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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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疼的时候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女人,娇气的,她那水瞳不断溢出泪,看着他,有点委屈有点娇靡,他顿时心里一软、一酸随之一怜,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低头吻着她脸颊的泪,叹息着无奈着说:“以后不要这样了,哪里不舒服跟我说!”
疼的时候就是程一笙最脆弱的时候,此时什么这男人是谁,应该不应该,她只想被哄着、被疼着,她带着鼻音哼着答应,她的乖巧让他十分受用,将她脸上的泪都含到他腹中,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床上,一边拿浴袍一边对她说:“反正你出门前刚洗了澡,今晚就不要洗了,伤口沾水不好,你先换衣服,一会儿我再进来!”
“嗯!”她吸了吸鼻子,把床上的睡衣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有点任性的样子。
他无奈地摇头,转身走出门,去给她找药。晚上吹了风,万一明天再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脚伤带输液,他都替她疼,他真不想看她每天泪涟涟的。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好衣服,他将药放到桌上,她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主动拿过药瓶,倒出来,然后喝掉。看她吃的这么快,他就知道她这是怕打针。
走那么久,她早就累了,喝完药便栽到床上沉沉睡去,殷权无奈,躺在她身边,小心将她拢在怀中,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口的位置上。
然而她夜里睡的却极不安稳,由于担心伤口长的时候粘纱布,所以他便没给她包,她动一下,便碰一下伤口,然后疼的身子颤一颤,殷权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腿弯起,让她的腿搭在自己腿上,将脚悬空起来,被子不要盖住脚,避免碰到伤口。
下半夜她总算是睡的舒服了,这下苦了他只能一个姿势不能翻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坚持,但又是这样一直坚持着。
这晚,顾念文哭够了,闹够了,也冷静下来,今天对她来讲是个莫大的难堪,她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她的小姐病犯了!
所谓小姐病,就是追她的人她不屑,冷落她的人,她偏要上赶着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是不成熟的一种体现,也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一种体现。
她顾大小姐的决定,便是让殷权拜倒在她魅力之下,至于是不是当小三,将来会不会结婚这一切她都不考虑,只要出了这口气,就算达到目的。
表面上她已经恢复正常,其实心里已经开始严密地计划诱捕,目标就是殷权!
第二天,程一笙还没醒来的时候,殷权便在厨房开始做早餐,等她做完西红柿鸡蛋面,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她已经醒来,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他走进门说:“吃早饭了!”
“哦!”她闷闷地应了一声。
他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你说……会不会留疤呢?”她郁闷地问。
原来担心的是这个,殷权想起她不涂护肤品就睡不着觉的样子,便知她对自己身体也是极为苛刻的,他立刻说:“不会的,伤的不深!”
“你懂?”她抬眼,原本狡黠的眸此刻染着忧郁,满眼都是求知欲!
“当然,走吧,一会儿凉了,自己能不能走?我抱你过去?”他说着已经站起身准备抱她。
“能走!”她点点小脑袋,自己站了起来。
原来她的能走便是不让脚踝弯曲,直着腿往前蹭,他还纳闷这次她怎么能忍痛呢?
坐到桌前,她咕哝一声,“怎么又是鸡蛋面?”显然对早餐十分不满。
他拧眉,昨天早晨不是爱吃鸡蛋面的?怎么今天就烦了?这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想吃什么?我给你重做!”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暂时不予计较。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她有心事啊,担心她的脚啊,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
得,给她面子这还跩上了,瞧她耷拉着脑袋胡乱吃着,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他的眉已经深深地拧了起来,这样让他哪里有胃口?还吃的下吗?他看了一会儿,干脆站起身去打电话。
殷权的声音隐约传进她耳中,“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不管什么代价,马上,就现在,拿上最好的药!”
殷权用的全部都是肯定句,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程一笙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心中一暖,唇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
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靠在椅子上和颜悦色地看向他说:“快吃吧,都凉了!”
殷权狐疑地看她,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哪里知道她耳力好,能听到自己说话。他坐到桌前,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那就是使坏的时候,他看眼面前的碗,沉吟一下抬眼问她:“下药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程一笙气的站起身,哼道:“爱吃不吃!”她拉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结果忘了脚上的伤,这动作还了得,她立刻尖叫一声,“啊,疼!”
