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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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雍回到军营时,脸板得比平时还要严肃一些。
营里的将士们看到,无不把腰板挺得笔直,拿出应战的警觉。唯恐象倒霉的王铁蛋似的,昨天不过是开了个小差,跟人说些闲话,结果没留意到营长突然走到背后,一脚就把他踹飞了。结果今天整整一天,都被罚去砍树搭茅房了。
虽然新搭出来的茅房挺好用,但十人一小队的活,落在一个人头上,还得限期完成,这就挺恐怖的了。
谁都不敢招惹的李大营长回到自己帐房,第一件事,就是让亲兵去给他打份饭来。
原本早上就特意少吃了些,谁知道专程去送礼,也没遇到叶秋。也不知那女人跑到哪儿去了,家里也不多留点吃的。
男人一面烦闷的想着,一面坐下来处理军务。
可在看到案头的油纸包时,愣了一下,“谁拿来的?”
亲兵铁牛过来答话,“听守卫说,是一个挺漂亮的女人。”
男人眸光微动,立即拆开。见到是对卤猪蹄时,脸色更加柔和了些。可再一闻,他的脸又板了起来。
这是依云楼的东西,那女人没那么大方,请他吃这么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她,男人没兴趣知道是谁。
“拿去扔了。以后传令下去,不许随便接受外头的吃食。”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除非,是熟人送过来的。”
铁牛瞪大眼,熟人?谁是熟人?
幸好他不是看门的,这种伤脑筋的事情传令下去就是。可是,可是这么好的猪蹄真的要扔吗?
看这个傻大个站在那儿犹豫,李雍只抬抬眼皮子。就知道这家伙心里在想什么。
全写在那张大脸上了,想看不见都难。
眸光闪了闪,男人忽地有了个主意,“你要就拿去吧。”
“谢谢营长!”铁牛很欢喜的答应了。
男人却问,“你们去年几个人一起打了群狼对吧?”
“营长还记得啊?”铁牛愉快的点头,“那帮子家伙,老来祸害乡亲们的牛羊。咱们打完之后。乡亲们还送了我们两头羊的。”
“那你们一人分了几张狼皮?”
“三张。全是大狼皮。”
“带来了吗?”
“带来了,今年还没舍得用呢。”
男人眸光又闪了闪,“铁牛。你想不想学学怎么把皮货硝得更好?我可以教你的。”
“那怎么行?营长你那么忙,我又那么笨,哪有空教我。”
“没事,我不刚打了一张虎皮么?这回你来给我打下手。”
“那。那怎么好意思?”
铁牛红着脸,正磕磕巴巴着。男人忽地斩钉截铁道,“你要不好意思,就把你那三张新狼皮给我当学费。嗯,就这么定了。”
呃?啊。哦……铁牛挠着头,抱走一对猪蹄,送出三张新狼皮。
男人满意的瞧了瞧。重新处理了一下,命人送走了。
晚上。终于搭好新茅房的铁蛋回来,倒在帐篷里,有气无力的说,“铁牛,把你的新狼皮借垫垫,老子的腰都要累断了。”
“没了。”
“啥?”铁蛋一翻身又坐了起来,“哪个王八蛋敢骗我兄弟?”
“不是王八蛋,是营长。他说要教我硝皮,我送他做学费了。”
铁蛋重又倒下,怜悯的看着他,“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全营没有人硝皮能比营长更好?”
摇头。
铁蛋一声长叹,“那是因为全营没有人能打得过营长。他的刀法,拳法,力度的控制都是全营最好的。”
铁牛一脸疑惑,“那跟硝皮有什么关系?”
“关系就是——你学会了,功夫就能变得更强。”铁蛋忽地不忍心告诉这个笨蛋子,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做不到,学了也白搭。
※
过了一夜,叶秋母子再出现众人面前时,依旧是那副阳光快乐的样子。
高高兴兴和众人找到那家孙姓裁缝铺子,订做了新衣裳新鞋子。甚至,还给小地瓜做了顶皮帽子。
回来之后,有杜大娘派的管事上门,和叶秋谈定了合作之事。预付她二十两银子,算是买断了豆芽菜在潞州城的专卖权,然后让她每天先提供豆芽菜五十斤,日后看生意好坏,再来增减。
钱虽不多,但叶秋很满意。
她这豆芽菜也没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想开个天价也不现实。做人不可太贪心,有这二十两银子,基本她在这潞州城就算住上小半年,心里也不会发慌了。况且军营里的豆芽泡菜一直在做,虽一斤赚不了几文,但也是个进益。
当然,既然合作,叶秋也想人家的生意好做。便帮着杜大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浑名,“……在你们店里,不如就叫相思钩。只是你们可要记得,这菜虽好熟,但上面的豆荚一定得煮透才行,否则吃了会拉肚子的。”
那掌柜的记下离开,回去把签下的文契交给杜大娘,尤其重点说明了豆芽菜一定要煮熟,才能食用。
杜大娘听着微叹了口气,却是什么也没说就让掌柜的退下了,另找了心腹去见侯亮,“告诉他,我这儿有的,都是些房事中见不得光的药。要让人查不出来,还请他给份药来。”
……
做成一笔大买卖,叶秋很高兴,“咱们弄点好吃的吧,你们想吃什么?”
