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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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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奴看着红眼圈的婢女,微微笑道:“启儿,原来你也来了。”

    启儿早就习惯了莘奴每次避重就轻的回答。虽然名义上二人皆是奴婢,可是启儿一向是拿她当半个主子看的。

    眼看着莘奴倦倦病容,似乎又清减了些,明明已经快要十八了,倒显得减了几岁一般。不由得勾起启儿的回忆。

    记得她被调拨来到莘奴的身边照拂时,也不过十岁,而莘奴当时十二岁,偏偏瘦弱得好似比自己还小。彼时莘子因为心痛爱妻离世,心病成疾,药石枉然,眼看着便要不行了。许是怕自己的病容吓坏了唯一的爱女,总是由人带话不让她靠近病榻前。

    那时的莘奴远没有现在这般沉静内敛,小小的女娃,哪里有那么多的坚强?总是会半夜偷偷的啜泣,哭得她也跟着难受,想起了将自己卖掉的父母。

    当时谷内的大半人事尽落入了王诩的手中,一个贱籍出身的家奴,却一步步精心布局,不断安插培植自己的势力,甚至妄想在家主病故之际上位,这与谷外诸侯间的弑君篡权有何区别?不忠不义,人人皆可唾弃。

    莘老的弟子中自然便有人振臂一呼,号召赶走这阴险狡诈之辈,扶植起莘家孤女,将来再替她寻一品德兼备的赘婿,撑起云梦山基业,不至于辱没鬼谷的名头。于是不断有人在这个十二岁的女娃耳旁叮咛着提防王诩竖子之言,却远没有顾及到一个眼看着要连失父母孤女听了这番话语后,是否能承受得住。

    那时,每当王诩出现在莘奴的面前时,一向与他亲近的女娃如同起刺河豚一般,冲他哭喊着为何不让她见父亲。而那时刚刚脱了少年模样的男人却静静不语,只任凭着莘奴哭闹,甚至咬破他的手臂时,也仅仅是轻拍着她的后背,耐心而温和道:“行了,咬够便松口吧!”……那副宽容忍让与在处置那些个挑起是非的谷中弟子时的心狠手辣判若两人。

    后来莘老离世,新任谷主并没有将这个前人孤女像那些忤逆不顺他之人一样哄撵出谷外,而是娇养在身旁,除了不许她与旁人太过接触外,其他的一切比莘老在世时照拂得都精心妥帖,哪里有半点无论谷中事务再如何繁忙,也会抽出些时间出谷,名义上是访友交际,实际不过是带着久闷在谷内的少女外出散心欣赏名山大川罢了。

    若不是二年前的变故……谷主怎么会在激怒之下在莘奴的身上烙下奴印……

    咳,怎么就闹到今日这步田地了?

    启儿收回了思绪,再抬眼看莘奴,因为高烧一直未退,不知什么时候羸弱的少女又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启儿轻叹了口气,起身准备端起方才给莘奴净面用的陶盘、铜匜准备出去。可一转身便看一着白衣的颀长的身影立在门前。

    世人爱丝绸的平滑轻薄,谷主在衣着上更偏爱麻绢。不同于贫苦人家身上的粗劣麻衣。那麻是被精心揉搓浸泡加工过,再与棉线分根精纺而成。独特的质地帖服在谷主高大挺拔的身上,每当宽大的衣袖被清风拖起,总是有种不同于世人的飘逸出尘之感,让人心折在他的气宇下,全然想不起这位世外隐士的卑贱出身。

    就算启儿见惯了谷主的容貌,可是每次被他微冷如漆的眼眸飘过,仍然会禁不住屏住呼吸,胸口微微缩紧。

    幸而鬼谷谷主并没有在她的身上停留太久,径直望向了在席榻上昏睡的丽姝,嘴里淡淡吩咐道:“且下去吧。”

    启儿连忙曲膝退下。王诩跨步进了屋子,命身后紧随的婢女放下漆木托盘后,便让她们也退下了。

    他脱掉脚上葛履,轻撩起衣摆盘腿坐在了席榻上,垂下眼眸看着那陷在素被里的小脸。许是发烧的缘故,一向如玉凝脂的肌肤竟然如抹了红腮般,诱惑着人伸手轻抚着。

    不过王诩放在双膝上的修长手指仅是轻弹微动了几下,最后微握成拳。世间的美好,往往是仰望而不可得的心绪造就的。美玉佳人一旦尽握在手,假以时日,往往尽失了以前辗转反侧求而不得的焦灼。

    王诩素来不喜这种求而不得之感,如今世间还真没有什么是能让他挑起这份心性的。自弱冠以后,他步步为营,先是借鬼谷积名广受门徒,又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势力一点点地安插入了诸侯各国,学生入仕经商立传者,无不为他所用,犹记得当初第一次以鬼谷之名出谷时,那土地贫瘠的小小燕国邑长,都可以刁难奚落于他。也不过是不出七年的光景,却有无数列侯公子暗访到云梦山,奉上厚礼奇珍亲自寻访高人求贤而不得。

