顾上了四楼,抬手按了门铃。

    叮咚。

    门开了,微微推开一条缝。

    温顾拉着门把手,把门拉开。

    然后……

    全世界就在那一刻,砰然定格。

    一个穿着黑色丝质睡袍,微微敞开的V字领口,若隐若现的露出嶙峋而富有线条感的锁骨,过分瘦削下颚,留有像是几天没有打理过的性感小胡渣。他慵懒的斜倚在门框上,就在他目光和温顾相交的片刻,他那一张妖孽的脸颊,露出错愕的表情,下巴咔嚓的响了一下。

    良久,两相对望。

    两个人异口同声的惊呼:“怎么是你!”

    他们都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见到对方。

    妖孽戾气顿生,他伸出一只大手,一把揪住温顾的衣领:“妖孽,胆子不小!”说着,他揪着温顾,用力一推,把温顾一把摁在对面的墙上。

    温顾被死死的卡住脖子,喘不过气来,她咳嗽着说道:“大叔!杀、杀人偿命!”这个男人,未免也太变态了。

    妖孽的舌头微微舔了舔唇角,哦?小姑娘,让大叔教教你,什么是……“别人杀人偿命!我,只管取人性命!”

    沈碧落正在炒菜,门铃突然响了起来,她猜到这个时候,应该是干女儿温顾来了,她叫周语梵去开门,可是,怎么开门开了这么久,温顾还没进来,甜甜的叫她干妈?她拿着锅铲,跑到大门口去看,诶,周语梵不见了,她再走出去一看。

    瞬间,沈碧落的眼睛简直要喷出火来,周语梵居然把她的宝贝干女儿摁在墙角?那姿势,要有多暧昧,就有多暧昧!她的宝贝女儿才十二岁!冰清玉洁花季少女来着……

    沈碧落发飙了:“你个老小子!叫你耍流氓!叫你耍流氓!”她一边骂,一边挥舞着锅铲,对着周语梵一顿猛揍!

    ......

    王老太太家。

    王老太太正在做饭,孙敬苒在旁边打下手。

    门铃,忽然响了。

    孙敬苒跑去开门,他没想到,来人,是陌生人,一个成年的中国男子,和一个十几岁的外国小姑娘。

    这个陌生男子,个头和他差不多,大概一米八左右,身材强壮,即使穿着一身西装,也能看得出来,是个练家子。

    孙敬苒问道:“有事吗?”

    男子道:“是孙伯吗?”

    “是我。”

    “是这样的,有一笔买卖,我想和你谈一谈。”男子说。

    “什么意思?”

    “可以进屋说吗?外面,可是天寒地冻的呢。”

    孙敬苒防备的说道:“我不清楚你们的身份,不能随便让你们进来。”他是拳王,是打上过国际神坛的拳王巨星,他有过很多很多的对手,有不堪一击的对手,也有强大的对手。他有对手,也意味着,他有仇家。

    他退休以后,回到S市这一片故土,一来,是为了陪伴年迈的老母亲,毕竟母亲已经习惯了生活在这里。二来,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安逸,他的仇家,轻易不会寻到这里来。

    男子听了孙敬苒的顾虑,他才发觉自己有些唐突,他立刻毕恭毕敬道:“这位来自国外的小姐,是S市第一中学交换生,叫爱灵。我是这位小姐的父亲,在国内物色的保镖赵子夜。刚才没有说明身份,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是为了您家的那只猫儿而来。”

    “我家的猫?怎么?咬你们了?”孙敬苒一听说猫的事情,反而将这两位请进了家门。而小花,也就趁着这个功夫,偷偷跑进了家门。

    小花心说,我才不是那种会随便伤人的野猫,我可是有猫格的!

    金发女孩爱灵和保镖赵子夜在客厅坐定,孙敬苒给他们到了热茶水。

    赵子夜见孙敬苒这么客气,他倒是不好意思起来:“孙伯,其实你误会了。那只猫,并没有弄伤我们。”

    “那怎么,你们上门来说猫的事情?”孙敬苒的戒备心,再次起了。

    “是这么一回事,孙伯!”赵子夜将小主人爱灵想要这只猫咪的意愿,告诉了孙敬苒,并提出,可以出合适的价钱。

    孙敬苒听明白了,他们是想买这只猫啊!这只猫儿,老太太可是养了好些年,都养成了命根子,怎么能卖出去呢。不行!于是,他拒绝道:“小赵,是这样的,这只猫,是我母亲,就是厨房里正在做饭的老太太,是她的猫。这只猫陪伴了她很多年,已经有感情了。我们,是不可能把它卖掉的。”

    爱灵嫌弃的看了一眼孙敬苒,啧啧,这不就是丑陋的大华夏国人吗?嘴巴上说着不卖,是在等着开更高的价钱吧,她瞪大了眼镜,说道:“我出一千块,把它买下。”哼,已经出了高价,识相点,就卖了吧。

    孙敬苒摆摆手:“不是钱的问题。”这小姑娘,拿银子埋汰谁呢!

    爱灵说:“一千英镑!”她心想,这下,这个老头子,应该会答应了吧。看这老头子,住在这么破烂的房子里,一辈子都没见过一千英镑吧!

    小花在猫窝里听着,一千英镑?一千英镑听起来好像是很大一笔钱。不过,到底是多少钱,它也没什么概念。只是看那个外国小妞儿,一副胸有成竹嘚瑟得要死的劲儿,大概,是很多钱吧。唔,它的两只耳朵动了动,它只觉得,忽然有点厌恶起这个国外的小妞儿来。

    “小姑娘,这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钱来衡量,用钱来买的。”孙敬苒说着,便站起身来,一副送客的样子。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个小姑娘,太不懂事了,就算是家里有点闲钱,也不是这样乱花的。他平时最看不惯年轻人浪费,而这个小姑娘简直是生活奢侈!

    小花蹲在窝里,心满意足的乐开了花。看来,它的命好,碰上了好主人。它心里直替老孙叫好,这个老孙说的话,简直是太有道理了。这世界上啊,就是有很多人,以为自己有两个臭铜板,非得让别人当孙子,刻薄的要命!

    赵子夜知道,这个孙伯是要送客了,他也不好强求,便和爱灵说着,我们还是先走吧。主人已经准备送客,他们赖在这里,也不会改变什么结果。

    爱灵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了孙敬苒的家,她在心里,一直暗骂,这个老头子,真是太不是抬举了,一千英镑诶,这老头子究竟知道不知道什么是一千英镑!

    她心中愤愤不平,对赵子夜咕哝了一句英文,大概的意思是,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弄到这只猫,你给我去想办法,偷也好抢也好。总之,我是要定了!

    ......

    谢如意家。

    客厅。

    沈碧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高高在上的,如果太后一般,盯着跪在地毯上的周妖孽。

    周家这个不要脸的混蛋小子,年纪大了,翅膀硬了,还心理变态了,连小姑娘都不肯放过!更变态的是,要是染指的是别人家的姑娘就算了,她这个当小舅妈的,是睁一睁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偏偏!他居然敢动她的宝贝闺女!

    她像是慈禧太后一般,斜睨着周妖孽:“周语梵!你心理变态,你爹知道吗?”

    周语梵眉毛微微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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