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凤部落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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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的黄帝本记中的确记载,有荤粥族趁南方多事,向南侵占的历史,还特别提到黄帝与荤粥族经过多年血战,才将荤粥族驱逐出中原。
阚石最为吃惊的是,后来的匈奴就是荤粥族的残余发展起来的,这就不能忍了。阚石抬手先平息众人的争吵,他站起身来,先向姜洛行礼,然后面向众人说道:”诸位,我同意轩辕部用马匹换武器,而且数量不限。”
这个决定一下,神殿里当时就炸了窝,大家议论纷纷,百思不得其解。神子做事从来不是一个蛮横的人,从未这样武断的做出决定,今天实在有点反常,大家纷纷看向姜洛,希望他能出面质疑神子。
神殿里一时间安静下来,姜洛也有些想不明白,他看向阚石,希望他能解释一下。阚石明白他的心意,冲姜洛轻点一下头,让他安心。
阚石走到蚩尤神像下,面向所有人。待所有人安静下来,阚石这才深情地说道:“诸位,在作出解释之前,我先想说点题外话。”
说罢,阚石向所有人弯腰行了一礼。众人先是一楞,都有些傻眼,紧接着,有的人是双手乱摇,口中连称“不敢,不敢。”有的人赶紧起身弯腰还礼,一时间神殿就象开了锅,场面有点混乱。
待众人重新落座后,阚石才继续往下说:“今天,当我看到所有人在码头欢迎我,呼唤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既感动又惶恐。“
”我感动的是大家一直以来都信任我,服从我的指挥。我惶恐的是,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大家就给我这么高的礼遇。我一直在扪心自问,短短的四个春秋,我们从一个只有八百人的小部落,发展到今天有一万伍千多人的大部落,我们人口虽然增加到二十倍,但我们依然能够吃得饱,穿得暖,人人有房,人人有地。我们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难道只是我个人的功劳吗?”
““不,肯定不是,那是什么原因呢?首先,是因为我们团结。我们相互信赖,相互依靠,上上下下拧成了一股绳。其次,我们的创新,新的冶炼技术,新的工具制造,新的耕种方式。正因为有这些创新,我们才能收获更多的财富。”
“最后一点,我们做事有规矩。我们制定了各种规范制度,让大家都明白自己有什么权力,要承担什么责任,要尽什么义务。有了规矩,凤部落上上下下就有了秩序。”
“诸位,这三点,正是因为你们每一人的不折不扣地执行,每个人全新身心的投入。我们才有了今天辉煌的成就。”
阚石说到这里,在场的每一个人变得脸色潮红,神情激动。是啊,通过自己的双手,全体同心协力,我们四个春秋扩大了二十倍,怎不令人骄傲。
阚石待大家情绪稳定下来,才接着说:“诸位,你们是不是以为从此就高枕无忧了?以后只要不把兵器卖出去就所向无敌了?如果你们这样想我要告诉大家,你们大错特错啦。”
“我之所以同意把兵器卖给轩辕,正是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在开始研究青铜器,而且已经有了眉目。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的,你做得好,别人就会向你学。像我们的精耕细作,制陶,造车,造船等等,”
“我们和别的部落竞争,别人也不会坐以待毙。我们把青铜器卖出去,我们就能换来更多的财货,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比如牛马羊,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可以更多地投入研究,开发发展更好的工具和武器,让别人只能做追赶者。我可以告诉大家,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有更好的东西。竞争就是这个样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我们不能躺在以前的成绩上,沾沾自喜,不思进取。”
“另外,荤粥族是的草原民族,他们茹毛饮血,抢掠成性。从女娲到神农氏,我们和中原的部落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是兄弟之争。我们和轩辕部争,谁输谁赢,肉都是烂在锅里。荤粥族呢?是异族,是这片土地上所有部落的共同敌人。所以帮轩辕部,也是帮我们自己。”
小枫一个晚上,就半张着小嘴盯着阚石侃侃而谈,看她的那莽汉阿爹和长辈们如孩童般频频点头,最后不敢有一句反对之语,她对阚石更加崇拜起来。
夜深了,阚石讲了一个晚上,已经十分困了,连打了几个哈欠,就和小枫起身回板房睡觉去了。一些新加入凤部落的新来者,看着阚石和小枫神仙眷侣般的背影,一时有些想膜拜的感觉。
……
枫木堡后的养马场,今天所有的长老和里长被邀请到这里来参观,姜洛露出一丝微笑,他平静地坐在主位上,也不理会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相互打听为何到马场参观,参观什么?
