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识时务者为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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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完步回到妓院,已经是中午。午饭后二人照例去见天绝大师,听了许多唠叨,无非就是要用心练剑之类的嘱咐,以及针对武林大会重要性的补充内容。
“为师就说这些,”天绝大师满意地喝了口茶,回顾了一下讲述内容,确定没有漏掉一句之后,才点头,“好了,先下去吧。”
谁知这次,萧夜竟破天荒主动开口:“我要带小师妹先行去问剑台。”
要先走?王晓晓怔。
天绝大师思索片刻:“好,好得很,那地方清静,正好练剑,这几日你没处练剑吧,为师一直在担心呐。”接着,他又换了副为难的表情,犹豫:“只是那地方太偏僻,你……”
萧夜道:“不妨。”
你不嫌弃当然就没问题,赢了武林大会才是最重要的,那可关系到我们的实际利益啊,于是天绝大师不停点头,乐:“果然是为师的好徒儿,明白道理,知道以大事为重,如此,你们明日便出发吧,多练练剑也是好的。”
二人退下。
夏日的天气果然阴晴不定,变幻莫测,刚刚才放晴一两天,第二日清早竟然又阴阴的下起了小雨,半空中隐隐还有雷鸣。
满城风雨中,一辆精美的马车欢快地驰出城门,向南行去。
雨斜斜洒入窗台,将一缕缕凉意尽数沾到那华美的紫色衣袍上,然后又点点晕开,于是,美丽的颜色就显得更浓更深了。
“不在?”声音里也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意。
“是,听说今日一早她便跟着夜公子走了。”
“是吗……”喃喃的,他沉思片刻,略点了下头:“算了,下去吧。”
少年退下。
弯弯的唇角缓缓又掠起了笑意,既美且凉薄,一分邪气,一分魅惑,十分温柔,整张脸顿时更显得迷人许多,一派春风。
不经意瞟了瞟门,那些笑意逐渐加深。
修长有力的手指伸出,轻轻敲着窗台,他若有所思地望着楼下,口里却悠悠唤道:“眉儿眉儿,躲着做什么,进来。”
紧接着,一个美丽女子果然走了进来,弯弯的眉毛如开春的柳芽儿,神色有些不自然,巧笑:“眉儿已叫他们备好了船,雨中游河岂不好……”
“偷听别人说话是不是更好?”他笑着打断她,轻轻捏了捏那光滑的脸颊,声音温柔又磁性,尽是宠溺。
眉儿却倏地白了脸:“妾身不是……”
“你当然不是有意的,”他已放开了她,径直走向门,“既已备好了船,我又怎能叫你白费了一番心思,走,游河去。”
眉儿这才重又展颜。
孰料,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俊脸上那片微笑已然多情到极点,美眸中反而折射出一种冰冰的、无情的光泽:“明日我要先行去问剑台,你与她们留下,十四再来与我会合吧。”
眉儿杏目一闪,随即垂下。
“是。”
风雨飒飒,天地之间一片蒙蒙的景象,路旁荷塘里蛙声不断,从车窗向外望,隐约可见那些出水的荷盘在雨中颤动,风过,朵朵摇曳生姿,别具风情,衬着茫茫的雨雾,更加缥缈美丽。不时还有青蛙被车轮所惊动,扑通扑通跃入水中逃遁。
马车最开始还在雨里轻快地颠簸,谁知后来雨越下越大,直打得车顶蓬“噼啪”作响,看着两匹马儿,车夫脸上的表情已转为了心痛,征得雇主同意之后,赶紧将车停到路旁大棚子里避雨。
王晓晓安安静静地坐在车里,对萧夜的决定仍然十分意外,看看他心情似乎还不错,她终于忍不住问:“师兄,离五月十五还早呢,我们这么早去问剑台……”
“舍不得?”
想想文净他们,还真有些舍不得,瞧着此人脸色,王晓晓心里虽然这么想,面上却很识相地摇头:“没有,就是奇怪……”
萧夜果然对这答案很满意,微微抿嘴:“我们不去问剑台。”
王晓晓惊讶:“去哪里?”
