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花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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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神马小说?”我不记得我写过小说啊,哦,他说的是关于我的小说,不是我写的小说。
“就是讲述您如何带着家人从沪市冲出,歼灭重刑犯,建立羊州基地,又血战安青,重返沪市,大破五行阵,北上商丘,智斗文廷……”
“行了行了!”我打断了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王宝强,“谁写的?”
能把我的事情写的这么详细的,一定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人,难道是一涵或者暖暖?
“作者名叫十四,可能是笔名吧,不过她在小说里有出现,也叫十四。”王宝强说。
“那你认识傻根么?”我笑问。
“哮天犬!印象深刻!”王宝强没有意识到我在奚落他的名字,共和国重名的人太多了。
“这种‘反动读物’,怎么会在中原出版呢?当局不封杀么?”我又问。
“不是中原,而是在东北共和国!”
原来如此!看来十四和蒋音师姐已经成功逃到了东北共和国,才有闲情逸致写小说,可能是为了宣传吧,希望借这种攻势慢慢向中原合纵国渗透,进行文化侵略!
高明!一定是某个高人的建议,不过我记得十四连小学都没毕业吧,属于七天憋出六个字那种,居然会写小说啊卧槽!
“你身上有携带那本小说么?”我问王宝强。
“有!您要看?”王宝强欣喜道。
我点了点头,真想看看小说中的自己的形象,是不是也像现实中的这么猥琐!
辩机和尚不放心,跟随王宝强回他房间去了,不多时,二人回来,王宝强手里拿着一本不算厚的小说,辩机和尚则拎着那个装黄金的箱子。
我接过小说,扉页上有作者照片,确实是十四无疑,脚边还蹲着那条傻狗!远处有个背影,很模糊,看起来很像是蒋音师姐。
我好奇地翻开第一页,第一行,只有八个字----
他有个小姨,叫龙一涵。
我又随便翻了几页,越往后越详细,尤其是十四出现了之后,我想起来了,凡是出任务,我几乎都带着她这个保姆的,但当我翻到几处我推倒众女的情节的时候,却发现精彩的部分都被“省略了N个字!”,大为遗憾!不过小说的总体风格,描写的并不是太露骨,更多的是在赞扬我和众女纯洁的革命友谊!
我翻到最后一章,结尾是我在商邱和妲己一起被正法了,十四肯定觉得我死了,才万念俱灰,发誓著书的吧?不过当我翻到最后的一些照片的时候(她经常给我照相的,手里应该会有一些我的照片),我发现了一些疑点!
有些场景,貌似是摆拍的,而且我努力回忆,并不记得当时的任何事情,再仔细看照片中的“我”,形似,但眼神略有不同,卧槽!这不是帅比夏树么!
我一下子明白了!怪不得文风看起来成熟老道,原来是这货捉刀的!夏树还活着,离开沪市老家,去东北定居了!
行,留着慢慢看吧,有许多写错的时候,有时间我改改,等到了东北之后,交给十四和帅比夏树,让他们斧正之后出第二版!
“因为书里对于小嫣的描述,跟我女儿实在是太像了,我便设法找到了那位十四姑娘,经过求证,书中人确实是我女儿,而且书里的内容,都是写实的,现在我女儿被软禁起来了!我做这笔买卖,也是为了赚钱,然后组织一支部队,去营救我女儿的!”王宝强动容地说。
我紧紧握住王宝强的手,见到亲人了,激动万分呐,不知道十四有木有将宝儿已经和小嫣搞到一起的事情写进书里!得知自己的女人百合,不知道做父亲的会作何感想捏?
“王大哥,哦不,应该叫王叔才对!既然是一家人,咱就不说两家话了!小嫣他们,我这几日就准备去搭救,我手里有人有钱有枪有整个西北共和国的头头脑脑们的支持,组织营救队的事情,王叔您就不用费心了!两千万的金砖,您分给弟兄们吧,我知道这帮伙计们无利不起早,就当是我雇佣他们,您先带他们去帝都,帮我做内应,如何?”
正说着,楼下传来引擎声,那几个守卫仓库门口的盗墓者回来了。
王宝强索性将大家都召集到了一起,通报了情况,大家貌似都看过那本叫做《行尸走肉》的小说嘛,看到我都眼里冒绿光,盗墓者虽然是盗贼,但属于比较高级的盗贼,俗话说盗亦有道,指的就是他们这类人,在王宝强的倡议下,大家一致决定分文不取,愿意为“夏将军”效劳,共同完成一项能见光的、伟大的事业!
