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104章过五关斩六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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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通电话打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最后张文告诉汪雨,新浪微博上的那条针对客户的虚假微博,他可以通过他在站里私人关系,让他今晚就消失。但张文又说道,他不能保证博主换个马甲继续发这类帖子。
至于说论坛上的那些帖子,他可以采取ding贴**,最终把它给ding掉。汪雨问他什么是ding贴**呢?
张文说,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人在某一个论坛上面,发布一篇某某人是大骗子的帖子,而这个帖子排名又非常好。
这时候我们可以在他发布的那个论坛上,再发布一个相同主题的帖子,这个相同主题的帖子可以精确到板块目录。从seo的角度来看,造谣者发布的论坛板块和你发布的论坛板块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说你的正面信息帖子和他负面信息帖子权权重也是一样的。
这时候你只需要为这个正面信息帖子做一些外部链接,也不要太多。这样的话,正面信息的帖子权重肯定比负面信息帖子权重要高一点。更新搜索引擎排名原理,一个长尾关键词搜索页下,大多数只会显示一个站内的的一个帖子。也就是说我们的正面信息帖子已经把负面信息帖子ding了下去了,这时候民在搜索客户名字时候就不会看到他本人的负面信息帖子了。这种危机公关处理方法是最简单最奏效的。
汪雨一直“战斗”到凌晨三点钟。电话咨询清楚以后,汪雨也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态度,用银给这家删帖公司支付了五万块钱。两个小时后,他再打开微博查看,原先那条造假微博还真的被删掉了。论坛上的帖子舆论导向也发生了逆转,负面的东西逐渐被一些正面评论给压制住了。
再说慕容轩这边。随着互联、手机的日益普及,我们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与“围观就是力量”的新媒体时代。随之而来,社会治理模式也发生了,从“全景监狱”到“共景监狱”的根本性转换。与“全景监狱”相对,“共景监狱”是一种围观结构,是众人对个体展开的凝视和控制。在“共景监狱”的社会场域中,被围观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无人能置身其外,随时都有成为群体围观中的舆情事件主角,而且无法中途退场。
如果你采取“捂、堵、躲、拖”传统方式,以致于通过络传播、群体围观后,原本局部、微小物体演变为热点、焦点的问题、事件,造成舆情引导的被动局面,导致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造成事端进一步升级。近几年,社会上发生的好多负面新闻事件,就是这样一点点给“捂、堵、躲、拖”弄成大得不可收拾的。
慕容轩目前就处于“共景监狱”里被“围观”的困境中。
他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出虚假照片的发源地,然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灭火,把事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最后让他它销声匿迹。
慕容轩见到孙队后,他也没有避讳什么,马上就把微博上出现的ps照片的事情的原委全盘托出。孙队也是一个直脾气人,他仔细听后,马上爽快地说道:“项主任你放心,上次你都帮我们家那么大的一个忙。我老婆一直在念叨说,以后你有什么事儿,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帮忙。这件事情就交给我来办吧。我争取明天上午就给你出鉴定结果。”
说了上面客气话后,孙队还是以一个多年从警的业界人士身份,给慕容轩提了几条建设性意见。孙队说道:“对拟任职干部公示期匿名举报到底该不该受理?特别是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捏造事实、打击报复性质的匿名举报,近些年来公安机关和组织部门基本上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但不予受理也不是就意味着对提拔对象就没有一点影响。就我自己有限的实际工作经历来说,组织部门遇到这种公示期的匿名举报,如果举报的内容不详实或者说无足轻重,一般采取的都是都是不予置否,将其冷处理。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说拟提拔对象本来群众基础就不那么好的,抑或虽举报是匿名但所举报内容详实、事体重大的,或者说拟提拔对象不是领导心目中的那个人等等这些情况的,组织部门也会联合公安、纪检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即使在公示期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也会暂停或终止拟提拔对象的选拔任用程序。”