“你往常不是总想出来么,”他并不看她,“如今正好带你去旁边城里走走。”
师兄大人一向对女人爱理不理,现在居然改变作风,主动带女孩子去玩,在他眼里,自己真的不一样呐!王晓晓既高兴又甜蜜,可接下来,心中条件反射地一紧,这感觉不祥啊,貌似每次自作多情都会倒霉的……
果然,萧夜看看窗外,似乎很遗憾:“可惜今日下雨,否则你该下去跟着跑跑的。”
不是吧,你坐车,我跑步?
王晓晓望着窗外,嘴角抽了抽:“是啊,真是太不巧了……”
夏天的雨来得快也去得快,至下午又停了,黄昏时马车正好行至一个小镇。
小镇地处边界之上,一旦出了此镇,就不再是少林地界了,那是一片极其特殊的地带,也可以说它是整个江湖的中枢地域,最繁荣,也最美丽,由当今武林盟主叶仇飞直接管辖。这其实也就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京城吧?王晓晓这么想。
客栈。
“客官要住店还是……”
“两间上房。”
不知为何,王晓晓听到这两句话的时候,心里竟涌起一丝淡淡的失望,赶紧垂下头暗骂自己,才同床共枕几夜就会怀念,这下真的不妙了!
掌柜瞟了瞟她,堆笑:“上房只剩六号七号两间了……”
萧夜扔下银子:“就六号和七号。”
“好咧,”掌柜马上一脸笑容,收了银子,扯起嗓子,“小五子,快带这两位客官去楼上的上房,六号七号,二位这边请。”
那个叫小五子的伙计满面堆笑过来,将二人领上楼。
楼板虽然古旧,却很结实,也很干净,栏杆已有些褪色,房门很整齐。
伙计带着二人七拐八拐,然后停在一扇门边,陪笑:“这就是六号房,小的稍后便叫他们送些水来,公子好沐浴。”
萧夜点头,正要进去,却又停下脚步。
猛然撞上他的后背,王晓晓这才回过神,原来刚才光顾着走神,居然习惯性地要跟着他进房间,尴尬之下,她赶紧捂着鼻子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
萧夜看着她不说话。
王晓晓急忙问旁边瞪着眼发呆的伙计:“我的房间呢?”
伙计点头:“隔壁……”
王晓晓马上就要往隔壁房间走,谁知那伙计又道:“不是,姑娘的房间是七号上房,不在隔壁,在右边楼上呢,隔壁已有客人住下了。”
这回不只王晓晓发愣,萧夜也怔了。
他皱眉:“七号房不在隔壁?”
伙计更惊讶:“掌柜说过七号在隔壁吗?”
……
见他被噎,王晓晓忙道:“没事没事,反正就一个晚上,哪里都一样啦。”脑子里蹦出另外一句台词“有人告诉你天字一号房在天字二号房的隔壁吗”,想不到师兄大人也会犯这种想当然的低级错误啊。
心里快笑翻了,她抬脚就溜:“走吧。”
夜。
雷声已初具威风,响个不停,并且还呈现出越来越强悍的趋势,窗户虽然是关着,但那闪电却依旧一晃一晃的,映得窗纸通明,瞬间,上面呈现出来的树影,正如屏幕上阴森的鬼爪,不停地摇动,伸张……
与其说是被惊醒,还不如说根本就没睡着。王晓晓缩在被子里暗暗叫苦,传说中通常是月黑风高杀人天,不过雷鸣电闪之夜有大事发生的情况也不少啊,这里不比华山上,江湖里的事儿跟小说上讲的出入可大多了,说不定这是家黑店!说不定突然蹦出来个采花贼,要不就是蒙面大盗伺机作案!
