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至亲至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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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欢心中暗道,当年您老人家不也嫌弃苏清欢身份低吗?
他垂头不敢做声。
老祖宗又道:“齐大非偶。再说她身上哪有点贵女的样子!天天拈酸吃醋,进门就发卖家里的丫鬟,排除异己,两只眼珠子恨不得黏在自己男人身上。造孽啊造孽,这以后能当得了宗妇吗?”
李欢越发不敢说话,心里却知道,王夫人在老太君这里,大概是失宠了。
她生不出嫡子,自己跋扈,最好祈祷王阁老能一直在内阁中且始终得到帝宠,否则……
老祖宗也知道自己语失,可是今天她实在太生气,也不想转圜。
“我就知道清欢是个好孩子,不说别的,她在府里的时候,可有一个人说她处事不公道,待人不和气?上上下下,哪个不服她?人好就像烛光,到哪里都会发亮,所以镇南王世子也爱重她,认她做干娘!”
李欢心道,这才是您最遗憾的事情吧。
镇南王府这条大腿没抱上,可能还得罪了他们。
果然,老祖宗叫素问,“开我的私库,挑几样贵重的礼物……不,你先挑十几样来,我再自己挑,给世子送去,给清欢也挑一件。咱们不能失礼!”
素问连忙答应,心里有些嫉妒。
苏清欢的命,每次都这么好。
她命中的贵人,为什么那么多!自己只遇到了一个,现在却还不知道能不能得偿所愿……
苏清欢对老祖宗的遗憾懊恼一无所知,她正帮卫夫人收拾行囊。
“夫人,现在夏天,路上应该都不缺吃食,带的东西也不容易长时间放置。所以我就给您准备了两天的吃食,然后买了些新鲜的莲子、菱角,您在路上做零嘴。”
卫夫人答应下来,笑道:“我就喜欢你这稳妥细心,再也没别人比得上了。”
“夫人的高贵端庄,我不知道修炼几辈子才能学到皮毛。”苏清欢笑嘻嘻地道,把莲蓬递给她,“您尝尝,鲜甜,芯儿有点苦,败火。”
宋霆带着承影出去了,说是有位故友住的地方不远,临行之前要去见一面。
陆弃美其名曰在指导世子写大字,实际在事无巨细地盘问他程家和王家来人的事情。
“爹,我觉得你很危险。”世子一本正经地道。
“说!”陆弃眯起了眼。
“我原来以为程宣瞎了眼,才不要我娘。现在才觉得,他是野心勃勃,既想要借着岳家的东风,又不想放弃我娘!”
世子把听到的洗砚偷偷跟苏清欢说的话一一道来,而后故作老成地道:“幸亏我娘意志坚定,换了别的女人,早就被打动了。”
陆弃冷哼一声。
“我娘这么有眼光的人,看上的男人,肯定也非池中物的,这么年轻的榜眼,我朝又有几个?爹,”世子道,“你要提防程宣,早点把我娘娶进门!”
“她性格决绝,不会吃回头草的。”
“奈何有人想吃她这棵回头草啊!所以,您让她跟我进京,我绝对结结实实护住她,不让程宣有机可趁!”
“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陆弃笑骂一句,“我腾出手来,去会会他。”
“还有那个恶心的王恺,他看我娘的眼神,真是太讨厌了!”世子道,“您进京后先去教训他!”
陆弃冷笑着,没有作声。
他深爱苏清欢,也为她所爱,自然不会觉得,她从前爱上的就是酒囊饭袋之辈。
程宣年纪轻轻就能中榜眼,选择最好的人选联姻,若是从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时候,他也会赞一句“识时务”。甚至如果他在程宣的年纪,站在他的立场,未必不会做同样选择。
因为苏清欢对程宣的好,程宣已经习以为常并且认为理所应当,自然少了珍惜。
还好,陆弃心中遗憾又庆幸。
他遇到她的时候太晚,但是已经足够成熟,足够有担当,把她当成心头至宝珍惜。
李欢心中暗道,当年您老人家不也嫌弃苏清欢身份低吗?