听了孙队这番话后,慕容轩突然想起一个案列。慕容轩最近在上看到一个省委任用干部公示,这应该是个固定格式。“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县委书记选拔任用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minzhu监督,现将拟任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县委书记选拔任用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minzhu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年**月**日**月*日(7个工作日)。
被公示人姓名,男或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岁数,参加工作日期,入党日期,文凭,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电 话:0451-12380。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邮政编码:150000.某某某省委组织部。发布公示日期以此为七天公示期起点。”
从这个固定的共识格式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示和公示期的设定,就是给争议和异议者留出广而告之和准备举报材料的时间,因为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核实举报时间的短促性,加上匿名成本举报低廉,购买代理移动手机卡不需要身份证,一个电话只需0.1元,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比过去0.08元邮票成本还低廉。如果接到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就终止或中止干部任用程序甚至启动纪委调查程序,对被公示人是一个不公。所以,刑事举报中,刑法有一个诬告陷害罪对应着滥用举报权利的人;而对公示期的异议、投诉、举报为了加大举报人的义务,平衡举报与被举报人之间关系,增加了举报应当实名的要求。但是组织部门毕竟是个严谨的工作部门,从“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这句话看,如果是秃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示和公示期的设定,就是给争议和异议者留出广而告之和准备举报材料的时间,因为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核实举报时间的短促性,加上匿名成本举报低廉,购买代理移动手机卡不需要身份证,一个电话只需0.1元,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比过去0.08元邮票成本还低廉。如果接到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就终止或中止干部任用程序甚至启动纪委调查程序,对被公示人是一个不公。
所以,刑事举报中,刑法有一个诬告陷害罪对应着滥用举报权利的人;而对公示期的异议、投诉、举报为了加大举报人的义务,平衡举报与被举报人之间关系,增加了举报应当实名的要求。但是组织部门毕竟是个严谨的工作部门,从“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这句话看,对干部个人前途负责与对国家使命负责,两者都千钧一发,系于公示期举报内容的查处上。
慕容轩还从孙队这里得到了个意外收获,孙队告诉他,以前他们刑侦队也办理过类似的案子。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出具鉴定结果后,那些大型门户站,都会立即删除虚假微博,并相应地对发出虚假微博的博主做出处罚。
但站的处罚一般都不是十分严厉,最多是销号处理。而那些作假造谣的博主往往又会换一个马甲继续作假造谣。这样猫捉老鼠的迷藏游戏来来回回,站遇到的多了,也就懒得去管了,最终受害的还是被人家作假的受害者。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种问题,就两种途径,一是去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侦查;二是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定位。最后,将作假造谣者捉拿归案。
慕容轩听了孙队的这番话后,迟疑了一下。慕容轩是有一个担心。现在他正处于提拔公示期,最后一天这个节骨眼儿上。一方面,时间对他来说,就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去公安机关报案,就说孙队能帮上这个忙,但毕竟人家那么多的大案要案在手上等着处理,要立你这种小案子,还是需要一定时间,这个时间他现在等不起。另一方面,慕容轩实际上还有一个顾虑,就是他现在还不想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因为,目前毕竟只是刚发现上有这么一条造假微博,论坛上转发的量也不是很大。如果真在公安局立了案,那不闹得满城风雨,知道这件事儿的范围势必会扩大,这样不是反而中了微博造假人的圈套?
孙队可能也看出了慕容轩的这些担心,于是他又给慕容轩出来了个主意:“你也可以找一个熟悉电脑的朋友,让他帮你私底下查查发造假微博博主的id。查到这个就又好办的多了,要想公事公办就直接来我们公安局报案,我们可以直接抓人结案。不想公事公办的话,也可以私底下与造假微博博主接触接触,给他谈谈条件什么的。”
孙队也是真心相帮慕容轩这个忙,话都给他说到这个份儿上。慕容轩真心谢过孙队,在下楼回家的楼梯道上突然想到,找辛琪啊!他们国安系统不是现成的舆情监控系统吗?