大城市就是这点好,买东西可比乡下方便多了。今天小伍出门,买到小半只猪,可把叶秋高兴坏了。羊肉虽好,天天吃也受不了,还是猪肉比较日常化。
只是原先谈到这个话题都很活跃的众人,今天却是有些沉默。
连最贪嘴的小道长都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不。地瓜你说想吃什么?”
看他那讨好的模样,叶秋瞧瞧儿子,心中微叹。到底是小孩子,再怎样给他做思想工作,还是有些恹恹的。
冲数这是怕又惹到他不高兴了,着力在修补二人关系。
想想为了个不知道是谁的渣男,弄得全家不开心。实在是不划算。叶秋便笑了。“不如今天就做狮子头吧,上回给你们做的是蒸的,这回我做炸的。保证更好吃。不过这个可不白吃,你们得帮我和面,做一样点心才行。”
称心最会看人眼色,顿时过来捧场。“行啊,你说怎么做。我来帮忙。”
叶秋笑道,“都去洗了手,地瓜也去,谁要不给我做啊。我可就不给谁吃了哦。”
好吧,一个共同的活计就把众人都打发到一起去了。
可他们哪里会做饭?那面揉得乱七八糟,一时稀了得加面粉。一时干了又得加水,连老蔡那样的厨艺都看不下去了。这面里可是加了好几个鸡蛋的。这样糟蹋真的好吗?
数次想要去帮忙,可叶秋不许,就让儿子跟冲数,称心三人在那瞎忙活。
这边让老蔡和蔓儿剁着肉准备做狮子头,那边她自己守着宝贝铁锅,慢慢的炒香一锅黑芝麻。
当李雍走到门口,闻到那股浓香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再看秦彦一眼,眼神中明显带着怀疑。
还有心情做饭,是很难过的样子吗?害他还紧张了那么半天,扔下军里的事就跑来了,这不是在骗他?
秦彦翻翻白眼,“算我瞎操心,您请回吧。”
男人瞥他一眼,一把将门推开。来都来了,先进去看看再说。
可这一进门,就瞧见叶秋笑得很开心。而那边揉面的三个家伙,已经不能看了。
脸上手上全是面粉,糊得跟三个鬼似的,而他们的面前,还摊着一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可看到他站在门前,那个平常总是欢快的跟小狗似的,扑过来甜甜叫叔叔的小不点没有动静,只愣了愣,就站在了那里。
男人眸光沉了沉,往前踏了一步。可小家伙还是没有动,反而垂着小脑袋,甩着手上的面糊糊。
“这是干嘛?你不会告诉我,今天是他们做饭吧?那我宁可不吃了。”秦彦夸张的大叫着,打破这沉闷的气氛。
叶秋瞧他二人一眼,脸上笑容顿了顿,又很快恢复如常,“要是今天不动手的人,都别想吃饭了。我可先说好了,今天我做红烧狮子头。你们什么时候把那团面揉好,我什么时候开始做。老蔡和蔓儿不算,你们弄完就歇着去。小伍也不算,他劈了柴,还干了好多活。二位大爷,你们也下场吧。”
叶秋原本是开个玩笑,可没想到,男人默了默,过去洗了个手,就走到小地瓜身边。把他的袖子撸高,把那双小手上怎么也甩不掉的面糊糊扒拉下来,然后黑着脸问,“怎么弄?”
左右看了看,蔓儿老蔡都不敢动,只有叶秋顶着低气压上前,重加了面粉,“慢慢往中间揉,别慌着加水,一点点来。”
行了。只要她做个示范,男人就开始行动了。
除了开始时有些笨拙,后面越揉越好。他力气大,又懂得控制力度,原本给三人揉得不堪入目的面团到了他手上,开始变得乖巧听话。
不知不觉,一大团面,已经揉得光滑细腻。
可以了。
叶秋示意他停下来,让那两个不会揉面的家伙去把蒸馒头的蒸笼刷洗干净备用。等面团醒了小半个时辰,指挥着男人把面团擀成面片,然后切成小指宽的面条。
“那跟谁的小指一样?”男人憋了半天,还是问了一句。斜眼瞟瞟女人的手,光她跟他差别就很大了好不好?
叶秋随口道,“跟地瓜小指粗最好。”
是吗?小地瓜又来了精神,“我来!”
