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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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的时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射向猎物的时候,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流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射。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鸡汤。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饱餐蛇肉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射,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肉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的时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肉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液挤到匕首上,并且把落叶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来。
用匕首割开的一道小伤口不会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话,这道伤口就可能让受伤者丧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敌人追上来之前,他得尽量恢复体力,而休息是恢复体力的唯一办法。只是,他不能睡觉,哪怕闭上眼睛,也得时刻保持警惕。
事实上,李承志也睡不着。
只要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惨死的罗秀生与唐宏光。
罗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而唐宏光则为他创造了逃亡的机会。刺中腹部的那一刀并没有让唐宏光立即断气,守卫进入铁笼的时候,唐宏光把两名守卫送入了地狱。利用这个机会,李承志冲出铁笼,用罗秀生的那把匕首干掉了离得最近的一名雇佣兵。关键时刻,唐宏光挡住了从后面射来的子弹,而李承志则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干掉了另外一名雇佣兵。牺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雇佣兵的尸体旁,同时拉响了四枚手榴弹。猛烈的爆炸,让附近的十几名雇佣兵非死即伤。趁此机会,李承志带着那把刺死了罗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档留给他的生还希望,逃出了营地。
李承志没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韦戈斯复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干掉上百名雇佣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韦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处理身上的伤口。
在此之前,他必须逃跑,必须摆脱追捕他的雇佣兵。
生存并不是目的,生存是为了实现生存的价值,让三名搭档的牺牲产生价值,因此李承志必须生存下来。
脚步声很轻,不过依然被李承志听到了。
有不少人,前进速度不是很快,还有树枝晃动时发出的声响,显然是一支规模不小的搜捕队伍。
李承志屏住呼吸,握紧了匕首。
现在逃的话,肯定会被发现,而他没有信心跑得比那些雇佣兵快。
问题是,不逃的话,也会被发现。
李承志寻找着对策,可是却想不出好办法。
搜捕队越来越近,留给李承志的时间所剩无几了。
也许,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
这时候,李承志听到了从左侧传来的声响,等他转过身来的时候,一个身形瘦小的野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只看外貌的话,那确实是个野人。
不过,李承志立即辨认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个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个女人,也许还很年轻。
那个女人朝李承志竖起了一根手指,让他不要出声。
李承志感到一阵眩晕,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是来帮助他的,还是来害他的?
只是,李承志没有出声,因为又有两个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强壮的男人,且都拿着武器。
哪怕那两人拿着的都是简陋的标枪,也能让李承志一命呜呼。
显然,反抗没有用。
更何况,搜捕他的敌人就在附近,如果与那两人打斗,肯定会被发现。
李承志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相信那几个“野人”不会害他,不然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现身。
两个男人靠近,拽住李承志的胳膊,把他拖进了灌木丛。
受伤的大腿在地面上拖动,产生的剧痛让李承志赶到天旋地转,而左臂上的伤口更是痛得他不断抽搐。
只是,李承志没有叫出声来,而是咬紧了牙关。
很快,天空就变黑了。
准确的说,李承志被拖进了一个地洞里面。
过了好一阵,他才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洞,一个男人在前面拖着他,而另外两个人在后面。
只是,李承志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在剧痛中昏厥了过去。RQ
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的时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射向猎物的时候,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流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射。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鸡汤。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饱餐蛇肉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射,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肉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的时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肉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液挤到匕首上,并且把落叶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来。
用匕首割开的一道小伤口不会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话,这道伤口就可能让受伤者丧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敌人追上来之前,他得尽量恢复体力,而休息是恢复体力的唯一办法。只是,他不能睡觉,哪怕闭上眼睛,也得时刻保持警惕。
事实上,李承志也睡不着。
只要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惨死的罗秀生与唐宏光。
罗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而唐宏光则为他创造了逃亡的机会。刺中腹部的那一刀并没有让唐宏光立即断气,守卫进入铁笼的时候,唐宏光把两名守卫送入了地狱。利用这个机会,李承志冲出铁笼,用罗秀生的那把匕首干掉了离得最近的一名雇佣兵。关键时刻,唐宏光挡住了从后面射来的子弹,而李承志则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干掉了另外一名雇佣兵。牺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雇佣兵的尸体旁,同时拉响了四枚手榴弹。猛烈的爆炸,让附近的十几名雇佣兵非死即伤。趁此机会,李承志带着那把刺死了罗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档留给他的生还希望,逃出了营地。
李承志没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韦戈斯复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干掉上百名雇佣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韦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处理身上的伤口。
在此之前,他必须逃跑,必须摆脱追捕他的雇佣兵。
生存并不是目的,生存是为了实现生存的价值,让三名搭档的牺牲产生价值,因此李承志必须生存下来。
脚步声很轻,不过依然被李承志听到了。
有不少人,前进速度不是很快,还有树枝晃动时发出的声响,显然是一支规模不小的搜捕队伍。
李承志屏住呼吸,握紧了匕首。
现在逃的话,肯定会被发现,而他没有信心跑得比那些雇佣兵快。
问题是,不逃的话,也会被发现。
李承志寻找着对策,可是却想不出好办法。
搜捕队越来越近,留给李承志的时间所剩无几了。
也许,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
这时候,李承志听到了从左侧传来的声响,等他转过身来的时候,一个身形瘦小的野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只看外貌的话,那确实是个野人。
不过,李承志立即辨认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个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个女人,也许还很年轻。
那个女人朝李承志竖起了一根手指,让他不要出声。
李承志感到一阵眩晕,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是来帮助他的,还是来害他的?
只是,李承志没有出声,因为又有两个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强壮的男人,且都拿着武器。
哪怕那两人拿着的都是简陋的标枪,也能让李承志一命呜呼。
显然,反抗没有用。
更何况,搜捕他的敌人就在附近,如果与那两人打斗,肯定会被发现。
李承志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相信那几个“野人”不会害他,不然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现身。
两个男人靠近,拽住李承志的胳膊,把他拖进了灌木丛。
受伤的大腿在地面上拖动,产生的剧痛让李承志赶到天旋地转,而左臂上的伤口更是痛得他不断抽搐。
只是,李承志没有叫出声来,而是咬紧了牙关。
很快,天空就变黑了。
准确的说,李承志被拖进了一个地洞里面。
过了好一阵,他才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洞,一个男人在前面拖着他,而另外两个人在后面。
只是,李承志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在剧痛中昏厥了过去。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