遇到这种紧急情况慕容轩哪里还敢睡觉啊!他马上给辛琪司长打了一个电话。也可能是时间太晚了,慕容轩的电话打了起码有五分钟,辛琪才珊珊来接电话。<
这通电话打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最后张文告诉汪雨,新浪微博上的那条针对客户的虚假微博,他可以通过他在站里私人关系,让他今晚就消失。但张文又说道,他不能保证博主换个马甲继续发这类帖子。
至于说论坛上的那些帖子,他可以采取ding贴**,最终把它给ding掉。汪雨问他什么是ding贴**呢?
张文说,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人在某一个论坛上面,发布一篇某某人是大骗子的帖子,而这个帖子排名又非常好。
这时候我们可以在他发布的那个论坛上,再发布一个相同主题的帖子,这个相同主题的帖子可以精确到板块目录。从seo的角度来看,造谣者发布的论坛板块和你发布的论坛板块是一模一样的,所以说你的正面信息帖子和他负面信息帖子权权重也是一样的。
这时候你只需要为这个正面信息帖子做一些外部链接,也不要太多。这样的话,正面信息的帖子权重肯定比负面信息帖子权重要高一点。更新搜索引擎排名原理,一个长尾关键词搜索页下,大多数只会显示一个站内的的一个帖子。也就是说我们的正面信息帖子已经把负面信息帖子ding了下去了,这时候民在搜索客户名字时候就不会看到他本人的负面信息帖子了。这种危机公关处理方法是最简单最奏效的。
汪雨一直“战斗”到凌晨三点钟。电话咨询清楚以后,汪雨也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态度,用银给这家删帖公司支付了五万块钱。两个小时后,他再打开微博查看,原先那条造假微博还真的被删掉了。论坛上的帖子舆论导向也发生了逆转,负面的东西逐渐被一些正面评论给压制住了。
再说慕容轩这边。随着互联、手机的日益普及,我们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与“围观就是力量”的新媒体时代。随之而来,社会治理模式也发生了,从“全景监狱”到“共景监狱”的根本性转换。与“全景监狱”相对,“共景监狱”是一种围观结构,是众人对个体展开的凝视和控制。在“共景监狱”的社会场域中,被围观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无人能置身其外,随时都有成为群体围观中的舆情事件主角,而且无法中途退场。
如果你采取“捂、堵、躲、拖”传统方式,以致于通过络传播、群体围观后,原本局部、微小物体演变为热点、焦点的问题、事件,造成舆情引导的被动局面,导致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造成事端进一步升级。近几年,社会上发生的好多负面新闻事件,就是这样一点点给“捂、堵、躲、拖”弄成大得不可收拾的。
慕容轩目前就处于“共景监狱”里被“围观”的困境中。
他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出虚假照片的发源地,然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灭火,把事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最后让他它销声匿迹。
慕容轩见到孙队后,他也没有避讳什么,马上就把微博上出现的ps照片的事情的原委全盘托出。孙队也是一个直脾气人,他仔细听后,马上爽快地说道:“项主任你放心,上次你都帮我们家那么大的一个忙。我老婆一直在念叨说,以后你有什么事儿,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帮忙。这件事情就交给我来办吧。我争取明天上午就给你出鉴定结果。”
说了上面客气话后,孙队还是以一个多年从警的业界人士身份,给慕容轩提了几条建设性意见。孙队说道:“对拟任职干部公示期匿名举报到底该不该受理?特别是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捏造事实、打击报复性质的匿名举报,近些年来公安机关和组织部门基本上已经达成了一个共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但不予受理也不是就意味着对提拔对象就没有一点影响。就我自己有限的实际工作经历来说,组织部门遇到这种公示期的匿名举报,如果举报的内容不详实或者说无足轻重,一般采取的都是都是不予置否,将其冷处理。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说拟提拔对象本来群众基础就不那么好的,抑或虽举报是匿名但所举报内容详实、事体重大的,或者说拟提拔对象不是领导心目中的那个人等等这些情况的,组织部门也会联合公安、纪检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即使在公示期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也会暂停或终止拟提拔对象的选拔任用程序。”
听了孙队这番话后,慕容轩突然想起一个案列。慕容轩最近在上看到一个省委任用干部公示,这应该是个固定格式。“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县委书记选拔任用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minzhu监督,现将拟任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县委书记选拔任用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minzhu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年**月**日**月*日(7个工作日)。