我一一同他们亲切握手,然后给童司令打电话,说我要派一支先遣队先过河,叫他帮忙调度一下,送人过境,否则王宝强他们还得经由北方的大漠,绕道八达岭,才能进入守卫森严的中原。
老童听了我的劝,茜安一战成名,立了大功,已经被提名为中将候补人选,不出意外的话,半年之内就能晋升,所以他对我很客气,不消半个时辰,就派出他特务营的一个排,接走了王宝强他们。
至于那个猥琐男,我念他没有对连叶实质性的侵犯行为,也就放过了他,好色不是罪嘛!如果是的话,那我岂不是罪大恶极、罪恶滔天了么!
这帮家伙打仗可能不太靠谱,但偷鸡摸狗、夜行潜入,还是很在行的,我现在正需要这种人来为我搜集情报!
送走盗墓者先遣队之后,我跟连叶、辩机和尚商量了一下,决定结案!整个行动的罪魁祸首,就是大贪巨腐周九更!他收买贼人偷走了莫邪宝剑,然后重金交易,双方在交易的时候,发生了火拼,周九更死于乱枪当中,幸亏英勇的夏队长和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连队长二人及时追踪到了贼人,抢回了赃款,击杀了所有贼人,不过现场发现的宝剑,却是一把赝品,被愤怒的夏队长一把火给烧了!
至于真宝剑的下落,因为没有留下活口,暂时无法查出。
我本想让辩机和尚在其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借此登堂入室,加入我十七处,但辩机和尚不肯,说不想跟朝廷有过多接触,还是喜欢在茜安做他天上人间的老板,逍遥自在,不过此次赴魔都营救行动,他表示会参与的,让我到时候叫上他。
中午,我将案子材料整理好,报给了孟处长,过了两个小时,老孟回话说上头已经看了,给我和连叶各记二等功一次,因为追缴到了一大笔财富!至于那把剑,丢就丢了吧,因为文物实在是太多了!
老孟说既然你在茜安,就不用回来了,妲己已经把文物都押运到了拉面市,马上就率十七处的同志们去茜安和你们汇合,明天一起出发潜入中原!
“小夏,中原可是总叔纪的心头大患呐,文廷一日不除,他就一日不得安宁,一亿多老百姓的生命,可都在他的手里!所以此次行动,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我笑了笑,说我尽力而为吧,我又不是神仙,文廷跟我对阵过一番之后,肯定更加强了戒备,如果有那么好对付,老孟身边那个紫气巅峰的老头子就能解决了,还煞费苦心地找我带队去干吗?
没那么简单的!
辩机和尚热情地邀请我和连叶去天上人间做客,我欣然接受,虽然进过一次魔都的天上人间,但那是跟文静办婚礼,剑拔弩张,最后不欢而散!多无趣啊!
趁着今天的难得的半天一夜的假期,去潇洒一下,如何?
连叶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难抵诱惑,跟我去了!
辩机和尚开着奥迪来到他的会馆的门口,一下车我就被门脸上奢华的装修给震慑住了!再捏诀往会馆里面一扫!
“卧槽!你个花和尚!居然养了一百多美女啊!”我惊讶道。
“阿弥陀佛,道长见笑了,都是些俗脂媚粉,哪儿比得上道长的红颜知己们,各个倾国倾城----嘻嘻,还有一半小姐轮休,没来上班呢!其中有我的花魁!小僧马上给她打电话,让她来陪道长!”
连叶这半天跟辩机和尚混熟了,听闻辩机和尚大言不惭的话之后,狠狠踹了他臀部一脚:“请你对女性放尊重点!”
花魁?很期待哦!
辩机和尚去前台打了个电话,不过很快就脸色惨白地过来了。
“怎么了?”我问。
“海灵出事了!”
“海灵是谁?”连叶问,“你的那个花魁?”
辩机和尚忧心忡忡地点了点头:“她在家里被人给杀了!”
三人马上上车,奔赴海灵的住所,我一听到谋杀案,心中的侦探基因就涌现了上来,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动天上人间第一花魁?