刚刚想到蒙面大盗几个字,门外就响起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似有人在低语,王晓晓的耳朵与汗毛马上同时竖起。
“是时候了。”
“下手吧。”
“你先进去。”
“……“
妈呀!真是强盗?不会把,运气这么好?虽然这边楼上只住了我一个,不过全客栈那么多人,不一定就要落到我头上啊……
没事没事,王晓晓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揣测推敲,突然,门“哐当”一下被人从外面踢开了,几个黑衣人气势汹汹持刀立于门口,朝屋内张望。
她赶紧从床上蹦起来。
“各位大哥,我知道你们是来打劫的,这种事也是逼不得已,其实我很理解你们的,生活所迫嘛,没办法,呵呵……不过我身上真的没多少钱。”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理想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师兄大人不在,自己这点功夫离同时对付几个人的境界还远着呢,何况手上连剑都没有,还是算了,破财消灾,保命重要。她迅速将怀里买鸡腿剩下的四十几两银子掏出来扔过去:“你们看,我真的就只有这么点儿,你们要就拿去,不耽误你们发财了,快去找别人吧。”
所有黑衣人全愣住。
回顾刚才这番说词,王晓晓的良心有点不安,虽然自己没有牺牲精神,但叫他们去害别的客人不太好吧,她终于记起了自己的大侠理想,马上随机应变:“诺,我告诉你们个办法,住在六号的那个客人很有钱,你们若想做大生意,快点过去找他,他身上有好几万银票呢……”
听到几万银票,黑衣人果然动摇了。
“大哥,好几万!”
“去捞一把?”
“不如咱们顺便打劫?”
顺便打劫?难不成他们不是抢劫的?王晓晓听得一呆,却也来不及想那么多,附和:“对对,各位快去吧,就怕有人比你们还早下手……”
“她说得是。”
“好几万呢,大哥。”
“够花十几年了!”
为首的黑衣人综合手下的意见,仔细思考片刻,终于点头:“也好,杀了她就去。”
不是吧,世上有比我王晓晓更识时务的人吗,不但把身上的银子全交出来,而且还主动提供了这么宝贵的线索给你们,居然还要杀?
跑完步回到妓院,已经是中午。午饭后二人照例去见天绝大师,听了许多唠叨,无非就是要用心练剑之类的嘱咐,以及针对武林大会重要性的补充内容。
“为师就说这些,”天绝大师满意地喝了口茶,回顾了一下讲述内容,确定没有漏掉一句之后,才点头,“好了,先下去吧。”
谁知这次,萧夜竟破天荒主动开口:“我要带小师妹先行去问剑台。”
要先走?王晓晓怔。
天绝大师思索片刻:“好,好得很,那地方清静,正好练剑,这几日你没处练剑吧,为师一直在担心呐。”接着,他又换了副为难的表情,犹豫:“只是那地方太偏僻,你……”
萧夜道:“不妨。”
你不嫌弃当然就没问题,赢了武林大会才是最重要的,那可关系到我们的实际利益啊,于是天绝大师不停点头,乐:“果然是为师的好徒儿,明白道理,知道以大事为重,如此,你们明日便出发吧,多练练剑也是好的。”
二人退下。
夏日的天气果然阴晴不定,变幻莫测,刚刚才放晴一两天,第二日清早竟然又阴阴的下起了小雨,半空中隐隐还有雷鸣。
满城风雨中,一辆精美的马车欢快地驰出城门,向南行去。
雨斜斜洒入窗台,将一缕缕凉意尽数沾到那华美的紫色衣袍上,然后又点点晕开,于是,美丽的颜色就显得更浓更深了。
“不在?”声音里也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意。
“是,听说今日一早她便跟着夜公子走了。”
“是吗……”喃喃的,他沉思片刻,略点了下头:“算了,下去吧。”
少年退下。