他钻到男人身前,高高伸着小指,在面片上比划着。男人看看他,随着他的小手移动,一刀一刀的精准落下,连粗细都不差分毫。
然后是叶秋的活了,把面条炸制沥油,摆进抹好油的大蒸笼里,然后拿水把麦芽糖熬至黏稠出丝,便把糖稀和炒香的芝麻均匀的撒在炸得胖嘟嘟的面条上。
然后换男人,拿擀面杖大力压平压实,放凉后翻出切成小块,就是美味的萨其玛了。
耶!终于品尝到自己劳动的美好成果,小地瓜也真正高兴起来,举起两只小手,欢呼着冲男人拍过去。
这动作男人见他跟他娘做过,犹豫了一下,果断出掌。
小手拍到那双大手时,小地瓜忽地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可男人不知怎么想的,忽地把那双小手抓住,顺势又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抚着他的背。
小地瓜僵了僵,然后主动靠在他怀里,把小脸埋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忽地不好意思的笑了,说,“叔叔好棒!”
所有的人,包括叶秋都松了口气。
这一刻,她是感谢这个男人的。谢谢他,给儿子一个正面健康的男性形象,把他从阴影里拉回到阳光下。而这,是她这个母亲,做不到的。
秦彦打着哈哈说笑,“你要的糕点做好了,你是不是也该做狮子头了?我们还等着吃呢。”
没问题,叶秋守着油锅,继续开炸。
忽地,有人来了。
思思姑娘换了一身朴素装束,怯怯的站在门口。
叶秋一愣,“思思姑娘,你找谁?”
※
啊啊,作者君的手速实在是太渣了,写到现在才弄出第二更。还没吃饭,要等第三更估计就有点晚了。要不你们先歇着吧,我吃了饭就开始码。今天欠的180+,和即将到来的210+,我明天一起加。只差几票了,应该会到吧?哈哈。也谢谢大家的打赏,暂时没空回留言加精,我都看到了的,mua~~(未完待续)
李雍回到军营时,脸板得比平时还要严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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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王八蛋,是营长。他说要教我硝皮,我送他做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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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蛋一声长叹,“那是因为全营没有人能打得过营长。他的刀法,拳法,力度的控制都是全营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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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成一笔大买卖,叶秋很高兴,“咱们弄点好吃的吧,你们想吃什么?”
大城市就是这点好,买东西可比乡下方便多了。今天小伍出门,买到小半只猪,可把叶秋高兴坏了。羊肉虽好,天天吃也受不了,还是猪肉比较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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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谁的小指一样?”男人憋了半天,还是问了一句。斜眼瞟瞟女人的手,光她跟他差别就很大了好不好?
叶秋随口道,“跟地瓜小指粗最好。”
是吗?小地瓜又来了精神,“我来!”
他钻到男人身前,高高伸着小指,在面片上比划着。男人看看他,随着他的小手移动,一刀一刀的精准落下,连粗细都不差分毫。
然后是叶秋的活了,把面条炸制沥油,摆进抹好油的大蒸笼里,然后拿水把麦芽糖熬至黏稠出丝,便把糖稀和炒香的芝麻均匀的撒在炸得胖嘟嘟的面条上。
然后换男人,拿擀面杖大力压平压实,放凉后翻出切成小块,就是美味的萨其玛了。
耶!终于品尝到自己劳动的美好成果,小地瓜也真正高兴起来,举起两只小手,欢呼着冲男人拍过去。
这动作男人见他跟他娘做过,犹豫了一下,果断出掌。
小手拍到那双大手时,小地瓜忽地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可男人不知怎么想的,忽地把那双小手抓住,顺势又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抚着他的背。
小地瓜僵了僵,然后主动靠在他怀里,把小脸埋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忽地不好意思的笑了,说,“叔叔好棒!”
所有的人,包括叶秋都松了口气。
这一刻,她是感谢这个男人的。谢谢他,给儿子一个正面健康的男性形象,把他从阴影里拉回到阳光下。而这,是她这个母亲,做不到的。
秦彦打着哈哈说笑,“你要的糕点做好了,你是不是也该做狮子头了?我们还等着吃呢。”
没问题,叶秋守着油锅,继续开炸。
忽地,有人来了。
思思姑娘换了一身朴素装束,怯怯的站在门口。
叶秋一愣,“思思姑娘,你找谁?”
※
啊啊,作者君的手速实在是太渣了,写到现在才弄出第二更。还没吃饭,要等第三更估计就有点晚了。要不你们先歇着吧,我吃了饭就开始码。今天欠的180+,和即将到来的210+,我明天一起加。只差几票了,应该会到吧?哈哈。也谢谢大家的打赏,暂时没空回留言加精,我都看到了的,mua~~(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