扈彪突然注意到马场后面山坳有些异样,同来的长老们也注意到了那股遮天的烟尘,紧接着大地似乎也开始了抖动。
“兽奔!”
就在众人脸色大变,大家想要夺路而逃之际。从山坳背面转出一支军队——骑在马上的军队。隆隆的马蹄声代替语言揭开了最后的答案,大地的跳动声渐渐平息,地平线上已出现那只军队的身影,正在边整理队伍,边缓缓逼近马场。
这是一支三百人的骑兵,他们的装备,虽没有后世重装骑兵那么奢华,但也是这个时代最完美的轻骑兵标准,绝无仅有,独此一家。呵呵。这个时代,别的部落军队基本上没有铠甲,最多是多穿几件兽皮。而阚石却让每名士兵配置了牛皮铠甲,三层牛皮缝制的皮甲胸前还镶嵌着一块青铜护心镜。这样一支豪华轻骑兵的出现,虽然未曾演练,却已经让所有人都激动不已。
骑兵们整齐地排成三排,静静地站在马场中心,肃杀的气氛立即传染给每一个人。这时候,一骑越众而出,马儿轻快的跑动中,展现出一种特别的韵律。
每一个人都屏气凝神看着这位骑士的跑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离看台还有十步,马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前蹄乱蹬。马上的骑士却如膏药般贴着一动不动。待到马儿安静下来,那骑士掀开面甲,露出一张大家熟悉的面庞,这不是阚石还有谁。
只见阚石展颜一笑,手一挥指向马队:“这就是我们新编的军队——骑兵营。”
《史记》的黄帝本记中的确记载,有荤粥族趁南方多事,向南侵占的历史,还特别提到黄帝与荤粥族经过多年血战,才将荤粥族驱逐出中原。
阚石最为吃惊的是,后来的匈奴就是荤粥族的残余发展起来的,这就不能忍了。阚石抬手先平息众人的争吵,他站起身来,先向姜洛行礼,然后面向众人说道:”诸位,我同意轩辕部用马匹换武器,而且数量不限。”
这个决定一下,神殿里当时就炸了窝,大家议论纷纷,百思不得其解。神子做事从来不是一个蛮横的人,从未这样武断的做出决定,今天实在有点反常,大家纷纷看向姜洛,希望他能出面质疑神子。
神殿里一时间安静下来,姜洛也有些想不明白,他看向阚石,希望他能解释一下。阚石明白他的心意,冲姜洛轻点一下头,让他安心。
阚石走到蚩尤神像下,面向所有人。待所有人安静下来,阚石这才深情地说道:“诸位,在作出解释之前,我先想说点题外话。”
说罢,阚石向所有人弯腰行了一礼。众人先是一楞,都有些傻眼,紧接着,有的人是双手乱摇,口中连称“不敢,不敢。”有的人赶紧起身弯腰还礼,一时间神殿就象开了锅,场面有点混乱。
待众人重新落座后,阚石才继续往下说:“今天,当我看到所有人在码头欢迎我,呼唤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既感动又惶恐。“
”我感动的是大家一直以来都信任我,服从我的指挥。我惶恐的是,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大家就给我这么高的礼遇。我一直在扪心自问,短短的四个春秋,我们从一个只有八百人的小部落,发展到今天有一万伍千多人的大部落,我们人口虽然增加到二十倍,但我们依然能够吃得饱,穿得暖,人人有房,人人有地。我们取得这么大的成就,难道只是我个人的功劳吗?”