    可是为何如今依然有种不得满足的烦躁。王诩知道,这种感觉皆是因为这躺在榻上昏睡的少女而起的。

    多么荒唐而可笑的缘由,人早就是他席榻间的娇奴。原本顽劣的性情也被他这两年的无情打磨,圆润了不少。可是不知为何,每次见到她掩饰得完美无瑕的驯服,心里便如撩起了燎原之火一般,甚至恨不得……

    不知何时,他的大掌还是附上了她的脸颊,渐渐下移摩挲到了纤瘦的脖颈上,只要轻轻一使力,便折断,从此他便还是他——不为外物所动,冷心冷情的鬼谷王诩……

    许是带着微凉的掌心让高烧中的人儿觉得舒服,她微微动了动,如同猫儿一般在他的掌下磨蹭着。

    王诩看着她,他的长睫微垂,高挺的鼻尖泛着微冷的寒芒,手又微微收紧了些,因为呼吸不畅,莘奴微微哽咽了几声,不耐地扭动着,长发在腮边打着凌乱的波纹,微微露出了牙齿,还有那温润如蚌的舌尖……最后满脸杀意的男人到底是松开了大掌。

    只解开了自己的束腰,脱掉了宽大的外袍,然后将那托盘放到了自己的面前,取来一只陶土小瓮,将带着药香的酒液倒入了浅盘中,然后用一旁的油灯引燃,再轻轻解开她的被子,将她的衣领扯开,露出白皙的胸口,然后长指沾取着火酒,在她的胸口力道适中地来回搓动着,直到微微泛起的红痧,才将她翻转,露出光洁的后背,他眯眼看了一会那肩头上的微深略带狰狞的印记,又接着沾取火酒揉搓着她的后背。

    莘奴虽然因为发烧而睁不开眼,却也感觉到有人在碰触着自己,手指所到之处带着清亮的舒适,凝固了四肢百骸似乎也慢慢畅通了起来。

    待得她被掉转了身子又被挼搓了一会后,人总算是慢慢清醒了些。这才睁开眼扭头回望,没想到竟是携美出游的家主屈尊来到低贱的屋舍里来给她用按摩药酒。

    莘奴的身子微微一震,直觉地拉起被子覆盖住自己露出的后背。她不喜在人前袒露,就算是后来被他强迫承欢于枕席,除了刚开始的几次,以后也执拗地一定要深夜时熄灭灯火,拉紧厚重的幔帘才可。

    如今屋外阳光明媚,阳光透射进来时,甚至可以看清粒粒飞舞的尘埃。而自己丑陋的烙印疤痕便这样毫无遮掩地暴露在他的眼前,宣誓着自己乃是他的私物,这是莘奴最最无法容忍的。

    这样偶尔掩饰不住的僵硬反应,常常会惹得云梦山的新主面露雷霆之色,进而异常冷酷地磋磨着她……

    所以发现自己不妥的举动后,莘奴的脸色微微发白,因为生病而变得软弱,甚至眼里开始慢慢积起了氤氲。

    王诩垂眸伏在她的上方看着她,解了发冠的浓密长发有几绺垂落在她的腮旁,带来几丝不适的轻痒。

    平心而论,这竖子的确生得好模样,面色如玉,眉色如画,若是毫无遮掩地行走市井,只怕会引得人群围观堵路,水泄不通。若是忽略他天生高大的身材,还真是绝色,也难怪曾有好龙阳的诸侯公子对他一见倾心,苦求一段露水鱼欢……

    这么一想,莘奴的思绪飞扬,竟是想到了他雌伏在他人身下的情形,表情便是有些微妙。

    王诩却是知道她的性子,只一打眼,便知她走神不知在心内如何消遣自己排除郁气,当下冷冷哼了一声。

    莘奴猛地回过神来,抿了抿嘴道:“莘奴何德何能,劳烦家主亲自照拂。”

    这副谦卑的模样,与谷中的其他奴仆并无二致。

    王诩面色转冷,静默了一会道:“既然生病了,人就要乖巧些才不讨厌。”说完,伸手拿了一碗汤药递到了她的面前。

    莘奴只当是如早晨喝的那药一样,又是被他迫着,毫无防备地饮了一大口,可是入口的药汁涩苦,根本不是清早饮下的带着姜汁甜味的药汁?

    她素来不耐苦,当下便想吐了,可是一旁的男人早就料到她的反应,竟然狠狠地用自己唇舌堵住了她的嘴,迫着她将那苦涩的药汁吞入到喉咙内。

    就算再不爱喝又能怎么样,这个男人总是有法子让她吞咽下自己生命里种种不能想象的苦楚。所以很快那一碗药,也被迫流入了她的喉间。

    看她皱成一团的眉头,带着几分久违的稚气,王诩的嘴角竟然带笑,伸手起了一颗蜜饯,哺了她的唇中,说道:“不苦的药,哪里会治病?宛媪疼惜你,没给你端来,你要懂事,以后乖乖吃药,等病好了,好随我回谷。”

    莘奴心里一沉,抬头道:“我不想回去,你答应我要带我去见魏王的。”

    王诩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慢慢地说:“我答应你的从不食言,可是也从不做无利之事,莘奴,你可有什么报酬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