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改订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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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了好几遍,确定自己没有补充的条件之后,叶晓瑜回了一封信给刘掌柜,告诉他自己同意他的提议,同时也在信中说了路家这边的补充意见。
当然,凭着叶晓瑜繁体字的文化水平,她是无法一下子写出这么多字的,这封信,说是自己回的,其实是她口述,晴朗代写的。
之所以是晴朗,而不是路一守代写,那是因为路一守被叶晓瑜强悍的表面和身高所蒙蔽,在心里理所当然的认为写一封信对她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题,那天三个人商量完之后,路一守随口就叫叶晓瑜回去给刘掌柜写封信回复一下,叶晓瑜当时也没有想太多,便直接答应下来,回到南苑看到桌上挂着的毛笔的时候她才想起,她该死的不会写这种笔画多的像蜈蚣的百足一样的繁体字。
答应都已经答应下来了,再回去跟路一守说自己不会写字,这种丢脸的事情$无$错$().()Z.(),叶晓瑜怎么也干不出来,可是红儿和刘妹儿都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写了,路芊在北苑,刘瑜……呃,她根本就不知道刘瑜的“文化程度有多高”;环顾一周,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帮她写这封信的。
其实人选叶晓瑜有想到一个,只是又要和他交流,顿觉莫名的麻烦。
那时候银盘那片地还在建围墙,晴朗每天都守在那里,为了自己的“宏图大计”,叶晓瑜豁出去直接去地里找他,至于过程。基本没有什么过程,就是叶晓瑜跟他说了自己的来意后,把笔墨纸砚放在地头的小屋子的竹凳上,叫他按照自己说的写下去而已。全程晴朗基本没有一句话,只在答应叶晓瑜的时候回了句“哦”。遇到个这样无限接近于“哑巴”的人,叶晓瑜不知道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虽然写信的过程曲折,但最后还是在当天寄出去了,接着第三天便收到了刘掌柜的来信,称京城主顾已经同意了叶晓瑜提出的方案,双方找个时间把契约改一改。马上就可以实行了。
至于随后改契约的事情。路一守当仁不让的包揽在了身上,就不须叶晓瑜去操心了。
也正是因为供货方式的改变,叶晓瑜才又在温室里培育起了“娃娃菜”,虽说“新品种”一切看市场销量。但叶晓瑜觉得像这样嫩生生的又罕见的小白菜。肯定能像之前的蒜苗一样卖个好价钱。
生活有时候就像个秤一样。有人如意,就有人不如意。
老五这两天有些心神不宁,自从他听了路添富跟他打的小报告。
那天他和莺儿聊完天之后。便去了隔壁的青口镇去看他的女儿春玉,老五在青口镇的街边买了一座房子,就在他儿子家的隔壁。
其实想起他的大儿子,老五就有些愧疚,当初他没钱给儿子娶媳妇,所以就让他唯一的儿子入赘给了青口镇上的一个屠户家,而不是他对外宣称的那样,儿子娶了媳妇后搬到了镇上去住。还好张屠户一家还算和善,儿子也没有受到什么虐待。
如今他从路家捞了不少钱,特意也在张屠户的隔壁买了座房子,在官府登记的是他和儿子的名字,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长些脸面。至于女儿春玉,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现在先住着,到时候嫁人的时候嫁妆置备的丰厚些就行了。
有钱加上嘴巴会说,让老五在青口镇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可是当他在青口住了两天回到路家庄时,竟然听路添富说银盘那片地里已经重新种上东西了,这让他着实吓得不轻。…
他懂叶晓瑜,虽然年纪不大,但心里的小九九却很多,地里突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导致路家损失那么大,就算路一守没有去深究,但叶晓瑜怎么可能就让这种事情就跳过,她肯定会去查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在地里看到晴朗的时候,老五就已经料到是这样的了。但当时他想自己这次用的毒药,极其罕见,就算晴朗是农经世家,但就算是他爹,一时半会也是找不出原因,更不用说毛头小子晴朗。
没想到啊没想到……从这么快地里又重新种下东西来看,应该是让叶晓瑜那打不死的假小子找到解决方法了。
看来,自己的后备计划得提前实施了。
因为是炎夏,太阳光太过于猛烈,白天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在地里种东西,这么大的太阳,菜苗一种下去就被烤干了。所以工作时间便被延长到了晚上,还好现在是夏天,夜晚凉爽,且天色黑的晚,再加上工钱和饭菜的补贴,那些雇工也没有什么怨言,反正即使他们按时放工回去也是干坐着乘凉,而多干一会儿,就有钱拿,何乐而不为。
叶晓瑜站在地头的茅草屋里,看着放在地上箩筐里的饭菜,不由的一阵郁闷。中午自己的失误送的迟了,那些雇工都照晴朗说的回去吃,导致这么一大盆的饭和一堆的鱼肉,只有晴朗一个人动了几筷子。然后她现在还要把这些饭菜搬回去,放锅里热一热再加上新的送到地里来。
这边既没有冰箱也没有冰窖,天气这么热,饭菜是绝对不能过夜的,她都担心眼前的这些已经快要变馊了。
本来在晴朗吃完饭不鸟她的时候,就应该将这些拿回路家庄的才对,可太阳太大,又有些累,叶晓瑜竟然坐在竹凳上就睡着了,等叶晓瑜醒来,也就是现在,都到了可以喝下午茶的时候了。
等等,下午茶?对啊,自己怎么忘了这么一茬,地里的人干活干的这么累,估计早就饿了吧,这些饭菜,直接给他们当作点心就好了,虽然亏是亏了了一些,但这样一来,晚饭也可以稍微晚一点再送过来,自己这边就不会太赶。
这样想着,叶晓瑜便站在地头大声的喊那些干活的人过来吃点心。
庄稼汉的胃口,就像是无底洞一样,苦力干的多,饿得也快。中午在自家吃的那点饭,一下地就消化的无影无踪。一听叶晓瑜这边还有点心,便赶紧在水槽里洗了手,围过来开始吃上。