瞧这泪啊,快速地涌入眼眶,转呀转啊……
他也气,恶声恶气地说:“知道疼还不小心点?”椅子拉的哐铛响,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举着她的脚看,伤口已经干了,没有再出血,可是一抬头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泪珠儿要掉不掉的,心里哪还有气?真是又无奈又心疼,只好轻轻吹着她的脚,说:“好了,马上就不疼了!”
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口,的确一下就不疼了,她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工作!”
他站起身,*给她来了一句,“陪我吃饭!”
刚刚的温情转瞬都没了,两人脾气倒是相投,说翻脸就翻脸。
殷权坐到椅子上吃饭,程一笙瞪大眼,这男人吃个饭凭什么还让她坐陪?她又不是三陪!想到这里她便想站起身走人,他低着头,幽幽地说:“现在走了,从你家拿的资料,我就不告诉你放哪儿!”
那是她要做节目的资料,很重要,这死男人!她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
殷权也不说话,也不看她,就这么沉默地吃着,程一笙真是搞不懂这男人,这么个陪法?她存在有意义么?这男人处处都是迷啊,家庭关系是迷、性格也是迷!
殷权刚刚吃完,门铃声便响了起来,他站起身向外走,打开门,几个人走进来,其中一个边走边打电话,花白的头发,一脸严肃。剩下的有拎箱子的,还有拿仪器的。
这是给程一笙看脚的,她有些惊讶,这些人来的好快。
一行人走到沙发前,打电话的老头儿还没说完,一个年轻的男人先蹲下想拿起程一笙的脚看,殷权立刻挡在他身前,看眼一旁站着的女人,说:“你来!”
程一笙脸一黑,人家都是医生,有什么关系?这男人居然这么保守,大男子主义!
那女人蹲下看了看,跟刚刚的年轻男人对视一眼,都没说什么。
等老人打完电话,年轻男子才说了一句,“老师,您看!”
那老人低头看了一眼,就火大的就咆哮起来!
每到疼的时候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女人,娇气的,她那水瞳不断溢出泪,看着他,有点委屈有点娇靡,他顿时心里一软、一酸随之一怜,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低头吻着她脸颊的泪,叹息着无奈着说:“以后不要这样了,哪里不舒服跟我说!”
疼的时候就是程一笙最脆弱的时候,此时什么这男人是谁,应该不应该,她只想被哄着、被疼着,她带着鼻音哼着答应,她的乖巧让他十分受用,将她脸上的泪都含到他腹中,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床上,一边拿浴袍一边对她说:“反正你出门前刚洗了澡,今晚就不要洗了,伤口沾水不好,你先换衣服,一会儿我再进来!”
“嗯!”她吸了吸鼻子,把床上的睡衣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有点任性的样子。
他无奈地摇头,转身走出门,去给她找药。晚上吹了风,万一明天再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脚伤带输液,他都替她疼,他真不想看她每天泪涟涟的。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好衣服,他将药放到桌上,她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主动拿过药瓶,倒出来,然后喝掉。看她吃的这么快,他就知道她这是怕打针。
走那么久,她早就累了,喝完药便栽到床上沉沉睡去,殷权无奈,躺在她身边,小心将她拢在怀中,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口的位置上。
然而她夜里睡的却极不安稳,由于担心伤口长的时候粘纱布,所以他便没给她包,她动一下,便碰一下伤口,然后疼的身子颤一颤,殷权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腿弯起,让她的腿搭在自己腿上,将脚悬空起来,被子不要盖住脚,避免碰到伤口。
下半夜她总算是睡的舒服了,这下苦了他只能一个姿势不能翻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坚持,但又是这样一直坚持着。
这晚,顾念文哭够了,闹够了,也冷静下来,今天对她来讲是个莫大的难堪,她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她的小姐病犯了!
所谓小姐病,就是追她的人她不屑,冷落她的人,她偏要上赶着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是不成熟的一种体现,也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一种体现。
她顾大小姐的决定,便是让殷权拜倒在她魅力之下,至于是不是当小三,将来会不会结婚这一切她都不考虑,只要出了这口气,就算达到目的。
表面上她已经恢复正常,其实心里已经开始严密地计划诱捕,目标就是殷权!