弯弯的唇角缓缓又掠起了笑意,既美且凉薄,一分邪气,一分魅惑,十分温柔,整张脸顿时更显得迷人许多,一派春风。
不经意瞟了瞟门,那些笑意逐渐加深。
修长有力的手指伸出,轻轻敲着窗台,他若有所思地望着楼下,口里却悠悠唤道:“眉儿眉儿,躲着做什么,进来。”
紧接着,一个美丽女子果然走了进来,弯弯的眉毛如开春的柳芽儿,神色有些不自然,巧笑:“眉儿已叫他们备好了船,雨中游河岂不好……”
“偷听别人说话是不是更好?”他笑着打断她,轻轻捏了捏那光滑的脸颊,声音温柔又磁性,尽是宠溺。
眉儿却倏地白了脸:“妾身不是……”
“你当然不是有意的,”他已放开了她,径直走向门,“既已备好了船,我又怎能叫你白费了一番心思,走,游河去。”
眉儿这才重又展颜。
孰料,他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俊脸上那片微笑已然多情到极点,美眸中反而折射出一种冰冰的、无情的光泽:“明日我要先行去问剑台,你与她们留下,十四再来与我会合吧。”
眉儿杏目一闪,随即垂下。
“是。”
风雨飒飒,天地之间一片蒙蒙的景象,路旁荷塘里蛙声不断,从车窗向外望,隐约可见那些出水的荷盘在雨中颤动,风过,朵朵摇曳生姿,别具风情,衬着茫茫的雨雾,更加缥缈美丽。不时还有青蛙被车轮所惊动,扑通扑通跃入水中逃遁。
马车最开始还在雨里轻快地颠簸,谁知后来雨越下越大,直打得车顶蓬“噼啪”作响,看着两匹马儿,车夫脸上的表情已转为了心痛,征得雇主同意之后,赶紧将车停到路旁大棚子里避雨。
王晓晓安安静静地坐在车里,对萧夜的决定仍然十分意外,看看他心情似乎还不错,她终于忍不住问:“师兄,离五月十五还早呢,我们这么早去问剑台……”
“舍不得?”
想想文净他们,还真有些舍不得,瞧着此人脸色,王晓晓心里虽然这么想,面上却很识相地摇头:“没有,就是奇怪……”
萧夜果然对这答案很满意,微微抿嘴:“我们不去问剑台。”
王晓晓惊讶:“去哪里?”
“你往常不是总想出来么,”他并不看她,“如今正好带你去旁边城里走走。”
师兄大人一向对女人爱理不理,现在居然改变作风,主动带女孩子去玩,在他眼里,自己真的不一样呐!王晓晓既高兴又甜蜜,可接下来,心中条件反射地一紧,这感觉不祥啊,貌似每次自作多情都会倒霉的……
果然,萧夜看看窗外,似乎很遗憾:“可惜今日下雨,否则你该下去跟着跑跑的。”
不是吧,你坐车,我跑步?
王晓晓望着窗外,嘴角抽了抽:“是啊,真是太不巧了……”
夏天的雨来得快也去得快,至下午又停了,黄昏时马车正好行至一个小镇。
小镇地处边界之上,一旦出了此镇,就不再是少林地界了,那是一片极其特殊的地带,也可以说它是整个江湖的中枢地域,最繁荣,也最美丽,由当今武林盟主叶仇飞直接管辖。这其实也就相当于中国古代的京城吧?王晓晓这么想。
客栈。
“客官要住店还是……”
“两间上房。”
不知为何,王晓晓听到这两句话的时候,心里竟涌起一丝淡淡的失望,赶紧垂下头暗骂自己,才同床共枕几夜就会怀念,这下真的不妙了!
掌柜瞟了瞟她,堆笑:“上房只剩六号七号两间了……”
萧夜扔下银子:“就六号和七号。”
“好咧,”掌柜马上一脸笑容,收了银子,扯起嗓子,“小五子,快带这两位客官去楼上的上房,六号七号,二位这边请。”
那个叫小五子的伙计满面堆笑过来,将二人领上楼。
楼板虽然古旧,却很结实,也很干净,栏杆已有些褪色,房门很整齐。
伙计带着二人七拐八拐,然后停在一扇门边,陪笑:“这就是六号房,小的稍后便叫他们送些水来,公子好沐浴。”
萧夜点头,正要进去,却又停下脚步。
猛然撞上他的后背,王晓晓这才回过神,原来刚才光顾着走神,居然习惯性地要跟着他进房间,尴尬之下,她赶紧捂着鼻子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
萧夜看着她不说话。
王晓晓急忙问旁边瞪着眼发呆的伙计:“我的房间呢?”