“小说?神马小说?”我不记得我写过小说啊,哦,他说的是关于我的小说,不是我写的小说。
“就是讲述您如何带着家人从沪市冲出,歼灭重刑犯,建立羊州基地,又血战安青,重返沪市,大破五行阵,北上商丘,智斗文廷……”
“行了行了!”我打断了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王宝强,“谁写的?”
能把我的事情写的这么详细的,一定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人,难道是一涵或者暖暖?
“作者名叫十四,可能是笔名吧,不过她在小说里有出现,也叫十四。”王宝强说。
“那你认识傻根么?”我笑问。
“哮天犬!印象深刻!”王宝强没有意识到我在奚落他的名字,共和国重名的人太多了。
“这种‘反动读物’,怎么会在中原出版呢?当局不封杀么?”我又问。
“不是中原,而是在东北共和国!”
原来如此!看来十四和蒋音师姐已经成功逃到了东北共和国,才有闲情逸致写小说,可能是为了宣传吧,希望借这种攻势慢慢向中原合纵国渗透,进行文化侵略!
高明!一定是某个高人的建议,不过我记得十四连小学都没毕业吧,属于七天憋出六个字那种,居然会写小说啊卧槽!
“你身上有携带那本小说么?”我问王宝强。
“有!您要看?”王宝强欣喜道。
我点了点头,真想看看小说中的自己的形象,是不是也像现实中的这么猥琐!
辩机和尚不放心,跟随王宝强回他房间去了,不多时,二人回来,王宝强手里拿着一本不算厚的小说,辩机和尚则拎着那个装黄金的箱子。
我接过小说,扉页上有作者照片,确实是十四无疑,脚边还蹲着那条傻狗!远处有个背影,很模糊,看起来很像是蒋音师姐。
我好奇地翻开第一页,第一行,只有八个字----
他有个小姨,叫龙一涵。
我又随便翻了几页,越往后越详细,尤其是十四出现了之后,我想起来了,凡是出任务,我几乎都带着她这个保姆的,但当我翻到几处我推倒众女的情节的时候,却发现精彩的部分都被“省略了N个字!”,大为遗憾!不过小说的总体风格,描写的并不是太露骨,更多的是在赞扬我和众女纯洁的革命友谊!
我翻到最后一章,结尾是我在商邱和妲己一起被正法了,十四肯定觉得我死了,才万念俱灰,发誓著书的吧?不过当我翻到最后的一些照片的时候(她经常给我照相的,手里应该会有一些我的照片),我发现了一些疑点!
有些场景,貌似是摆拍的,而且我努力回忆,并不记得当时的任何事情,再仔细看照片中的“我”,形似,但眼神略有不同,卧槽!这不是帅比夏树么!
我一下子明白了!怪不得文风看起来成熟老道,原来是这货捉刀的!夏树还活着,离开沪市老家,去东北定居了!
行,留着慢慢看吧,有许多写错的时候,有时间我改改,等到了东北之后,交给十四和帅比夏树,让他们斧正之后出第二版!
“因为书里对于小嫣的描述,跟我女儿实在是太像了,我便设法找到了那位十四姑娘,经过求证,书中人确实是我女儿,而且书里的内容,都是写实的,现在我女儿被软禁起来了!我做这笔买卖,也是为了赚钱,然后组织一支部队,去营救我女儿的!”王宝强动容地说。
我紧紧握住王宝强的手,见到亲人了,激动万分呐,不知道十四有木有将宝儿已经和小嫣搞到一起的事情写进书里!得知自己的女人百合,不知道做父亲的会作何感想捏?
“王大哥,哦不,应该叫王叔才对!既然是一家人,咱就不说两家话了!小嫣他们,我这几日就准备去搭救,我手里有人有钱有枪有整个西北共和国的头头脑脑们的支持,组织营救队的事情,王叔您就不用费心了!两千万的金砖,您分给弟兄们吧,我知道这帮伙计们无利不起早,就当是我雇佣他们,您先带他们去帝都,帮我做内应,如何?”
正说着,楼下传来引擎声,那几个守卫仓库门口的盗墓者回来了。
王宝强索性将大家都召集到了一起,通报了情况,大家貌似都看过那本叫做《行尸走肉》的小说嘛,看到我都眼里冒绿光,盗墓者虽然是盗贼,但属于比较高级的盗贼,俗话说盗亦有道,指的就是他们这类人,在王宝强的倡议下,大家一致决定分文不取,愿意为“夏将军”效劳,共同完成一项能见光的、伟大的事业!