第二天,程一笙还没醒来的时候,殷权便在厨房开始做早餐,等她做完西红柿鸡蛋面,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她已经醒来,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他走进门说:“吃早饭了!”
“哦!”她闷闷地应了一声。
他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你说……会不会留疤呢?”她郁闷地问。
原来担心的是这个,殷权想起她不涂护肤品就睡不着觉的样子,便知她对自己身体也是极为苛刻的,他立刻说:“不会的,伤的不深!”
“你懂?”她抬眼,原本狡黠的眸此刻染着忧郁,满眼都是求知欲!
“当然,走吧,一会儿凉了,自己能不能走?我抱你过去?”他说着已经站起身准备抱她。
“能走!”她点点小脑袋,自己站了起来。
原来她的能走便是不让脚踝弯曲,直着腿往前蹭,他还纳闷这次她怎么能忍痛呢?
坐到桌前,她咕哝一声,“怎么又是鸡蛋面?”显然对早餐十分不满。
他拧眉,昨天早晨不是爱吃鸡蛋面的?怎么今天就烦了?这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想吃什么?我给你重做!”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暂时不予计较。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她有心事啊,担心她的脚啊,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
得,给她面子这还跩上了,瞧她耷拉着脑袋胡乱吃着,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他的眉已经深深地拧了起来,这样让他哪里有胃口?还吃的下吗?他看了一会儿,干脆站起身去打电话。
殷权的声音隐约传进她耳中,“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不管什么代价,马上,就现在,拿上最好的药!”
殷权用的全部都是肯定句,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程一笙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心中一暖,唇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
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靠在椅子上和颜悦色地看向他说:“快吃吧,都凉了!”
殷权狐疑地看她,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哪里知道她耳力好,能听到自己说话。他坐到桌前,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那就是使坏的时候,他看眼面前的碗,沉吟一下抬眼问她:“下药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程一笙气的站起身,哼道:“爱吃不吃!”她拉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结果忘了脚上的伤,这动作还了得,她立刻尖叫一声,“啊,疼!”
瞧这泪啊,快速地涌入眼眶,转呀转啊……
他也气,恶声恶气地说:“知道疼还不小心点?”椅子拉的哐铛响,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举着她的脚看,伤口已经干了,没有再出血,可是一抬头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泪珠儿要掉不掉的,心里哪还有气?真是又无奈又心疼,只好轻轻吹着她的脚,说:“好了,马上就不疼了!”
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口,的确一下就不疼了,她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工作!”
他站起身,*给她来了一句,“陪我吃饭!”
刚刚的温情转瞬都没了,两人脾气倒是相投,说翻脸就翻脸。
殷权坐到椅子上吃饭,程一笙瞪大眼,这男人吃个饭凭什么还让她坐陪?她又不是三陪!想到这里她便想站起身走人,他低着头,幽幽地说:“现在走了,从你家拿的资料,我就不告诉你放哪儿!”
那是她要做节目的资料,很重要,这死男人!她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
殷权也不说话,也不看她,就这么沉默地吃着,程一笙真是搞不懂这男人,这么个陪法?她存在有意义么?这男人处处都是迷啊,家庭关系是迷、性格也是迷!
殷权刚刚吃完,门铃声便响了起来,他站起身向外走,打开门,几个人走进来,其中一个边走边打电话,花白的头发,一脸严肃。剩下的有拎箱子的,还有拿仪器的。
这是给程一笙看脚的,她有些惊讶,这些人来的好快。
一行人走到沙发前,打电话的老头儿还没说完,一个年轻的男人先蹲下想拿起程一笙的脚看,殷权立刻挡在他身前,看眼一旁站着的女人,说:“你来!”
程一笙脸一黑,人家都是医生,有什么关系?这男人居然这么保守,大男子主义!
那女人蹲下看了看,跟刚刚的年轻男人对视一眼,都没说什么。
等老人打完电话,年轻男子才说了一句,“老师,您看!”
那老人低头看了一眼,就火大的就咆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