他垂头不敢做声。
老祖宗又道:“齐大非偶。再说她身上哪有点贵女的样子!天天拈酸吃醋,进门就发卖家里的丫鬟,排除异己,两只眼珠子恨不得黏在自己男人身上。造孽啊造孽,这以后能当得了宗妇吗?”
李欢越发不敢说话,心里却知道,王夫人在老太君这里,大概是失宠了。
她生不出嫡子,自己跋扈,最好祈祷王阁老能一直在内阁中且始终得到帝宠,否则……
老祖宗也知道自己语失,可是今天她实在太生气,也不想转圜。
“我就知道清欢是个好孩子,不说别的,她在府里的时候,可有一个人说她处事不公道,待人不和气?上上下下,哪个不服她?人好就像烛光,到哪里都会发亮,所以镇南王世子也爱重她,认她做干娘!”
李欢心道,这才是您最遗憾的事情吧。
镇南王府这条大腿没抱上,可能还得罪了他们。
果然,老祖宗叫素问,“开我的私库,挑几样贵重的礼物……不,你先挑十几样来,我再自己挑,给世子送去,给清欢也挑一件。咱们不能失礼!”
素问连忙答应,心里有些嫉妒。
苏清欢的命,每次都这么好。
她命中的贵人,为什么那么多!自己只遇到了一个,现在却还不知道能不能得偿所愿……
苏清欢对老祖宗的遗憾懊恼一无所知,她正帮卫夫人收拾行囊。
“夫人,现在夏天,路上应该都不缺吃食,带的东西也不容易长时间放置。所以我就给您准备了两天的吃食,然后买了些新鲜的莲子、菱角,您在路上做零嘴。”
卫夫人答应下来,笑道:“我就喜欢你这稳妥细心,再也没别人比得上了。”
“夫人的高贵端庄,我不知道修炼几辈子才能学到皮毛。”苏清欢笑嘻嘻地道,把莲蓬递给她,“您尝尝,鲜甜,芯儿有点苦,败火。”
宋霆带着承影出去了,说是有位故友住的地方不远,临行之前要去见一面。
陆弃美其名曰在指导世子写大字,实际在事无巨细地盘问他程家和王家来人的事情。
“爹,我觉得你很危险。”世子一本正经地道。
“说!”陆弃眯起了眼。
“我原来以为程宣瞎了眼,才不要我娘。现在才觉得,他是野心勃勃,既想要借着岳家的东风,又不想放弃我娘!”
世子把听到的洗砚偷偷跟苏清欢说的话一一道来,而后故作老成地道:“幸亏我娘意志坚定,换了别的女人,早就被打动了。”
陆弃冷哼一声。
“我娘这么有眼光的人,看上的男人,肯定也非池中物的,这么年轻的榜眼,我朝又有几个?爹,”世子道,“你要提防程宣,早点把我娘娶进门!”
“她性格决绝,不会吃回头草的。”
“奈何有人想吃她这棵回头草啊!所以,您让她跟我进京,我绝对结结实实护住她,不让程宣有机可趁!”
“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陆弃笑骂一句,“我腾出手来,去会会他。”
“还有那个恶心的王恺,他看我娘的眼神,真是太讨厌了!”世子道,“您进京后先去教训他!”
陆弃冷笑着,没有作声。
他深爱苏清欢,也为她所爱,自然不会觉得,她从前爱上的就是酒囊饭袋之辈。
程宣年纪轻轻就能中榜眼,选择最好的人选联姻,若是从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时候,他也会赞一句“识时务”。甚至如果他在程宣的年纪,站在他的立场,未必不会做同样选择。
因为苏清欢对程宣的好,程宣已经习以为常并且认为理所应当,自然少了珍惜。
还好,陆弃心中遗憾又庆幸。
他遇到她的时候太晚,但是已经足够成熟,足够有担当,把她当成心头至宝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