““不,肯定不是,那是什么原因呢?首先,是因为我们团结。我们相互信赖,相互依靠,上上下下拧成了一股绳。其次,我们的创新,新的冶炼技术,新的工具制造,新的耕种方式。正因为有这些创新,我们才能收获更多的财富。”
“最后一点,我们做事有规矩。我们制定了各种规范制度,让大家都明白自己有什么权力,要承担什么责任,要尽什么义务。有了规矩,凤部落上上下下就有了秩序。”
“诸位,这三点,正是因为你们每一人的不折不扣地执行,每个人全新身心的投入。我们才有了今天辉煌的成就。”
阚石说到这里,在场的每一个人变得脸色潮红,神情激动。是啊,通过自己的双手,全体同心协力,我们四个春秋扩大了二十倍,怎不令人骄傲。
阚石待大家情绪稳定下来,才接着说:“诸位,你们是不是以为从此就高枕无忧了?以后只要不把兵器卖出去就所向无敌了?如果你们这样想我要告诉大家,你们大错特错啦。”
“我之所以同意把兵器卖给轩辕,正是因为我知道他们已经在开始研究青铜器,而且已经有了眉目。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的,你做得好,别人就会向你学。像我们的精耕细作,制陶,造车,造船等等,”
“我们和别的部落竞争,别人也不会坐以待毙。我们把青铜器卖出去,我们就能换来更多的财货,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比如牛马羊,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可以更多地投入研究,开发发展更好的工具和武器,让别人只能做追赶者。我可以告诉大家,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有更好的东西。竞争就是这个样子,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我们不能躺在以前的成绩上,沾沾自喜,不思进取。”
“另外,荤粥族是的草原民族,他们茹毛饮血,抢掠成性。从女娲到神农氏,我们和中原的部落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是兄弟之争。我们和轩辕部争,谁输谁赢,肉都是烂在锅里。荤粥族呢?是异族,是这片土地上所有部落的共同敌人。所以帮轩辕部,也是帮我们自己。”
小枫一个晚上,就半张着小嘴盯着阚石侃侃而谈,看她的那莽汉阿爹和长辈们如孩童般频频点头,最后不敢有一句反对之语,她对阚石更加崇拜起来。
夜深了,阚石讲了一个晚上,已经十分困了,连打了几个哈欠,就和小枫起身回板房睡觉去了。一些新加入凤部落的新来者,看着阚石和小枫神仙眷侣般的背影,一时有些想膜拜的感觉。
……
枫木堡后的养马场,今天所有的长老和里长被邀请到这里来参观,姜洛露出一丝微笑,他平静地坐在主位上,也不理会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相互打听为何到马场参观,参观什么?
扈彪突然注意到马场后面山坳有些异样,同来的长老们也注意到了那股遮天的烟尘,紧接着大地似乎也开始了抖动。
“兽奔!”
就在众人脸色大变,大家想要夺路而逃之际。从山坳背面转出一支军队——骑在马上的军队。隆隆的马蹄声代替语言揭开了最后的答案,大地的跳动声渐渐平息,地平线上已出现那只军队的身影,正在边整理队伍,边缓缓逼近马场。
这是一支三百人的骑兵,他们的装备,虽没有后世重装骑兵那么奢华,但也是这个时代最完美的轻骑兵标准,绝无仅有,独此一家。呵呵。这个时代,别的部落军队基本上没有铠甲,最多是多穿几件兽皮。而阚石却让每名士兵配置了牛皮铠甲,三层牛皮缝制的皮甲胸前还镶嵌着一块青铜护心镜。这样一支豪华轻骑兵的出现,虽然未曾演练,却已经让所有人都激动不已。
骑兵们整齐地排成三排,静静地站在马场中心,肃杀的气氛立即传染给每一个人。这时候,一骑越众而出,马儿轻快的跑动中,展现出一种特别的韵律。
每一个人都屏气凝神看着这位骑士的跑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离看台还有十步,马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前蹄乱蹬。马上的骑士却如膏药般贴着一动不动。待到马儿安静下来,那骑士掀开面甲,露出一张大家熟悉的面庞,这不是阚石还有谁。
只见阚石展颜一笑,手一挥指向马队:“这就是我们新编的军队——骑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