我一一同他们亲切握手,然后给童司令打电话,说我要派一支先遣队先过河,叫他帮忙调度一下,送人过境,否则王宝强他们还得经由北方的大漠,绕道八达岭,才能进入守卫森严的中原。
老童听了我的劝,茜安一战成名,立了大功,已经被提名为中将候补人选,不出意外的话,半年之内就能晋升,所以他对我很客气,不消半个时辰,就派出他特务营的一个排,接走了王宝强他们。
至于那个猥琐男,我念他没有对连叶实质性的侵犯行为,也就放过了他,好色不是罪嘛!如果是的话,那我岂不是罪大恶极、罪恶滔天了么!
这帮家伙打仗可能不太靠谱,但偷鸡摸狗、夜行潜入,还是很在行的,我现在正需要这种人来为我搜集情报!
送走盗墓者先遣队之后,我跟连叶、辩机和尚商量了一下,决定结案!整个行动的罪魁祸首,就是大贪巨腐周九更!他收买贼人偷走了莫邪宝剑,然后重金交易,双方在交易的时候,发生了火拼,周九更死于乱枪当中,幸亏英勇的夏队长和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连队长二人及时追踪到了贼人,抢回了赃款,击杀了所有贼人,不过现场发现的宝剑,却是一把赝品,被愤怒的夏队长一把火给烧了!
至于真宝剑的下落,因为没有留下活口,暂时无法查出。
我本想让辩机和尚在其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借此登堂入室,加入我十七处,但辩机和尚不肯,说不想跟朝廷有过多接触,还是喜欢在茜安做他天上人间的老板,逍遥自在,不过此次赴魔都营救行动,他表示会参与的,让我到时候叫上他。
中午,我将案子材料整理好,报给了孟处长,过了两个小时,老孟回话说上头已经看了,给我和连叶各记二等功一次,因为追缴到了一大笔财富!至于那把剑,丢就丢了吧,因为文物实在是太多了!
老孟说既然你在茜安,就不用回来了,妲己已经把文物都押运到了拉面市,马上就率十七处的同志们去茜安和你们汇合,明天一起出发潜入中原!
“小夏,中原可是总叔纪的心头大患呐,文廷一日不除,他就一日不得安宁,一亿多老百姓的生命,可都在他的手里!所以此次行动,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我笑了笑,说我尽力而为吧,我又不是神仙,文廷跟我对阵过一番之后,肯定更加强了戒备,如果有那么好对付,老孟身边那个紫气巅峰的老头子就能解决了,还煞费苦心地找我带队去干吗?
没那么简单的!
辩机和尚热情地邀请我和连叶去天上人间做客,我欣然接受,虽然进过一次魔都的天上人间,但那是跟文静办婚礼,剑拔弩张,最后不欢而散!多无趣啊!
趁着今天的难得的半天一夜的假期,去潇洒一下,如何?
连叶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难抵诱惑,跟我去了!
辩机和尚开着奥迪来到他的会馆的门口,一下车我就被门脸上奢华的装修给震慑住了!再捏诀往会馆里面一扫!
“卧槽!你个花和尚!居然养了一百多美女啊!”我惊讶道。
“阿弥陀佛,道长见笑了,都是些俗脂媚粉,哪儿比得上道长的红颜知己们,各个倾国倾城----嘻嘻,还有一半小姐轮休,没来上班呢!其中有我的花魁!小僧马上给她打电话,让她来陪道长!”
连叶这半天跟辩机和尚混熟了,听闻辩机和尚大言不惭的话之后,狠狠踹了他臀部一脚:“请你对女性放尊重点!”
花魁?很期待哦!
辩机和尚去前台打了个电话,不过很快就脸色惨白地过来了。
“怎么了?”我问。
“海灵出事了!”
“海灵是谁?”连叶问,“你的那个花魁?”
辩机和尚忧心忡忡地点了点头:“她在家里被人给杀了!”
三人马上上车,奔赴海灵的住所,我一听到谋杀案,心中的侦探基因就涌现了上来,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动天上人间第一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