被公示人姓名,男或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岁数,参加工作日期,入党日期,文凭,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电 话:0451-12380。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邮政编码:150000.某某某省委组织部。发布公示日期以此为七天公示期起点。”
从这个固定的共识格式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示和公示期的设定,就是给争议和异议者留出广而告之和准备举报材料的时间,因为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核实举报时间的短促性,加上匿名成本举报低廉,购买代理移动手机卡不需要身份证,一个电话只需0.1元,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比过去0.08元邮票成本还低廉。如果接到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就终止或中止干部任用程序甚至启动纪委调查程序,对被公示人是一个不公。所以,刑事举报中,刑法有一个诬告陷害罪对应着滥用举报权利的人;而对公示期的异议、投诉、举报为了加大举报人的义务,平衡举报与被举报人之间关系,增加了举报应当实名的要求。但是组织部门毕竟是个严谨的工作部门,从“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这句话看,如果是秃从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公示和公示期的设定,就是给争议和异议者留出广而告之和准备举报材料的时间,因为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核实举报时间的短促性,加上匿名成本举报低廉,购买代理移动手机卡不需要身份证,一个电话只需0.1元,加上物价上涨因素比过去0.08元邮票成本还低廉。如果接到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就终止或中止干部任用程序甚至启动纪委调查程序,对被公示人是一个不公。
所以,刑事举报中,刑法有一个诬告陷害罪对应着滥用举报权利的人;而对公示期的异议、投诉、举报为了加大举报人的义务,平衡举报与被举报人之间关系,增加了举报应当实名的要求。但是组织部门毕竟是个严谨的工作部门,从“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这句话看,对干部个人前途负责与对国家使命负责,两者都千钧一发,系于公示期举报内容的查处上。
慕容轩还从孙队这里得到了个意外收获,孙队告诉他,以前他们刑侦队也办理过类似的案子。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安机关出具鉴定结果后,那些大型门户站,都会立即删除虚假微博,并相应地对发出虚假微博的博主做出处罚。
但站的处罚一般都不是十分严厉,最多是销号处理。而那些作假造谣的博主往往又会换一个马甲继续作假造谣。这样猫捉老鼠的迷藏游戏来来回回,站遇到的多了,也就懒得去管了,最终受害的还是被人家作假的受害者。要想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种问题,就两种途径,一是去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侦查;二是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定位。最后,将作假造谣者捉拿归案。
慕容轩听了孙队的这番话后,迟疑了一下。慕容轩是有一个担心。现在他正处于提拔公示期,最后一天这个节骨眼儿上。一方面,时间对他来说,就是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去公安机关报案,就说孙队能帮上这个忙,但毕竟人家那么多的大案要案在手上等着处理,要立你这种小案子,还是需要一定时间,这个时间他现在等不起。另一方面,慕容轩实际上还有一个顾虑,就是他现在还不想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因为,目前毕竟只是刚发现上有这么一条造假微博,论坛上转发的量也不是很大。如果真在公安局立了案,那不闹得满城风雨,知道这件事儿的范围势必会扩大,这样不是反而中了微博造假人的圈套?
孙队可能也看出了慕容轩的这些担心,于是他又给慕容轩出来了个主意:“你也可以找一个熟悉电脑的朋友,让他帮你私底下查查发造假微博博主的id。查到这个就又好办的多了,要想公事公办就直接来我们公安局报案,我们可以直接抓人结案。不想公事公办的话,也可以私底下与造假微博博主接触接触,给他谈谈条件什么的。”
孙队也是真心相帮慕容轩这个忙,话都给他说到这个份儿上。慕容轩真心谢过孙队,在下楼回家的楼梯道上突然想到,找辛琪啊!他们国安系统不是现成的舆情监控系统吗?
遇到这种紧急情况慕容轩哪里还敢睡觉啊!他马上给辛琪司长打了一个电话。也可能是时间太晚了,慕容轩的电话打了起码有五分钟,辛琪才珊珊来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