晴朗也走过来,看到叶晓瑜将中午的剩饭变为点心,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叶晓瑜却觉得,如果晴朗能够像凌煜那样能够正常和人交流的话,肯定会对自己如此机智而点赞的。
晚饭的时候路一守夫妇和刘瑜从牛头村回来,看到黑漆漆的厨房,江萍不由的把老五叫到屋里,质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知道他们今天晚上要回来,厨房里竟然冷冰冰的一点饭菜也没有。而厨房那些煮饭的老妈子更过分,一个个跑的无影无踪。
“回夫人,这件事情,我觉得您去问大小姐和叶小姐比较好,毕竟,自从大小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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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凭着叶晓瑜繁体字的文化水平,她是无法一下子写出这么多字的,这封信,说是自己回的,其实是她口述,晴朗代写的。
之所以是晴朗,而不是路一守代写,那是因为路一守被叶晓瑜强悍的表面和身高所蒙蔽,在心里理所当然的认为写一封信对她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题,那天三个人商量完之后,路一守随口就叫叶晓瑜回去给刘掌柜写封信回复一下,叶晓瑜当时也没有想太多,便直接答应下来,回到南苑看到桌上挂着的毛笔的时候她才想起,她该死的不会写这种笔画多的像蜈蚣的百足一样的繁体字。
答应都已经答应下来了,再回去跟路一守说自己不会写字,这种丢脸的事情$无$错$().()Z.(),叶晓瑜怎么也干不出来,可是红儿和刘妹儿都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写了,路芊在北苑,刘瑜……呃,她根本就不知道刘瑜的“文化程度有多高”;环顾一周,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帮她写这封信的。
其实人选叶晓瑜有想到一个,只是又要和他交流,顿觉莫名的麻烦。
那时候银盘那片地还在建围墙,晴朗每天都守在那里,为了自己的“宏图大计”,叶晓瑜豁出去直接去地里找他,至于过程。基本没有什么过程,就是叶晓瑜跟他说了自己的来意后,把笔墨纸砚放在地头的小屋子的竹凳上,叫他按照自己说的写下去而已。全程晴朗基本没有一句话,只在答应叶晓瑜的时候回了句“哦”。遇到个这样无限接近于“哑巴”的人,叶晓瑜不知道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虽然写信的过程曲折,但最后还是在当天寄出去了,接着第三天便收到了刘掌柜的来信,称京城主顾已经同意了叶晓瑜提出的方案,双方找个时间把契约改一改。马上就可以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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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供货方式的改变,叶晓瑜才又在温室里培育起了“娃娃菜”,虽说“新品种”一切看市场销量。但叶晓瑜觉得像这样嫩生生的又罕见的小白菜。肯定能像之前的蒜苗一样卖个好价钱。
生活有时候就像个秤一样。有人如意,就有人不如意。
老五这两天有些心神不宁,自从他听了路添富跟他打的小报告。
那天他和莺儿聊完天之后。便去了隔壁的青口镇去看他的女儿春玉,老五在青口镇的街边买了一座房子,就在他儿子家的隔壁。
其实想起他的大儿子,老五就有些愧疚,当初他没钱给儿子娶媳妇,所以就让他唯一的儿子入赘给了青口镇上的一个屠户家,而不是他对外宣称的那样,儿子娶了媳妇后搬到了镇上去住。还好张屠户一家还算和善,儿子也没有受到什么虐待。
如今他从路家捞了不少钱,特意也在张屠户的隔壁买了座房子,在官府登记的是他和儿子的名字,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长些脸面。至于女儿春玉,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现在先住着,到时候嫁人的时候嫁妆置备的丰厚些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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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晴朗吃完饭不鸟她的时候,就应该将这些拿回路家庄的才对,可太阳太大,又有些累,叶晓瑜竟然坐在竹凳上就睡着了,等叶晓瑜醒来,也就是现在,都到了可以喝下午茶的时候了。
等等,下午茶?对啊,自己怎么忘了这么一茬,地里的人干活干的这么累,估计早就饿了吧,这些饭菜,直接给他们当作点心就好了,虽然亏是亏了了一些,但这样一来,晚饭也可以稍微晚一点再送过来,自己这边就不会太赶。
这样想着,叶晓瑜便站在地头大声的喊那些干活的人过来吃点心。
庄稼汉的胃口,就像是无底洞一样,苦力干的多,饿得也快。中午在自家吃的那点饭,一下地就消化的无影无踪。一听叶晓瑜这边还有点心,便赶紧在水槽里洗了手,围过来开始吃上。
晴朗也走过来,看到叶晓瑜将中午的剩饭变为点心,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叶晓瑜却觉得,如果晴朗能够像凌煜那样能够正常和人交流的话,肯定会对自己如此机智而点赞的。
晚饭的时候路一守夫妇和刘瑜从牛头村回来,看到黑漆漆的厨房,江萍不由的把老五叫到屋里,质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知道他们今天晚上要回来,厨房里竟然冷冰冰的一点饭菜也没有。而厨房那些煮饭的老妈子更过分,一个个跑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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