伙计点头:“隔壁……”
王晓晓马上就要往隔壁房间走,谁知那伙计又道:“不是,姑娘的房间是七号上房,不在隔壁,在右边楼上呢,隔壁已有客人住下了。”
这回不只王晓晓发愣,萧夜也怔了。
他皱眉:“七号房不在隔壁?”
伙计更惊讶:“掌柜说过七号在隔壁吗?”
……
见他被噎,王晓晓忙道:“没事没事,反正就一个晚上,哪里都一样啦。”脑子里蹦出另外一句台词“有人告诉你天字一号房在天字二号房的隔壁吗”,想不到师兄大人也会犯这种想当然的低级错误啊。
心里快笑翻了,她抬脚就溜:“走吧。”
夜。
雷声已初具威风,响个不停,并且还呈现出越来越强悍的趋势,窗户虽然是关着,但那闪电却依旧一晃一晃的,映得窗纸通明,瞬间,上面呈现出来的树影,正如屏幕上阴森的鬼爪,不停地摇动,伸张……
与其说是被惊醒,还不如说根本就没睡着。王晓晓缩在被子里暗暗叫苦,传说中通常是月黑风高杀人天,不过雷鸣电闪之夜有大事发生的情况也不少啊,这里不比华山上,江湖里的事儿跟小说上讲的出入可大多了,说不定这是家黑店!说不定突然蹦出来个采花贼,要不就是蒙面大盗伺机作案!
刚刚想到蒙面大盗几个字,门外就响起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似有人在低语,王晓晓的耳朵与汗毛马上同时竖起。
“是时候了。”
“下手吧。”
“你先进去。”
“……“
妈呀!真是强盗?不会把,运气这么好?虽然这边楼上只住了我一个,不过全客栈那么多人,不一定就要落到我头上啊……
没事没事,王晓晓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揣测推敲,突然,门“哐当”一下被人从外面踢开了,几个黑衣人气势汹汹持刀立于门口,朝屋内张望。
她赶紧从床上蹦起来。
“各位大哥,我知道你们是来打劫的,这种事也是逼不得已,其实我很理解你们的,生活所迫嘛,没办法,呵呵……不过我身上真的没多少钱。”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理想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师兄大人不在,自己这点功夫离同时对付几个人的境界还远着呢,何况手上连剑都没有,还是算了,破财消灾,保命重要。她迅速将怀里买鸡腿剩下的四十几两银子掏出来扔过去:“你们看,我真的就只有这么点儿,你们要就拿去,不耽误你们发财了,快去找别人吧。”
所有黑衣人全愣住。
回顾刚才这番说词,王晓晓的良心有点不安,虽然自己没有牺牲精神,但叫他们去害别的客人不太好吧,她终于记起了自己的大侠理想,马上随机应变:“诺,我告诉你们个办法,住在六号的那个客人很有钱,你们若想做大生意,快点过去找他,他身上有好几万银票呢……”
听到几万银票,黑衣人果然动摇了。
“大哥,好几万!”
“去捞一把?”
“不如咱们顺便打劫?”
顺便打劫?难不成他们不是抢劫的?王晓晓听得一呆,却也来不及想那么多,附和:“对对,各位快去吧,就怕有人比你们还早下手……”
“她说得是。”
“好几万呢,大哥。”
“够花十几年了!”
为首的黑衣人综合手下的意见,仔细思考片刻,终于点头:“也好,杀了她就去。”
不是吧,世上有比我王晓晓更识时务的人吗,不但把身上的银子全交出来,而且还主动提供了这么宝贵的线索给你们,居然还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